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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几天药给换完了再说。也就五天。这期间我可以把行李都准备好——这些事情做起来也方便。咱们五天后,你还来这里接我。我到时候就跟你走。”
“……你爸妈怎么办?你都不想想他们?”
“他们挺好啊。再说我姐姐从南方回来也不走了。不行,山上不忙的时候,我也可以回来看看他们。”她倒是想得很明白。
谭芳低头想想,喝了口茶又笑了:“什么山?哪座山啊?二龙山还是水泊梁山?”
“你们那座山啊。”南一道,眯着眼睛压低声音,一副同伙的样子,“上次我在山货店里见的那些人不都是你兄弟吗?年初奉天银行的案子不就是你们做的吗?”她用指尖指了指自己心口,“我有数。有数。”
“我都忘了你见过那些人的。”谭芳道,“你跟小凤也见了两次面吧?”
“嗯。”南一不太喜欢提起那个女孩,把一个果子放在嘴巴里,吃完咽肚了问,“他们现在是回了山上,还是潜伏在城里?你们不会是又做大案子吧?可需要人手?”
“他们啊?都死了。”
“死了?”
“嗯。”
我们要把故事讲清楚就要回到这一年初春。明月在牢房里见了东修治,修治答应了她的恳求,在狱警的逼迫下仍然没有指认谭芳。土匪谭芳与无关被卷入的南一得以侥幸脱险。修治不顾自身的危险换得了谭芳和南一的安全,可是之后的事情却因为另一股势力的介入而走上了岔路。
土匪们打劫奉天银行所得的大量黄金白银被分成五部分藏在城中的不同地方。他们本打算等等风头过了之后再将钱财分批偷运出城,过程当中不同部分之间互不走动,减少联系,静等时机到来。住在城西艳粉屯的老侯和两个兄弟在一个早上出门去一个相熟的摊子上吃馄饨,两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坐在另一张台子上不时向这一边看看,老侯的兄弟张吉朗声道:“学生哥儿要胡椒面就自己过来取,爷们儿长得凶,作料可不独吞。”老板娘和在摊子上吃饭的都呵呵笑起来,两个学生回头跟着笑笑,却没有过来取作料。
老侯回家去的路上琢磨这事儿还觉得有点奇怪,三个人回到藏身的小院就被人从后面用枪托砸在后脑海上,“咚”的一下就倒了,老侯躺在地上意识尚在,手脚都不能动,看着院子里面有七八个人的脚,一个人蹲在他旁边看看他眼睛,这人正是刚才他们在馄饨摊子上看到的学生,张嘴跟人说话却是叽里呱啦的日本话——难怪刚才他没有听懂!
日本人就是这般在两天不到的时间里有计划有准备地分别打劫了强抢奉天银行的土匪们。所有的黄金白银各色宝物被悉数端走,他们没有将这笔钱运出奉天城,而是购买建材,雇佣工人,直接用于圆形广场的改建工程。他们偷运出城的是土匪们的尸首,没有尸首就没有了线索,也就不会引起中国军警的怀疑。兵荒马乱的年代里,有谁会去研究山野里面无名尸体的来龙去脉呢?
匪徒和钱财就这样在这座城市里凭空消失了。
谭芳手上没留当时抢到的钱财,从牢里出来,等了很久才去找同伴,每一处都是人去巢空。他也怀疑会不会独剩了自己留下来顶缸,其余人都夹着钱跑了,便扑回山上老窝,自他们倾巢而出赴奉天要办大案,那里就剩下了空架子,留守的老弱兄弟说派去奉天的人一个都没回啊。谭芳听到这儿心里就凉了半截,知道大事不好。
终于回来报信的是只剩下一只胳膊的老侯,从尸体堆里面钻出来,从卡车上面滚下来,用仅剩的一口气挣扎回来报信:是日本人,螳螂背后的黄雀是日本人!
谭芳说到这里,南一目瞪口呆。伸手去拿茶杯,却到底还是把被子掉在了地上,“啪”的一声,这回四分五裂。
他却脸色如常:“丫头,你还想跟我去山上,我哪里还有什么山啊!”他饮一口酒,“我找了三个月,终于捡到些兄弟们的尸首或留下的衣冠物什。每人都不多,一节骨头或者一片衣服,埋了十九座坟。十九个人,就是你见到的那些。”
“……小凤呢?”
“也没了。”谭芳看着她,说到了小凤,他的泪忽然闯进眼睛里,嘴唇和下巴难以控制地战抖,“一起没的。找到她的时候,身体都看不出来了,真奇怪啊,头发还是好的……”
南一泪如雨下,用缠着绷带的手去擦眼睛,眼泪却越滚越多。
“别跟着我了。跟着我干什么啊?自己好好的,不行吗?”谭芳道,“找个人成亲,生娃,别人行你有什么不行?人太贪心了,是要短命的,你瞧我们这些人,从前还是人,现在都是泥土,都是坟了!”
