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txt.net,前妻回头金难换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叶秉兆淡笑笑:“我以为你会被我感动,放弃你认为的报仇。”他换了个姿势,似乎有点疲惫,皱着眉靠在了身后的白砖墙上。“你有想过,为什么克伦斯会知道你父亲的事情吗?你不好奇,当年你父亲是如何死的?”
季淳风脸色微微一变,身体微微动了下:“你知道?”他当然想知道,可是,他只查到他的父亲是季明扬,他的死因一直是个迷。档案中一点记录都没有。叶秉兆如果知道他迫切地想要了解当年的那些过往,那么就该早告诉他,而不是看着他怎么选择。
不料,叶秉兆只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不能去编一个故事去令你相信。编出来的故事总会有漏洞,会有拆穿的那一天。假如你发现的真相与我告知的相差太远,那么到时候,你要毁灭的,还仅仅是冥夜吗?”
“你可以忍受隐瞒,却不能忍受欺骗。我不能保证,那个时候,你对蔚蓝的爱是否还那么纯粹。如果那时,你跟她已经结婚,那你会对她如何?以牙还牙,自古有之。在你不理智的情况下,我认为你需要泄愤的可能更多一些。在诸多衡量之下,我选择了静观其变。我要保护我的家人。这也是我的底线。”
“我想,你查到的,也许会有其他的新的内情,然后会让你改变你的决定。毕竟在一件事情没有发生之前,有很多个可能。只是你选择的,是我最不想看到的那个可能。”
季淳风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有说。他手头上的最后查到的就是,叶世雄派了他的父亲季明扬去出任务,而那次任务,就是季明扬经手的最后一个,并且,他再也没有回来。直到几天之后,海滨上出现一具浮尸。
那个时候,叶世雄已经知道了季明扬的真实身份,两个人也已经深谈过一次。他推算出的,是叶世雄为了保住冥夜,对他父亲下了黑手。
“淳风,你还记得你小时候被绑架的事情吗?”叶秉兆用眼角余辉看着他,这一次,他叫着的,还是淳风。“我不是要问你,那个时候是谁救下的你,因为你是亲眼见到的,不需要我多说。我只问你,你知道那个绑架你,用你来威胁你父亲的人是谁?”
季淳风的脸上出现了怔愣,只听叶秉兆继续道:“克伦斯知道你父亲是谁的事情不是偶然,而是他的父亲就是那个当年绑架你的男人。从那个时候起,冥夜就跟焰门有着诸多的纠缠。”
“我的父亲不会让自己好兄弟唯一的儿子陷入危险,所以,他在你父亲赶去救你之前,救下了你。那一场战斗,我想是轰轰烈烈的。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父亲成为了你心目中的英雄。毕竟,对于你的亲生父亲,你的记忆并不多。”
“在你父亲死后,我的父亲把你接了过来,而从你对他的态度来看,我看到的,更多的是敬畏。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在培养你,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知音,他将你当成了你父亲的延续。也许是以兄弟间的情谊,只因为你是季明扬留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儿子。也许还有其他的原因……”
“但我想,他肯定是不会抱着养一头将来会反扑的狼崽在身边的想法去那么培养你……我不是他,那个时候我只是跟你差不多大,所以我不知道他真正的想法。你不会明白,当年的我,曾经有多羡慕你。我不介意我的父爱分给了你,但我羡慕你,得到了我父亲更多的关注。”
“淳风,再多想一想,至少在查明真相之前,给自己留一条路。这是我父亲在你进门时候,第一个交给你的。”叶秉兆抬手拍了拍季淳风的肩膀,转身离去。这是他们之间从决裂之后,第一次如此的心平气和一番深谈。
当年的叶世雄跟季明扬也许也是这样。
季淳风的心里,像是烧滚的开水一样滚动着。小时候跟叶世雄在一起的点滴画面一帧帧浮现在脑海。叶秉兆说的没有错,叶世雄曾经是他心中唯一的英雄。可是在了解到那些真相以后,叶世雄便是那个令他陷入痛苦的男人。
他杀害他的父亲,却要养大他。养育之恩可以泯灭当年的血腥吗?“给自己留一条路”,他没有忘记。在他看来,叶世雄的作为就是在给他留路!
