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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奔一族的武者大腿粗壮无比,但小腿却都很瘦,这样比较利于长途奔袭和提高双腿摆动的频率。
诺兰薇薇也是如此,她的大腿圆润丰满,小腿却修长纤细,腿型堪称完美。
“爹,那个江夏,他醒了。”
诺德一怔,急忙向后看,看清江夏之后他用力挥动手臂说道:“勇士,到这边来!”
江夏不动声色走了过去,刚到桌边,便有一人再也支撑不住,噗通倒了下去,一脑袋撞在桌子角上,当即脑门肿起一个包。
哈哈~
众人没有谁去搀扶,只是笑。
诺德高声道:“好,再喝倒你们三个,这次聚会就可以圆满结束了!”
诺兰薇薇按着江夏肩膀,把他按在木质的椅子上,然后拿着两只足有一公升容量的金属杯,在酒桶里装满刺鼻的烈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江夏。
夜奔一族喝酒都是用这种杯子直接从酒桶里搯,在这张木桌周围,足足有上百只被打开盖的酒桶。
“爹,你喝趴下他们不算什么,有本事就把我也喝倒。”
诺德脸色一黑说道:“我可没那个本事,谁不知道你是水晶之血,酒可以让我们喝醉,对你却没有丝毫作用。”
水晶之血!?
江夏猛地一怔,惊讶的看向诺兰薇薇。
水晶之血是一种罕见的顶级超能力,拥有水晶之血的人自身百毒不侵,而且把水晶之血抽出来给中毒之人服用,还能够帮助别人解毒。
事实上百毒不侵并不是水晶之血最厉害的地方,这种超能力最厉害的是治疗,无论体内能量核心崩溃也罢,因为修炼过度而走火入魔也好,甚至是在战斗中身受重伤,这些都能通过水晶之血得到痊愈。
水晶之血号就像唐僧肉,无数人欲求之而不得。
珍贵的同时,水晶之血还是世上最毒的诅咒。
多亏诺兰薇薇是夜奔一族大酋长的女儿,才能够得以保全性命。
假设她没有诺德酋长的保护,一定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抓起来,关进实验室,每日从她的身体中抽取水晶之血,过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悲惨生活,更别提什么自由了。
所以说拥有顶级超能力往往并不见得一定是好事,还要有足够的实力自保才行。
诺兰薇薇撇了撇嘴,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一个人喝着闷酒,但可惜她是水晶血脉,永远也喝不醉,顶多算是跟着父亲凑个热闹。
诺德大酋长对江夏道:“勇士,你能一己之力战胜拥有血玉莲花超能力的人类武神,当真是了不得,也不知你是来自哪一部落?我此前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呢?”
唰~
诺兰薇薇眼睛一亮,双数托着下巴,摆出一副听故事的样子,望着江夏。
武者荣耀,宇宙最高!
文明程度很高的人类尚且对强力武者推崇备至,何况兽族,他们对有能耐的武者简直是崇拜到无以附加。
在兽族,年龄,辈分,全都不论,唯一要论的就是武力!
谁武力高谁就是老大,就是部落的酋长,哪怕只有十几岁也没关系,族人依然会奉若神灵。
听说江夏战胜了拥有顶级超能力的人类武神,诺兰薇薇一直觉得很神奇,对江夏稍稍有些崇拜,所以她打算认真听听关于江夏的事情。
江夏淡淡道:“我的部落已经消失了,只是一个流浪的武者。”
“哦,原来如此啊。”诺德有些唏嘘说道。
这回答是灵霄教给江夏的,兽族的部落就相当于银河系的国家概念,部落之间也常年征战,小部落灭亡这种事情再正常不过。
除去十二大兽族部落之外,中型和小部落也有几万家之多,江夏假说部落灭亡,应该是能够蒙混过去的。
而且兽族和人类还有一点不同,十分看中血脉,比较排外。
君不见这船上不下几十万夜奔族武者,连一个外族都没有,全都是他们这一族的。
在兽族眼里,部落和族人就是自己的全部。
那些灭亡的小部落,只能在残酷的生存环境中慢慢煎熬,哪天熬不过去,就彻底消亡了。
“那你现在可还有族人?”诺德又问道。
江夏摇了摇头,“都死了,就剩下我一个,所以冒险到战场上,想求条生路。”
诺德再次点头,“来,干了这一杯,暂时先在我夜奔一族住下吧,做我们的朋友。”
江夏没有拒绝,举起酒杯,轻轻饮了一口,他的身体尚未恢复,所以不敢喝太多。
哼!
坐在江夏对面的三名兽族武者纷纷撅起了嘴巴,认为江夏不把酒一口喝干,很不给酋长和自己面子,看向江夏的目光变的冷淡了很多。
“果然,兽族很讲究血脉问题,诺德并没有真正接纳你啊。”灵霄在江夏的意识里微微皱眉说道。
江夏一愣,同样在意识中说道:“他说我可以留下做夜奔族的朋友,似乎也不错啊,难道我还非要加入这个部落才行?”
