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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唐·王勃《滕王阁诗》
一
岭南冬天温暖。
战火平息,村庄里又现出勃勃生气,除夕夜爆竹声热闹。裴昀半醉地走到庭院里,一眼便看到熟悉的人影——叶铿然握着酒杯坐在石桌前,轮廓被月色雕刻得格外清晰。
听到他的脚步声,叶铿然抬起并无焦距的眼睛:“刚才大少来过。”
“你有没有给他红包?”裴昀饶有兴味地凑过来,笑吟吟地将手搭在对方肩上。他两手都是面粉,身上还有刚刚下厨做年夜饭时沾上的鸡毛和菜叶,满满温暖的烟火气息。
“给了。”叶铿然耐心地回答,手摸索到桌案上的一轴画:“大少说,不知道是谁托人送来了一轴画。”
裴昀将画轴展开,发现这是一幅很奇怪的画。
画上什么都没有。
“这是什么鬼?”裴昀漫不经心地说,“一张白纸……哦不,恕我直言,好像被人踩过两脚的白纸,还有几个没擦干净的脚印。”
“……”
就在裴昀吐槽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卷轴里还夹了一封信。
展信的那一瞬间,裴昀脸上轻佻的神色散去了,他把信读完,良久没有动,只是凝视着对方漆黑却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眸子。
“怎么了?信是谁送来的?”叶铿然清冷的眉宇攒起,露出困惑的神色。
“信是广平王送来的。”裴昀的声音微微波动,“他说,有一个地方,或许能治好你的眼睛。”
空白画卷的落款处,写着两个风流潇洒的行草——
凤凤。
二
凤凤这个名字,是晋王李治童年时最大的噩梦。
或者说,李治这辈子最悲催的事情,就是有一个小自己两岁的叔叔。
小皇叔的乳名叫凤凤,而李治的乳名叫雉奴,雉是野鸡的意思,野鸡和凤凰一比,高下立现。
小皇叔能文能武,诗书琴画样样一学就会,每次李世民来考李治的学问,李治答不出,他就对答如流;到了校场上,李治不敢骑的马,他一翻身就上去了,还满不在乎地笑着朝李治伸手:“雉奴,我带你一程?”
从小到大一直生长在“别人家的孩子”阴影之下,这位小皇叔由他爹李世民抚养长大,明明年龄比他小,个子也比他矮,辈分却足足高了他一辈。
如果这个别人家的孩子正直忠厚也就算了,毕竟李治也是好脾气的。偏偏凤凤人前是一幅懂事的样子,人后却腹黑得不要不要的。他曾经语重心长地拍着李治的肩膀说:“你真白,白得就跟御花园里那短尾巴兔子似的,除了脸还能看,简直一无是处。”李治觉得受了羞辱,想要打他,却不敢打,打了那是以下犯上。
雉奴知道自己的爹李世民写了《威凤赋》,“晨游紫雾,夕饮玄霜……化垂鹏于北裔,训群鸟于南荒。”多威风气派!天子既以凤凰自比,又给幼弟取名为凤凤,足见帝王对这个弟弟有多喜爱器重。
李治有几个雄才大略的兄长,总是能在庭殿上谈笑自若,议起国事来言辞雄辩胜过朝中老臣,骑起骏马来风姿飒爽比得过边关名将。
在他们的光环下,李治总是自惭形秽。
但这些全都比不上凤凤对他心灵上的伤害。凤凤仗着李世民的宠爱,也仗着那压死人的辈分,三天两头欺负李治。
小皇子们摔跤时,凤凤的经典动作是一个过肩摔把李治摔到泥地里,然后蹲下来好奇地瞅着李治说:“雉奴啊,真是龙生九子,生出了兔子……”
被羞辱得狠了,李治的眼眶就真的像兔子一样红了,握紧拳头,强忍住以下犯上的冲动,配上清秀如女孩的面孔,实在让人不忍心。
这个时候,凤凤也算够意思,不再欺负他了,把他拉起来给他拍拍身上的泥,再踮起脚给他擦脸上的泥:“算了,其实你也不全算兔子,至少还有一半是女孩子……”
“……”站在这个比自己还矮的叔叔面前,童年李治终于丢人地放声大哭。
等凤凤长到十三岁,李治长到十五岁时,两人的差距才终于有所缩小——当然,仅指身高的差距。
小皇叔像雨后的竹子,仿佛一夜之间挺拔得玉树临风起来,宫女们看到他时也会不由得脸红了。李治唯一的优势,身高的优势,就这样被岁月无情的杀猪刀砍得七零八落,忧伤的晋王只觉得生无可恋。
以前凤凤欺负他,总是踮起脚来敲他的额头,现在只要伸一伸手,便再自然不过地一个栗子敲下来:“发什么呆呢雉奴?去!给皇叔牵马来。”
三
皇室在洛阳行宫举行狩猎。
大唐以武开国,高祖皇帝和当今圣上都是马背骑射得的天下,皇子们也都有一身骑射好功夫,李治并不喜欢射猎,他宁愿看动物自由奔跑在树林里,看光影与溪水的追逐,胜过人与猎物的博弈。
不知是天气炎热,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李治觉得猎场格外滚烫,兄长们的目光也是灼热的,像是盛夏的太阳。
倒是凤凤一身清凉,一袭青衫潇洒地跨上白马,微弯的嘴角很招人喜欢,神态风流怡然。
太子承乾腿脚不灵便,不能来参加狩猎,吴王、魏王等几位皇子则骑着高头骏马,挽着强弓利箭,驰骋在猎场。
李治本来对打猎就不感兴趣,只是怕李世民责备才跟着来的,他的马走得悠闲,突然,身后传来急促的喧哗声和马蹄声。
他闻声一回头,只见吴王和魏王远远地策马在追赶着什么,各自的侍卫们也在大喊助威。
等人马越来越近,终于,李治看清了,他们追赶的是一头白鹿。
鹿腿修长灵活,惊惶奔跑的样子像风穿行在树林之间,而这阵旋风很快席卷到李治面前——
“在那里,快射!”远处有人大喊。
李治回过神来,从马背箭囊中抽出一支长箭,拈弓搭箭,对准白鹿!
