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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拿我怎么样,我便能拿你怎么样!”三姨娘突然哈哈的笑了起来,“左右一条烂命,与其给别人用,不如给自己用,谁要是不让我活,我就拖着谁一起下地狱好了!”
她的笑声凄苦又阴戾,竟然有种奇异的威慑力量,龙云雁呆呆的看着她,沈庆则开始息事宁人。
“千雪,你娘累了,扶她回房!”他吩咐。
沈千雪抬起头,看向自已的娘亲,母女俩的目光交汇在一处,分明有什么坚硬的外壳在无声的破裂开来。
她小心翼翼的扶住三姨娘的手,用从来没有过的温柔声音道:“娘,我们回家!”
沈千寻好心情的看着这一幕,直到两人的背影消失在她的视线。
不得不说,这是意外的收获。
当然,这只是一点再微小不过的收获,她应该收割的东西,还没有到。
正午时分,龙熙王朝赫赫有名的少年将军,威武大将军沈千秋,终于姗姗来迟。
龙熙帝留他在皇宫赴宴,各位权重大臣亲自坐陪,席间争着要将自家女儿许配与他,争先恐后的把女儿的画像往他的怀里塞,那么多名门贵女,任他挑任他选,便是皇帝选妃,也不过如此吧?
沈千秋十分得意,他也有权利得意,这些功名,是他用鲜血和汗水打拼出来的。
沈千寻立在甬道旁,远远的看着那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子,他身着白色战袍,钢铁的铠甲油黑发亮,脖间系着一条腥红的领巾,威风凛凛,俊逸非凡,每到一处,都会引起一阵疯狂的尖叫声,其间不乏花痴大胆的小女人。
沈千秋的皮相生得极为出色,本来沈庆和龙云雁就是出名的美男美女,强强联合生下的儿子,自然也是十分出采,沈千寻看着他那历经风霜,却依然吹弹即破的皮肤,低低的喟叹了一声。
上苍真是不公平,总让一个坏人,生得颠倒众生,好像生怕他太普通,祸害不到人。
这个沈千秋,有那么魅惑的皮相,又有那么多风光的名头,可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衣冠禽兽。
十六岁就能当上大将军的人不多,可同样的,十六岁便淫邪无度的人也不多。
沈千秋算是其中的极品。
他不光喜欢女人,还喜欢虐待女人,沈千寻的前身虽然只来相府一年,却也从程轩那里听来不少关于他的劣迹。
比如,他曾看上一个妓馆的花魁,那花魁能被他看中,初时十分得意,可陪他过了一夜后,便投河自尽。
打捞尸体的老渔翁偷偷说,那花魁身上,遍布伤痕……
再比如,他看上一个官家小姐,轻易的便将其勾搭出来,一夜春风之后,那官家小姐便疯了,去瞧病的大夫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其中曲折,已无须多问。
沈千秋在相府待的时间不多,在沈千寻前身所在的那一年内,他也不过就待了十多天。
可是,那十多天的时间里,相府里模样周正的丫头死了好几个,连剩下那些容颜粗鄙的也都畏他如虎。
遇到一个好色的大少爷,至多被强,可遇上一个又好色又变态的大少爷,不光会被强,还会死得很惨。
身为相府的头号受气包,前身对于这个少年的记忆近乎惊悚。
他并没有因为她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就放过她,反而变本加厉,多次动手动脚调戏。
但好在前身有程轩。
程轩教了她一个办法,他从外面找来一个方子,服用了之后,会浑身生满脓包状水痘。
因为这些有可能会传染的水痘,前身避过了恐怖的灭顶之灾,却结结实实的挨了这变态少年一顿胖揍,直揍得血肉横飞,他这才作罢。
这样残忍血腥的记忆,经由前身复制而来,沈千寻再度看到这个人,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
十六岁,在现代,不过是个正在读高中的青葱少年,可在王府的铁血训练下,这人已成为可怕的魔鬼。
面对魔鬼,只能先发制人。
宁愿我为刀俎,人为鱼肉,也决不能等变态色魔的大刀霍霍,将自己剁成肉泥。
热烈的鞭炮声劈里啪啦的响着,意气风发俊美如仙的少年将军踩着一地鲜红的碎屑缓缓前行,他享受着这难得的尊荣,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在下一刻就会发生巨变。
下一刻……
“轰”地一声巨响,滚滚的浓烟和冲天的烟火,将夹道欢迎的人们吓得魂飞魄散四散逃窜。
“地震了,快跑啊!”有人高叫。
“不!不是地震,好像是相府的震天红!”有人一边逃命,一边作出理智分析。
“胡扯!震天红怎么会这样?”另一人气喘吁吁的反驳,“我看是军队里火炮才有的动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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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拿我怎么样,我便能拿你怎么样!”三姨娘突然哈哈的笑了起来,“左右一条烂命,与其给别人用,不如给自己用,谁要是不让我活,我就拖着谁一起下地狱好了!”
