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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惹将军,番外:滋味不错
此刻,把紫笛拿在手里,霍玉狼脑海中很自然的就想起一阵旋律。舒悫鹉琻
很欢快的曲子。
以前不曾听过,可是只听过一次,就再不曾忘记。
那曲子让人听了很舒服,心里很放松,能把所有的疲惫,心烦都放下。
也正因为此,才会对云欢再三另眼相看,才会让他做了贴身小厮砝。
每次只要听到他吹曲子的时候,就会放下手中的事,静静倾听,满身轻松。
从来都没有去想过,云欢竟然会是杜芸娘。
难怪曾几次三番对着云欢会有奇怪的感觉,只是一向事情太多,没有去细想遒。
现在想来,那种奇怪是熟悉的感觉,原来自己下意识里,就已经记住了杜芸娘,而且会在内心深处对与她相似的的人进行对比。
霍玉狼拿着紫笛放到嘴边,依着记忆中的旋律,却吹不出熟悉的曲子。
笛子虽然不曾下苦功夫学过,可还是会吹的。曾经教习先生最爱的就是他那宝贝玉笛,每天都会吹奏。
听得多了,看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
皱着眉把紫笛拿到手中细细察看,霍玉狼这才发现手中的笛子与平常的不一样,多了两个圆孔。
难怪吹出来的音调怪异。
大手仔细摩擦着多出来的圆孔,霍玉狼若有所思。
正在此时,已经睡去的萧东阳披头散发的推门进来,笑:“三更半夜的鬼哭狼嚎扰人清梦呢?”
脸上神情很亢奋,双眼跟狼似的,无一不在诉说着他的吐气扬眉。
萧家请过许多有名的夫子过来教学问,萧东阳半分学的心思都没有。
可是,却沉溺于让萧老爷恨铁不成钢的‘靡靡之音’之音,且不可自拔。
他差不多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上面,无奈怎么学都不如霍玉狼的天赋。
因此,一直都让他很挫败,也很不痛快。
好不容易听到霍玉狼吹出刺耳的音调,兴奋得连披肩都没拿,就冲了过来。
霍玉狼看着萧东阳光着脚站在地上,脚底已经现出红色,很显然受伤了,挑眉问到:“你不痛么?”
萧东阳原本是感觉不到丁点痛意的,可随着霍玉狼的目光,看到脚下的血后,立即脸色扭曲了开来,一跳而起坐到了旁边的凳子上,把脚抱在怀里,鬼喊鬼叫到:“大夫,大夫……”
脚底板一片血肉模糊,一块突起十分显眼。
是被木块刺进了肉里,伤得不轻。
滚滚而来的痛意让萧东阳再也没了半分看好戏的心思,哭丧着脸,念念有词:“还打算睡一回起来,养好精神去找丁香呢,好久没看到她了……”
对于萧东阳的风流多情,霍玉狼眉眼齐跳:“色字头上一把刀!”
萧东阳不甘示弱:“你以为你是山里的和尚?!丁香的温柔你没有体验过,哪会晓得她的好。”
霍玉狼放弃了争辩,道不同不相为谋。
看着萧东阳,一脸的不认同。
真的很奇怪,云城这么多同龄人中,为什么就同他成了朋友。
二人之间不管是外貌喜好,还是为人处事,完全是一南一北。
萧东阳一脸灰暗,恨恨的到:“老子同你无话可说!”