距离太近了,白鹿仿佛意识到近在咫尺的危险,猛地侧头看了他一眼,乌黑的眼睛温润而惊惶,像是被春光惊醒的冻溪,碎冰般的恐惧尚未融化,已经清晰倒影出天光与云影。
那一瞬间,李治手中的弓弦微微一松。就在他犹豫的刹那,吴王冲了上来,魏王也冲了上来,两人的马鞭绞缠在一起,谁也不让谁先过。
“三哥,四哥!”李治看情形不对,立刻策马前去,想将两人分开。可是两个皇子已经明里暗里较上了劲,冲突之中,不知是谁手中的弓一不留神猛地向后扬起,打在李治的马臀上!
“雉奴!”
骏马受惊扬起前蹄,李治拉缰绳不稳,一身狼狈地摔下马来!
这一摔天旋地转,比小时候被凤凤摔痛多了,李治半晌才挥掉眼前的黑雾,狼狈地以手撑地,抬起头来。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李世民不知何时过来的,威严地骑在马背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猎杀要一击而中,不可优柔寡断,过于仁弱。”
天子冷冷地调转马头:“回宫。”
一场狩猎不欢而散。
帝王策马回营,其他人也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吴王和魏王也不敢再相争,带着猎物跟随,四周很快空无一人。
李治想要站起来时才发现膝盖摔伤了,动一动便钻心的疼。他出来时没带侍卫,此刻只能自己回营。雪白的骏马倒是忠心,俯下身来,用温暖的舌头舔他受伤的膝盖。
少年把头埋进白马的颈窝,良久。最疼的地方不在膝盖,而是李世民看他时失望的眼神。
远方隐隐传来雷声。
天很快就下起了雨,这种状况自然是不能骑马了,李治牵着马,一瘸一拐地走在泥泞里。
腿伤到还在其次,暴雨打在身上,渗进盔甲把衣衫都湿透了,身上又冷又重,李治只觉得寸步难行。
雨中湿滑,李治艰难地走着,不知道脚下踩到了什么,一个踉跄,他突然摔倒在地,连挣了几下也没有爬起来。
这一刻,李治举目四望,只觉得天大地大,他却是孤零零的一个。这漫漫长路,他要怎样艰难地一步步挪回去?
脸上都是湿的,四周只有暴雨坠落的轰鸣声。李治闭上眼睛,疲惫地靠着白马,听着茫茫天地的雨声,不知过了多久,雨声中突然夹杂着一阵哒哒的马蹄声。
开始李治以为自己幻听,可是马蹄声越来越清晰,雨雾中渐渐出现了熟悉的人影。
——那人从风雨中策马而来,头上和身上都是雨水,笑容却一点儿也没被打湿:“雉奴,我来接你。”
李治的眼眶突然有点发热。他不愿被对方看到自己此刻的狼狈,更不愿被取笑,转过头去:“多谢皇叔。”
对方下了马来,直接将他一把抱起,放在自己的马背上。
这一次凤凤没有取笑他,也没有一丝笑意,他的神色沉凝时,像轻佻的溪水突然沉默;雨水流过他的鼻梁和嘴唇,有种水流过宝剑般锋利的美。
李治坐在湿漉漉的马背上,抓住缰绳,任由雨水不断从头发往下滴落:“父皇对我很失望。”
“我倒觉得,陛下不是对你失望,而是对你有所期望。”凤凤手中利落地撕开衣襟,为他包扎受伤的膝盖,声音沁凉而通透。
李治愣了一下。
也许是李治的错觉,这一刻凤凤的眼神深邃而古怪,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悲哀:“陛下是怎么想的,没有人能知道,但你又是这样的性子……算了,也许是我想多了。”
在李治怔神时,凤凤纵身上马:“走了!”
“我的马——”李治不放心回过头。
“放心,它会跟来的!”凤凤话音一落,扬起马鞭叱了一声:“驾!”骏马顿时扬蹄疾驰,朝洛阳行宫而去。
四
围猎回去之后,李治丢脸地发烧了。
他向来安静不起眼,一连病了好几天也无人问津,寝殿里冷清得可怜。魏王和吴王几个兄长倒是来看过,但都是匆匆坐一下,寒暄几句就走了。
只有凤凤好像一天到晚无事可干,一身热气腾腾的汗水,往他的寝宫跑得格外勤。宫中的少年们只有凤凤可以不读书,仗着李世民的纵容,他不用和皇子们一起学诗书经史,倒是跟着宫廷画师学起了顾恺之,听说他夏夜让宫女们把灯笼熏香,引来不知昼夜的蝴蝶误闯,还美其名曰要对蝶作画,风流放纵,一派散漫不羁。
李治病得没力气和他抬杠,凤凤也不欺负人了,风清气朗的黄昏,凤凤兴致盎然地说:“雉奴,我画幅画送你吧!”