她的笑声凄苦又阴戾,竟然有种奇异的威慑力量,龙云雁呆呆的看着她,沈庆则开始息事宁人。
“千雪,你娘累了,扶她回房!”他吩咐。
沈千雪抬起头,看向自已的娘亲,母女俩的目光交汇在一处,分明有什么坚硬的外壳在无声的破裂开来。
她小心翼翼的扶住三姨娘的手,用从来没有过的温柔声音道:“娘,我们回家!”
沈千寻好心情的看着这一幕,直到两人的背影消失在她的视线。
不得不说,这是意外的收获。
当然,这只是一点再微小不过的收获,她应该收割的东西,还没有到。
正午时分,龙熙王朝赫赫有名的少年将军,威武大将军沈千秋,终于姗姗来迟。
龙熙帝留他在皇宫赴宴,各位权重大臣亲自坐陪,席间争着要将自家女儿许配与他,争先恐后的把女儿的画像往他的怀里塞,那么多名门贵女,任他挑任他选,便是皇帝选妃,也不过如此吧?
沈千秋十分得意,他也有权利得意,这些功名,是他用鲜血和汗水打拼出来的。
沈千寻立在甬道旁,远远的看着那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子,他身着白色战袍,钢铁的铠甲油黑发亮,脖间系着一条腥红的领巾,威风凛凛,俊逸非凡,每到一处,都会引起一阵疯狂的尖叫声,其间不乏花痴大胆的小女人。
沈千秋的皮相生得极为出色,本来沈庆和龙云雁就是出名的美男美女,强强联合生下的儿子,自然也是十分出采,沈千寻看着他那历经风霜,却依然吹弹即破的皮肤,低低的喟叹了一声。
上苍真是不公平,总让一个坏人,生得颠倒众生,好像生怕他太普通,祸害不到人。
这个沈千秋,有那么魅惑的皮相,又有那么多风光的名头,可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衣冠禽兽。
十六岁就能当上大将军的人不多,可同样的,十六岁便淫邪无度的人也不多。
沈千秋算是其中的极品。
他不光喜欢女人,还喜欢虐待女人,沈千寻的前身虽然只来相府一年,却也从程轩那里听来不少关于他的劣迹。
比如,他曾看上一个妓馆的花魁,那花魁能被他看中,初时十分得意,可陪他过了一夜后,便投河自尽。
打捞尸体的老渔翁偷偷说,那花魁身上,遍布伤痕……
再比如,他看上一个官家小姐,轻易的便将其勾搭出来,一夜春风之后,那官家小姐便疯了,去瞧病的大夫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其中曲折,已无须多问。
沈千秋在相府待的时间不多,在沈千寻前身所在的那一年内,他也不过就待了十多天。
可是,那十多天的时间里,相府里模样周正的丫头死了好几个,连剩下那些容颜粗鄙的也都畏他如虎。
遇到一个好色的大少爷,至多被强,可遇上一个又好色又变态的大少爷,不光会被强,还会死得很惨。
身为相府的头号受气包,前身对于这个少年的记忆近乎惊悚。
他并没有因为她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就放过她,反而变本加厉,多次动手动脚调戏。
但好在前身有程轩。
程轩教了她一个办法,他从外面找来一个方子,服用了之后,会浑身生满脓包状水痘。
因为这些有可能会传染的水痘,前身避过了恐怖的灭顶之灾,却结结实实的挨了这变态少年一顿胖揍,直揍得血肉横飞,他这才作罢。
这样残忍血腥的记忆,经由前身复制而来,沈千寻再度看到这个人,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
十六岁,在现代,不过是个正在读高中的青葱少年,可在王府的铁血训练下,这人已成为可怕的魔鬼。
面对魔鬼,只能先发制人。
宁愿我为刀俎,人为鱼肉,也决不能等变态色魔的大刀霍霍,将自己剁成肉泥。
热烈的鞭炮声劈里啪啦的响着,意气风发俊美如仙的少年将军踩着一地鲜红的碎屑缓缓前行,他享受着这难得的尊荣,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在下一刻就会发生巨变。
下一刻……
“轰”地一声巨响,滚滚的浓烟和冲天的烟火,将夹道欢迎的人们吓得魂飞魄散四散逃窜。
“地震了,快跑啊!”有人高叫。
“不!不是地震,好像是相府的震天红!”有人一边逃命,一边作出理智分析。
“胡扯!震天红怎么会这样?”另一人气喘吁吁的反驳,“我看是军队里火炮才有的动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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