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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往常一般平静,只有逐渐增加的警卫,才昭示着坦维尔地局势并不太平。
一个多月的监狱生活,胖子过得很惬意,除了没什么自由,每天要早起上工比较让人不那么高兴以外,其他的时候倒过得有滋有味。恢复了身体的雷克斯再也不是d2囚室的霸王了,现在的雷克斯在胖子面前特别老实听话,偷儿们都以为是胖子一顿痛揍的原因,可只有胖子知道,这家伙因为拒绝去回忆伤痛,而被自己根植在他潜意识里的指令所影响。
博士和偷儿等人,已经不再提心吊胆了。他们发现,胖子只要不受刺激,简直就是完全没有威胁地一个人,只不过这家伙未免有些无耻,长期在别人地饭盆里偷肉。美其名曰有福同享,若是有人去哗啦他的饭菜,便只能有难同当了,这家伙向来是先把好东西塞进肚子里,然后再厚着脸皮四处作案。即便这样,偷儿等人觉得,现在地日子还是比以前雷克斯一个人吃五份饭菜精华的时候好的多了。
对在困境中的人,其实有时候只需要很小一点恩惠,就能获得其感激,随着时间的推移,偷儿博士等长期被雷克斯压迫欺负的犯人,对胖子逐渐产生了一种信赖,作为囚室里事实上的老大,胖子并没有欺负任何人,即便他从别人饭盆里偷上那么一块肉,都会赔上一个下贱地笑脸。对偷儿和博士这样处于监狱地层的弱势人群来说,获得尊重,过一种轻松的日子,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
而伴随这种信赖的恶果,就是偷儿的一手绝招,被胖子学了个干干净净。
偷儿原本混迹于坦维尔街头,是一个小偷组织的头领,年龄不大,辈分却很高。一手出神入化地偷窃技术更是高超绝伦。他曾经跟人打赌比试偷技,最后,他们吊上了一群旅游者,当偷儿在迎面而去地一瞬间,在与二十多个人擦身而过并制造了一起小混乱偷到十三个钱包后,和他打赌的人自动认输了。这段经历是偷儿最值得炫耀的回忆,囚室里的每个人都听他说过好几遍。
而偷儿的手艺,的确如同他所说的,只要他想,就能偷到!且不说他那一双灵巧的手在钻进别人衣兜的时候就如同掉落了一片绒毛,重要的是,这家伙偷东西的经验实在太丰富了。长期地偷盗生活,给了偷儿一双毒眼,他可以在一瞬间辨别出一个人的钱包是放在什么地方的,也可以准确的分辨这个人所戴的首饰是否有价值。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制造什么样的机会下手,下手后如何转移目标,如何逃脱,简直可以编写成一部教材。
现在,这一切都成了胖子的了。
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偷儿就不得不承认,这个胖子简直就是天生地小偷,他那憨厚的表情和灵巧的动作,和他猥琐的性格肥胖的身材简直是两个极端。而他的学习力太惊人了,偷儿只是开了个头,这胖子就能举一反三,偷儿时常叹息,这胖子这辈子其实最适合干一种职业,那就是当学生!当一个每一位老师都视若珍宝的学生,他的学习能力,能让最菜的老师感觉自己是一个天才教授。
到后来,偷儿已经不敢跟胖子比手艺了,在两个人互相对偷之中,偷儿竟然无数次地败下阵来。这并不是胖子比偷儿的技术高明多少,而是这贱人那副表情和他制造机会的能力太强了,再加上他一副厚脸皮,下贱到极点的猥琐动作,简直无往不利。
博士,是偷儿的搭档,在这个时代,纸币早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现代人使用的,都是经过数百道连环加密的信用卡,而博士,就是破解信用卡的专家。这家伙原本就是一个高级程序员,而为了作案,他还学习了生物模拟等技术,只要偷儿在偷银行卡的时候顺手用手中的皮屑采集器轻轻弄上一点对方的毛发或皮屑,博士就有办法把对方的dna完全模拟出来,并通过程序欺骗识别系统。
这两个倒霉蛋之所以被投入了阿布诺斯克监狱,就是因为他们偷了不该偷的东西,那也是一张卡,博士的好奇心害了他们,正当博士把卡插入电脑破解了密码准备看内容的时候,就被从天而降的特警给抓获了。他们被以窃取国家机密罪和其他诸如盗窃等罪行判处了一百二十年监禁。