李治从未想过,凤凤的一支笔已经有这样的气象。
笔与墨在凤凤手中仿佛有生命,落墨绚烂惊艳,色彩如同涟漪般在他笔下扩散、跃动,渐渐连成片,如同雨滴聚集成云彩。
“你要画凤凰吗?”李治惊喜地问。
“谁说我要画凤凰?”凤凤笑着回过头来,“这是蝴蝶。”
渐渐的,蝴蝶在他笔下飞了起来,让人以为误闯了谁的梦境。庄周梦蝶,蝶梦庄周,所有的色彩都化为梦中的河流。
“人生苦短,有蝴蝶和花香总是好的。”
凤凤右手负在身后,一身春衫执笔作画,也像是画中人。
他执笔挥毫,如同创世的神明,又如同一个平凡的山野村夫。他是天地间微渺的一点,天地又是他笔下微渺的一点。
这一瞬间,李治突然觉得,帝王业、社稷志、江山美……都不如这浪漫到极致的笔墨才情,这潇洒到不拘一格的狂放挥毫。
他突然,有点羡慕凤凤。
凤凤搁下笔揉了揉手腕,李治这才发现,他画画用的是左手。
不知为何,李治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记得凤凤并不是左撇子,小时候骑马摔跤,凤凤都是用右手的;但长大之后,凤凤倒不爱那些兵器了,很久都不曾见他拉弓射箭,上次在猎场他也一无所获。
凤凤自己是满不在乎的性子,李世民不责备他,也没有人敢管他。
“我记得你不是左撇子。”李治疑惑地问。
清风微妙,树影一片斑驳,凤凤下意识地将右手往衣袖中拢了拢,他的眸色有些奇怪,但很快洒脱的笑容从眼底荡漾开来:“右手是做俗事的,吃饭更衣出恭都用右手,皮糙肉厚,要画出有灵气的画,当然要用矜贵的左手。”
他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李治也无话可说。
等李治的病痊愈,凤凤来找他,笑意明亮得有些晃眼,似乎有什么得意的事情:“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
李治话音未落,已经被凤凤不由分说地拽起胳膊往外跑。
天色刚亮,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才打开,路上行人稀少,而天地竟然如此之大,驰马行走在晨曦中,阳光在马蹄下跳跃。
马停在长安城郊,眼前是一座楼阁。
凤凤意气风发地拉着李治:“走,我们上去!”
两个少年同上高楼,远山沉浸在霞光与飞鸟的翩翩色彩中,一派俊朗锦绣。伸手就能碰触到天际浮云,连山川河流都变得渺小,人更成了天地间的一颗尘埃。
“怎么样?风景不错吧。”凤凤眉宇张扬,敞开的衣襟下是洁白的胸膛,他还拎了一壶樱桃酒,当他仰头喝酒时,酒水顺着颈脖流到衣襟上,让他的衣衫湿了一大片。
群山如泼墨,凤凤狂放的姿态仿佛目空一切,但嘴角带笑,让人难以生厌。
他一只手拎着酒壶,斜倚栏杆,朝李治做出一个邀约的姿势。
不由自主地,李治也伸出了手。
晨曦照在他们身上,两个少年都眼神明亮,衣襟华美,每一寸肌肤与呼吸都是朝阳裁剪而成的青春。
“雉奴,天地如此旷大,以后我们要一起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凤凤大笑,一掌重重击在李治的手掌上!
手掌被拍得微微发痛,连灵魂也微微震动。
李治迎向那朝阳般燃烧的眼瞳,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脸庞,他昂起下颌:“好。”
河山如此壮美,天地如此辽阔,少年的誓言回荡在群山之间。谁也不曾想过,世事无常的秋凉。
盛夏很快过去,秋意一点点渗入青石小路,蝴蝶也渐渐隐匿了踪迹。这一日,李治闲来无事在御花园中散步,看到一个宫娥模样的女子用纸在折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女子立刻起身朝他行礼:“晋王殿下。”
“你会折凤尾蝶?”李治看到她手中的凤尾蝶,仔细地看了眼前的女子一眼。她穿着宫中常见的石榴裙,唇红齿白,笑容落落大方。
“回殿下,这是我入宫前我爹教我折的。”女子手托着凤尾蝶,睫毛也如同蝶翅浓密动人,“天凉了,我见这御花园也冷清得很,所以折一只蝴蝶。”
李治微笑颔首。
“殿下,这凤尾蝶折好了之后,还要做一件事,才算真的折完。”女子迎着阳光,看那栩栩如生的蝶。
“哦?什么事?”李治饶有兴味地问。
女子朝着凤尾蝶吹了一口气,天真妩媚,蝶翅被她吹得轻轻扇动,当真展翅欲飞。
“女娲造人的时候,吹了一口气,人就活了过来,会哭会笑。我爹跟我说,这一口气很要紧。”
倒是个有趣的女子,与宫中寻常女子不同。李治笑着点点头。
两人擦肩而过,当时的他不曾想过,这个偶然相遇的女子,会与他产生怎样的交集。
入冬后,宫中发生了一件大事。
太子谋反,被贬为庶人。数月后,参与夺嫡的魏王和吴王接连被贬。
