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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的我们》的总投资不会超过一个亿,而首日票房就高达2.7亿,很明显,仅仅一天的时间,投资就已经回本了!
《后来的我们》背后有多家资方,但核心的其实是排在第一梯队的四家,分别是监制张依白的上海十谷影业有限公司、刘偌英的霍尔果斯英儿电影有限公司,猫眼影业和北京花儿朵朵文化有限公司。
欢传媒于电影《后来的我们》投资1350万元人民币,以获取其部分收益权。
而猫眼影业,林诚也是有着10%的股份。
从这几家公司来看,除了出资(电影制片成本并不高),同时也都各司其职,张依白作为电影的监制,除了把握电影拍摄周期和流程、控制预算外,更多的是承担了“产品经理”的角色。
可以说,电影能卖到这么高的票房,张依白功不可没,几乎所有的营销策略都出自他手,张依白很懂观众。
刘偌英不用说了,是电影的导演。
虽然她是首次做导演,但是电影本身也借用了刘偌英很高的品牌溢价,因为刘偌英入行多年来从来没有任何负面新闻,让她成为台湾艺人当中最受观众喜爱的女明星,她的号召力甚至要远高于井伯然和周东雨。
而猫眼影业,既是投资方,也是发行方,同时还掌控着超过一半的第三方购票用户。
如果退票风波是猫眼主导,其实也可以理解,既是投资方也是发行方,所有才在整个电影的发行宣传中这么拼。
其实有了这三家,电影的制作、发行、宣传就都不用担心了。
那么要全情投入到电影中来,分成比例肯定少不了,张依白、刘偌英和猫眼至少能各拿走20%的票房分成。
电影票房达到15亿,片方能拿到的分账票房为5.7亿,电影拍的速度非常快,去年10月中旬开机,到12月24日杀青,只拍了两个月,预估制片成本7000万,那么片方会剩下差不多5亿的纯利润。
那么刘偌英不算导演费,票房分账就能拿到1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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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完了刘偌英这个巾帼英雄,林诚也是喝多了,对许峥说:“你的下一部电影,赚得更多。”
“诚子,你说的是《我不是药神》吗?”许峥两眼放光的看着林诚。
“对的,《我不是药神》,你可以赚好几亿的。”林诚说。
《我不是药神》投资也是7000万元,加上宣传费用,不会超过一个亿。
30亿元的票房,可分账利润超过10亿元,所有参与投资的娱乐公司都会赚疯的。
“同喜同喜,诚子你的投资比我还多喃。”许峥很谦虚。
“那我们一起喝一杯,提前庆祝一下。”林诚提议。
于是,四个人又干了一杯五粮液。
林诚觉得五粮液比较顺口,不上头,就算喝多了,第二天也不头疼的。
许峥了解林诚的这个习惯,所以很贴心的要了五粮液,而不是茅台。
---------------------
许峥的生意头脑,真的很不错的。
就欢传媒来说,目前正和许峥谈一个项目:
欢传媒旗下子公司欢首映与许峥夫妇控股的北京真乐到达成了拍摄《妈》的电影制作协议,电影的制作成本总计2.17亿元。
欢传媒将支付给许峥的公司真乐到3000万元制作费,许峥个人2700万元导演费、1000万元监制费、1000万元编剧费和4000万元演员费,总共1.17亿元。
此外,欢传媒还将另外1亿元给许峥用于第三方支付。
其中,光是许峥个人获得的导演费、监制费、编剧费和演员费就合计达8700万元,占电影总成本的40%。
简单来说,这部影片2.17亿元的总成本中,许峥的片酬占18.4%,而许峥个人全部所得占比约40%。
除了个人身兼导演、监制、编剧和演员四个职位以外,许峥个人的公司还将收取电影制作费。
此外许峥的另一大身份是欢传媒的股东和签约导演,他也将从电影上映后的收益中获得分成。
在荧屏之外,许峥的“生意经”也念得不错。无论这部影片最终票房如何,赚得盆满钵满的许峥都将成为最大的赢家。
; 《后来的我们》的总投资不会超过一个亿,而首日票房就高达2.7亿,很明显,仅仅一天的时间,投资就已经回本了!