“你现在要怎么办?”
“我吗?兄弟们就这么死了,我总得做些事情。”
“要干嘛?”
“找到仇人,以命抵命!”他仰头把自己杯里的茶喝干:“那天你说要见面,我若不来,你肯定不甘心。刚说的话,没一句诳你,但你信或不信,我也不在意,我要走了,丫头你以后好自为之,别作傻瓜!”
他又把一个后背转给她看,抬脚要走,南一腾地站起来:“等会儿别走。”
他没回头:“说吧。”
“我等……”
“别等。”她话音没落他便说道,“你对我好,我心里都知道。这条命不知道还能留到什么时候。可是要是我活着,你就来这里找我,要我做什么都行,只要你一句话,命反正也不是我的了,能报给兄弟们就报给兄弟们,能还给你,我就把它还给你……”
谭芳说完走了。南一留在座位上,觉得从脖子到耳朵都发麻。脑袋里面仿佛又见到小凤,麻花辫子,身体圆实,罩着件小花袄,跟南一交涉,嘴上从来不让分,美丽又厉害,但这女孩现在已经没了,身体腐烂在泥土里面,只剩下头发。她有多大?除了“小凤”,她可还有个大名儿?
她就此又想到谭芳,他们每次见面她都不知道他下次的死活,因此每一次都像拾到便宜。可如今与以往又不相同了。以往谭芳自己也要活命,如今他穷途末路,已将生存置之度外,为了报仇心甘情愿,一心赴死!像书里面那些一心要成就传奇的侠客,有一种宿命的悲情与豪迈。
南一看着自己缠着绷带的双手,越来越灰心:这是一双普通人的手,受伤了会疼会怕它感染引起更大的麻烦,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要安全第一,于是平庸沉闷。她痛苦地发现如今的自己是多么地以这种安全和平庸为耻,却毫无能力摆脱。这种对于自己的耻辱感与无力感让她烦躁无比,心像被两侧烈火反复煎熬。她讨厌身边的所有人,看到他们仿佛就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父母姐姐,还有明月。她对他们横眉冷对,大呼小叫,像一只不能出走的却发疯了的小猫。
的那几天药给换完了再说。也就五天。这期间我可以把行李都准备好——这些事情做起来也方便。咱们五天后,你还来这里接我。我到时候就跟你走。”
“……你爸妈怎么办?你都不想想他们?”
“他们挺好啊。再说我姐姐从南方回来也不走了。不行,山上不忙的时候,我也可以回来看看他们。”她倒是想得很明白。
谭芳低头想想,喝了口茶又笑了:“什么山?哪座山啊?二龙山还是水泊梁山?”
“你们那座山啊。”南一道,眯着眼睛压低声音,一副同伙的样子,“上次我在山货店里见的那些人不都是你兄弟吗?年初奉天银行的案子不就是你们做的吗?”她用指尖指了指自己心口,“我有数。有数。”
“我都忘了你见过那些人的。”谭芳道,“你跟小凤也见了两次面吧?”
“嗯。”南一不太喜欢提起那个女孩,把一个果子放在嘴巴里,吃完咽肚了问,“他们现在是回了山上,还是潜伏在城里?你们不会是又做大案子吧?可需要人手?”
“他们啊?都死了。”
“死了?”
“嗯。”
我们要把故事讲清楚就要回到这一年初春。明月在牢房里见了东修治,修治答应了她的恳求,在狱警的逼迫下仍然没有指认谭芳。土匪谭芳与无关被卷入的南一得以侥幸脱险。修治不顾自身的危险换得了谭芳和南一的安全,可是之后的事情却因为另一股势力的介入而走上了岔路。
土匪们打劫奉天银行所得的大量黄金白银被分成五部分藏在城中的不同地方。他们本打算等等风头过了之后再将钱财分批偷运出城,过程当中不同部分之间互不走动,减少联系,静等时机到来。住在城西艳粉屯的老侯和两个兄弟在一个早上出门去一个相熟的摊子上吃馄饨,两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坐在另一张台子上不时向这一边看看,老侯的兄弟张吉朗声道:“学生哥儿要胡椒面就自己过来取,爷们儿长得凶,作料可不独吞。”老板娘和在摊子上吃饭的都呵呵笑起来,两个学生回头跟着笑笑,却没有过来取作料。
老侯回家去的路上琢磨这事儿还觉得有点奇怪,三个人回到藏身的小院就被人从后面用枪托砸在后脑海上,“咚”的一下就倒了,老侯躺在地上意识尚在,手脚都不能动,看着院子里面有七八个人的脚,一个人蹲在他旁边看看他眼睛,这人正是刚才他们在馄饨摊子上看到的学生,张嘴跟人说话却是叽里呱啦的日本话——难怪刚才他没有听懂!