第二年春天来得格外迟,路上还有未融化的冰渣,宫人们的脸色也格外凝重。李治在宫中遇到自己的舅父长孙无忌,他向舅父行礼,对方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他:“雉奴这只毛毛虫,也变成蝴蝶了。”
一天天长大的少年眼眸乌黑清澈,皮肤像是用丝绢蘸着山涧的清泉洗过,在金玉的袍服中愈发显得清新俊美——就像一轮干净明亮的新月,虽然不曾与烈日争辉,但再远也能看到温润正直的光亮。
李治感觉到朝臣与宫人对他态度的变化,又想起那一天在雨中凤凤所说的话,想起当时凤凤悲哀而古怪的神色,终于察觉到命运的波澜正朝自己涌来。
贞观十七年四月七日,李治在承天门被立为皇太子。所有的星辰都黯淡下来,他成为了大唐夜空中唯一的明月。
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年轻的李治即天子位,改年号为永徽。
五
永徽六年,初夏的风有些喧闹的意思,但蓬莱殿中仍然清凉。
“陛下在想些什么?”女子柔和的声音在耳边想起,李治回过神来,朝眼前的女子笑了笑:“没什么,一些少年时的往事而已。”
年少旧梦,恍如隔世。
李治坐在龙椅之上,成为了九五之尊,成为普天之下最清寂的那个孤家寡人,他还常会恍惚想起曾经那个清晨,与凤凤同登的那座高楼。
“臣妾也记得少年时,第一次在御花园遇见陛下。”女子回想起往事,神色更加妩媚温存,“陛下只有十五六岁,脸孔那样清澈,像是春日树梢的白雪。”
当初那个朝着凤尾蝶吹气的女子,成为了李治的皇后,她的名字叫武媚娘,是并州文水人,出身不过小姓人家,见识和智慧却超过当世许多男子。
“现在朕也老了吧。”李治对着铜镜看了看,自己的鬓角尚未生出华发,但眼神不知何时褪掉了飞扬的神采,甚至有许多自己也陌生的东西……那是独属于帝王的孤独与沉思。
家国天下的责任,沉甸甸地搁在他的肩上,像是山峦压在了河流之上,从此不能再自在奔流,日夜蓄积,终究沉默成海洋。
“陛下才二十七岁,从何谈老?”媚娘笑了,伸手为李治梳理一头乌黑的长发,指下温柔而不失力道,三千烦恼丝都在她掌下变得服帖。
李治并不知道,登基六年,历经朝堂风雨,他深邃的眸子比少年时更富于魅力,鼻梁高挺的侧脸如坚毅青峰,曲折薄唇多情动人。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少年。
也只有在媚娘面前,他绷紧的心弦才能些微放松。
李治微微闭上眼睛:“舅父主持编修《永徽疏律》十二卷,法理铮铮,功在千秋,自汉晋以来,未曾有人有这样的才学功绩。朕是不是对他太过无情?”
“长孙大人是股肱之臣,博学之士,但江山社稷不能以一人之力撑起,门阀枷锁不可不除,陈规陋习不可不改,若要满园春色,就不能独惜一株青松。”媚娘说话的声音总是和缓的,却有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李治点了点头,他继位时不过二十一岁,从事事听从长孙无忌,隐忍不发,到如今终能施展抱负,媚娘一直是他最有力的内助。当他真正掌握了至高的权力,却只觉得些微疲惫。
只听太监的声音在门口传来:“陛下,有加急奏折送到。”
李治睁开眼睛,命太监呈递上来。处理国家大事时,他并不回避媚娘,所以媚娘从太监手中接过奏折,打开来——
“这是?”媚娘的声音有些诧异。
密封的卷筒中,并不是什么奏折,而是一幅画。
画卷很长,不断打开,便不断有蝴蝶从纸上飞出,十尺长卷,竟有百只蝴蝶。栩栩蝶影飞舞,满园春色绚烂,让人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李治走到画卷前,良久没有说话。
——普天之下,也只有天子的叔叔滕王,敢开这样的玩笑,八百里加急的尘土,一轴泼墨蝶影飞舞。
自从就任洪州都督,听说滕王越发风流不羁,在山水间流连忘返,终日与美酒和美人为伴,也常与名士们在高楼把酒宴饮。
今春,滕王甚至缺席了天子的邀约。
“陛下,”太监不知天子喜怒,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这画……”
媚娘从旁看着李治的神色,对太监吩咐:“请宫中最好的工匠,装裱好,挂在麟德殿。”
太监将目光投向李治,只见天子点了点头:“按皇后说的做。”太监忙不迭地接过画轴:“遵旨!”
已经三年不曾见过滕王……李治抬步迈出大殿时,心中突然生出思念,不知是在思念少年无忧无虑的时光,还是在思念与他共度那段时光的人。
媚娘走在他身边,突然笑问:“陛下可是思念滕王?”
李治一怔,不由得颔首。
“按滕王的性子,既然画到了,人应该也在路上了。”媚娘笑着挽起李治的手臂,两人一起走下汉白玉的台阶。
媚娘猜得一点也没错,滕王七日之后便到了长安。
李治召他入宫,在景云阁见他。
金色的曦光之中,远远走来一个华服青年,优雅地朝天子行礼,那洒脱不羁的笑容——不是滕王又是谁?
