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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小时左右的车程,程远乘坐的大巴就到达终点站,来到了朋城这座繁华大都市。
程远走到汽车站外奢侈地打了辆的士,因为,若是选择坐公交车,那么还需要坐一个小时的车程,急着想见到父亲的他,等待不了。
此刻程远身上还是有钱打的的,他在背包侧面袋子发现存放着两百块,不用说,肯定是秦思塞进去的。
对秦思此举,他只能再次感叹:这软饭吃的!!!
两百块不多,可应急起来也够,对秦思的缜密心思,程远有些感动。
二十分钟后,目的地到达。
他现在到的地方是关外,父亲程建国不在市内,在这座城市的郊区外,若和燕京对比,相当于四环外了。
在程远的印象里,这座城市现在要进市内,几个进关关口还需要检查身份证。
程远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找到程建国所在工地,程建国不是在大公司的建筑队工作,起的也不是高楼大厦,而是一些民建房。
他所在施工队并不是太过专业,建房子都是用竹竿在外墙搭排栅,而这时建的民房并不是只有三四层,低的有七八层,高的可能有十四五层,这种高空作业安全措施还是令人担忧的,这也是上辈子程建国发生意外的主要原因。
程远走到一栋在建的民房前,这栋楼已经建了七层,框架已经建好,如果没记错,爸爸就是在这里。
“小远?”一位四十上下的壮汉,赤裸着上身,皮肤古铜色,手里拿着一条铲子,此时对着程远有点不太确定问道。
现在的程远一点都不像穷人家的孩子,吃软饭,噢不,当保镖那几天被秦思买的,价格不菲的衣服裤子鞋子,好好装扮了一番,甚至程远看到自己少年时的发型不太顺眼,去剪了个阳光又简单的潮男短发。
此时程远身高有181,后世证明已经不会再长高多少,上身休闲白衬衫,下身休闲黑西裤,脚下一双休闲棕色皮鞋,腰系一条黑皮带,都是名牌,手带一只欧米茄腕表,那价格加起来很可观,腕表秦思说是假的,对此程远只是笑笑就收了下来。
秦思那小富婆非常舍得给他买,看到他一直没反对,是越买越贵,程远估计她多年存的零花钱、压岁钱都花在那只腕表和他的装扮上了。
前世程远自己就算买得起这些的时候,也没那么奢侈过,不然程远也不会一直感叹自己软饭吃的,麻溜麻溜的,忍不住想高喊一句,软饭技术哪家强,中国xx找小远。
程远此时的形象整体看上去,若带个墨镜,别人估计都得怀疑是不是明星之类的。
夸张了,不过和程远之前一身旧衣服,烂鞋子的土样,来了个,土boy大变潮男的戏法,秦思是越看越喜欢,感叹自己眼光好,苏欣怡也不得不承认程远打扮起来还是有点“姿色”。
“王叔,是我。”
程远认出来这中年男子是程建国的工友王叔。
没错,他姓王,名叔,隔那么多年程远能一眼就认出他来,这名字是关键,喊他名字同时就等于尊称他,这名字占尽同辈便宜,不过,他的同辈是不愿意叫他全名的。
王叔惊讶说道:“真是你小子,我还以为认错人了。”
围着程远绕一圈咧嘴笑,说:“这才半年没见,俊多了。”
确实是半年没见,不过是王叔对程远半年没见,程远有十来年没见过他。
程远暑假寒假都会上来找程建国,还会在工地帮忙,干点小活赚点生活费,就是传说中的搬砖工,搬砖,拉沙,混水泥等,样样都干,样样都精通。
所以,别看程远此时少年身体还略显单薄,力气却是不小,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类型,身体强度勉强跟得上程远练过拳击的意识,这也是程远给两位美女当“保镖”的... -->>
一个半小时左右的车程,程远乘坐的大巴就到达终点站,来到了朋城这座繁华大都市。
程远走到汽车站外奢侈地打了辆的士,因为,若是选择坐公交车,那么还需要坐一个小时的车程,急着想见到父亲的他,等待不了。
此刻程远身上还是有钱打的的,他在背包侧面袋子发现存放着两百块,不用说,肯定是秦思塞进去的。
对秦思此举,他只能再次感叹:这软饭吃的!!!
两百块不多,可应急起来也够,对秦思的缜密心思,程远有些感动。
二十分钟后,目的地到达。
他现在到的地方是关外,父亲程建国不在市内,在这座城市的郊区外,若和燕京对比,相当于四环外了。
在程远的印象里,这座城市现在要进市内,几个进关关口还需要检查身份证。
程远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找到程建国所在工地,程建国不是在大公司的建筑队工作,起的也不是高楼大厦,而是一些民建房。
他所在施工队并不是太过专业,建房子都是用竹竿在外墙搭排栅,而这时建的民房并不是只有三四层,低的有七八层,高的可能有十四五层,这种高空作业安全措施还是令人担忧的,这也是上辈子程建国发生意外的主要原因。
程远走到一栋在建的民房前,这栋楼已经建了七层,框架已经建好,如果没记错,爸爸就是在这里。
“小远?”一位四十上下的壮汉,赤裸着上身,皮肤古铜色,手里拿着一条铲子,此时对着程远有点不太确定问道。
现在的程远一点都不像穷人家的孩子,吃软饭,噢不,当保镖那几天被秦思买的,价格不菲的衣服裤子鞋子,好好装扮了一番,甚至程远看到自己少年时的发型不太顺眼,去剪了个阳光又简单的潮男短发。
此时程远身高有181,后世证明已经不会再长高多少,上身休闲白衬衫,下身休闲黑西裤,脚下一双休闲棕色皮鞋,腰系一条黑皮带,都是名牌,手带一只欧米茄腕表,那价格加起来很可观,腕表秦思说是假的,对此程远只是笑笑就收了下来。
秦思那小富婆非常舍得给他买,看到他一直没反对,是越买越贵,程远估计她多年存的零花钱、压岁钱都花在那只腕表和他的装扮上了。
前世程远自己就算买得起这些的时候,也没那么奢侈过,不然程远也不会一直感叹自己软饭吃的,麻溜麻溜的,忍不住想高喊一句,软饭技术哪家强,中国xx找小远。
程远此时的形象整体看上去,若带个墨镜,别人估计都得怀疑是不是明星之类的。
夸张了,不过和程远之前一身旧衣服,烂鞋子的土样,来了个,土boy大变潮男的戏法,秦思是越看越喜欢,感叹自己眼光好,苏欣怡也不得不承认程远打扮起来还是有点“姿色”。
“王叔,是我。”
程远认出来这中年男子是程建国的工友王叔。
没错,他姓王,名叔,隔那么多年程远能一眼就认出他来,这名字是关键,喊他名字同时就等于尊称他,这名字占尽同辈便宜,不过,他的同辈是不愿意叫他全名的。
王叔惊讶说道:“真是你小子,我还以为认错人了。”
围着程远绕一圈咧嘴笑,说:“这才半年没见,俊多了。”
确实是半年没见,不过是王叔对程远半年没见,程远有十来年没见过他。
程远暑假寒假都会上来找程建国,还会在工地帮忙,干点小活赚点生活费,就是传说中的搬砖工,搬砖,拉沙,混水泥等,样样都干,样样都精通。
所以,别看程远此时少年身体还略显单薄,力气却是不小,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类型,身体强度勉强跟得上程远练过拳击的意识,这也是程远给两位美女当“保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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