灵霄淡淡道:“你有所不知啊,兽族向来野蛮,按照兽族的风俗,亲人都是可以杀的,何况朋友。”
“在人类一族,朋友的意思是两肋插刀,而在兽族,朋友的意思是只要他们高兴,随时都可以插朋友两刀。”
; 夜奔一族的武者大腿粗壮无比,但小腿却都很瘦,这样比较利于长途奔袭和提高双腿摆动的频率。
诺兰薇薇也是如此,她的大腿圆润丰满,小腿却修长纤细,腿型堪称完美。
“爹,那个江夏,他醒了。”
诺德一怔,急忙向后看,看清江夏之后他用力挥动手臂说道:“勇士,到这边来!”
江夏不动声色走了过去,刚到桌边,便有一人再也支撑不住,噗通倒了下去,一脑袋撞在桌子角上,当即脑门肿起一个包。
哈哈~
众人没有谁去搀扶,只是笑。
诺德高声道:“好,再喝倒你们三个,这次聚会就可以圆满结束了!”
诺兰薇薇按着江夏肩膀,把他按在木质的椅子上,然后拿着两只足有一公升容量的金属杯,在酒桶里装满刺鼻的烈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江夏。
夜奔一族喝酒都是用这种杯子直接从酒桶里搯,在这张木桌周围,足足有上百只被打开盖的酒桶。
“爹,你喝趴下他们不算什么,有本事就把我也喝倒。”
诺德脸色一黑说道:“我可没那个本事,谁不知道你是水晶之血,酒可以让我们喝醉,对你却没有丝毫作用。”
水晶之血!?
江夏猛地一怔,惊讶的看向诺兰薇薇。
水晶之血是一种罕见的顶级超能力,拥有水晶之血的人自身百毒不侵,而且把水晶之血抽出来给中毒之人服用,还能够帮助别人解毒。
事实上百毒不侵并不是水晶之血最厉害的地方,这种超能力最厉害的是治疗,无论体内能量核心崩溃也罢,因为修炼过度而走火入魔也好,甚至是在战斗中身受重伤,这些都能通过水晶之血得到痊愈。
水晶之血号就像唐僧肉,无数人欲求之而不得。
珍贵的同时,水晶之血还是世上最毒的诅咒。
多亏诺兰薇薇是夜奔一族大酋长的女儿,才能够得以保全性命。
假设她没有诺德酋长的保护,一定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抓起来,关进实验室,每日从她的身体中抽取水晶之血,过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悲惨生活,更别提什么自由了。
所以说拥有顶级超能力往往并不见得一定是好事,还要有足够的实力自保才行。
诺兰薇薇撇了撇嘴,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一个人喝着闷酒,但可惜她是水晶血脉,永远也喝不醉,顶多算是跟着父亲凑个热闹。
诺德大酋长对江夏道:“勇士,你能一己之力战胜拥有血玉莲花超能力的人类武神,当真是了不得,也不知你是来自哪一部落?我此前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呢?”
唰~
诺兰薇薇眼睛一亮,双数托着下巴,摆出一副听故事的样子,望着江夏。
武者荣耀,宇宙最高!
文明程度很高的人类尚且对强力武者推崇备至,何况兽族,他们对有能耐的武者简直是崇拜到无以附加。
在兽族,年龄,辈分,全都不论,唯一要论的就是武力!
谁武力高谁就是老大,就是部落的酋长,哪怕只有十几岁也没关系,族人依然会奉若神灵。
听说江夏战胜了拥有顶级超能力的人类武神,诺兰薇薇一直觉得很神奇,对江夏稍稍有些崇拜,所以她打算认真听听关于江夏的事情。
江夏淡淡道:“我的部落已经消失了,只是一个流浪的武者。”
“哦,原来如此啊。”诺德有些唏嘘说道。
这回答是灵霄教给江夏的,兽族的部落就相当于银河系的国家概念,部落之间也常年征战,小部落灭亡这种事情再正常不过。
除去十二大兽族部落之外,中型和小部落也有几万家之多,江夏假说部落灭亡,应该是能够蒙混过去的。
而且兽族和人类还有一点不同,十分看中血脉,比较排外。
君不见这船上不下几十万夜奔族武者,连一个外族都没有,全都是他们这一族的。
在兽族眼里,部落和族人就是自己的全部。
那些灭亡的小部落,只能在残酷的生存环境中慢慢煎熬,哪天熬不过去,就彻底消亡了。
“那你现在可还有族人?”诺德又问道。
江夏摇了摇头,“都死了,就剩下我一个,所以冒险到战场上,想求条生路。”
诺德再次点头,“来,干了这一杯,暂时先在我夜奔一族住下吧,做我们的朋友。”
江夏没有拒绝,举起酒杯,轻轻饮了一口,他的身体尚未恢复,所以不敢喝太多。
哼!
坐在江夏对面的三名兽族武者纷纷撅起了嘴巴,认为江夏不把酒一口喝干,很不给酋长和自己面子,看向江夏的目光变的冷淡了很多。
“果然,兽族很讲究血脉问题,诺德并没有真正接纳你啊。”灵霄在江夏的意识里微微皱眉说道。
江夏一愣,同样在意识中说道:“他说我可以留下做夜奔族的朋友,似乎也不错啊,难道我还非要加入这个部落才行?”
灵霄淡淡道:“你有所不知啊,兽族向来野蛮,按照兽族的风俗,亲人都是可以杀的,何况朋友。”
“在人类一族,朋友的意思是两肋插刀,而在兽族,朋友的意思是只要他们高兴,随时都可以插朋友两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