这一瞬间,往事汹涌而来,李治的鼻端竟然有些发酸。但滕王只是狡黠地眨眨眼:“这次我让陛下意外了? ”
“朕没想到你的脚程这样快。”难得的,天子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笑容。
“我春日去塞北看雪,错过了陛下的邀约,心里发愁陛下会责罚,所以不敢来长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取道江南,去扬州看杏花,这一走又是四个月——”滕王说起话来意态疏朗,神色自在飞扬,好像世事的变化完全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但李治看到,他的右手腕上,有一道浅白惊心的旧伤痕;当年是否发生过什么事,滕王不说,永远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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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唐·王勃《滕王阁诗》
一
岭南冬天温暖。
战火平息,村庄里又现出勃勃生气,除夕夜爆竹声热闹。裴昀半醉地走到庭院里,一眼便看到熟悉的人影——叶铿然握着酒杯坐在石桌前,轮廓被月色雕刻得格外清晰。
听到他的脚步声,叶铿然抬起并无焦距的眼睛:“刚才大少来过。”
“你有没有给他红包?”裴昀饶有兴味地凑过来,笑吟吟地将手搭在对方肩上。他两手都是面粉,身上还有刚刚下厨做年夜饭时沾上的鸡毛和菜叶,满满温暖的烟火气息。
“给了。”叶铿然耐心地回答,手摸索到桌案上的一轴画:“大少说,不知道是谁托人送来了一轴画。”
裴昀将画轴展开,发现这是一幅很奇怪的画。
画上什么都没有。
“这是什么鬼?”裴昀漫不经心地说,“一张白纸……哦不,恕我直言,好像被人踩过两脚的白纸,还有几个没擦干净的脚印。”
“……”
就在裴昀吐槽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卷轴里还夹了一封信。
展信的那一瞬间,裴昀脸上轻佻的神色散去了,他把信读完,良久没有动,只是凝视着对方漆黑却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眸子。
“怎么了?信是谁送来的?”叶铿然清冷的眉宇攒起,露出困惑的神色。
“信是广平王送来的。”裴昀的声音微微波动,“他说,有一个地方,或许能治好你的眼睛。”
空白画卷的落款处,写着两个风流潇洒的行草——
凤凤。
二
凤凤这个名字,是晋王李治童年时最大的噩梦。
或者说,李治这辈子最悲催的事情,就是有一个小自己两岁的叔叔。
小皇叔的乳名叫凤凤,而李治的乳名叫雉奴,雉是野鸡的意思,野鸡和凤凰一比,高下立现。
小皇叔能文能武,诗书琴画样样一学就会,每次李世民来考李治的学问,李治答不出,他就对答如流;到了校场上,李治不敢骑的马,他一翻身就上去了,还满不在乎地笑着朝李治伸手:“雉奴,我带你一程?”
从小到大一直生长在“别人家的孩子”阴影之下,这位小皇叔由他爹李世民抚养长大,明明年龄比他小,个子也比他矮,辈分却足足高了他一辈。
如果这个别人家的孩子正直忠厚也就算了,毕竟李治也是好脾气的。偏偏凤凤人前是一幅懂事的样子,人后却腹黑得不要不要的。他曾经语重心长地拍着李治的肩膀说:“你真白,白得就跟御花园里那短尾巴兔子似的,除了脸还能看,简直一无是处。”李治觉得受了羞辱,想要打他,却不敢打,打了那是以下犯上。
雉奴知道自己的爹李世民写了《威凤赋》,“晨游紫雾,夕饮玄霜……化垂鹏于北裔,训群鸟于南荒。”多威风气派!天子既以凤凰自比,又给幼弟取名为凤凤,足见帝王对这个弟弟有多喜爱器重。
李治有几个雄才大略的兄长,总是能在庭殿上谈笑自若,议起国事来言辞雄辩胜过朝中老臣,骑起骏马来风姿飒爽比得过边关名将。
在他们的光环下,李治总是自惭形秽。
但这些全都比不上凤凤对他心灵上的伤害。凤凤仗着李世民的宠爱,也仗着那压死人的辈分,三天两头欺负李治。
小皇子们摔跤时,凤凤的经典动作是一个过肩摔把李治摔到泥地里,然后蹲下来好奇地瞅着李治说:“雉奴啊,真是龙生九子,生出了兔子……”
被羞辱得狠了,李治的眼眶就真的像兔子一样红了,握紧拳头,强忍住以下犯上的冲动,配上清秀如女孩的面孔,实在让人不忍心。
这个时候,凤凤也算够意思,不再欺负他了,把他拉起来给他拍拍身上的泥,再踮起脚给他擦脸上的泥:“算了,其实你也不全算兔子,至少还有一半是女孩子……”
“……”站在这个比自己还矮的叔叔面前,童年李治终于丢人地放声大哭。
等凤凤长到十三岁,李治长到十五岁时,两人的差距才终于有所缩小——当然,仅指身高的差距。
小皇叔像雨后的竹子,仿佛一夜之间挺拔得玉树临风起来,宫女们看到他时也会不由得脸红了。李治唯一的优势,身高的优势,就这样被岁月无情的杀猪刀砍得七零八落,忧伤的晋王只觉得生无可恋。
以前凤凤欺负他,总是踮起脚来敲他的额头,现在只要伸一伸手,便再自然不过地一个栗子敲下来:“发什么呆呢雉奴?去!给皇叔牵马来。”
三
皇室在洛阳行宫举行狩猎。
大唐以武开国,高祖皇帝和当今圣上都是马背骑射得的天下,皇子们也都有一身骑射好功夫,李治并不喜欢射猎,他宁愿看动物自由奔跑在树林里,看光影与溪水的追逐,胜过人与猎物的博弈。
不知是天气炎热,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李治觉得猎场格外滚烫,兄长们的目光也是灼热的,像是盛夏的太阳。
倒是凤凤一身清凉,一袭青衫潇洒地跨上白马,微弯的嘴角很招人喜欢,神态风流怡然。
太子承乾腿脚不灵便,不能来参加狩猎,吴王、魏王等几位皇子则骑着高头骏马,挽着强弓利箭,驰骋在猎场。
李治本来对打猎就不感兴趣,只是怕李世民责备才跟着来的,他的马走得悠闲,突然,身后传来急促的喧哗声和马蹄声。
他闻声一回头,只见吴王和魏王远远地策马在追赶着什么,各自的侍卫们也在大喊助威。
等人马越来越近,终于,李治看清了,他们追赶的是一头白鹿。
鹿腿修长灵活,惊惶奔跑的样子像风穿行在树林之间,而这阵旋风很快席卷到李治面前——
“在那里,快射!”远处有人大喊。
李治回过神来,从马背箭囊中抽出一支长箭,拈弓搭箭,对准白鹿!
