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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爆发前,冯有才是京城里的一名出租汽车司机。核弹落下前夜,他阴差阳错辞了职跟着几个朋友想去南方做点水产生意,结果火车还没出河北地界就停在半道上,他跟着一帮兄弟裹在南逃的难民里开始了流浪生涯。
路上为了争食斗气和人打了不少架,随着局势的愈发混乱,他手上的武器也迅速升级,从开始的匕首到土制火药枪,然后又有了抢来的军用制式步枪,几个人一合计决定在q市外围留下来抱团发展,这里的大量驻军意味着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大量南逃的民众纷纷在附近落脚,只要有枪就不难从这些流民身上刮出油水来,这是这块土地上不变的规则。
冯有才等人迅速纠集志同道合者组建了一个武装团伙,他们坚持在城郊十公里以外活动以免引起当地驻军关注,时间证明这个原则是非常正确的。随着社团业绩的稳步增长,吃饱没几天的冯有才开始有了经营地盘的野心,他带着人背上枪巡视自己名义上的领地,踏踏实实挨家挨户落实税收政策,俨然一副山大王的嘴脸。
只是,当他看到那个海边窝棚里的小姑娘时,所有的雄心壮志瞬间烟消云散。
如今冯有才身边并不缺女人,乱世中的人妻白领漫山遍野都是,为混口饭吃主动投怀送抱者大有人在,他也算是高矮胖瘦见天轮换着享尽了帝王之福。
但和那小姑娘一比,自己床上那帮泄欲工具都是该扔的货。
其实,真正催生这段感情的暗因是冯有才背上一个快速增长的瘤子,南逃途中他因为饥渴难忍随手捧起路边河沟中溪水啜饮,不料几天后背上奇痒无比,一个黑色的肉瘤迅速冒了出来,与此同时他开始觉得喉部和锁骨处总有挥之不去的痒痛,夜深人静时即便抓挠得皮破血流也不解恨。
到了这种份上,只有小学文化的冯有才也明白死神进了家门,于是他变得更疯狂,杀人劫掠肆无忌惮,和那些女人们上床时不把对方弄得遍体鳞伤滚地求饶总觉得不过瘾。
疯狂使他的名头更响,但在内心深处他知道自己正在死去,他不甘心自己的生命就此流逝,他还没有富贵显赫过,他还没有在这世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直到他看见那个稚气未脱的姑娘。
那女孩没有沉鱼落雁的姿色,但那具洋溢着青春活力的躯体彻底震撼了冯有才。
对方的眼神语气,举手投足的动作都洋溢着青春的清新气息,那是半只脚踏进墓地的他所没有的,也是他现在最渴望的东西。这些美丽的东西融化了灵魂和*都在腐烂的恶棍,冯有才甚至暂时忘却了残暴的常态,他没有当场作恶,只是像丢了魂一样跟着党羽们默默离开。
返回营地后,接连几天他都沉浸在巨大的幸福感中茶饭不思,实际上这是他三十多年人生的初恋,那种感觉与窑姐婊子们的肉欲游戏截然不同。
最后,冯有才拿定主意把这女孩弄回来,成为她的主人,以此证明自己仍然能将青春和生命拥入怀抱中。
他的时间已经不多,有什么理由错过转瞬即逝的幸福呢?