今日叶秉兆一番深度的剖析,令他再次陷入一个绝境。真相到底是什么?他父亲的死到底跟叶世雄有没有关系?
他的眼睛游移不定,心潮澎湃。叶秉兆有一点是说对的。他被所谓的真实蒙蔽了眼睛,也被内心的情感一直在拉扯着。可是不管怎样,他曾经可以有另一条干净的路可走,却被截断,与他们一起生活在阴暗的世界。他的父亲是一名为国为民的警探,如今,身上的污点却还不明不白着。他既为人子,那么恢复他名誉的事情就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子承父志,他的未来并不是那么的不明了……
这时,叶秉兆去而复返,对着季淳风道:“还有一件事,我还是要感谢你。夏瑾说,丁越在刚抓到她的时候,原本准备继续折磨她的。但是因为一个电话,他出去了。我想,那个电话应该是你打的吧。”
“在他逃狱以后,他欠你一个人情,虽然他不是什么懂得人情世故的人,但你对他有利用价值,你的面子他不能不给,所以他才能被你引出去吧。不可否认,虽然你离开了冥夜,但是里面人的一举一动你都关注着。”
“你了解里面每一个人,所以你用不着痕迹的方法在帮助她们。只要夏瑾的身边还有冥夜之中其他的人,那么她们就能把握住机会逃出去,在你用下了料的酒将那帮所谓的看所都迷晕之后。”
“夏瑾不懂得喝酒,所以她不知道需要多少酒量才能将一个大男人喝到醉倒。可是,懂得用酒来御寒的人绝不是酒量浅的人,更何况残暴的丁越给他们派了这么重要的任务。他们更不可能马虎至此。”
“一切一切推算出来,也只有你会这么做了。为此,你还不放心,在丁越知道夏瑾逃跑赶来之后,你也随即赶了过来,并且救了蔚蓝。”
“呵,叶秉兆,你果然厉害。只听夏瑾跟蔚蓝的描述,你就能推算出全部过程。要说蔚蓝学过心理学,其实你更精通人的心理。我在你的面前,也不过就是画了几个点的白纸。不过,你不用感谢我,这只是你之前一次次放过我的回报。”
他对着叶秉兆微微点了下头,将手插在了裤袋里,酷酷地与叶秉兆擦肩而过。只有自己心里明白,他与冥夜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他们之间的人情债,怎么可能理得清?
“可是,就是你那画上的几个点才叫我看不透。”在季淳风离开后,叶秉兆喃喃道。他已经将他所知道的全部都说了出来,对季淳风的影响有多大他不知道……
……
在季淳风离开殡仪馆以后,便回到了自己暂时栖身的民房里。这段日子以来他跟黎妍一直隐居在这市井里。
狭小的巷道,电线杂乱如同蜘蛛网。电线杆两头还被绑上了绳子,住在这里的居民将洗晒的衣物晾在绳子上,花花绿绿的,显得更加杂乱。靠墙的垃圾桶里面发出难闻的味道,有积水从下面破角的地方渗出来,在地上留下一层深深的如同浓茶泼在地上的污渍。
苍蝇围绕在垃圾桶上,发出“嗡嗡”的恼人声音。一只姜黄色的瘦不拉几的野猫趴在垃圾桶里,在那翻找着食物。每当有人经过那里,都会掩着鼻子挥舞两下手匆匆经过。而那只野猫听见动静,都会抬头缩着脖子警惕得看着经过的人,然后再低头去寻找它的食物。
看似又脏又乱的环境,却也能从中找出一点平静。这就是这个城市里,被遗忘的角落。这里是一片平房,还是黑瓦白墙的六七十年代的老房子,发出垂垂老矣的气息。屋瓦上,还能看到厚厚的一侧青灰色的青苔,还有在这个年代少见的瓦霜。
也是在这里,季淳风感受着这个世界上最淳朴最简单的感情。这片居民区住着的,除了舍不得老房子的老人,就是外地来这里打工的打工者。这里的租金很便宜,又不起眼,所以他将落脚点设在了这里。没有人会想到叱咤风云,闹得道上满城风雨的季淳风会屈身在这种贫民窟里。
