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天 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 (1/2)
千千小说网 www.77txt.net,24岁,决定向理想人生发起挑战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2022.10.3 天气阴
起风了。
秋风渐起,渐渐感受到一股寒意。
忽然感叹,这一年已经不知不觉过了大半,已是十月,新年已然不远。时间这东西,有时候感觉好慢,但更多时候又是一眨眼就过去了。
昨天收到一位朋友的评论,在我自我放纵的时候,告诉我: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感觉好熟悉,应该是在哪里听过,一查,是王阳明先生的言论。原来如此。
心中贼,心中贼!
在刚才,我反复念叨了好几遍,这个贼对我而言,就是指各种诱惑。说实话,我是一个挺古板的人,也是一个生活挺无趣的人,不像大家那样喜欢刷剧刷视频刷热搜,具体而言,我是一个注意力不是容易被分散的人。但是,我也是一个注意力不集中的人。
我想起以前初中追过的一部漫画,知音漫客的《暴走邻家》,里面的主角汪小菲是一个平凡的人,学习普通,人缘普通,能力普通,除了有个“嚯呀”的嘴癖,是一个有点自卑、行动力不强的凡人。
她是一个凡人,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漫画家,后来有一个闺蜜,是个天之娇女,小菲做不到的事情她很容易就做到了。虽说梦想是漫画家,但是小菲除了喜好看漫画,基本知识根本就不知道,知道遇到隔壁搬来的漫画集,他们的故事才开始了。
但她只是一个凡人,唯一的长处就是感情细腻,以及唱歌好这一点,但是她画工并不出色,即使她投入了很长时间,结果也比不上小天女的闺蜜,并且导致学业、家庭都出了问题。
这是一个凡人,有点不自信,脑袋也不好使,虽然很热血,很热爱,但是能力始终不是一线,擅长讲述的也是平凡近人心的故事。
但就是这样的小菲,逐渐成长了起来,虽然有着苦恼,但也有了自己的特色。画工虽然不是一线,但也有自己的长处。虽然自卑,但也获得了别人的积极反应。
隔壁漫画家对于这样的小菲有个评价,我一直印象深刻,大意是:虽然小菲平凡,但是她很纯真,能够忘我地投入一件事情。这个时代诱惑很多,信息量很大,每个人都被或多或少地分散着注意力,但是小菲不一样。她很纯真,她接触的事物很少,她的目标、她的热爱都很单纯,所以她注意力更集中,更投入,所以她比天骄能耀眼,所以在最后绽放了自己的光芒。
能够集中精力在一件事上,我感觉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但是很遗憾,我虽然关注的事物很少,算得上一个淡泊的人,但是我注意力不集中,很难完全投入一件事情上,加上我的精神力很低,有时候就容易被诱惑到。虽然我感兴趣的东西很少,但是也更容易被吸引,更容易转移到另外的事情上,加上我性子执拗,一旦get到了我的点,就会忘我,忘记一切。
这就是我的心中贼。
虽然我喜欢的东西少,但也更容易被诱惑。不得不说,也不知道是好是坏啊。
这些都是我知道的事情,我也知道,但有时候还是轻易就转移了。呀,真是一个不靠谱的人呢,连我自己都这么想。
想要做得更好,就要修炼,修炼自己。
其实这两天,除了追番剧,更重要的是被一部游戏所骚动,总是心痒难耐,忍不住看一眼找一找,后面就断断续续玩起来了。这是一部gal,我内心的阴暗面得到了满足,得到了快感,它膨胀,让我的意志力低下。
我承认,是我的错。我也不知道下一次,面对这样的诱惑我还能不能忍住,唯一的办法就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一旦松懈了,破绽就会趁机而入。
让自己忙起来,让思想变得强大。
说实话,到现在这个记录的时刻,脑子里还仿佛能听见游戏的bGm在回响,想到令我血脉偾张的情节在惹火,精神恍惚,精神头不好,对我的影响很大。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今天加紧通关了,那个诱惑就消失了,就松了一口气,在下一个诱惑出现前,我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今晚洗个澡,明天我想要养足精神,再度前进。
就是这样。
感谢这位朋友对我的帮助,我感觉,每个人都曾是一个弱小的人,想要变得强大,就是要一点点地前进一步。我不想对自己撒谎了,所以要记录下来。
嘛,一点点来吧。
今天没什么大事,玩了游戏看了番剧,这几天又看了几部异世界勇者番剧,感觉明天没什么大事,那么就来聊一聊关于轻小说的勇者吧,感觉还是挺有意思的。
期待明天吧。
下面,我们聊一聊我的中学时代与小说的故事吧。
我与小说、漫画中学篇其二
