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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澐州太守因女儿的死,内疚卧床,久病不起。城内之事,便多由太守之子杜风打理。本有众多将领认为杜风名不正言不顺,不听其指令,但不多时,这些人死的死,失踪的失踪,留下的,都是畏惧杜风,言听计从之人。
之后没多久,朝堂内乱,各地州城纷纷揭竿起义,脱离朝廷,不再受朝廷管辖。杜风也趁机占城为主,成了澐州城主,割据一方。
澐州物产丰饶,杜风礼贤下士,吸引了不少能人异士投奔而来。杜风如虎添翼,软硬兼施地吞并了四周不少县城,俨然成了一方霸主。
晌午过后,杜风正在处理政事。忽有侍卫来报,有一姑娘求见。
杜风淡淡一笑,很好,他等的人终于来了,“带这位客人去偏厅,让她稍后片刻。”
侍卫领命退下。
半个时辰之后,杜风才搁下笔墨,起身前去见这位“故人”。
上次阿萝带着毛毛从狐族居地下来,在北极雪山脚下偶遇杜风,她已看出他不同往昔,却不曾想到,杜风已从一个拜师无门的捉妖师,变成了雄霸一方的城主。
她倒是不介意多等一会儿,手里把玩着从狐狸脖子上拽下来的一缕毛发,日光照在上头,竟如真正的银丝一般光耀夺目,她不由看得入了神。
“什么动物的毛发,当真稀有。”杜风说笑着走了进来。
阿萝手指轻轻一捻,把狐狸的毛发碾成灰,她不想让杜风知道这是狐狸的毛发,轻轻一吹,如粉末一样落在地,彷如银屑,“毛毛在哪里?”
杜风从侍女手里接过茶壶,亲自为阿萝添茶,摆了摆手,让侍女下去,“北极雪山下匆匆一别,阿萝你难得还为了一年前的事情,耿耿于怀?”
“你想如何,直说便是。”阿萝没有耐心与杜风这样假惺惺地说话,“我是来带走毛毛的。”
杜风微微一愣,摇头浅笑,“阿萝,你居然为一头畜生这样上心。”眉眼间皆是笑意,淡淡的,温润如风,“毛毛没事,你自可以领走它。但是在此之前,阿萝,我有话想跟你说。”
阿萝有些看不懂眼前的杜风,他的话,似带着丝嘲讽之意,可又似乎不是,阿萝不悦地皱起眉头,“也好,你我之间的仇怨,是可以做一个了断。就如一年前所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说着,便要拉开架势与杜风打斗一番。
杜风一脸尴尬笑容,“这......我怎会是你的对手?何况,我早已不记得一年前说过什么了。”说着,倏地收敛了笑容,表情严肃而认真,“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都让他一笔勾销吧,好不好,阿萝?”
阿萝皱着眉,不知道杜风想耍什么花招,但是,眼前的杜风真的与一年前鲁莽的男子判若两人,如今的杜风沉着、内敛,身上隐隐透着一股霸者之气,令人折服,“好,往事不提。”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阿萝不想深究杜风如今的举止有何深意,又或者眼前的他说的都是肺腑之言,但这些都跟她无关,她只想带走毛毛,离开澐州。
杜风见阿萝终于应允,喜悦之情不言而喻,“来,阿萝,我带你去见你的宝贝毛驴。”
杜风做了个请的姿势,阿萝道了声谢,便不客气地率先走了出去。
杜风望着阿萝的背影,缓缓加深了唇畔的笑容。
毛毛在澐州“做客”的日子,是它有生以来最最舒服的日子。睡得是干燥柔软带着股阳光味儿的干草堆,吃的是鲜嫩多汁爽脆可口的大红萝卜,天天有人给它打理驴窝,还没人催它起来活动,简直快活赛神仙。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它见不着阿萝,心里不踏实,导致每晚做噩梦。梦里头总有个男人,白衣飘飘,黑发如墨,面无表情地敲着它的脑袋说,“贪图享乐,他日有你好受。”
今日,毛毛也是刚刚大梦初醒,它的脑袋还隐隐的痛,好像刚刚被人敲打过。它真是可怜,毛毛不禁喷了口气,连睡个觉都不安生。
阿萝远远就瞧见毛毛圆鼓鼓的身子似乎又大了一圈,不禁侧目看了眼杜风。
杜风无奈笑着,“你这头毛驴,真是比猪还能吃能睡。”
“多谢你如此用心照顾。”
“你开心便好。”
阿萝脚下微微一顿,杜风这话给人的感觉真是奇怪。阿萝走到毛毛身侧,拍了拍毛毛的脑袋,声音都变得柔和起来,“毛毛,我来接你了。”
毛毛本无精打采地把脑袋整个垂在干草上,一听到阿萝的声音,立马竖起耳朵,转过脑袋对着阿萝。它咂巴了几下眼睛,才发现阿萝真的来了,顿时欢快地叫了起来,什么烦恼都不记得了。
“来,起来,我们走了。”阿萝拍着毛毛脑袋,让它起来。
毛毛一听说又要走了,顿时又焉了下去,可怜兮兮地望着阿萝,似乎在说,它还想多享受些日子。只是它苦于不能说话,阿萝也不懂她眼神所要表达的意思,她只是感觉它似乎不太高兴 。
“阿萝,既然来了,何不多住几日?”杜风开口挽留。
毛毛一听,顿时乐开了花,欧啊一叫,围着杜风大献殷勤。
阿萝这才明白,毛毛这是乐不思蜀啊,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但她并不打算听从杜风的建议,“不了,杜风,我......”