最关键的是,这里的人很热情。黎妍眼睛看不见,耳朵借着那枚先进的窃听器(现今成了助听器)还能与这里的人沟通聊天,他不在的时候,她不会无聊生事。
黎妍跟叶蔚蓝、冷芸姿一样,同是杀手,可是,叶蔚蓝高傲,冷芸姿冷漠,唯有黎妍是千变万化的。她可以装出各种角色适应她所需要的环境。在这个淳朴的小巷子里,她是楚楚可怜,需要人同情的茉莉花。
“啊,季先生,你回来了啊。”巷尾一个摆着三轮车在卖臭豆腐的瘸腿男人见到季淳风,友好得打着招呼。主动包了一份臭豆腐给他。
季淳风淡笑着接过道了声谢。几日前,他帮这个行动不便的人修好了家里老化的电线,所以,他每次见他都要热情得打招呼。
臭豆腐,这种有着特殊气味的东西,季淳风并不喜欢,但他不会去败坏别人的兴致。不过,黎妍似乎很喜欢吃,每次他带回去,她都会吃个精光。他手伸进口袋,趁男人不注意的时候,将钱放进他一旁的小罐子里。
“淳风,你回来了呀。”闻声的黎妍就在一旁开着门的门口。她在陪正织着毛衣的老人聊天晒太阳,在这里几天,她似乎也迷上了这种业余玩意儿,正拿着大号的棒针在学习。
刚来这里的时候,他回去告诉她,他见到这里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眼睛都看不清了,但是光凭感觉就能织出毛衣来。那时,黎妍颇有兴趣,第二天就登门拜访了。不得不说,黎妍在亲和力这一方面,很有天赋。
不多时,她已经跟这里的居民打成一片,这儿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叫他们“季先生,季太太”。越是跟他们相处的融洽,就越能将他们的身份隐藏起来,不那么引人注目。所以,季淳风并不反对黎妍跟他们混熟。以她演戏的本事,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她很清楚。一段时间下来,人们几乎都忘了这是新搬进来的一对小夫妻,好像他们一直生活在这里。
季淳风走到她眼前,很自然得将手中的纸袋子交到她手里,然后拿过她手中织得不成样子的毛巾片儿,搂过她。
“嗯,王大今天又送你臭豆腐了?老是白拿他的,多不好意思。”黎妍只消闻一下就知道季淳风交给她的是什么,她笑眯了眼,不客气得叉起一块放进嘴里。不是说闻出季淳风交给她的是什么东西就是本事,而是她能辨别出那臭豆腐来自谁的手里。
他们在外人眼里相处的及其自然,俨然是一对浓情蜜意的小夫妻。只听季淳风道:“怎么会白拿,回去吧,午饭做好了吗?”
“哎哟,季先生对太太可真好,羡慕死我了,我家老东西连个渣都没得回来的,每次都是躲拐角吃完了才回来,跟那野猫似的。如果不是我闻到他嘴里那味儿呀……”端着饭菜从门内走出来的一位中年妇女说到这里,手扇了扇鼻子,莞尔一笑,对着坐在的老太太道:“妈,别织了,先吃饭吧。”
“李阿姨真爱说笑,那不是您不爱吃臭豆腐,李叔叔怕你又说他熏着屋子了嘛,哈哈……”黎妍乐呵道。
小巷的一头有一道挡风墙,叶蔚蓝躲在那道挡风墙的后面,听着那头传来的简单随意的说话,眼里已经模糊起来。季淳风去过灵堂,不是只有叶秉兆看到,她也看到了。冷芸姿死的那天,她放弃了继续跟踪他,这一次,她跟了过来。
叶秉兆淡笑笑:“我以为你会被我感动,放弃你认为的报仇。”他换了个姿势,似乎有点疲惫,皱着眉靠在了身后的白砖墙上。“你有想过,为什么克伦斯会知道你父亲的事情吗?你不好奇,当年你父亲是如何死的?”
