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txt.net,朱门锦绣之宠妃至上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sp;汶锦心里舒服了一些,“我去看看清华郡主,要不那人还以为我们都怕他呢。”
“带上剑。”萧梓璘拍了拍腰间的剑,向她打了暗语,又微微一笑。
北越勇士及其随从有百余人之多,有四个人去皇城传达檄文了,其他人就驻足在距离皇城百丈之外的地方。或许是因为清华郡主倒地不起,他们才没有前行。
两名黑衣女子护卫汶锦朝清华郡主走去,三人面带威严,步伐整齐。汶锦的脸比那两名女暗卫还要冰冷威严,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清华郡主仍倒在地上,看上去伤得很重,可她咬紧牙关,不露半丝怯色。看到汶锦朝她走来,她很着急,冲汶锦连连摆手,并挣扎着要起来。
汶锦看出清华郡主伤得并不重,心里有了底,步子迈得更大了。
络腮胡子得知在临阳王府闹腾的人是逍遥王府的女眷,面露轻蔑,本想讽刺逍遥老王妃。看到汶锦三人朝这边走来,他立刻换了一张阴阳怪气的笑脸。
“北越勇士在执行任务时决不近女色,这一个水嫩嫩、鲜亮亮的小姑娘非往跟前凑,是想逼爷犯戒吗?逼爷犯戒的代价很沉重,你们可别后悔哟。”
“你不必犯戒,你犯贱吧!”汶锦转身从女暗卫腰间抽出长剑,冲他晃了晃。
“哈哈哈哈……犯贱,哈哈哈哈……”
汶锦双手举起剑,对铭亲王府的下人说:“把郡主扶走,谁敢阻拦,我不惜血染长街,和他同归于尽。就是死,也要让那些无耻无赖之辈知我闺阁不可欺。”
“说得好、说得好,爷喜欢,可爷更喜欢美人。”络腮胡子两腿夹马朝汶锦走来,甩起皮鞭,大笑道:“她不能走,爷还要把你留下。”
“她受了重伤,再不让她回去医治,会出人命的。”汶锦边说边高举长剑给自己仗胆,“一国勇士都是仗义之人,难为受了伤的弱女子算什么英雄好汉?”
“放心,她充其量受一些皮外伤,不伤筋、不动骨,死不了。”
“她、她要万一死了呢,死了怎么办?”汶锦边说边给清华郡主使眼色。
萧梓璘让汶锦多跟络腮胡子对话,他借机摸清此人的底细,再做打算。汶锦本不是善谈之人,尤其跟这种人说话,对她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折磨。
但这个任务她必须完成,哪怕自己被戏弄,她也想助萧梓璘一臂之力。
“死了也好,乖乖听话,不再反抗,我就把她抬回北越国,风光大葬,等我百年之后与她合葬。我与她生不同寝,死若能同穴,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做梦。”清华郡主实在忍不住,自己跳起来了。
她倒地都快小半个时辰了,朝廷对于北越勇士突然到来也该应对之策了。
“哈哈哈哈……爷喜欢,不错,哈哈哈哈……”
汶锦仰头看络腮胡子放声大笑,本来生气又紧张,却突然笑出了声。因为这个络腮胡子耳边的胡须笑掉了一块,他又赶紧接住,想贴回原处,却贴歪了。
络腮胡子看到汶锦笑他,有点尴尬,讪讪一笑,又恶狠狠朝她呲了呲牙。
汶锦离他不远,看他脸上的表情丰富起来,就知道他没粘人皮面具。透过浓密的假胡子,汶锦看到的是一张非常年轻的脸,越是装深沉就越显得稚嫩。
这人看上去有几分眼熟,汶锦仔细回想,确定自己两世都是第一次见这个人。
为什么会有眼熟的感觉呢?汶锦突然明白,眼熟是因为他象一个人。
象周达,象她二舅舅的长子周达,有五六分象,尤其是笑容尴尬时更象。
想到周家同北越的关系,汶锦心里有了谱,心里更加激动紧张。
“你看什么?”络腮胡子冲汶锦晃动皮鞭呵问。
汶锦冲他举剑示威,呵令道:“带清华郡主离开,阻拦者杀无赦。”
“哈哈哈哈……小美人发威了,她……”络腮胡子连说笑的声音突然止住了。
他派去到皇城传达檄文的四名勇士打马回来,四人脸色很不好,看样子谈得不顺利。他顾不上理会汶锦等人,赶紧打马迎上去询问情况。
汶锦冲清华郡主笑了笑,让下人赶紧扶她回来,一起去见萧梓璘。
“清华,你的伤怎么样?”