距离太近了,白鹿仿佛意识到近在咫尺的危险,猛地侧头看了他一眼,乌黑的眼睛温润而惊惶,像是被春光惊醒的冻溪,碎冰般的恐惧尚未融化,已经清晰倒影出天光与云影。
那一瞬间,李治手中的弓弦微微一松。就在他犹豫的刹那,吴王冲了上来,魏王也冲了上来,两人的马鞭绞缠在一起,谁也不让谁先过。
“三哥,四哥!”李治看情形不对,立刻策马前去,想将两人分开。可是两个皇子已经明里暗里较上了劲,冲突之中,不知是谁手中的弓一不留神猛地向后扬起,打在李治的马臀上!
“雉奴!”
骏马受惊扬起前蹄,李治拉缰绳不稳,一身狼狈地摔下马来!
这一摔天旋地转,比小时候被凤凤摔痛多了,李治半晌才挥掉眼前的黑雾,狼狈地以手撑地,抬起头来。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李世民不知何时过来的,威严地骑在马背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猎杀要一击而中,不可优柔寡断,过于仁弱。”
天子冷冷地调转马头:“回宫。”
一场狩猎不欢而散。
帝王策马回营,其他人也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吴王和魏王也不敢再相争,带着猎物跟随,四周很快空无一人。
李治想要站起来时才发现膝盖摔伤了,动一动便钻心的疼。他出来时没带侍卫,此刻只能自己回营。雪白的骏马倒是忠心,俯下身来,用温暖的舌头舔他受伤的膝盖。
少年把头埋进白马的颈窝,良久。最疼的地方不在膝盖,而是李世民看他时失望的眼神。
远方隐隐传来雷声。
天很快就下起了雨,这种状况自然是不能骑马了,李治牵着马,一瘸一拐地走在泥泞里。
腿伤到还在其次,暴雨打在身上,渗进盔甲把衣衫都湿透了,身上又冷又重,李治只觉得寸步难行。
雨中湿滑,李治艰难地走着,不知道脚下踩到了什么,一个踉跄,他突然摔倒在地,连挣了几下也没有爬起来。
这一刻,李治举目四望,只觉得天大地大,他却是孤零零的一个。这漫漫长路,他要怎样艰难地一步步挪回去?
脸上都是湿的,四周只有暴雨坠落的轰鸣声。李治闭上眼睛,疲惫地靠着白马,听着茫茫天地的雨声,不知过了多久,雨声中突然夹杂着一阵哒哒的马蹄声。
开始李治以为自己幻听,可是马蹄声越来越清晰,雨雾中渐渐出现了熟悉的人影。
——那人从风雨中策马而来,头上和身上都是雨水,笑容却一点儿也没被打湿:“雉奴,我来接你。”
李治的眼眶突然有点发热。他不愿被对方看到自己此刻的狼狈,更不愿被取笑,转过头去:“多谢皇叔。”
对方下了马来,直接将他一把抱起,放在自己的马背上。
这一次凤凤没有取笑他,也没有一丝笑意,他的神色沉凝时,像轻佻的溪水突然沉默;雨水流过他的鼻梁和嘴唇,有种水流过宝剑般锋利的美。
李治坐在湿漉漉的马背上,抓住缰绳,任由雨水不断从头发往下滴落:“父皇对我很失望。”
“我倒觉得,陛下不是对你失望,而是对你有所期望。”凤凤手中利落地撕开衣襟,为他包扎受伤的膝盖,声音沁凉而通透。
李治愣了一下。
也许是李治的错觉,这一刻凤凤的眼神深邃而古怪,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悲哀:“陛下是怎么想的,没有人能知道,但你又是这样的性子……算了,也许是我想多了。”
在李治怔神时,凤凤纵身上马:“走了!”
“我的马——”李治不放心回过头。
“放心,它会跟来的!”凤凤话音一落,扬起马鞭叱了一声:“驾!”骏马顿时扬蹄疾驰,朝洛阳行宫而去。
四
围猎回去之后,李治丢脸地发烧了。
他向来安静不起眼,一连病了好几天也无人问津,寝殿里冷清得可怜。魏王和吴王几个兄长倒是来看过,但都是匆匆坐一下,寒暄几句就走了。
只有凤凤好像一天到晚无事可干,一身热气腾腾的汗水,往他的寝宫跑得格外勤。宫中的少年们只有凤凤可以不读书,仗着李世民的纵容,他不用和皇子们一起学诗书经史,倒是跟着宫廷画师学起了顾恺之,听说他夏夜让宫女们把灯笼熏香,引来不知昼夜的蝴蝶误闯,还美其名曰要对蝶作画,风流放纵,一派散漫不羁。
李治病得没力气和他抬杠,凤凤也不欺负人了,风清气朗的黄昏,凤凤兴致盎然地说:“雉奴,我画幅画送你吧!”