季淳风脸色微微一变,身体微微动了下:“你知道?”他当然想知道,可是,他只查到他的父亲是季明扬,他的死因一直是个迷。档案中一点记录都没有。叶秉兆如果知道他迫切地想要了解当年的那些过往,那么就该早告诉他,而不是看着他怎么选择。
不料,叶秉兆只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不能去编一个故事去令你相信。编出来的故事总会有漏洞,会有拆穿的那一天。假如你发现的真相与我告知的相差太远,那么到时候,你要毁灭的,还仅仅是冥夜吗?”
“你可以忍受隐瞒,却不能忍受欺骗。我不能保证,那个时候,你对蔚蓝的爱是否还那么纯粹。如果那时,你跟她已经结婚,那你会对她如何?以牙还牙,自古有之。在你不理智的情况下,我认为你需要泄愤的可能更多一些。在诸多衡量之下,我选择了静观其变。我要保护我的家人。这也是我的底线。”
“我想,你查到的,也许会有其他的新的内情,然后会让你改变你的决定。毕竟在一件事情没有发生之前,有很多个可能。只是你选择的,是我最不想看到的那个可能。”
季淳风嘴唇动了动,什么都没有说。他手头上的最后查到的就是,叶世雄派了他的父亲季明扬去出任务,而那次任务,就是季明扬经手的最后一个,并且,他再也没有回来。直到几天之后,海滨上出现一具浮尸。
那个时候,叶世雄已经知道了季明扬的真实身份,两个人也已经深谈过一次。他推算出的,是叶世雄为了保住冥夜,对他父亲下了黑手。
“淳风,你还记得你小时候被绑架的事情吗?”叶秉兆用眼角余辉看着他,这一次,他叫着的,还是淳风。“我不是要问你,那个时候是谁救下的你,因为你是亲眼见到的,不需要我多说。我只问你,你知道那个绑架你,用你来威胁你父亲的人是谁?”
季淳风的脸上出现了怔愣,只听叶秉兆继续道:“克伦斯知道你父亲是谁的事情不是偶然,而是他的父亲就是那个当年绑架你的男人。从那个时候起,冥夜就跟焰门有着诸多的纠缠。”
“我的父亲不会让自己好兄弟唯一的儿子陷入危险,所以,他在你父亲赶去救你之前,救下了你。那一场战斗,我想是轰轰烈烈的。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父亲成为了你心目中的英雄。毕竟,对于你的亲生父亲,你的记忆并不多。”
“在你父亲死后,我的父亲把你接了过来,而从你对他的态度来看,我看到的,更多的是敬畏。我不知道我的父亲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在培养你,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知音,他将你当成了你父亲的延续。也许是以兄弟间的情谊,只因为你是季明扬留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儿子。也许还有其他的原因……”
“但我想,他肯定是不会抱着养一头将来会反扑的狼崽在身边的想法去那么培养你……我不是他,那个时候我只是跟你差不多大,所以我不知道他真正的想法。你不会明白,当年的我,曾经有多羡慕你。我不介意我的父爱分给了你,但我羡慕你,得到了我父亲更多的关注。”
“淳风,再多想一想,至少在查明真相之前,给自己留一条路。这是我父亲在你进门时候,第一个交给你的。”叶秉兆抬手拍了拍季淳风的肩膀,转身离去。这是他们之间从决裂之后,第一次如此的心平气和一番深谈。
当年的叶世雄跟季明扬也许也是这样。
季淳风的心里,像是烧滚的开水一样滚动着。小时候跟叶世雄在一起的点滴画面一帧帧浮现在脑海。叶秉兆说的没有错,叶世雄曾经是他心中唯一的英雄。可是在了解到那些真相以后,叶世雄便是那个令他陷入痛苦的男人。
他杀害他的父亲,却要养大他。养育之恩可以泯灭当年的血腥吗?“给自己留一条路”,他没有忘记。在他看来,叶世雄的作为就是在给他留路!
