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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对于押送一名女间谍来说,这支队伍已经足够庞大了。
车队驶出大使馆地下车库,由巴克利那两名手下乘坐的越野车在最前面,巴克利乘坐的越野车在中间,后面是两辆情报人员乘坐的越野车。巴克利并不相信那些情报人员,没让他们到前面开路。
车队在市区里转了几圈,确认没被跟踪后,才驶上了通往郊外的公路。
巴克利有点担心,这支车队确实太醒目了。
一路上,他都在留意超过车队与迎面驶来的车辆。
夜晚,路上的车辆并不多,大多是一些货车,很少看到轿车,而且超过车队的轿车更是寥寥无几。车队出城后只有三辆轿车从右侧超过去,而且都很普通,看上去像是专门跑长途的出租车。
“队长,你在担心什么?”
“小心一点,总没坏处。”
比尔通过车内的后视镜看了眼巴克利,笑着说道:“你要一直这样,我敢保证,不到四十岁,你就会阳痿。”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那名情报人员差点笑出声来。
巴克利翻了下白眼,没有理会比尔。他很喜欢比尔,只是这个家伙的那张嘴很臭,也许从未刷过牙。
“其实,我也很讨厌这个地方。不但没酒喝,到了晚上,连个去的地方都没有。”
“我们不会在这里呆多久。”
“希望如此。”
“那就少说废话。做完这见事,我们就能去别的地方。”
比尔瘪了瘪嘴,没再跟巴克利开玩笑。
巴克利把目光转到了车窗外,车队已经离开市区,只是道路旁边仍然有很多房屋,那是伊斯兰堡的贫民窟。
在这座人口接近两千万的城市里,八成以上是贫民,而且很多一贫如洗。
贫民窟既是犯罪的温床,也是恐怖份子的安乐窝。即便在大白天,全副武装的巴基斯坦军警也不敢贸然进入贫民窟。
让巴克利选择的话,他会住在贫民窟里,而不是住在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里。
只要蓄上胡须,戴上圆顶帽,穿上穆斯林长袍,巴克利就能混迹其中。要是伪装成穆斯林妇女,那就更没问题了。以往在阿富汗的城镇里执行秘密任务,巴克利经常装扮成成年妇女。没有人能够看到被黑色面纱遮住的面孔,而且宽大的长袍里面可以藏匿像突击步枪这样的自动武器。
其实,巴克利有点想念阿富汗。
回到巴基斯坦,巴克利总是时不时想起那伙悍不畏死的特种兵,觉得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巴克利很敬佩他们,是发自内心的敬佩,因为他们都是货真价实的战士。
如果出在他们当时的境况下,巴克利不知道能不能做得像他们那样勇敢,即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战斗。
他们都死了,但是死得很光荣。
跟他们那样的战士作战,不管是敌人、还是战友,都是一种荣誉。
希望再也不要在战场上遇到他们那样的特种兵!
巴克利笑了起来,却不知道为什么要笑。
“队长,你怎么了?”
“没事,专心开车。”
“回来后,你就不大正常,是不是脑袋出了问题?”
“你的脑袋才出了问题。”
“等我们离开了巴基斯坦,要不要找个小妞帮你看看?”
“比尔,你再胡说八道,老子让你下半辈子都碰不了女人。”
比尔也笑了起来,还笑着说道:“从理论上讲,只要我还活着,而且出得起钱,就能够碰女人……”
巴克利从来没在言语上战胜过比尔,他对此不抱任何希望。
“小心——”
爆炸来得很突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情报人员大声喊叫出来之前,比尔就一脚踩死了刹车。
越野车靠着惯性向前滑行,前方那辆则在明亮的火光中升入了夜空。
爆炸声几乎同时传来,巴克利条件发射的侧过身,一把拽住坐在旁边的女间谍,把她压到了座位前的地板上。
在巴克利拔枪的时候,后面两辆越野车没有刹住,依次撞了上来。
“砰——砰——砰——”
枪声连响三下,比较低沉,是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子弹的步枪,从开枪频率来看,应该是半自动狙击步枪。
“比尔……比尔——”
比尔没有回答,他已经死了,车窗与座椅上全是鲜血与脑浆,子弹打穿车窗玻璃,打爆了他的脑袋。
巴克利没有起身给狙击手当靶子,那些情报人员却没有这么精明。
sp; 对于押送一名女间谍来说,这支队伍已经足够庞大了。
车队驶出大使馆地下车库,由巴克利那两名手下乘坐的越野车在最前面,巴克利乘坐的越野车在中间,后面是两辆情报人员乘坐的越野车。巴克利并不相信那些情报人员,没让他们到前面开路。
车队在市区里转了几圈,确认没被跟踪后,才驶上了通往郊外的公路。
巴克利有点担心,这支车队确实太醒目了。
一路上,他都在留意超过车队与迎面驶来的车辆。
夜晚,路上的车辆并不多,大多是一些货车,很少看到轿车,而且超过车队的轿车更是寥寥无几。车队出城后只有三辆轿车从右侧超过去,而且都很普通,看上去像是专门跑长途的出租车。
“队长,你在担心什么?”