“没事,都是皮外伤,璘哥哥,他们这些人……”
萧梓璘拍了拍清华郡主的手,“有时间再细说,你先把这些千金小姐及她们的下人带进铭亲王府,一会儿说不定会打起来,免得误伤了她们。”
“好。”清华郡主要拉汶锦到铭亲王府,被萧梓璘拦住了。
萧梓璘看了看汶锦,说:“我还有事要她办,你先带她们进去,别担心她。”
汶锦冲清华郡主点头一笑,“进去吧!小伤也要涂药,免得严重了。”
海琪借和汶锦说话的机会,笑意盈盈想往萧梓璘跟前凑,被一个女暗卫推了一个踉跄。她又羞又气,面红耳赤,在诸多闺秀的嗤笑中钻进了马车。
程文钏没腆着脸向萧梓璘献媚,只用别有意味的目光看了汶锦几眼,才走了。
汶锦撇了撇嘴,又转向萧梓璘,问:“你实在不会没话找话,你看出了什么?”
萧梓璘沉思片刻,说:“看他的装扮模样象四十多岁的人,实际应该是二十岁左右。看他抡鞭骑马,他的骑术和武功一定很不错,内力也浑厚。”
“光看出这些有什么用?做武士的人年纪都不会很大,年轻才气盛。”
萧梓璘点头轻叹,“你说得对,暗卫营北疆分舵的统领公羊决四十有五,确实年纪大了,生了隐退之心。我该早几年把他换下来荣养,就不会误事了。”
“你不必自责,那四名勇士正向那人汇报,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
“琇滢,你是聪明心细之人,可有发现?”
汶锦冲他挑嘴娇笑,“有。”
“告诉我。”
“可以。”汶锦冲他伸出手,飞眼一笑,“好处,报酬。”
萧梓璘走近汶锦,低声道:“我的一切都是你的,还要什么好处与报酬?看得出很厌恶程文钏,要不我让人把她杀了,替你一泄心头之恨。”
“一刀杀了她?哼!太便宜她了。要是没有她们,我会很寂寞的,嘿嘿。”
“快说吧!再耽误我怕误了正事。”
汶锦看到络腮胡子面沉如水调转马头往回走,心里一颤,轻声说:“这人长得很象我二舅舅的长子周达,和周家的人相像,应该和我外祖母有关联。”
萧梓璘皱眉沉思片刻,拉住汶锦的手说:“我知道他是谁了。”
“是谁?”
“现在北越的皇帝是沐呈沣的幼子,这个人应该是他幼子的儿子。当年,沐呈沣一个人被囚禁在墨河北岸,他的家眷子女都陆陆续续被杀了。
后来,他和一个女奴生下他的幼子,怕被人发现,一直当奴隶养育。他的幼子成年后,偷偷离开了墨河,到漠北的一个部落谋生,又在部落里成了亲,生儿育女。这人是他幼子的长子,他有一个怪异的名字,叫沐飞鸟,后改成沐飞。”
沐飞鸟这个名字确实怪异,更饱含期许。想必是身陷囹圄的沐呈沣希望他的儿孙们都脱离被囚禁的日子,象飞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是谁杀了他的家眷儿女、又囚禁了他?”
“我朝和亲北平的端吉公主,北平的摄政天后。”
汶锦皱眉长叹,喃喃低语,“她是女儿身,为什么这么狠毒?”
萧梓璘摇了摇头,说:“因她是我朝的公主,沐呈沣不让她干涉政事,也有过杀她之心。她倚仗逍遥王府占了先机,斗败了沐呈沣,自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老逍遥王夫妇求情,她才给沐呈沣留了条活路,却没放过他的家眷儿女。”
“她……”
“勇士们,盛月皇朝的狗皇帝接了我北越皇朝的檄文,他不答应把逍遥王府满门抄斩。”络腮胡子站到马上,高喊道:“我给了他们两个选择,没有第三条路可走。舍不得斩杀逍遥王府满门,就是要和我朝开战,勇士们,我们怎么做?”
