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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自打醒来后,经常会一个人发呆。
她脑海中始终乱乱的,理不出头绪。
明明记得有很多人,但偏偏却一个都想不起来,甚至连他们的面容都记不真切。
起初的时候,她问过晟轩,晟轩还有耐心跟她解释,她失忆了,并且不厌其烦的告诉她,她之前枯燥平凡的十六年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
随着次数的增加,阿秀再多发问时,晟轩便只沉默不言。
原本还算温馨的早饭时间,被阿秀多嘴了几句,气氛彻底冷下来。
阿秀没什么胃口,就这么坐着发呆,晟轩不答话,她能看得出来,就静静的等着他。
等晟轩吃完了早饭,又去洗碗。
他的背影高大挺拔,二十出头的年纪,身形健硕,平日里经常下地劳动,因此很是硬朗。
一个大男人蹲在地上洗碗,看起来违和,却又从心里溢出来一点异样的感受。
阿秀看着看着,只觉得眼眶发热。
她模模糊糊的印象里,好像也有个男人,亲自给她做饭,不嫌弃的给她洗脚。
是他吗?
看着晟轩的一举一动,阿秀忽然低低的叫道,“晟轩,你给我洗过脚吗?”
“不然呢?”晟轩被她闹得隐约有点小情绪,嗓音低沉的嗯了声,“你昏迷的时候,都是我做的。”
“哦。”阿秀点了点头,没再纠结这个让大家不快的话题,转而道,“谢谢。”
晟轩没回话,他把洗好的碗筷都收拢好,然后看了眼天色,拿上锄头和镰刀,对她颔首,“走了,该出发了。”
她如今待着的地方,是叫开阳村,位于婺州下的一个偏僻小村庄,村庄是真的偏僻,几十年来没有人进出过,方圆十几里地,都是本村人。
村庄不大不小,约莫有二百户人左右,总人数也就六百出头,住上几天后,基本都能混个脸熟。
村民们过着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商品经济在这里不发达,他们很少出去村庄,进到城里去,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置办年货才会出门。
毕竟从村子里出去,到集镇上,步行要走三天,就算是骑马坐车,都要走一天。
村子里只有牛车,两个轱辘的那种,坐上去别的不说,光颠簸就要了命。
阿秀觉得这样的生活,令她感到不习惯。
晟轩说她从小生活在这里,她的双手却莹白如葱,根本都不像是下地劳动的。
对此晟轩的解释是,他心疼她,没有让她辛劳过。
阿秀默认了这个理由。
一路胡思乱想,晟轩不出声,阿秀自然不出声。
晟轩家里只有他和她,原本说是有个老母亲的,后来前年老母亲去世后,就留下他孤寡一人。
为此他不止一次的感激,说还好有她作伴。
他们家的地需要走上一段路,翻过一个低矮的山头,再途经一条坎坷的小路,紧挨着的小路旁边,就是田地。
夏季时分,田地里的农作物生长的很是茂盛,生机勃勃的,望过去绿油油一片,入目让人神清气爽。
自从一年前新皇登基,对于农民来说,倒是享福了。
往年他们都需要给朝廷纳税,去年一年都没有,包括今年,都不需要,因此种的收成,都是自己所得。
百姓们余粮多了,自然就富裕起来,日子过得美滋滋,自然就天下太平。
晟轩家的地不多,不过喂饱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做农活特别用心,到了田地后,沉默的抿着唇,吩咐她让她在凉阴地坐下,他自己则拿了锄头前往那茂盛的田埂上。
阿秀被晒得脸颊发红,把头顶的草帽摘下来后,放在脸颊扇了扇风,蹙着眉头道,“晟轩,先歇息会吧,我们赶路过来,已经很累了。”
她一场大病后,身子就虚的不行。
刚才的一段路,还多亏晟轩照顾她,没走那么快,即便这样下来,此刻的阿秀还是一边掉冷汗,一边喘气说道。
晟轩抬脚欲走,听到她的声音,回头看她,漆黑的眸子里闪了闪光,而后踱步回来。
阿秀还是皱着脸,看出来有点难受。
晟轩从怀中取出来一块手帕,伸长了胳膊递过来,“给你,擦擦汗。”
手帕上绣着一个歪歪斜斜的字体,轩,阿秀凝神有几分好奇,看看手帕又看看晟轩,“这是?”