日本人就是这般在两天不到的时间里有计划有准备地分别打劫了强抢奉天银行的土匪们。所有的黄金白银各色宝物被悉数端走,他们没有将这笔钱运出奉天城,而是购买建材,雇佣工人,直接用于圆形广场的改建工程。他们偷运出城的是土匪们的尸首,没有尸首就没有了线索,也就不会引起中国军警的怀疑。兵荒马乱的年代里,有谁会去研究山野里面无名尸体的来龙去脉呢?
匪徒和钱财就这样在这座城市里凭空消失了。
谭芳手上没留当时抢到的钱财,从牢里出来,等了很久才去找同伴,每一处都是人去巢空。他也怀疑会不会独剩了自己留下来顶缸,其余人都夹着钱跑了,便扑回山上老窝,自他们倾巢而出赴奉天要办大案,那里就剩下了空架子,留守的老弱兄弟说派去奉天的人一个都没回啊。谭芳听到这儿心里就凉了半截,知道大事不好。
终于回来报信的是只剩下一只胳膊的老侯,从尸体堆里面钻出来,从卡车上面滚下来,用仅剩的一口气挣扎回来报信:是日本人,螳螂背后的黄雀是日本人!
谭芳说到这里,南一目瞪口呆。伸手去拿茶杯,却到底还是把被子掉在了地上,“啪”的一声,这回四分五裂。
他却脸色如常:“丫头,你还想跟我去山上,我哪里还有什么山啊!”他饮一口酒,“我找了三个月,终于捡到些兄弟们的尸首或留下的衣冠物什。每人都不多,一节骨头或者一片衣服,埋了十九座坟。十九个人,就是你见到的那些。”
“……小凤呢?”
“也没了。”谭芳看着她,说到了小凤,他的泪忽然闯进眼睛里,嘴唇和下巴难以控制地战抖,“一起没的。找到她的时候,身体都看不出来了,真奇怪啊,头发还是好的……”
南一泪如雨下,用缠着绷带的手去擦眼睛,眼泪却越滚越多。
“别跟着我了。跟着我干什么啊?自己好好的,不行吗?”谭芳道,“找个人成亲,生娃,别人行你有什么不行?人太贪心了,是要短命的,你瞧我们这些人,从前还是人,现在都是泥土,都是坟了!”
“你现在要怎么办?”
“我吗?兄弟们就这么死了,我总得做些事情。”
“要干嘛?”
“找到仇人,以命抵命!”他仰头把自己杯里的茶喝干:“那天你说要见面,我若不来,你肯定不甘心。刚说的话,没一句诳你,但你信或不信,我也不在意,我要走了,丫头你以后好自为之,别作傻瓜!”
他又把一个后背转给她看,抬脚要走,南一腾地站起来:“等会儿别走。”
他没回头:“说吧。”
“我等……”
“别等。”她话音没落他便说道,“你对我好,我心里都知道。这条命不知道还能留到什么时候。可是要是我活着,你就来这里找我,要我做什么都行,只要你一句话,命反正也不是我的了,能报给兄弟们就报给兄弟们,能还给你,我就把它还给你……”
谭芳说完走了。南一留在座位上,觉得从脖子到耳朵都发麻。脑袋里面仿佛又见到小凤,麻花辫子,身体圆实,罩着件小花袄,跟南一交涉,嘴上从来不让分,美丽又厉害,但这女孩现在已经没了,身体腐烂在泥土里面,只剩下头发。她有多大?除了“小凤”,她可还有个大名儿?
她就此又想到谭芳,他们每次见面她都不知道他下次的死活,因此每一次都像拾到便宜。可如今与以往又不相同了。以往谭芳自己也要活命,如今他穷途末路,已将生存置之度外,为了报仇心甘情愿,一心赴死!像书里面那些一心要成就传奇的侠客,有一种宿命的悲情与豪迈。
南一看着自己缠着绷带的双手,越来越灰心:这是一双普通人的手,受伤了会疼会怕它感染引起更大的麻烦,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要安全第一,于是平庸沉闷。她痛苦地发现如今的自己是多么地以这种安全和平庸为耻,却毫无能力摆脱。这种对于自己的耻辱感与无力感让她烦躁无比,心像被两侧烈火反复煎熬。她讨厌身边的所有人,看到他们仿佛就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父母姐姐,还有明月。她对他们横眉冷对,大呼小叫,像一只不能出走的却发疯了的小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