如同往常一般平静,只有逐渐增加的警卫,才昭示着坦维尔地局势并不太平。
一个多月的监狱生活,胖子过得很惬意,除了没什么自由,每天要早起上工比较让人不那么高兴以外,其他的时候倒过得有滋有味。恢复了身体的雷克斯再也不是d2囚室的霸王了,现在的雷克斯在胖子面前特别老实听话,偷儿们都以为是胖子一顿痛揍的原因,可只有胖子知道,这家伙因为拒绝去回忆伤痛,而被自己根植在他潜意识里的指令所影响。
博士和偷儿等人,已经不再提心吊胆了。他们发现,胖子只要不受刺激,简直就是完全没有威胁地一个人,只不过这家伙未免有些无耻,长期在别人地饭盆里偷肉。美其名曰有福同享,若是有人去哗啦他的饭菜,便只能有难同当了,这家伙向来是先把好东西塞进肚子里,然后再厚着脸皮四处作案。即便这样,偷儿等人觉得,现在地日子还是比以前雷克斯一个人吃五份饭菜精华的时候好的多了。
对在困境中的人,其实有时候只需要很小一点恩惠,就能获得其感激,随着时间的推移,偷儿博士等长期被雷克斯压迫欺负的犯人,对胖子逐渐产生了一种信赖,作为囚室里事实上的老大,胖子并没有欺负任何人,即便他从别人饭盆里偷上那么一块肉,都会赔上一个下贱地笑脸。对偷儿和博士这样处于监狱地层的弱势人群来说,获得尊重,过一种轻松的日子,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
而伴随这种信赖的恶果,就是偷儿的一手绝招,被胖子学了个干干净净。
偷儿原本混迹于坦维尔街头,是一个小偷组织的头领,年龄不大,辈分却很高。一手出神入化地偷窃技术更是高超绝伦。他曾经跟人打赌比试偷技,最后,他们吊上了一群旅游者,当偷儿在迎面而去地一瞬间,在与二十多个人擦身而过并制造了一起小混乱偷到十三个钱包后,和他打赌的人自动认输了。这段经历是偷儿最值得炫耀的回忆,囚室里的每个人都听他说过好几遍。
而偷儿的手艺,的确如同他所说的,只要他想,就能偷到!且不说他那一双灵巧的手在钻进别人衣兜的时候就如同掉落了一片绒毛,重要的是,这家伙偷东西的经验实在太丰富了。长期地偷盗生活,给了偷儿一双毒眼,他可以在一瞬间辨别出一个人的钱包是放在什么地方的,也可以准确的分辨这个人所戴的首饰是否有价值。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制造什么样的机会下手,下手后如何转移目标,如何逃脱,简直可以编写成一部教材。
现在,这一切都成了胖子的了。
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偷儿就不得不承认,这个胖子简直就是天生地小偷,他那憨厚的表情和灵巧的动作,和他猥琐的性格肥胖的身材简直是两个极端。而他的学习力太惊人了,偷儿只是开了个头,这胖子就能举一反三,偷儿时常叹息,这胖子这辈子其实最适合干一种职业,那就是当学生!当一个每一位老师都视若珍宝的学生,他的学习能力,能让最菜的老师感觉自己是一个天才教授。
到后来,偷儿已经不敢跟胖子比手艺了,在两个人互相对偷之中,偷儿竟然无数次地败下阵来。这并不是胖子比偷儿的技术高明多少,而是这贱人那副表情和他制造机会的能力太强了,再加上他一副厚脸皮,下贱到极点的猥琐动作,简直无往不利。
博士,是偷儿的搭档,在这个时代,纸币早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现代人使用的,都是经过数百道连环加密的信用卡,而博士,就是破解信用卡的专家。这家伙原本就是一个高级程序员,而为了作案,他还学习了生物模拟等技术,只要偷儿在偷银行卡的时候顺手用手中的皮屑采集器轻轻弄上一点对方的毛发或皮屑,博士就有办法把对方的dna完全模拟出来,并通过程序欺骗识别系统。
这两个倒霉蛋之所以被投入了阿布诺斯克监狱,就是因为他们偷了不该偷的东西,那也是一张卡,博士的好奇心害了他们,正当博士把卡插入电脑破解了密码准备看内容的时候,就被从天而降的特警给抓获了。他们被以窃取国家机密罪和其他诸如盗窃等罪行判处了一百二十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