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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晨曦,是明阳中学的风云人物,在她身上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大家的话题焦点都在她身上。而现在,晨曦请了长假后回来,目前的青省已经平静下来,那段时间的紧绷期已经过去,大家讨论的已经没有那么激烈了,再加上曹玉的出现,她的活跃和晨曦的淡然相比,还是曹玉这样看得见摸得着的女孩子更受人欢迎,晨曦太神秘,只和她身边的那几人有交集。
但曹玉就不一样了,她甜美,活泼,漂亮,善于交际,成绩又好,身份又高,给那些想要讨好攀关系的人机会,所以,还是这样的女孩子,在学校更容易受到大众关注。
曹玉这般示好,晨曦依旧不以为意,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一山不容二虎,晨曦校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所以不待见这位青省公主。
晨曦看着曹玉这模样,有些好笑,不少女生似乎都喜欢玩这一套,“我为什么要喜欢你?”
“噗……”这是郑欣然。
曹玉的脸瞬间就涨得通红,“我……我……”她支吾个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要说,我这么可爱,你就应该喜欢我?
曹玉不知道该怎么下台,正好上课铃响了,才解了她的尴尬。
如今已经快到年底了,学生们紧张期末考试的同时又期盼着寒假的到来,这一天,天空忽然就下起了大雪,晨曦回来这么多天,李倩雅也没有找来,青帮的消息回报,李倩雅病了。
李倩雅从林家败了之后就一直住在林家还剩下的那些佣人房里,也多亏了那些房子,她才不至于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不然这么冷的天,在外真的能冻死人的。林家要面子,生活很是奢侈,那些佣人的生活也不差,那一晚林家遭了那么大的雷,所有的人都吓坏了,根本就不敢再在这个地方待下去,有的当晚就吓跑了,还有的虽然没走,但李倩雅没工钱给他们,他们留下也没意思,就都收拾回家去了。
佣人房里此时空荡荡的,其实在那些人都走之前,这里还是剩下不少东西的,那些佣人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对林家有不少本能的畏惧,虽然看着那些东西眼馋,但还是不敢大张旗鼓的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回家,能收拾的都收拾了,但一些大件的东西都是还在的。
可李倩雅没发生活,以前剩下的那些大件的家具什么的,能卖的都被她卖了,现在也就她自己的屋子里还剩下一张床和几个柜子和几张桌子,旁边一间屋里到还是有一间以前佣人们用的厨房,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了以前的整洁了。
若是会过日子的人,有地方住,有暂时的生活用品,自己有手有脚,总不至于饿死,但李倩雅会什么呢?她什么也不会。
屋外银装素裹,李倩雅窝在被窝里看着屋外的雪,怔怔出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晨曦是不会让李倩雅饿死的,这段时间都是青帮的人在暗地里接济她,不然以李倩雅那个样子,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可即便这样,现在的李倩雅也完全看不出曾经林家二夫人的风采了,她看起来像是一瞬间老了十岁,头发凌乱,脸色蜡黄,又两眼空洞无神,不过好在她的身体非常的好,所以晨曦也不担心,她要用生活上的苦难彻底的击垮李倩雅那颗活跃的心,让她再也没那个精力去折腾。
在1995年农历年年底,东方集团的化妆品终于赶在年前这段消费高峰期上市了,配方就是晨曦这个董事长出的,经过几次试生产之后,质量合格,现在上市的是第一批大规模生产出来的产品,只不过现在种类还不是很多,剩下的要到年后才会生产。
产品生产进入正轨,剩下的销售与宣传就都交给其他人去做了,她这个董事长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包了,曾经的诸葛亮纵有通天之能,不是也没能保住蜀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靠的是综合国力而不是哪一个人的能力,一个集团,也是如此。
忙完了这一切,期末考试也快要到了,寒假就要来临,晨曦也要回老家了,这个时候,消失了好久的何清熠,终于出现了。
隔了这么多天看到师兄,晨曦心里开心不已,面上却气鼓鼓的,这个混蛋,竟然这么多天都没有消息!
晨曦坐到车上,砰的一声关上车门,两手抱胸,不理他。
何清熠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意,“怎么了?还生气呢?”
刚刚他给她打电话,说自己在校门口等她,她一开始听到他的声音是非常惊喜的,他能听的出来,这丫头很高兴,但随即就被她一句话说愣了,“你还知道回来。”
他愣了好一会儿,忍不住笑出了声,她这是想他了,他刚笑出声,她就把电话挂了。算算她这挂了电话和她到这里的时间,她应该是一路小跑过来的。
晨曦歪着头看车窗外,留一个后脑勺给他。透过车窗,她能看见男人那满脸的笑意。
女孩子,有的时候,该撒娇就要撒娇,该耍脾气就得耍脾气。
何清熠见晨曦是不准备理他了,便笑着开车往古典别墅而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晨曦想知道,这男人会怎么来哄她。结果刚一进门,晨曦便愣住了。
客厅里只开了几盏台灯,光线有些昏暗,但依旧可以看出来,客厅布置的很浪漫,放了好多她最爱的紫玫瑰,而餐桌上……
烛光晚餐!
这男人竟然会给她准备烛光晚餐!