与小学时候不同,中学以后,小说也与人际关系纠缠起来,变得不是我一个人在看,成了一个具有社交意义的东西。所以,后面文中会提到很多名字,不用担心,都是化名,如果这样还是碰巧和某人相似,那我也只能说抱歉了,我是一个起名弱。
那么,故事开始了。
前面也说过,进入5年级以后,小说就没有渠道了,看的更多的还是漫画,一开始是飒漫画,后来是知音漫客、漫画世界等。
提到知音漫客,有很多着作,最早的偷星五月天,吸引我重新看小说的任翔改编的斗破苍穹,还能记住的有:云海之上,一部我很喜欢的冒险故事;星海镖师,平凡人的奋斗,还有各种不适宜的元素;极度分裂、暴走邻家、御狐之绊……有好多好多陪伴了我青春的故事,哪怕是里面偶尔连载的小故事,也有我喜欢的。
我喜欢漫客最初的样子,锐萌幻燃四刊,我最喜欢的是燃,一直到高中,我也在追着漫客。后来,知音的味道变了,慢慢来了很多新人,就不知什么时候不看了。偶然买了一本,再度翻来,也只是物是人非。
还有漫画世界,记得的有手机少年、乌龙院、拉面超人,还有很多吸引我的,现在已经叫不出名字了。
我就像上文提到的汪小菲,单纯地喜欢这漫画,有时候也会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还想当个漫画家,用着朴素的透明文件夹,抱住漫画,做着拙劣的模仿。
最开始,刚入学的时候,小学的管君已经不在了,想看漫画,就只能自费购买了。但是那个时期,我很饥渴,看了很多漫画,感觉看的漫画比小说能多一点。
可能你不清楚,那我来说明一个概念——
那时候我还没零用钱,每个周跑个腿能留下一点钱,但是完全是不够的,为此,我干了很多的缺德事。
这段经历放在初中回忆里面会更合适,简而言之,就是我做了很多没良心的事情与令人吃惊的事情。那时候,我的英语老师强制每个学生都到她家里补习,中间的路程差不多是6、7站的公交,路上还有一段近乎无人的高架桥。
我呢,为了省下漫画钱,省下这来回的2块,就做了很多事情,有时候投游戏币,有时候是学生投币5角,有时候是1块钱撕成两半花,也有时候是5角分成四半。那时候也不知道司机是如何让我上车的啊。
反正怎么省钱怎么来。
但是,更多时候,我是跑着去上补习的。
具体路程我也不知道都多长,坐公交需要40分钟左右,跑步的话应该是1个半小时。
我充满了精力,为了这2块钱,为了这笔漫画前。
我穿过广场,跑过老楼区、桥梁、杂草很高的医院旁,爬过假山,一次的钱就省下来了。
我一直跑一直跑。
也不感觉累。
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所以那个时候身体很好可不是吹牛的。
关于这段记忆,关于漫画,其实是初中记忆的组成成分,就后面再讲述吧。
下面是我与小说的记忆。
我再次与小说相遇,是初一那个全国英语大赛的上午。
那时候是8点开考吧,那一天外面很冷,刮起了大风,可能是冷风蹭过了我的脸,有时候就会不适,脸上起红疙瘩,是过敏的症状。
我很痒,在床上翻来覆去,很难忍耐,而说实话,初中的英语老师不是一个好老师,我成绩并不好,有着不想去了的想法。
这时候,我在我妈的房间里找到了她的手机,然后莫名其妙点开的应该是,移动阅读。
我初中与小说的记忆大多数是与手机相关的,也有实体书。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小说有txt这个盗版能下载,只感觉移动阅读上面用话费付费就是小说的渠道。不知道电脑、mp3等,也搞出过一些笑话,但是一开始,我是付话费在移动上面看小说的。
在那个寒风交加的上午,我找到了初中第一本网络小说,然后就一直没有放下。
怎们形容那个感觉呢?感觉就像是老朋友好久不见了。
原先我还不知道这是网文,只是感觉很熟悉,很喜欢,后来在知音漫客杂志上,我看到斗破苍穹那一版,从上面才知道这是点击量13亿的网络小说啊。
网络小说。
老朋友了,找了很久。
就这么沉迷进去了。
那一篇书名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很多东西都还记得很清楚,那是一篇西幻小说,穿越的,男主应该是想统一大陆。有个敌对宗教的圣女,主角有着四胞胎的侍女。总而言之,就是争霸天下的西幻小说。现在还挺常见的。
那时候可感觉新奇了,毕竟啊,你想,我一直看的都是网游小说,乍一接触西幻,肯定很新鲜很好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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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 天气阴
起风了。
秋风渐起,渐渐感受到一股寒意。
忽然感叹,这一年已经不知不觉过了大半,已是十月,新年已然不远。时间这东西,有时候感觉好慢,但更多时候又是一眨眼就过去了。
昨天收到一位朋友的评论,在我自我放纵的时候,告诉我: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感觉好熟悉,应该是在哪里听过,一查,是王阳明先生的言论。原来如此。
心中贼,心中贼!
