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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生命用悠久来形容,当一个生命见证了几千年的历史变迁,当一个生命看多了其他物种的灭亡和兴起,他对外界的任何事已经提不起兴致。
太无趣了,任何事在他眼里都可以从沧海看到变桑田,任何短暂的东西都入不了他的眼。
曼菲,存在了7000多年的血族亲王,并且是唯一的亲王。
他备受血族的尊敬和爱戴。
他带领着血族从蛮荒时代一路走进了星际时代,血族成为了宇宙中最强大的种族之一。
他也是整个宇宙中的强者。
他没有敌人,他曾经的无数的敌人都已经被时间杀死。
他没有在乎的人,他曾经爱的也爱他的人都也已经被时间杀死。
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类战神的时候,曼菲只是懒懒的用他冰冷的眼角斜了一眼,人类战神又如何,人类的生命再提升也只有区区二、三百年,对他来说只是一弹指的时间。
再厉害的人类战神,不用他出手,也会就被时间抹杀,几乎长生不死的血族才是这个宇宙的统治者,人类?人类不过是血族的食物而已。
说到食物,人类战神身上唯一的优点好像就是纯血。
纯血的人类,听说味道很好。
曼菲不用听说,当年人类还未与其他宇宙生物联姻的时候,他喝过无数纯血人类的鲜血,对他来说味道也就那样,并没有让他疯狂的味道。
诺费勒将人抓回来的时候,他还有些惊讶,他好像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喜欢这个食物。
诺费勒让他尝尝味道,他灵敏的鼻子闻着与之间喝过的任何人类鲜血都不同的香甜诱人的气味,终于忍不住咬了一口——那味道该死的好!也许是活了太久,久到他印象中的记忆也出了错,早知道他就应该早点把这个人类抓来圈养。
这是很久没有出现的懊恼占据了脑海一角。
强忍住一口将那个纯血吸干的冲动,曼菲暗暗奇怪自己的自制力似乎变差了,这种几千年没有感觉让他有些新奇。不过他将这归于太多年没有吃过美味的食物,难得吃顿好的有些失控这上面。
接下的日子过得很跌宕,是的,比起他窝在城堡里不出来的日子要跌宕起伏得多。
相处一段日子下来,他很怀疑步辰的身份,人类战神怎么会这么弱,不是指身体,而是指精神,这个步辰怎么说,没有信念,没有坚持,甚至没有底线和节操!这和普通的人类有什么区别?难道他当上人类战神只是因为他的纯血身份?
曼菲很快就将这一点否定了,他从战役的影像中看过步辰,那个人类战神并不是这样的。一样的脸一样的身材,细细观察之下不一样的大概只有眼神,那个严肃认真,即使温和也有一股杀气在,而这个……简直就像只温柔的小白兔。
但如果这个不是人类战神,又会是谁,难道人类又找到了一个纯血,并把他整容整成了步辰,他们是在图谋什么?
曼菲对此留了心。
然后是一系列的变故,人类军队的统帅也出现了,步辰被他一命换一命的方式救走了。如此倒是可以确定步辰的确是步辰,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
跟着步辰的守护号以肉身跳跃空间,跳跃空间的力量足以把普通的机甲和飞船磨成尘埃,幸亏他第一时间紧贴在守护号上,靠着守护号的能量护罩,又有血族的密术保命,所以活了下来,不过还是受了重伤连人形也无法保持。
曼菲是被诱人的鲜血味道唤醒的,睁开眼睛就看到步辰傻傻的接了自己的血往他脸上抹,一多半都抹在嘴巴外面,想来他现在变成人形的话脸上肯定很好笑,估计和人类养的宠物花猫脸有得一拼。
步辰的动作又慢,血还滴到外面,伤口不时被碰到,看他龇牙咧嘴的样子,真是傻透了。曼菲决定帮帮他,直接一口咬上他的手腕,小心的吸了一些血后就放开了他。
不过看步辰的小眼神就知道他完全没有理解他的好意。
曼菲始终冷着一张脸,没有解释的打算。
在蛮荒星上相互依靠(?)的一路走下来,当无数年后曼菲再回忆起这段记忆时才发现,当时那么那么无聊透顶的旅程竟然可以耐得住他那么多次的回味。
期间诺费勒很快就联系上了他,但看到每天在自己眼前犯傻、连只狗都能欺负他的人类,曼菲觉得就这么回去似乎可惜了。
于是,他吩咐完事情便便不急着离开。
在飞船上睡觉的事情让步辰很纠结,本来他有准备另一口棺材给他睡的,但是看他皱得跟包子皱褶一样的脸,他淡淡的决定什么也不说。
他一直是高高在上的一个人,却发现两个人的感觉也不错。
一起睡,然后睡一起。