“不愿常住,那就明日再走吧,明日高洋会过来。他若见着你,知道你我已经冰释前嫌,自然高兴极了... -->>
一年前,澐州太守因女儿的死,内疚卧床,久病不起。城内之事,便多由太守之子杜风打理。本有众多将领认为杜风名不正言不顺,不听其指令,但不多时,这些人死的死,失踪的失踪,留下的,都是畏惧杜风,言听计从之人。
之后没多久,朝堂内乱,各地州城纷纷揭竿起义,脱离朝廷,不再受朝廷管辖。杜风也趁机占城为主,成了澐州城主,割据一方。
澐州物产丰饶,杜风礼贤下士,吸引了不少能人异士投奔而来。杜风如虎添翼,软硬兼施地吞并了四周不少县城,俨然成了一方霸主。
晌午过后,杜风正在处理政事。忽有侍卫来报,有一姑娘求见。
杜风淡淡一笑,很好,他等的人终于来了,“带这位客人去偏厅,让她稍后片刻。”
侍卫领命退下。
半个时辰之后,杜风才搁下笔墨,起身前去见这位“故人”。
上次阿萝带着毛毛从狐族居地下来,在北极雪山脚下偶遇杜风,她已看出他不同往昔,却不曾想到,杜风已从一个拜师无门的捉妖师,变成了雄霸一方的城主。
她倒是不介意多等一会儿,手里把玩着从狐狸脖子上拽下来的一缕毛发,日光照在上头,竟如真正的银丝一般光耀夺目,她不由看得入了神。
“什么动物的毛发,当真稀有。”杜风说笑着走了进来。
阿萝手指轻轻一捻,把狐狸的毛发碾成灰,她不想让杜风知道这是狐狸的毛发,轻轻一吹,如粉末一样落在地,彷如银屑,“毛毛在哪里?”
杜风从侍女手里接过茶壶,亲自为阿萝添茶,摆了摆手,让侍女下去,“北极雪山下匆匆一别,阿萝你难得还为了一年前的事情,耿耿于怀?”
“你想如何,直说便是。”阿萝没有耐心与杜风这样假惺惺地说话,“我是来带走毛毛的。”
杜风微微一愣,摇头浅笑,“阿萝,你居然为一头畜生这样上心。”眉眼间皆是笑意,淡淡的,温润如风,“毛毛没事,你自可以领走它。但是在此之前,阿萝,我有话想跟你说。”
阿萝有些看不懂眼前的杜风,他的话,似带着丝嘲讽之意,可又似乎不是,阿萝不悦地皱起眉头,“也好,你我之间的仇怨,是可以做一个了断。就如一年前所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说着,便要拉开架势与杜风打斗一番。
杜风一脸尴尬笑容,“这......我怎会是你的对手?何况,我早已不记得一年前说过什么了。”说着,倏地收敛了笑容,表情严肃而认真,“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都让他一笔勾销吧,好不好,阿萝?”
阿萝皱着眉,不知道杜风想耍什么花招,但是,眼前的杜风真的与一年前鲁莽的男子判若两人,如今的杜风沉着、内敛,身上隐隐透着一股霸者之气,令人折服,“好,往事不提。”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阿萝不想深究杜风如今的举止有何深意,又或者眼前的他说的都是肺腑之言,但这些都跟她无关,她只想带走毛毛,离开澐州。
杜风见阿萝终于应允,喜悦之情不言而喻,“来,阿萝,我带你去见你的宝贝毛驴。”
杜风做了个请的姿势,阿萝道了声谢,便不客气地率先走了出去。
杜风望着阿萝的背影,缓缓加深了唇畔的笑容。
毛毛在澐州“做客”的日子,是它有生以来最最舒服的日子。睡得是干燥柔软带着股阳光味儿的干草堆,吃的是鲜嫩多汁爽脆可口的大红萝卜,天天有人给它打理驴窝,还没人催它起来活动,简直快活赛神仙。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它见不着阿萝,心里不踏实,导致每晚做噩梦。梦里头总有个男人,白衣飘飘,黑发如墨,面无表情地敲着它的脑袋说,“贪图享乐,他日有你好受。”
今日,毛毛也是刚刚大梦初醒,它的脑袋还隐隐的痛,好像刚刚被人敲打过。它真是可怜,毛毛不禁喷了口气,连睡个觉都不安生。
阿萝远远就瞧见毛毛圆鼓鼓的身子似乎又大了一圈,不禁侧目看了眼杜风。
杜风无奈笑着,“你这头毛驴,真是比猪还能吃能睡。”
“多谢你如此用心照顾。”
“你开心便好。”
阿萝脚下微微一顿,杜风这话给人的感觉真是奇怪。阿萝走到毛毛身侧,拍了拍毛毛的脑袋,声音都变得柔和起来,“毛毛,我来接你了。”
毛毛本无精打采地把脑袋整个垂在干草上,一听到阿萝的声音,立马竖起耳朵,转过脑袋对着阿萝。它咂巴了几下眼睛,才发现阿萝真的来了,顿时欢快地叫了起来,什么烦恼都不记得了。
“来,起来,我们走了。”阿萝拍着毛毛脑袋,让它起来。
毛毛一听说又要走了,顿时又焉了下去,可怜兮兮地望着阿萝,似乎在说,它还想多享受些日子。只是它苦于不能说话,阿萝也不懂她眼神所要表达的意思,她只是感觉它似乎不太高兴 。
“阿萝,既然来了,何不多住几日?”杜风开口挽留。
毛毛一听,顿时乐开了花,欧啊一叫,围着杜风大献殷勤。
阿萝这才明白,毛毛这是乐不思蜀啊,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但她并不打算听从杜风的建议,“不了,杜风,我......”
“不愿常住,那就明日再走吧,明日高洋会过来。他若见着你,知道你我已经冰释前嫌,自然高兴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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