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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以小胖子的三百骑兵为先导,抽调出来的四百民夫长弓手为中锋,商队为后卫,开始冲出杀虎口。
行军十里,骑在马上的金恒光对吕汉强道:“大人,前面就进入了闯塌天的地盘,我们要做准备了。”话音刚落,就看见前面路边的树林里冲出一匹战马,马上一人高举一面大旗,将战马横在道中。
“来了。”所有的人都莫名其妙的长出了一口气。紧张的面对不知道在哪里的危险,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当谜底揭开的时候,其实就可以知道自己该怎么应对了。猜来猜去才是最累人的。
闯塌天,这一带最老的杆子,手下有三千人马,前两天金恒光上山洽谈过路费的时候,按照规矩,闯塌天笑呵呵的答应了金恒光的要求,很礼貌的将他送出了山寨,但转身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另一个决断。
其实他窥视杀虎口商队已经很久了,但碍于杀虎口地势险要,如果发起强攻,那些商队同仇敌忾,就会拼命抵抗,是无论如何也讨不来好处的,反正在他看来,这些商队无论怎么样,都要启程的,他们聚拢的商队越多,其实对自己越有益处,一个羊也是赶,两个羊也是放不是,聚齐了只能说自己的收入会更丰厚,只要做了这一笔买卖,今年这个冬天就将是一个富足滋润的冬天,自己都开始计算那近百商队的物资有多少,是不是自己可以拿着这些物资一部分,就一成吧,再招揽些流民手下壮大一下自己的势力,然后和周边的杆子一争长短,盟主这东西,是不是自己可以坐上一坐了。
这天天刚亮,就有一直盯着杀虎口动静的探子回来禀报,杀虎口里已经是人声喧哗,看样那些商队是准备出发了。
当时闯塌天大吼一声:“来的好。”然后点起全寨三千人马,只留下最心腹的头目,带着很少一些老弱看门,自己亲自带着大队杀奔商队必经之路。
闯塌天这次带的三千人马,可以说是精锐了,青壮占了大约七成,这两千多青壮都是久经劫掠,杀阵上活下来的汉子,当初那些上山来的老弱妇孺,早就在历次攻袭堡寨的时候,填埋了壕沟,消耗了对方的弓箭滚木了,因此,剩下的都是精华。
战场的选择闯塌天是费了一番心思的,离着自己山寨不远,也就是十里,这样能够节省体力,离着杀虎口不近,大约有二十里的路程,这一来让商队疲惫,二来这个距离,一旦商队溃败,也不能及时缩回杀虎口依托镇子险要的地形顽抗,在二十里的距离上,自己的精锐怎么都能将商队彻底吃掉了。
失败怎么办?怎么能失败呢?这是一个不成立的命题,不成立的命题当然也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从树林的缝隙里观察,对面竟然有三百盔明甲亮的骑兵,这大大的出乎了闯塌天的意料之外,怎么这群商贾下了血本,竟然雇请了这么多骑兵作为保镖吗?不说那三百多匹战马,就那雪亮的马刀,精致的盔甲,那装备绝对精良的让人发指,就连自己这身从一个卫所千户身上买来的盔甲都不如人家身上的万一,这是什么来头?
疑惑的仔细打量之后,闯塌天却不由得高兴的笑了。
是的,是高兴的几近狂喜了,因为他是杀了老人的老手,在战场上的经验已经无比丰富,就冲他们那一双双游弋的眼神就看出,这帮家伙就是一群菜鸟,就好比现在的明军,那就是一个样子货。
一群菜鸟穿着世界上最精良最昂贵的盔甲,骑着最彪悍的战马,这就是给自己送物资不算,还是给自己送装备来啦,哈哈,一旦杀散了他们,缴获了这些装备,给自己的亲信穿戴上,那这方圆几百里,还有什么人能是自己的对手?盟主的位子,我算是坐定了。
“都给我听好了,这次买卖成了,我们就可以熬过这个难熬的夏天,我们就可以有个富足的冬天,等我们养精蓄锐好了,我带着你们去打堡寨,打县城,到时候,大碗酒肉,大秤金银就都是我们的啦。”骑在战马上的闯塌天,意气风发的向自己的手下做着最后的战斗动员。
“噢噢噢——”三千多喽啰一起兴奋的狂呼起来。
压下手下的狂呼,闯塌天得意的大声道:“按照规矩,咱们要报字号,哪个兄弟愿意出去亮这身份?回来我给他十斤肉十斤酒。”这是闯塌天舍得的最大的奖赏。
“大头领,小的愿往。”这... -->>
