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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李刚走在队伍的最后面,突然一阵极淡的血腥味,沿着山风飘进自己的鼻子里。不是自己身上的伤口,是野兽的血液。
李刚自从被李守卫收养以后,从小跟着养父在山里长大,学了一手打猎的好本领,而分辨气味便是其中之一。
可能一般人觉得血腥味就是血腥味,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李刚闻起来却大有不同,当初养父光是教自己辨别气味就教了近一年。
像刚才飘过来的血腥味,其实里面夹杂着一丝野兽的腥臊。
借着火把的光芒,李刚在一旁的草丛中发现了浑身布满鲜血的小狼崽。这应该就是之前被头狼叼走的那只,李刚还记得脊背上的黑色条纹。
狼崽身上染满了鲜血,绒绒的毛发被鲜血粘连成一股一股的,细小的躯干上有几个深深的咬痕,正在急促的喘着气,眼看活不了了。
根据狼崽身上的咬痕,李刚立马就判断出来这应该是狼群咬的,或者说是头狼咬的。这只狼崽已经被头狼抛弃了。
李刚曾经听养父说过,如果狼崽曾经被人抱养过,以后即使放回狼群也会被咬死。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标记,比起视觉来,狼群更相信气味。狼群中的每只狼身上都沾染着这种气味,即使是刚出生的狼崽。可是如果狼崽被人类抱养过,沾染了人类的气味,那么就会被狼群认为是外来者,很有可能被咬死。
很显然这只狼崽被李浩抱养过,沾染了人类的气味,并不被狼群认可。
“刚子,你拖拖拉拉干嘛呢,还不赶紧点,回去让你婶子给你处理一下伤口。”李昌国发现李刚落在众人身后,喊道。
李刚应了一声,看着狼崽,叹了一口气,受了这么重的伤估计是救不活了,抬脚便向前赶去。
走了没有几步,李刚感觉心头一阵失落,像是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鬼使神差的又转身回来。弯腰抱起虚弱的狼崽,脱下T桖包了起来。
狼崽尚存一丝意识,挣扎着睁开眼睛,看了李刚一眼,然后又闭上了。
李刚被狼崽的眼神吓了一跳,那根本不是初生儿的单纯的眼神,而是饱含沧桑,深如幽谭。从背上的条纹来看,这就是之前被李浩抱走的狼崽,可是一只刚睁开眼没多久的狼崽,怎么会有那种深不见底的的眼神呢。
李刚自嘲的笑了笑,估计是自己看错了。
回到村里,李刚谢绝了李昌国的提议,自己随便的找了块破布,沾了养父留下来的陈年老酒,随便的擦了擦伤口。
伤口本来就不深,自己就能处理,何必再去麻烦别人,再说了农村里,来来往往,整天下地干活,说不定啥时候就会受点伤,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养父生前喜欢喝酒,现在卖的酒都是用酵母酿的,虽然度数挺高,但是没有了酒味。
以前养父就会在山脚下,开辟出一块田地,种些高粱来酿酒喝。自家酿的酒虽然没有超市里卖的那么清澈,但是却有着十足的酒味。往往喝上几盅酒,就会醉倒不醒。养父生前酿了好些酒埋在地下,准备等李刚结婚的时候挖出来当喜酒,可惜没有等到那一天。
擦在皮肤上的陈酒,很快就起了作用。整个腹部感觉火辣辣的,有些痛也有些麻。
狼崽已经在李刚的怀里昏迷了过去,处理完身上的伤口,李刚又擦了一下陈酒,小心翼翼的擦拭着狼崽身上的伤口。将狼崽身上的血迹全部擦干净后,李刚才意识到狼崽身上的伤口有多重。
脖子上还留着头狼咬噬留下的两个血洞,仍然往外渗透着鲜血。如果头狼再用力一点,估计狼崽的整个脖颈都会碎裂。一头后腿上的肌肤剥离了一大片,露出失血过多森白的肌肉。