今日叶秉兆一番深度的剖析,令他再次陷入一个绝境。真相到底是什么?他父亲的死到底跟叶世雄有没有关系?
他的眼睛游移不定,心潮澎湃。叶秉兆有一点是说对的。他被所谓的真实蒙蔽了眼睛,也被内心的情感一直在拉扯着。可是不管怎样,他曾经可以有另一条干净的路可走,却被截断,与他们一起生活在阴暗的世界。他的父亲是一名为国为民的警探,如今,身上的污点却还不明不白着。他既为人子,那么恢复他名誉的事情就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子承父志,他的未来并不是那么的不明了……
这时,叶秉兆去而复返,对着季淳风道:“还有一件事,我还是要感谢你。夏瑾说,丁越在刚抓到她的时候,原本准备继续折磨她的。但是因为一个电话,他出去了。我想,那个电话应该是你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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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里面每一个人,所以你用不着痕迹的方法在帮助她们。只要夏瑾的身边还有冥夜之中其他的人,那么她们就能把握住机会逃出去,在你用下了料的酒将那帮所谓的看所都迷晕之后。”
“夏瑾不懂得喝酒,所以她不知道需要多少酒量才能将一个大男人喝到醉倒。可是,懂得用酒来御寒的人绝不是酒量浅的人,更何况残暴的丁越给他们派了这么重要的任务。他们更不可能马虎至此。”
“一切一切推算出来,也只有你会这么做了。为此,你还不放心,在丁越知道夏瑾逃跑赶来之后,你也随即赶了过来,并且救了蔚蓝。”
“呵,叶秉兆,你果然厉害。只听夏瑾跟蔚蓝的描述,你就能推算出全部过程。要说蔚蓝学过心理学,其实你更精通人的心理。我在你的面前,也不过就是画了几个点的白纸。不过,你不用感谢我,这只是你之前一次次放过我的回报。”
他对着叶秉兆微微点了下头,将手插在了裤袋里,酷酷地与叶秉兆擦肩而过。只有自己心里明白,他与冥夜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他们之间的人情债,怎么可能理得清?
“可是,就是你那画上的几个点才叫我看不透。”在季淳风离开后,叶秉兆喃喃道。他已经将他所知道的全部都说了出来,对季淳风的影响有多大他不知道……
……
在季淳风离开殡仪馆以后,便回到了自己暂时栖身的民房里。这段日子以来他跟黎妍一直隐居在这市井里。
狭小的巷道,电线杂乱如同蜘蛛网。电线杆两头还被绑上了绳子,住在这里的居民将洗晒的衣物晾在绳子上,花花绿绿的,显得更加杂乱。靠墙的垃圾桶里面发出难闻的味道,有积水从下面破角的地方渗出来,在地上留下一层深深的如同浓茶泼在地上的污渍。
苍蝇围绕在垃圾桶上,发出“嗡嗡”的恼人声音。一只姜黄色的瘦不拉几的野猫趴在垃圾桶里,在那翻找着食物。每当有人经过那里,都会掩着鼻子挥舞两下手匆匆经过。而那只野猫听见动静,都会抬头缩着脖子警惕得看着经过的人,然后再低头去寻找它的食物。
看似又脏又乱的环境,却也能从中找出一点平静。这就是这个城市里,被遗忘的角落。这里是一片平房,还是黑瓦白墙的六七十年代的老房子,发出垂垂老矣的气息。屋瓦上,还能看到厚厚的一侧青灰色的青苔,还有在这个年代少见的瓦霜。