有欲-望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要那个人的欲-望却强烈的似乎从来没有对谁有过。他对那些妖娆的血族美女没有兴起,不想和她们生一个纯血后代,更不想通过初拥发展后代,因为无论是他的伴侣还是他的后代都会先他离开这个世界,而他不喜欢这样的离别。
不过他又说了一次谎,□交换获得能量疗伤什么的,他没骗人,但是对他来说,接吻比做更容易得到更多的□交换,毕竟他是上面的那一个,做再多也得不到多少□,除非他将他的吃下去……他那么做了一次,也是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做这种事,虽然有些怪异,但并不觉得难以接受……而且味道不错,很干净,以后多吃几次他也可以接受。
愉快的日子过没多久,那个人类统帅又出现了,曼菲第一次觉得看一个“人”非常的不顺眼。步辰似乎很在乎他,救下他,很细心的照顾他,比当初照顾他的动作温柔了不知道多少倍。他真想把那颗长满藤蔓的植物扔到水里淹死他,等到回神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真的这么做了,只是那棵植物命大,被步辰回来的时候救了下来,早知道如此他就不该犹豫早点下手说不定就得偿所愿了。
越看那棵植物越讨厌,连带着所有的花花草草也难看起来。
果然不出所料,这棵植物就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东西,没有杀了他就是他这一生最大的错误。
步辰死了,没有和他一起死在飞船上,却死在了触-手男的藤蔓下。
这是步辰第三次救他的性命。
曼菲心中涌起的是狂怒,这个傻子,他会以为他这种活了几千年的血族,会被区区几根树藤弄死吗?真是太小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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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生命用悠久来形容,当一个生命见证了几千年的历史变迁,当一个生命看多了其他物种的灭亡和兴起,他对外界的任何事已经提不起兴致。
太无趣了,任何事在他眼里都可以从沧海看到变桑田,任何短暂的东西都入不了他的眼。
曼菲,存在了7000多年的血族亲王,并且是唯一的亲王。
他备受血族的尊敬和爱戴。
他带领着血族从蛮荒时代一路走进了星际时代,血族成为了宇宙中最强大的种族之一。
他也是整个宇宙中的强者。
他没有敌人,他曾经的无数的敌人都已经被时间杀死。
他没有在乎的人,他曾经爱的也爱他的人都也已经被时间杀死。
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类战神的时候,曼菲只是懒懒的用他冰冷的眼角斜了一眼,人类战神又如何,人类的生命再提升也只有区区二、三百年,对他来说只是一弹指的时间。
再厉害的人类战神,不用他出手,也会就被时间抹杀,几乎长生不死的血族才是这个宇宙的统治者,人类?人类不过是血族的食物而已。
说到食物,人类战神身上唯一的优点好像就是纯血。
纯血的人类,听说味道很好。
曼菲不用听说,当年人类还未与其他宇宙生物联姻的时候,他喝过无数纯血人类的鲜血,对他来说味道也就那样,并没有让他疯狂的味道。
诺费勒将人抓回来的时候,他还有些惊讶,他好像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喜欢这个食物。
诺费勒让他尝尝味道,他灵敏的鼻子闻着与之间喝过的任何人类鲜血都不同的香甜诱人的气味,终于忍不住咬了一口——那味道该死的好!也许是活了太久,久到他印象中的记忆也出了错,早知道他就应该早点把这个人类抓来圈养。
这是很久没有出现的懊恼占据了脑海一角。
强忍住一口将那个纯血吸干的冲动,曼菲暗暗奇怪自己的自制力似乎变差了,这种几千年没有感觉让他有些新奇。不过他将这归于太多年没有吃过美味的食物,难得吃顿好的有些失控这上面。
接下的日子过得很跌宕,是的,比起他窝在城堡里不出来的日子要跌宕起伏得多。
相处一段日子下来,他很怀疑步辰的身份,人类战神怎么会这么弱,不是指身体,而是指精神,这个步辰怎么说,没有信念,没有坚持,甚至没有底线和节操!这和普通的人类有什么区别?难道他当上人类战神只是因为他的纯血身份?