“小心一点,总没坏处。”
比尔通过车内的后视镜看了眼巴克利,笑着说道:“你要一直这样,我敢保证,不到四十岁,你就会阳痿。”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那名情报人员差点笑出声来。
巴克利翻了下白眼,没有理会比尔。他很喜欢比尔,只是这个家伙的那张嘴很臭,也许从未刷过牙。
“其实,我也很讨厌这个地方。不但没酒喝,到了晚上,连个去的地方都没有。”
“我们不会在这里呆多久。”
“希望如此。”
“那就少说废话。做完这见事,我们就能去别的地方。”
比尔瘪了瘪嘴,没再跟巴克利开玩笑。
巴克利把目光转到了车窗外,车队已经离开市区,只是道路旁边仍然有很多房屋,那是伊斯兰堡的贫民窟。
在这座人口接近两千万的城市里,八成以上是贫民,而且很多一贫如洗。
贫民窟既是犯罪的温床,也是恐怖份子的安乐窝。即便在大白天,全副武装的巴基斯坦军警也不敢贸然进入贫民窟。
让巴克利选择的话,他会住在贫民窟里,而不是住在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里。
只要蓄上胡须,戴上圆顶帽,穿上穆斯林长袍,巴克利就能混迹其中。要是伪装成穆斯林妇女,那就更没问题了。以往在阿富汗的城镇里执行秘密任务,巴克利经常装扮成成年妇女。没有人能够看到被黑色面纱遮住的面孔,而且宽大的长袍里面可以藏匿像突击步枪这样的自动武器。
其实,巴克利有点想念阿富汗。
回到巴基斯坦,巴克利总是时不时想起那伙悍不畏死的特种兵,觉得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巴克利很敬佩他们,是发自内心的敬佩,因为他们都是货真价实的战士。
如果出在他们当时的境况下,巴克利不知道能不能做得像他们那样勇敢,即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战斗。
他们都死了,但是死得很光荣。
跟他们那样的战士作战,不管是敌人、还是战友,都是一种荣誉。
希望再也不要在战场上遇到他们那样的特种兵!
巴克利笑了起来,却不知道为什么要笑。
“队长,你怎么了?”
“没事,专心开车。”
“回来后,你就不大正常,是不是脑袋出了问题?”
“你的脑袋才出了问题。”
“等我们离开了巴基斯坦,要不要找个小妞帮你看看?”
“比尔,你再胡说八道,老子让你下半辈子都碰不了女人。”
比尔也笑了起来,还笑着说道:“从理论上讲,只要我还活着,而且出得起钱,就能够碰女人……”
巴克利从来没在言语上战胜过比尔,他对此不抱任何希望。
“小心——”
爆炸来得很突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情报人员大声喊叫出来之前,比尔就一脚踩死了刹车。
越野车靠着惯性向前滑行,前方那辆则在明亮的火光中升入了夜空。
爆炸声几乎同时传来,巴克利条件发射的侧过身,一把拽住坐在旁边的女间谍,把她压到了座位前的地板上。
在巴克利拔枪的时候,后面两辆越野车没有刹住,依次撞了上来。
“砰——砰——砰——”
枪声连响三下,比较低沉,是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子弹的步枪,从开枪频率来看,应该是半自动狙击步枪。
“比尔……比尔——”
比尔没有回答,他已经死了,车窗与座椅上全是鲜血与脑浆,子弹打穿车窗玻璃,打爆了他的脑袋。
巴克利没有起身给狙击手当靶子,那些情报人员却没有这么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