bsp; 李刚走在队伍的最后面,突然一阵极淡的血腥味,沿着山风飘进自己的鼻子里。不是自己身上的伤口,是野兽的血液。
李刚自从被李守卫收养以后,从小跟着养父在山里长大,学了一手打猎的好本领,而分辨气味便是其中之一。
可能一般人觉得血腥味就是血腥味,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李刚闻起来却大有不同,当初养父光是教自己辨别气味就教了近一年。
像刚才飘过来的血腥味,其实里面夹杂着一丝野兽的腥臊。
借着火把的光芒,李刚在一旁的草丛中发现了浑身布满鲜血的小狼崽。这应该就是之前被头狼叼走的那只,李刚还记得脊背上的黑色条纹。
狼崽身上染满了鲜血,绒绒的毛发被鲜血粘连成一股一股的,细小的躯干上有几个深深的咬痕,正在急促的喘着气,眼看活不了了。
根据狼崽身上的咬痕,李刚立马就判断出来这应该是狼群咬的,或者说是头狼咬的。这只狼崽已经被头狼抛弃了。
李刚曾经听养父说过,如果狼崽曾经被人抱养过,以后即使放回狼群也会被咬死。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标记,比起视觉来,狼群更相信气味。狼群中的每只狼身上都沾染着这种气味,即使是刚出生的狼崽。可是如果狼崽被人类抱养过,沾染了人类的气味,那么就会被狼群认为是外来者,很有可能被咬死。
很显然这只狼崽被李浩抱养过,沾染了人类的气味,并不被狼群认可。
“刚子,你拖拖拉拉干嘛呢,还不赶紧点,回去让你婶子给你处理一下伤口。”李昌国发现李刚落在众人身后,喊道。
李刚应了一声,看着狼崽,叹了一口气,受了这么重的伤估计是救不活了,抬脚便向前赶去。
走了没有几步,李刚感觉心头一阵失落,像是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鬼使神差的又转身回来。弯腰抱起虚弱的狼崽,脱下T桖包了起来。
狼崽尚存一丝意识,挣扎着睁开眼睛,看了李刚一眼,然后又闭上了。
李刚被狼崽的眼神吓了一跳,那根本不是初生儿的单纯的眼神,而是饱含沧桑,深如幽谭。从背上的条纹来看,这就是之前被李浩抱走的狼崽,可是一只刚睁开眼没多久的狼崽,怎么会有那种深不见底的的眼神呢。
李刚自嘲的笑了笑,估计是自己看错了。
回到村里,李刚谢绝了李昌国的提议,自己随便的找了块破布,沾了养父留下来的陈年老酒,随便的擦了擦伤口。
伤口本来就不深,自己就能处理,何必再去麻烦别人,再说了农村里,来来往往,整天下地干活,说不定啥时候就会受点伤,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养父生前喜欢喝酒,现在卖的酒都是用酵母酿的,虽然度数挺高,但是没有了酒味。
以前养父就会在山脚下,开辟出一块田地,种些高粱来酿酒喝。自家酿的酒虽然没有超市里卖的那么清澈,但是却有着十足的酒味。往往喝上几盅酒,就会醉倒不醒。养父生前酿了好些酒埋在地下,准备等李刚结婚的时候挖出来当喜酒,可惜没有等到那一天。
擦在皮肤上的陈酒,很快就起了作用。整个腹部感觉火辣辣的,有些痛也有些麻。
狼崽已经在李刚的怀里昏迷了过去,处理完身上的伤口,李刚又擦了一下陈酒,小心翼翼的擦拭着狼崽身上的伤口。将狼崽身上的血迹全部擦干净后,李刚才意识到狼崽身上的伤口有多重。
脖子上还留着头狼咬噬留下的两个血洞,仍然往外渗透着鲜血。如果头狼再用力一点,估计狼崽的整个脖颈都会碎裂。一头后腿上的肌肤剥离了一大片,露出失血过多森白的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