李治从未想过,凤凤的一支笔已经有这样的气象。
笔与墨在凤凤手中仿佛有生命,落墨绚烂惊艳,色彩如同涟漪般在他笔下扩散、跃动,渐渐连成片,如同雨滴聚集成云彩。
“你要画凤凰吗?”李治惊喜地问。
“谁说我要画凤凰?”凤凤笑着回过头来,“这是蝴蝶。”
渐渐的,蝴蝶在他笔下飞了起来,让人以为误闯了谁的梦境。庄周梦蝶,蝶梦庄周,所有的色彩都化为梦中的河流。
“人生苦短,有蝴蝶和花香总是好的。”
凤凤右手负在身后,一身春衫执笔作画,也像是画中人。
他执笔挥毫,如同创世的神明,又如同一个平凡的山野村夫。他是天地间微渺的一点,天地又是他笔下微渺的一点。
这一瞬间,李治突然觉得,帝王业、社稷志、江山美……都不如这浪漫到极致的笔墨才情,这潇洒到不拘一格的狂放挥毫。
他突然,有点羡慕凤凤。
凤凤搁下笔揉了揉手腕,李治这才发现,他画画用的是左手。
不知为何,李治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记得凤凤并不是左撇子,小时候骑马摔跤,凤凤都是用右手的;但长大之后,凤凤倒不爱那些兵器了,很久都不曾见他拉弓射箭,上次在猎场他也一无所获。
凤凤自己是满不在乎的性子,李世民不责备他,也没有人敢管他。
“我记得你不是左撇子。”李治疑惑地问。
清风微妙,树影一片斑驳,凤凤下意识地将右手往衣袖中拢了拢,他的眸色有些奇怪,但很快洒脱的笑容从眼底荡漾开来:“右手是做俗事的,吃饭更衣出恭都用右手,皮糙肉厚,要画出有灵气的画,当然要用矜贵的左手。”
他说得如此理直气壮,李治也无话可说。
等李治的病痊愈,凤凤来找他,笑意明亮得有些晃眼,似乎有什么得意的事情:“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
李治话音未落,已经被凤凤不由分说地拽起胳膊往外跑。
天色刚亮,长安一百零八坊的坊门才打开,路上行人稀少,而天地竟然如此之大,驰马行走在晨曦中,阳光在马蹄下跳跃。
马停在长安城郊,眼前是一座楼阁。
凤凤意气风发地拉着李治:“走,我们上去!”
两个少年同上高楼,远山沉浸在霞光与飞鸟的翩翩色彩中,一派俊朗锦绣。伸手就能碰触到天际浮云,连山川河流都变得渺小,人更成了天地间的一颗尘埃。
“怎么样?风景不错吧。”凤凤眉宇张扬,敞开的衣襟下是洁白的胸膛,他还拎了一壶樱桃酒,当他仰头喝酒时,酒水顺着颈脖流到衣襟上,让他的衣衫湿了一大片。
群山如泼墨,凤凤狂放的姿态仿佛目空一切,但嘴角带笑,让人难以生厌。
他一只手拎着酒壶,斜倚栏杆,朝李治做出一个邀约的姿势。
不由自主地,李治也伸出了手。
晨曦照在他们身上,两个少年都眼神明亮,衣襟华美,每一寸肌肤与呼吸都是朝阳裁剪而成的青春。
“雉奴,天地如此旷大,以后我们要一起去最高的楼阁,喝最烈的酒,看最远的山。”凤凤大笑,一掌重重击在李治的手掌上!
手掌被拍得微微发痛,连灵魂也微微震动。
李治迎向那朝阳般燃烧的眼瞳,明亮得没有一丝阴霾的脸庞,他昂起下颌:“好。”
河山如此壮美,天地如此辽阔,少年的誓言回荡在群山之间。谁也不曾想过,世事无常的秋凉。
盛夏很快过去,秋意一点点渗入青石小路,蝴蝶也渐渐隐匿了踪迹。这一日,李治闲来无事在御花园中散步,看到一个宫娥模样的女子用纸在折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女子立刻起身朝他行礼:“晋王殿下。”
“你会折凤尾蝶?”李治看到她手中的凤尾蝶,仔细地看了眼前的女子一眼。她穿着宫中常见的石榴裙,唇红齿白,笑容落落大方。
“回殿下,这是我入宫前我爹教我折的。”女子手托着凤尾蝶,睫毛也如同蝶翅浓密动人,“天凉了,我见这御花园也冷清得很,所以折一只蝴蝶。”
李治微笑颔首。
“殿下,这凤尾蝶折好了之后,还要做一件事,才算真的折完。”女子迎着阳光,看那栩栩如生的蝶。
“哦?什么事?”李治饶有兴味地问。
女子朝着凤尾蝶吹了一口气,天真妩媚,蝶翅被她吹得轻轻扇动,当真展翅欲飞。
“女娲造人的时候,吹了一口气,人就活了过来,会哭会笑。我爹跟我说,这一口气很要紧。”
倒是个有趣的女子,与宫中寻常女子不同。李治笑着点点头。
两人擦肩而过,当时的他不曾想过,这个偶然相遇的女子,会与他产生怎样的交集。
入冬后,宫中发生了一件大事。
太子谋反,被贬为庶人。数月后,参与夺嫡的魏王和吴王接连被贬。
第二年春天来得格外迟,路上还有未融化的冰渣,宫人们的脸色也格外凝重。李治在宫中遇到自己的舅父长孙无忌,他向舅父行礼,对方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他:“雉奴这只毛毛虫,也变成蝴蝶了。”
一天天长大的少年眼眸乌黑清澈,皮肤像是用丝绢蘸着山涧的清泉洗过,在金玉的袍服中愈发显得清新俊美——就像一轮干净明亮的新月,虽然不曾与烈日争辉,但再远也能看到温润正直的光亮。
李治感觉到朝臣与宫人对他态度的变化,又想起那一天在雨中凤凤所说的话,想起当时凤凤悲哀而古怪的神色,终于察觉到命运的波澜正朝自己涌来。
贞观十七年四月七日,李治在承天门被立为皇太子。所有的星辰都黯淡下来,他成为了大唐夜空中唯一的明月。