曼菲很快就将这一点否定了,他从战役的影像中看过步辰,那个人类战神并不是这样的。一样的脸一样的身材,细细观察之下不一样的大概只有眼神,那个严肃认真,即使温和也有一股杀气在,而这个……简直就像只温柔的小白兔。
但如果这个不是人类战神,又会是谁,难道人类又找到了一个纯血,并把他整容整成了步辰,他们是在图谋什么?
曼菲对此留了心。
然后是一系列的变故,人类军队的统帅也出现了,步辰被他一命换一命的方式救走了。如此倒是可以确定步辰的确是步辰,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
跟着步辰的守护号以肉身跳跃空间,跳跃空间的力量足以把普通的机甲和飞船磨成尘埃,幸亏他第一时间紧贴在守护号上,靠着守护号的能量护罩,又有血族的密术保命,所以活了下来,不过还是受了重伤连人形也无法保持。
曼菲是被诱人的鲜血味道唤醒的,睁开眼睛就看到步辰傻傻的接了自己的血往他脸上抹,一多半都抹在嘴巴外面,想来他现在变成人形的话脸上肯定很好笑,估计和人类养的宠物花猫脸有得一拼。
步辰的动作又慢,血还滴到外面,伤口不时被碰到,看他龇牙咧嘴的样子,真是傻透了。曼菲决定帮帮他,直接一口咬上他的手腕,小心的吸了一些血后就放开了他。
不过看步辰的小眼神就知道他完全没有理解他的好意。
曼菲始终冷着一张脸,没有解释的打算。
在蛮荒星上相互依靠(?)的一路走下来,当无数年后曼菲再回忆起这段记忆时才发现,当时那么那么无聊透顶的旅程竟然可以耐得住他那么多次的回味。
期间诺费勒很快就联系上了他,但看到每天在自己眼前犯傻、连只狗都能欺负他的人类,曼菲觉得就这么回去似乎可惜了。
于是,他吩咐完事情便便不急着离开。
在飞船上睡觉的事情让步辰很纠结,本来他有准备另一口棺材给他睡的,但是看他皱得跟包子皱褶一样的脸,他淡淡的决定什么也不说。
他一直是高高在上的一个人,却发现两个人的感觉也不错。
一起睡,然后睡一起。
有欲-望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要那个人的欲-望却强烈的似乎从来没有对谁有过。他对那些妖娆的血族美女没有兴起,不想和她们生一个纯血后代,更不想通过初拥发展后代,因为无论是他的伴侣还是他的后代都会先他离开这个世界,而他不喜欢这样的离别。
不过他又说了一次谎,□交换获得能量疗伤什么的,他没骗人,但是对他来说,接吻比做更容易得到更多的□交换,毕竟他是上面的那一个,做再多也得不到多少□,除非他将他的吃下去……他那么做了一次,也是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做这种事,虽然有些怪异,但并不觉得难以接受……而且味道不错,很干净,以后多吃几次他也可以接受。
愉快的日子过没多久,那个人类统帅又出现了,曼菲第一次觉得看一个“人”非常的不顺眼。步辰似乎很在乎他,救下他,很细心的照顾他,比当初照顾他的动作温柔了不知道多少倍。他真想把那颗长满藤蔓的植物扔到水里淹死他,等到回神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真的这么做了,只是那棵植物命大,被步辰回来的时候救了下来,早知道如此他就不该犹豫早点下手说不定就得偿所愿了。
越看那棵植物越讨厌,连带着所有的花花草草也难看起来。
果然不出所料,这棵植物就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东西,没有杀了他就是他这一生最大的错误。
步辰死了,没有和他一起死在飞船上,却死在了触-手男的藤蔓下。
这是步辰第三次救他的性命。
曼菲心中涌起的是狂怒,这个傻子,他会以为他这种活了几千年的血族,会被区区几根树藤弄死吗?真是太小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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