“杀——杀——杀——”
“抬上来。”
随从抬着一具楠木棺材上前,还有七八个紧随其后,每人手里提着一个箱笼。
“这棺材里就是你们派去和亲的端吉公主,我带人刨开了她的坟,送她尸骨还乡,也算仁至义尽了。这箱笼里是她儿孙的首级,我也一并带回来了,他们的尸首都喂了狼。这些人都流着你们盛月皇族的血,不配葬在我们的土地上。”
“皇朝万岁,沐氏永兴。”
“勇士们,来之前我们都发下重誓,若盛月朝廷选择开战,我们决不活着回去。马特,你带人把棺材首级丢到皇城门口,有阻拦者,同归于尽。巴赛,你带人去逍遥王府在京城的别苑,把逍遥老王妃请回去,让她看着杀个痛快。”
sp;汶锦心里舒服了一些,“我去看看清华郡主,要不那人还以为我们都怕他呢。”
“带上剑。”萧梓璘拍了拍腰间的剑,向她打了暗语,又微微一笑。
北越勇士及其随从有百余人之多,有四个人去皇城传达檄文了,其他人就驻足在距离皇城百丈之外的地方。或许是因为清华郡主倒地不起,他们才没有前行。
两名黑衣女子护卫汶锦朝清华郡主走去,三人面带威严,步伐整齐。汶锦的脸比那两名女暗卫还要冰冷威严,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清华郡主仍倒在地上,看上去伤得很重,可她咬紧牙关,不露半丝怯色。看到汶锦朝她走来,她很着急,冲汶锦连连摆手,并挣扎着要起来。
汶锦看出清华郡主伤得并不重,心里有了底,步子迈得更大了。
络腮胡子得知在临阳王府闹腾的人是逍遥王府的女眷,面露轻蔑,本想讽刺逍遥老王妃。看到汶锦三人朝这边走来,他立刻换了一张阴阳怪气的笑脸。
“北越勇士在执行任务时决不近女色,这一个水嫩嫩、鲜亮亮的小姑娘非往跟前凑,是想逼爷犯戒吗?逼爷犯戒的代价很沉重,你们可别后悔哟。”
“你不必犯戒,你犯贱吧!”汶锦转身从女暗卫腰间抽出长剑,冲他晃了晃。
“哈哈哈哈……犯贱,哈哈哈哈……”
汶锦双手举起剑,对铭亲王府的下人说:“把郡主扶走,谁敢阻拦,我不惜血染长街,和他同归于尽。就是死,也要让那些无耻无赖之辈知我闺阁不可欺。”
“说得好、说得好,爷喜欢,可爷更喜欢美人。”络腮胡子两腿夹马朝汶锦走来,甩起皮鞭,大笑道:“她不能走,爷还要把你留下。”
“她受了重伤,再不让她回去医治,会出人命的。”汶锦边说边高举长剑给自己仗胆,“一国勇士都是仗义之人,难为受了伤的弱女子算什么英雄好汉?”
“放心,她充其量受一些皮外伤,不伤筋、不动骨,死不了。”
“她、她要万一死了呢,死了怎么办?”汶锦边说边给清华郡主使眼色。
萧梓璘让汶锦多跟络腮胡子对话,他借机摸清此人的底细,再做打算。汶锦本不是善谈之人,尤其跟这种人说话,对她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折磨。
但这个任务她必须完成,哪怕自己被戏弄,她也想助萧梓璘一臂之力。
“死了也好,乖乖听话,不再反抗,我就把她抬回北越国,风光大葬,等我百年之后与她合葬。我与她生不同寝,死若能同穴,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做梦。”清华郡主实在忍不住,自己跳起来了。
她倒地都快小半个时辰了,朝廷对于北越勇士突然到来也该应对之策了。
“哈哈哈哈……爷喜欢,不错,哈哈哈哈……”
汶锦仰头看络腮胡子放声大笑,本来生气又紧张,却突然笑出了声。因为这个络腮胡子耳边的胡须笑掉了一块,他又赶紧接住,想贴回原处,却贴歪了。
络腮胡子看到汶锦笑他,有点尴尬,讪讪一笑,又恶狠狠朝她呲了呲牙。
汶锦离他不远,看他脸上的表情丰富起来,就知道他没粘人皮面具。透过浓密的假胡子,汶锦看到的是一张非常年轻的脸,越是装深沉就越显得稚嫩。
这人看上去有几分眼熟,汶锦仔细回想,确定自己两世都是第一次见这个人。
为什么会有眼熟的感觉呢?汶锦突然明白,眼熟是因为他象一个人。
象周达,象她二舅舅的长子周达,有五六分象,尤其是笑容尴尬时更象。
想到周家同北越的关系,汶锦心里有了谱,心里更加激动紧张。
“你看什么?”络腮胡子冲汶锦晃动皮鞭呵问。
汶锦冲他举剑示威,呵令道:“带清华郡主离开,阻拦者杀无赦。”
“哈哈哈哈……小美人发威了,她……”络腮胡子连说笑的声音突然止住了。
他派去到皇城传达檄文的四名勇士打马回来,四人脸色很不好,看样子谈得不顺利。他顾不上理会汶锦等人,赶紧打马迎上去询问情况。
汶锦冲清华郡主笑了笑,让下人赶紧扶她回来,一起去见萧梓璘。
“清华,你的伤怎么样?”