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年轻的李治即天子位,改年号为永徽。
五
永徽六年,初夏的风有些喧闹的意思,但蓬莱殿中仍然清凉。
“陛下在想些什么?”女子柔和的声音在耳边想起,李治回过神来,朝眼前的女子笑了笑:“没什么,一些少年时的往事而已。”
年少旧梦,恍如隔世。
李治坐在龙椅之上,成为了九五之尊,成为普天之下最清寂的那个孤家寡人,他还常会恍惚想起曾经那个清晨,与凤凤同登的那座高楼。
“臣妾也记得少年时,第一次在御花园遇见陛下。”女子回想起往事,神色更加妩媚温存,“陛下只有十五六岁,脸孔那样清澈,像是春日树梢的白雪。”
当初那个朝着凤尾蝶吹气的女子,成为了李治的皇后,她的名字叫武媚娘,是并州文水人,出身不过小姓人家,见识和智慧却超过当世许多男子。
“现在朕也老了吧。”李治对着铜镜看了看,自己的鬓角尚未生出华发,但眼神不知何时褪掉了飞扬的神采,甚至有许多自己也陌生的东西……那是独属于帝王的孤独与沉思。
家国天下的责任,沉甸甸地搁在他的肩上,像是山峦压在了河流之上,从此不能再自在奔流,日夜蓄积,终究沉默成海洋。
“陛下才二十七岁,从何谈老?”媚娘笑了,伸手为李治梳理一头乌黑的长发,指下温柔而不失力道,三千烦恼丝都在她掌下变得服帖。
李治并不知道,登基六年,历经朝堂风雨,他深邃的眸子比少年时更富于魅力,鼻梁高挺的侧脸如坚毅青峰,曲折薄唇多情动人。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初的少年。
也只有在媚娘面前,他绷紧的心弦才能些微放松。
李治微微闭上眼睛:“舅父主持编修《永徽疏律》十二卷,法理铮铮,功在千秋,自汉晋以来,未曾有人有这样的才学功绩。朕是不是对他太过无情?”
“长孙大人是股肱之臣,博学之士,但江山社稷不能以一人之力撑起,门阀枷锁不可不除,陈规陋习不可不改,若要满园春色,就不能独惜一株青松。”媚娘说话的声音总是和缓的,却有种令人信服的力量。
李治点了点头,他继位时不过二十一岁,从事事听从长孙无忌,隐忍不发,到如今终能施展抱负,媚娘一直是他最有力的内助。当他真正掌握了至高的权力,却只觉得些微疲惫。
只听太监的声音在门口传来:“陛下,有加急奏折送到。”
李治睁开眼睛,命太监呈递上来。处理国家大事时,他并不回避媚娘,所以媚娘从太监手中接过奏折,打开来——
“这是?”媚娘的声音有些诧异。
密封的卷筒中,并不是什么奏折,而是一幅画。
画卷很长,不断打开,便不断有蝴蝶从纸上飞出,十尺长卷,竟有百只蝴蝶。栩栩蝶影飞舞,满园春色绚烂,让人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李治走到画卷前,良久没有说话。
——普天之下,也只有天子的叔叔滕王,敢开这样的玩笑,八百里加急的尘土,一轴泼墨蝶影飞舞。
自从就任洪州都督,听说滕王越发风流不羁,在山水间流连忘返,终日与美酒和美人为伴,也常与名士们在高楼把酒宴饮。
今春,滕王甚至缺席了天子的邀约。
“陛下,”太监不知天子喜怒,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这画……”
媚娘从旁看着李治的神色,对太监吩咐:“请宫中最好的工匠,装裱好,挂在麟德殿。”
太监将目光投向李治,只见天子点了点头:“按皇后说的做。”太监忙不迭地接过画轴:“遵旨!”
已经三年不曾见过滕王……李治抬步迈出大殿时,心中突然生出思念,不知是在思念少年无忧无虑的时光,还是在思念与他共度那段时光的人。
媚娘走在他身边,突然笑问:“陛下可是思念滕王?”
李治一怔,不由得颔首。
“按滕王的性子,既然画到了,人应该也在路上了。”媚娘笑着挽起李治的手臂,两人一起走下汉白玉的台阶。
媚娘猜得一点也没错,滕王七日之后便到了长安。
李治召他入宫,在景云阁见他。
金色的曦光之中,远远走来一个华服青年,优雅地朝天子行礼,那洒脱不羁的笑容——不是滕王又是谁?
这一瞬间,往事汹涌而来,李治的鼻端竟然有些发酸。但滕王只是狡黠地眨眨眼:“这次我让陛下意外了? ”
“朕没想到你的脚程这样快。”难得的,天子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笑容。
“我春日去塞北看雪,错过了陛下的邀约,心里发愁陛下会责罚,所以不敢来长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取道江南,去扬州看杏花,这一走又是四个月——”滕王说起话来意态疏朗,神色自在飞扬,好像世事的变化完全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但李治看到,他的右手腕上,有一道浅白惊心的旧伤痕;当年是否发生过什么事,滕王不说,永远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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