“你之前绣给我的生辰礼物。”晟轩说着,有几分不自在,耳朵上染上红晕。
阿秀哦了声,接过那个帕子,放在掌心,手指在上面摩挲着。
“还有印象吗?”晟轩问。
阿秀摇了摇头,“记不得了。”
“嗯。”晟轩道,“没关系,我记得。”
阿秀没有回应,用帕子擦了擦额... -->>
阿秀自打醒来后,经常会一个人发呆。
她脑海中始终乱乱的,理不出头绪。
明明记得有很多人,但偏偏却一个都想不起来,甚至连他们的面容都记不真切。
起初的时候,她问过晟轩,晟轩还有耐心跟她解释,她失忆了,并且不厌其烦的告诉她,她之前枯燥平凡的十六年生活,到底是什么样子。
随着次数的增加,阿秀再多发问时,晟轩便只沉默不言。
原本还算温馨的早饭时间,被阿秀多嘴了几句,气氛彻底冷下来。
阿秀没什么胃口,就这么坐着发呆,晟轩不答话,她能看得出来,就静静的等着他。
等晟轩吃完了早饭,又去洗碗。
他的背影高大挺拔,二十出头的年纪,身形健硕,平日里经常下地劳动,因此很是硬朗。
一个大男人蹲在地上洗碗,看起来违和,却又从心里溢出来一点异样的感受。
阿秀看着看着,只觉得眼眶发热。
她模模糊糊的印象里,好像也有个男人,亲自给她做饭,不嫌弃的给她洗脚。
是他吗?
看着晟轩的一举一动,阿秀忽然低低的叫道,“晟轩,你给我洗过脚吗?”
“不然呢?”晟轩被她闹得隐约有点小情绪,嗓音低沉的嗯了声,“你昏迷的时候,都是我做的。”
“哦。”阿秀点了点头,没再纠结这个让大家不快的话题,转而道,“谢谢。”
晟轩没回话,他把洗好的碗筷都收拢好,然后看了眼天色,拿上锄头和镰刀,对她颔首,“走了,该出发了。”
她如今待着的地方,是叫开阳村,位于婺州下的一个偏僻小村庄,村庄是真的偏僻,几十年来没有人进出过,方圆十几里地,都是本村人。
村庄不大不小,约莫有二百户人左右,总人数也就六百出头,住上几天后,基本都能混个脸熟。
村民们过着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商品经济在这里不发达,他们很少出去村庄,进到城里去,一般都是过年的时候,置办年货才会出门。
毕竟从村子里出去,到集镇上,步行要走三天,就算是骑马坐车,都要走一天。
村子里只有牛车,两个轱辘的那种,坐上去别的不说,光颠簸就要了命。
阿秀觉得这样的生活,令她感到不习惯。
晟轩说她从小生活在这里,她的双手却莹白如葱,根本都不像是下地劳动的。
对此晟轩的解释是,他心疼她,没有让她辛劳过。
阿秀默认了这个理由。
一路胡思乱想,晟轩不出声,阿秀自然不出声。
晟轩家里只有他和她,原本说是有个老母亲的,后来前年老母亲去世后,就留下他孤寡一人。
为此他不止一次的感激,说还好有她作伴。
他们家的地需要走上一段路,翻过一个低矮的山头,再途经一条坎坷的小路,紧挨着的小路旁边,就是田地。
夏季时分,田地里的农作物生长的很是茂盛,生机勃勃的,望过去绿油油一片,入目让人神清气爽。
自从一年前新皇登基,对于农民来说,倒是享福了。
往年他们都需要给朝廷纳税,去年一年都没有,包括今年,都不需要,因此种的收成,都是自己所得。
百姓们余粮多了,自然就富裕起来,日子过得美滋滋,自然就天下太平。
晟轩家的地不多,不过喂饱两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做农活特别用心,到了田地后,沉默的抿着唇,吩咐她让她在凉阴地坐下,他自己则拿了锄头前往那茂盛的田埂上。
阿秀被晒得脸颊发红,把头顶的草帽摘下来后,放在脸颊扇了扇风,蹙着眉头道,“晟轩,先歇息会吧,我们赶路过来,已经很累了。”
她一场大病后,身子就虚的不行。
刚才的一段路,还多亏晟轩照顾她,没走那么快,即便这样下来,此刻的阿秀还是一边掉冷汗,一边喘气说道。
晟轩抬脚欲走,听到她的声音,回头看她,漆黑的眸子里闪了闪光,而后踱步回来。
阿秀还是皱着脸,看出来有点难受。
晟轩从怀中取出来一块手帕,伸长了胳膊递过来,“给你,擦擦汗。”
手帕上绣着一个歪歪斜斜的字体,轩,阿秀凝神有几分好奇,看看手帕又看看晟轩,“这是?”
“你之前绣给我的生辰礼物。”晟轩说着,有几分不自在,耳朵上染上红晕。
阿秀哦了声,接过那个帕子,放在掌心,手指在上面摩挲着。
“还有印象吗?”晟轩问。
阿秀摇了摇头,“记不得了。”
“嗯。”晟轩道,“没关系,我记得。”
阿秀没有回应,用帕子擦了擦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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