也是在这里,季淳风感受着这个世界上最淳朴最简单的感情。这片居民区住着的,除了舍不得老房子的老人,就是外地来这里打工的打工者。这里的租金很便宜,又不起眼,所以他将落脚点设在了这里。没有人会想到叱咤风云,闹得道上满城风雨的季淳风会屈身在这种贫民窟里。
最关键的是,这里的人很热情。黎妍眼睛看不见,耳朵借着那枚先进的窃听器(现今成了助听器)还能与这里的人沟通聊天,他不在的时候,她不会无聊生事。
黎妍跟叶蔚蓝、冷芸姿一样,同是杀手,可是,叶蔚蓝高傲,冷芸姿冷漠,唯有黎妍是千变万化的。她可以装出各种角色适应她所需要的环境。在这个淳朴的小巷子里,她是楚楚可怜,需要人同情的茉莉花。
“啊,季先生,你回来了啊。”巷尾一个摆着三轮车在卖臭豆腐的瘸腿男人见到季淳风,友好得打着招呼。主动包了一份臭豆腐给他。
季淳风淡笑着接过道了声谢。几日前,他帮这个行动不便的人修好了家里老化的电线,所以,他每次见他都要热情得打招呼。
臭豆腐,这种有着特殊气味的东西,季淳风并不喜欢,但他不会去败坏别人的兴致。不过,黎妍似乎很喜欢吃,每次他带回去,她都会吃个精光。他手伸进口袋,趁男人不注意的时候,将钱放进他一旁的小罐子里。
“淳风,你回来了呀。”闻声的黎妍就在一旁开着门的门口。她在陪正织着毛衣的老人聊天晒太阳,在这里几天,她似乎也迷上了这种业余玩意儿,正拿着大号的棒针在学习。
刚来这里的时候,他回去告诉她,他见到这里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眼睛都看不清了,但是光凭感觉就能织出毛衣来。那时,黎妍颇有兴趣,第二天就登门拜访了。不得不说,黎妍在亲和力这一方面,很有天赋。
不多时,她已经跟这里的居民打成一片,这儿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叫他们“季先生,季太太”。越是跟他们相处的融洽,就越能将他们的身份隐藏起来,不那么引人注目。所以,季淳风并不反对黎妍跟他们混熟。以她演戏的本事,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她很清楚。一段时间下来,人们几乎都忘了这是新搬进来的一对小夫妻,好像他们一直生活在这里。
季淳风走到她眼前,很自然得将手中的纸袋子交到她手里,然后拿过她手中织得不成样子的毛巾片儿,搂过她。
“嗯,王大今天又送你臭豆腐了?老是白拿他的,多不好意思。”黎妍只消闻一下就知道季淳风交给她的是什么,她笑眯了眼,不客气得叉起一块放进嘴里。不是说闻出季淳风交给她的是什么东西就是本事,而是她能辨别出那臭豆腐来自谁的手里。
他们在外人眼里相处的及其自然,俨然是一对浓情蜜意的小夫妻。只听季淳风道:“怎么会白拿,回去吧,午饭做好了吗?”
“哎哟,季先生对太太可真好,羡慕死我了,我家老东西连个渣都没得回来的,每次都是躲拐角吃完了才回来,跟那野猫似的。如果不是我闻到他嘴里那味儿呀……”端着饭菜从门内走出来的一位中年妇女说到这里,手扇了扇鼻子,莞尔一笑,对着坐在的老太太道:“妈,别织了,先吃饭吧。”
“李阿姨真爱说笑,那不是您不爱吃臭豆腐,李叔叔怕你又说他熏着屋子了嘛,哈哈……”黎妍乐呵道。
小巷的一头有一道挡风墙,叶蔚蓝躲在那道挡风墙的后面,听着那头传来的简单随意的说话,眼里已经模糊起来。季淳风去过灵堂,不是只有叶秉兆看到,她也看到了。冷芸姿死的那天,她放弃了继续跟踪他,这一次,她跟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