《后来的我们》背后有多家资方,但核心的其实是排在第一梯队的四家,分别是监制张依白的上海十谷影业有限公司、刘偌英的霍尔果斯英儿电影有限公司,猫眼影业和北京花儿朵朵文化有限公司。
欢传媒于电影《后来的我们》投资1350万元人民币,以获取其部分收益权。
而猫眼影业,林诚也是有着10%的股份。
从这几家公司来看,除了出资(电影制片成本并不高),同时也都各司其职,张依白作为电影的监制,除了把握电影拍摄周期和流程、控制预算外,更多的是承担了“产品经理”的角色。
可以说,电影能卖到这么高的票房,张依白功不可没,几乎所有的营销策略都出自他手,张依白很懂观众。
刘偌英不用说了,是电影的导演。
虽然她是首次做导演,但是电影本身也借用了刘偌英很高的品牌溢价,因为刘偌英入行多年来从来没有任何负面新闻,让她成为台湾艺人当中最受观众喜爱的女明星,她的号召力甚至要远高于井伯然和周东雨。
而猫眼影业,既是投资方,也是发行方,同时还掌控着超过一半的第三方购票用户。
如果退票风波是猫眼主导,其实也可以理解,既是投资方也是发行方,所有才在整个电影的发行宣传中这么拼。
其实有了这三家,电影的制作、发行、宣传就都不用担心了。
那么要全情投入到电影中来,分成比例肯定少不了,张依白、刘偌英和猫眼至少能各拿走20%的票房分成。
电影票房达到15亿,片方能拿到的分账票房为5.7亿,电影拍的速度非常快,去年10月中旬开机,到12月24日杀青,只拍了两个月,预估制片成本7000万,那么片方会剩下差不多5亿的纯利润。
那么刘偌英不算导演费,票房分账就能拿到1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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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完了刘偌英这个巾帼英雄,林诚也是喝多了,对许峥说:“你的下一部电影,赚得更多。”
“诚子,你说的是《我不是药神》吗?”许峥两眼放光的看着林诚。
“对的,《我不是药神》,你可以赚好几亿的。”林诚说。
《我不是药神》投资也是7000万元,加上宣传费用,不会超过一个亿。
30亿元的票房,可分账利润超过10亿元,所有参与投资的娱乐公司都会赚疯的。
“同喜同喜,诚子你的投资比我还多喃。”许峥很谦虚。
“那我们一起喝一杯,提前庆祝一下。”林诚提议。
于是,四个人又干了一杯五粮液。
林诚觉得五粮液比较顺口,不上头,就算喝多了,第二天也不头疼的。
许峥了解林诚的这个习惯,所以很贴心的要了五粮液,而不是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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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峥的生意头脑,真的很不错的。
就欢传媒来说,目前正和许峥谈一个项目:
欢传媒旗下子公司欢首映与许峥夫妇控股的北京真乐到达成了拍摄《妈》的电影制作协议,电影的制作成本总计2.17亿元。
欢传媒将支付给许峥的公司真乐到3000万元制作费,许峥个人2700万元导演费、1000万元监制费、1000万元编剧费和4000万元演员费,总共1.17亿元。
此外,欢传媒还将另外1亿元给许峥用于第三方支付。
其中,光是许峥个人获得的导演费、监制费、编剧费和演员费就合计达8700万元,占电影总成本的40%。
简单来说,这部影片2.17亿元的总成本中,许峥的片酬占18.4%,而许峥个人全部所得占比约40%。
除了个人身兼导演、监制、编剧和演员四个职位以外,许峥个人的公司还将收取电影制作费。
此外许峥的另一大身份是欢传媒的股东和签约导演,他也将从电影上映后的收益中获得分成。
在荧屏之外,许峥的“生意经”也念得不错。无论这部影片最终票房如何,赚得盆满钵满的许峥都将成为最大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