“没事,都是皮外伤,璘哥哥,他们这些人……”
萧梓璘拍了拍清华郡主的手,“有时间再细说,你先把这些千金小姐及她们的下人带进铭亲王府,一会儿说不定会打起来,免得误伤了她们。”
“好。”清华郡主要拉汶锦到铭亲王府,被萧梓璘拦住了。
萧梓璘看了看汶锦,说:“我还有事要她办,你先带她们进去,别担心她。”
汶锦冲清华郡主点头一笑,“进去吧!小伤也要涂药,免得严重了。”
海琪借和汶锦说话的机会,笑意盈盈想往萧梓璘跟前凑,被一个女暗卫推了一个踉跄。她又羞又气,面红耳赤,在诸多闺秀的嗤笑中钻进了马车。
程文钏没腆着脸向萧梓璘献媚,只用别有意味的目光看了汶锦几眼,才走了。
汶锦撇了撇嘴,又转向萧梓璘,问:“你实在不会没话找话,你看出了什么?”
萧梓璘沉思片刻,说:“看他的装扮模样象四十多岁的人,实际应该是二十岁左右。看他抡鞭骑马,他的骑术和武功一定很不错,内力也浑厚。”
“光看出这些有什么用?做武士的人年纪都不会很大,年轻才气盛。”
萧梓璘点头轻叹,“你说得对,暗卫营北疆分舵的统领公羊决四十有五,确实年纪大了,生了隐退之心。我该早几年把他换下来荣养,就不会误事了。”
“你不必自责,那四名勇士正向那人汇报,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
“琇滢,你是聪明心细之人,可有发现?”
汶锦冲他挑嘴娇笑,“有。”
“告诉我。”
“可以。”汶锦冲他伸出手,飞眼一笑,“好处,报酬。”
萧梓璘走近汶锦,低声道:“我的一切都是你的,还要什么好处与报酬?看得出很厌恶程文钏,要不我让人把她杀了,替你一泄心头之恨。”
“一刀杀了她?哼!太便宜她了。要是没有她们,我会很寂寞的,嘿嘿。”
“快说吧!再耽误我怕误了正事。”
汶锦看到络腮胡子面沉如水调转马头往回走,心里一颤,轻声说:“这人长得很象我二舅舅的长子周达,和周家的人相像,应该和我外祖母有关联。”
萧梓璘皱眉沉思片刻,拉住汶锦的手说:“我知道他是谁了。”
“是谁?”
“现在北越的皇帝是沐呈沣的幼子,这个人应该是他幼子的儿子。当年,沐呈沣一个人被囚禁在墨河北岸,他的家眷子女都陆陆续续被杀了。
后来,他和一个女奴生下他的幼子,怕被人发现,一直当奴隶养育。他的幼子成年后,偷偷离开了墨河,到漠北的一个部落谋生,又在部落里成了亲,生儿育女。这人是他幼子的长子,他有一个怪异的名字,叫沐飞鸟,后改成沐飞。”
沐飞鸟这个名字确实怪异,更饱含期许。想必是身陷囹圄的沐呈沣希望他的儿孙们都脱离被囚禁的日子,象飞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是谁杀了他的家眷儿女、又囚禁了他?”
“我朝和亲北平的端吉公主,北平的摄政天后。”
汶锦皱眉长叹,喃喃低语,“她是女儿身,为什么这么狠毒?”
萧梓璘摇了摇头,说:“因她是我朝的公主,沐呈沣不让她干涉政事,也有过杀她之心。她倚仗逍遥王府占了先机,斗败了沐呈沣,自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老逍遥王夫妇求情,她才给沐呈沣留了条活路,却没放过他的家眷儿女。”
“她……”
“勇士们,盛月皇朝的狗皇帝接了我北越皇朝的檄文,他不答应把逍遥王府满门抄斩。”络腮胡子站到马上,高喊道:“我给了他们两个选择,没有第三条路可走。舍不得斩杀逍遥王府满门,就是要和我朝开战,勇士们,我们怎么做?”
“杀——杀——杀——”
“抬上来。”
随从抬着一具楠木棺材上前,还有七八个紧随其后,每人手里提着一个箱笼。
“这棺材里就是你们派去和亲的端吉公主,我带人刨开了她的坟,送她尸骨还乡,也算仁至义尽了。这箱笼里是她儿孙的首级,我也一并带回来了,他们的尸首都喂了狼。这些人都流着你们盛月皇族的血,不配葬在我们的土地上。”
“皇朝万岁,沐氏永兴。”
“勇士们,来之前我们都发下重誓,若盛月朝廷选择开战,我们决不活着回去。马特,你带人把棺材首级丢到皇城门口,有阻拦者,同归于尽。巴赛,你带人去逍遥王府在京城的别苑,把逍遥老王妃请回去,让她看着杀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