队伍以小胖子的三百骑兵为先导,抽调出来的四百民夫长弓手为中锋,商队为后卫,开始冲出杀虎口。
行军十里,骑在马上的金恒光对吕汉强道:“大人,前面就进入了闯塌天的地盘,我们要做准备了。”话音刚落,就看见前面路边的树林里冲出一匹战马,马上一人高举一面大旗,将战马横在道中。
“来了。”所有的人都莫名其妙的长出了一口气。紧张的面对不知道在哪里的危险,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当谜底揭开的时候,其实就可以知道自己该怎么应对了。猜来猜去才是最累人的。
闯塌天,这一带最老的杆子,手下有三千人马,前两天金恒光上山洽谈过路费的时候,按照规矩,闯塌天笑呵呵的答应了金恒光的要求,很礼貌的将他送出了山寨,但转身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另一个决断。
其实他窥视杀虎口商队已经很久了,但碍于杀虎口地势险要,如果发起强攻,那些商队同仇敌忾,就会拼命抵抗,是无论如何也讨不来好处的,反正在他看来,这些商队无论怎么样,都要启程的,他们聚拢的商队越多,其实对自己越有益处,一个羊也是赶,两个羊也是放不是,聚齐了只能说自己的收入会更丰厚,只要做了这一笔买卖,今年这个冬天就将是一个富足滋润的冬天,自己都开始计算那近百商队的物资有多少,是不是自己可以拿着这些物资一部分,就一成吧,再招揽些流民手下壮大一下自己的势力,然后和周边的杆子一争长短,盟主这东西,是不是自己可以坐上一坐了。
这天天刚亮,就有一直盯着杀虎口动静的探子回来禀报,杀虎口里已经是人声喧哗,看样那些商队是准备出发了。
当时闯塌天大吼一声:“来的好。”然后点起全寨三千人马,只留下最心腹的头目,带着很少一些老弱看门,自己亲自带着大队杀奔商队必经之路。
闯塌天这次带的三千人马,可以说是精锐了,青壮占了大约七成,这两千多青壮都是久经劫掠,杀阵上活下来的汉子,当初那些上山来的老弱妇孺,早就在历次攻袭堡寨的时候,填埋了壕沟,消耗了对方的弓箭滚木了,因此,剩下的都是精华。
战场的选择闯塌天是费了一番心思的,离着自己山寨不远,也就是十里,这样能够节省体力,离着杀虎口不近,大约有二十里的路程,这一来让商队疲惫,二来这个距离,一旦商队溃败,也不能及时缩回杀虎口依托镇子险要的地形顽抗,在二十里的距离上,自己的精锐怎么都能将商队彻底吃掉了。
失败怎么办?怎么能失败呢?这是一个不成立的命题,不成立的命题当然也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从树林的缝隙里观察,对面竟然有三百盔明甲亮的骑兵,这大大的出乎了闯塌天的意料之外,怎么这群商贾下了血本,竟然雇请了这么多骑兵作为保镖吗?不说那三百多匹战马,就那雪亮的马刀,精致的盔甲,那装备绝对精良的让人发指,就连自己这身从一个卫所千户身上买来的盔甲都不如人家身上的万一,这是什么来头?
疑惑的仔细打量之后,闯塌天却不由得高兴的笑了。
是的,是高兴的几近狂喜了,因为他是杀了老人的老手,在战场上的经验已经无比丰富,就冲他们那一双双游弋的眼神就看出,这帮家伙就是一群菜鸟,就好比现在的明军,那就是一个样子货。
一群菜鸟穿着世界上最精良最昂贵的盔甲,骑着最彪悍的战马,这就是给自己送物资不算,还是给自己送装备来啦,哈哈,一旦杀散了他们,缴获了这些装备,给自己的亲信穿戴上,那这方圆几百里,还有什么人能是自己的对手?盟主的位子,我算是坐定了。
“都给我听好了,这次买卖成了,我们就可以熬过这个难熬的夏天,我们就可以有个富足的冬天,等我们养精蓄锐好了,我带着你们去打堡寨,打县城,到时候,大碗酒肉,大秤金银就都是我们的啦。”骑在战马上的闯塌天,意气风发的向自己的手下做着最后的战斗动员。
“噢噢噢——”三千多喽啰一起兴奋的狂呼起来。
压下手下的狂呼,闯塌天得意的大声道:“按照规矩,咱们要报字号,哪个兄弟愿意出去亮这身份?回来我给他十斤肉十斤酒。”这是闯塌天舍得的最大的奖赏。
“大头领,小的愿往。”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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