“我要给你们找个大嫂。”冯有才郑重其事对着他的兄弟们宣布,引来的却是一阵哄笑。
冯有才选了个很不恰当的时间宣布自己的人生大事,这时正值一帮兄弟酒足饭饱之际,不少人喝得醉醺醺。社团初创没多久,尊卑关系不是很明显。
冯有才看了看那些笑得扭曲的熟悉面孔,抬起步枪朝屋顶扫了一梭子,所有人立刻收起笑容。
“老子要结婚!”冯有才大喊。他的死党、二当家黑皮立刻跳出来圆场:“结!该结!兄弟们,都给老大撑起来!”刚才还在发愣的群匪这才回过神来,纷纷举起手中的刀枪借着酒劲狂呼,至于喊的是什么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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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爆发前,冯有才是京城里的一名出租汽车司机。核弹落下前夜,他阴差阳错辞了职跟着几个朋友想去南方做点水产生意,结果火车还没出河北地界就停在半道上,他跟着一帮兄弟裹在南逃的难民里开始了流浪生涯。
路上为了争食斗气和人打了不少架,随着局势的愈发混乱,他手上的武器也迅速升级,从开始的匕首到土制火药枪,然后又有了抢来的军用制式步枪,几个人一合计决定在q市外围留下来抱团发展,这里的大量驻军意味着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大量南逃的民众纷纷在附近落脚,只要有枪就不难从这些流民身上刮出油水来,这是这块土地上不变的规则。
冯有才等人迅速纠集志同道合者组建了一个武装团伙,他们坚持在城郊十公里以外活动以免引起当地驻军关注,时间证明这个原则是非常正确的。随着社团业绩的稳步增长,吃饱没几天的冯有才开始有了经营地盘的野心,他带着人背上枪巡视自己名义上的领地,踏踏实实挨家挨户落实税收政策,俨然一副山大王的嘴脸。
只是,当他看到那个海边窝棚里的小姑娘时,所有的雄心壮志瞬间烟消云散。
如今冯有才身边并不缺女人,乱世中的人妻白领漫山遍野都是,为混口饭吃主动投怀送抱者大有人在,他也算是高矮胖瘦见天轮换着享尽了帝王之福。
但和那小姑娘一比,自己床上那帮泄欲工具都是该扔的货。
其实,真正催生这段感情的暗因是冯有才背上一个快速增长的瘤子,南逃途中他因为饥渴难忍随手捧起路边河沟中溪水啜饮,不料几天后背上奇痒无比,一个黑色的肉瘤迅速冒了出来,与此同时他开始觉得喉部和锁骨处总有挥之不去的痒痛,夜深人静时即便抓挠得皮破血流也不解恨。
到了这种份上,只有小学文化的冯有才也明白死神进了家门,于是他变得更疯狂,杀人劫掠肆无忌惮,和那些女人们上床时不把对方弄得遍体鳞伤滚地求饶总觉得不过瘾。
疯狂使他的名头更响,但在内心深处他知道自己正在死去,他不甘心自己的生命就此流逝,他还没有富贵显赫过,他还没有在这世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直到他看见那个稚气未脱的姑娘。
那女孩没有沉鱼落雁的姿色,但那具洋溢着青春活力的躯体彻底震撼了冯有才。
对方的眼神语气,举手投足的动作都洋溢着青春的清新气息,那是半只脚踏进墓地的他所没有的,也是他现在最渴望的东西。这些美丽的东西融化了灵魂和*都在腐烂的恶棍,冯有才甚至暂时忘却了残暴的常态,他没有当场作恶,只是像丢了魂一样跟着党羽们默默离开。
返回营地后,接连几天他都沉浸在巨大的幸福感中茶饭不思,实际上这是他三十多年人生的初恋,那种感觉与窑姐婊子们的肉欲游戏截然不同。
最后,冯有才拿定主意把这女孩弄回来,成为她的主人,以此证明自己仍然能将青春和生命拥入怀抱中。
他的时间已经不多,有什么理由错过转瞬即逝的幸福呢?
“我要给你们找个大嫂。”冯有才郑重其事对着他的兄弟们宣布,引来的却是一阵哄笑。
冯有才选了个很不恰当的时间宣布自己的人生大事,这时正值一帮兄弟酒足饭饱之际,不少人喝得醉醺醺。社团初创没多久,尊卑关系不是很明显。
冯有才看了看那些笑得扭曲的熟悉面孔,抬起步枪朝屋顶扫了一梭子,所有人立刻收起笑容。
“老子要结婚!”冯有才大喊。他的死党、二当家黑皮立刻跳出来圆场:“结!该结!兄弟们,都给老大撑起来!”刚才还在发愣的群匪这才回过神来,纷纷举起手中的刀枪借着酒劲狂呼,至于喊的是什么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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