从很小的时候,就看这厮不顺眼,所有的人都称赞他,一说起自己就摇头叹气。
特别是上学堂之后,二人同窗,就更是对比鲜明起来。
夫子一看到霍玉狼的留堂就一脸笑意,看到自己的就摇头。
因此,真是怎么看他都不顺眼。
每次都想揍他。不过,在一次挑战失败后,非常有自知之明,打不过他。
所以,就拼家丁。
每次都多带些人出去,然后拼到机会就一声令下,打。
打了几年后,关系反而好转了。
因为萧东阳打心底里服了霍玉狼,他吃过很多次人少的亏,可他... -->>
错惹将军,番外:滋味不错
此刻,把紫笛拿在手里,霍玉狼脑海中很自然的就想起一阵旋律。舒悫鹉琻
很欢快的曲子。
以前不曾听过,可是只听过一次,就再不曾忘记。
那曲子让人听了很舒服,心里很放松,能把所有的疲惫,心烦都放下。
也正因为此,才会对云欢再三另眼相看,才会让他做了贴身小厮砝。
每次只要听到他吹曲子的时候,就会放下手中的事,静静倾听,满身轻松。
从来都没有去想过,云欢竟然会是杜芸娘。
难怪曾几次三番对着云欢会有奇怪的感觉,只是一向事情太多,没有去细想遒。
现在想来,那种奇怪是熟悉的感觉,原来自己下意识里,就已经记住了杜芸娘,而且会在内心深处对与她相似的的人进行对比。
霍玉狼拿着紫笛放到嘴边,依着记忆中的旋律,却吹不出熟悉的曲子。
笛子虽然不曾下苦功夫学过,可还是会吹的。曾经教习先生最爱的就是他那宝贝玉笛,每天都会吹奏。
听得多了,看得多了,自然也就会了。
皱着眉把紫笛拿到手中细细察看,霍玉狼这才发现手中的笛子与平常的不一样,多了两个圆孔。
难怪吹出来的音调怪异。
大手仔细摩擦着多出来的圆孔,霍玉狼若有所思。
正在此时,已经睡去的萧东阳披头散发的推门进来,笑:“三更半夜的鬼哭狼嚎扰人清梦呢?”
脸上神情很亢奋,双眼跟狼似的,无一不在诉说着他的吐气扬眉。
萧家请过许多有名的夫子过来教学问,萧东阳半分学的心思都没有。
可是,却沉溺于让萧老爷恨铁不成钢的‘靡靡之音’之音,且不可自拔。
他差不多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上面,无奈怎么学都不如霍玉狼的天赋。
因此,一直都让他很挫败,也很不痛快。
好不容易听到霍玉狼吹出刺耳的音调,兴奋得连披肩都没拿,就冲了过来。
霍玉狼看着萧东阳光着脚站在地上,脚底已经现出红色,很显然受伤了,挑眉问到:“你不痛么?”
萧东阳原本是感觉不到丁点痛意的,可随着霍玉狼的目光,看到脚下的血后,立即脸色扭曲了开来,一跳而起坐到了旁边的凳子上,把脚抱在怀里,鬼喊鬼叫到:“大夫,大夫……”
脚底板一片血肉模糊,一块突起十分显眼。
是被木块刺进了肉里,伤得不轻。
滚滚而来的痛意让萧东阳再也没了半分看好戏的心思,哭丧着脸,念念有词:“还打算睡一回起来,养好精神去找丁香呢,好久没看到她了……”
对于萧东阳的风流多情,霍玉狼眉眼齐跳:“色字头上一把刀!”
萧东阳不甘示弱:“你以为你是山里的和尚?!丁香的温柔你没有体验过,哪会晓得她的好。”
霍玉狼放弃了争辩,道不同不相为谋。
看着萧东阳,一脸的不认同。
真的很奇怪,云城这么多同龄人中,为什么就同他成了朋友。
二人之间不管是外貌喜好,还是为人处事,完全是一南一北。
萧东阳一脸灰暗,恨恨的到:“老子同你无话可说!”
从很小的时候,就看这厮不顺眼,所有的人都称赞他,一说起自己就摇头叹气。
特别是上学堂之后,二人同窗,就更是对比鲜明起来。
夫子一看到霍玉狼的留堂就一脸笑意,看到自己的就摇头。
因此,真是怎么看他都不顺眼。
每次都想揍他。不过,在一次挑战失败后,非常有自知之明,打不过他。
所以,就拼家丁。
每次都多带些人出去,然后拼到机会就一声令下,打。
打了几年后,关系反而好转了。
因为萧东阳打心底里服了霍玉狼,他吃过很多次人少的亏,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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