“喜欢吗?”何清熠低沉的嗓音传来。
晨曦瞪了他一眼,没说话,但那嘴角却是抑制不住的上扬。
晨曦去餐桌边坐下,何清熠去了厨房把晚餐拿出来,因为晨曦喜欢吃熟食,所以这牛排是他亲自做的,十成十的熟,相对于西餐,其实晨曦比较爱吃中餐,这是她上辈子常吃药膳而养成的习惯,但是烛光晚餐,总觉得是配牛排红酒才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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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晨曦,是明阳中学的风云人物,在她身上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大家的话题焦点都在她身上。而现在,晨曦请了长假后回来,目前的青省已经平静下来,那段时间的紧绷期已经过去,大家讨论的已经没有那么激烈了,再加上曹玉的出现,她的活跃和晨曦的淡然相比,还是曹玉这样看得见摸得着的女孩子更受人欢迎,晨曦太神秘,只和她身边的那几人有交集。
但曹玉就不一样了,她甜美,活泼,漂亮,善于交际,成绩又好,身份又高,给那些想要讨好攀关系的人机会,所以,还是这样的女孩子,在学校更容易受到大众关注。
曹玉这般示好,晨曦依旧不以为意,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一山不容二虎,晨曦校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所以不待见这位青省公主。
晨曦看着曹玉这模样,有些好笑,不少女生似乎都喜欢玩这一套,“我为什么要喜欢你?”
“噗……”这是郑欣然。
曹玉的脸瞬间就涨得通红,“我……我……”她支吾个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难道要说,我这么可爱,你就应该喜欢我?
曹玉不知道该怎么下台,正好上课铃响了,才解了她的尴尬。
如今已经快到年底了,学生们紧张期末考试的同时又期盼着寒假的到来,这一天,天空忽然就下起了大雪,晨曦回来这么多天,李倩雅也没有找来,青帮的消息回报,李倩雅病了。
李倩雅从林家败了之后就一直住在林家还剩下的那些佣人房里,也多亏了那些房子,她才不至于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不然这么冷的天,在外真的能冻死人的。林家要面子,生活很是奢侈,那些佣人的生活也不差,那一晚林家遭了那么大的雷,所有的人都吓坏了,根本就不敢再在这个地方待下去,有的当晚就吓跑了,还有的虽然没走,但李倩雅没工钱给他们,他们留下也没意思,就都收拾回家去了。
佣人房里此时空荡荡的,其实在那些人都走之前,这里还是剩下不少东西的,那些佣人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对林家有不少本能的畏惧,虽然看着那些东西眼馋,但还是不敢大张旗鼓的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回家,能收拾的都收拾了,但一些大件的东西都是还在的。
可李倩雅没发生活,以前剩下的那些大件的家具什么的,能卖的都被她卖了,现在也就她自己的屋子里还剩下一张床和几个柜子和几张桌子,旁边一间屋里到还是有一间以前佣人们用的厨房,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了以前的整洁了。
若是会过日子的人,有地方住,有暂时的生活用品,自己有手有脚,总不至于饿死,但李倩雅会什么呢?她什么也不会。
屋外银装素裹,李倩雅窝在被窝里看着屋外的雪,怔怔出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晨曦是不会让李倩雅饿死的,这段时间都是青帮的人在暗地里接济她,不然以李倩雅那个样子,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可即便这样,现在的李倩雅也完全看不出曾经林家二夫人的风采了,她看起来像是一瞬间老了十岁,头发凌乱,脸色蜡黄,又两眼空洞无神,不过好在她的身体非常的好,所以晨曦也不担心,她要用生活上的苦难彻底的击垮李倩雅那颗活跃的心,让她再也没那个精力去折腾。
在1995年农历年年底,东方集团的化妆品终于赶在年前这段消费高峰期上市了,配方就是晨曦这个董事长出的,经过几次试生产之后,质量合格,现在上市的是第一批大规模生产出来的产品,只不过现在种类还不是很多,剩下的要到年后才会生产。
产品生产进入正轨,剩下的销售与宣传就都交给其他人去做了,她这个董事长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包了,曾经的诸葛亮纵有通天之能,不是也没能保住蜀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靠的是综合国力而不是哪一个人的能力,一个集团,也是如此。
忙完了这一切,期末考试也快要到了,寒假就要来临,晨曦也要回老家了,这个时候,消失了好久的何清熠,终于出现了。
隔了这么多天看到师兄,晨曦心里开心不已,面上却气鼓鼓的,这个混蛋,竟然这么多天都没有消息!
晨曦坐到车上,砰的一声关上车门,两手抱胸,不理他。
何清熠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意,“怎么了?还生气呢?”
刚刚他给她打电话,说自己在校门口等她,她一开始听到他的声音是非常惊喜的,他能听的出来,这丫头很高兴,但随即就被她一句话说愣了,“你还知道回来。”
他愣了好一会儿,忍不住笑出了声,她这是想他了,他刚笑出声,她就把电话挂了。算算她这挂了电话和她到这里的时间,她应该是一路小跑过来的。
晨曦歪着头看车窗外,留一个后脑勺给他。透过车窗,她能看见男人那满脸的笑意。
女孩子,有的时候,该撒娇就要撒娇,该耍脾气就得耍脾气。
何清熠见晨曦是不准备理他了,便笑着开车往古典别墅而去。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晨曦想知道,这男人会怎么来哄她。结果刚一进门,晨曦便愣住了。
客厅里只开了几盏台灯,光线有些昏暗,但依旧可以看出来,客厅布置的很浪漫,放了好多她最爱的紫玫瑰,而餐桌上……
烛光晚餐!
这男人竟然会给她准备烛光晚餐!
“喜欢吗?”何清熠低沉的嗓音传来。
晨曦瞪了他一眼,没说话,但那嘴角却是抑制不住的上扬。
晨曦去餐桌边坐下,何清熠去了厨房把晚餐拿出来,因为晨曦喜欢吃熟食,所以这牛排是他亲自做的,十成十的熟,相对于西餐,其实晨曦比较爱吃中餐,这是她上辈子常吃药膳而养成的习惯,但是烛光晚餐,总觉得是配牛排红酒才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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