在刚才,我反复念叨了好几遍,这个贼对我而言,就是指各种诱惑。说实话,我是一个挺古板的人,也是一个生活挺无趣的人,不像大家那样喜欢刷剧刷视频刷热搜,具体而言,我是一个注意力不是容易被分散的人。但是,我也是一个注意力不集中的人。
我想起以前初中追过的一部漫画,知音漫客的《暴走邻家》,里面的主角汪小菲是一个平凡的人,学习普通,人缘普通,能力普通,除了有个“嚯呀”的嘴癖,是一个有点自卑、行动力不强的凡人。
她是一个凡人,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漫画家,后来有一个闺蜜,是个天之娇女,小菲做不到的事情她很容易就做到了。虽说梦想是漫画家,但是小菲除了喜好看漫画,基本知识根本就不知道,知道遇到隔壁搬来的漫画集,他们的故事才开始了。
但她只是一个凡人,唯一的长处就是感情细腻,以及唱歌好这一点,但是她画工并不出色,即使她投入了很长时间,结果也比不上小天女的闺蜜,并且导致学业、家庭都出了问题。
这是一个凡人,有点不自信,脑袋也不好使,虽然很热血,很热爱,但是能力始终不是一线,擅长讲述的也是平凡近人心的故事。
但就是这样的小菲,逐渐成长了起来,虽然有着苦恼,但也有了自己的特色。画工虽然不是一线,但也有自己的长处。虽然自卑,但也获得了别人的积极反应。
隔壁漫画家对于这样的小菲有个评价,我一直印象深刻,大意是:虽然小菲平凡,但是她很纯真,能够忘我地投入一件事情。这个时代诱惑很多,信息量很大,每个人都被或多或少地分散着注意力,但是小菲不一样。她很纯真,她接触的事物很少,她的目标、她的热爱都很单纯,所以她注意力更集中,更投入,所以她比天骄能耀眼,所以在最后绽放了自己的光芒。
能够集中精力在一件事上,我感觉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但是很遗憾,我虽然关注的事物很少,算得上一个淡泊的人,但是我注意力不集中,很难完全投入一件事情上,加上我的精神力很低,有时候就容易被诱惑到。虽然我感兴趣的东西很少,但是也更容易被吸引,更容易转移到另外的事情上,加上我性子执拗,一旦get到了我的点,就会忘我,忘记一切。
这就是我的心中贼。
虽然我喜欢的东西少,但也更容易被诱惑。不得不说,也不知道是好是坏啊。
这些都是我知道的事情,我也知道,但有时候还是轻易就转移了。呀,真是一个不靠谱的人呢,连我自己都这么想。
想要做得更好,就要修炼,修炼自己。
其实这两天,除了追番剧,更重要的是被一部游戏所骚动,总是心痒难耐,忍不住看一眼找一找,后面就断断续续玩起来了。这是一部gal,我内心的阴暗面得到了满足,得到了快感,它膨胀,让我的意志力低下。
我承认,是我的错。我也不知道下一次,面对这样的诱惑我还能不能忍住,唯一的办法就是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一旦松懈了,破绽就会趁机而入。
让自己忙起来,让思想变得强大。
说实话,到现在这个记录的时刻,脑子里还仿佛能听见游戏的bGm在回响,想到令我血脉偾张的情节在惹火,精神恍惚,精神头不好,对我的影响很大。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今天加紧通关了,那个诱惑就消失了,就松了一口气,在下一个诱惑出现前,我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今晚洗个澡,明天我想要养足精神,再度前进。
就是这样。
感谢这位朋友对我的帮助,我感觉,每个人都曾是一个弱小的人,想要变得强大,就是要一点点地前进一步。我不想对自己撒谎了,所以要记录下来。
嘛,一点点来吧。
今天没什么大事,玩了游戏看了番剧,这几天又看了几部异世界勇者番剧,感觉明天没什么大事,那么就来聊一聊关于轻小说的勇者吧,感觉还是挺有意思的。
期待明天吧。
下面,我们聊一聊我的中学时代与小说的故事吧。
我与小说、漫画中学篇其二
与小学时候不同,中学以后,小说也与人际关系纠缠起来,变得不是我一个人在看,成了一个具有社交意义的东西。所以,后面文中会提到很多名字,不用担心,都是化名,如果这样还是碰巧和某人相似,那我也只能说抱歉了,我是一个起名弱。
那么,故事开始了。
前面也说过,进入5年级以后,小说就没有渠道了,看的更多的还是漫画,一开始是飒漫画,后来是知音漫客、漫画世界等。
提到知音漫客,有很多着作,最早的偷星五月天,吸引我重新看小说的任翔改编的斗破苍穹,还能记住的有:云海之上,一部我很喜欢的冒险故事;星海镖师,平凡人的奋斗,还有各种不适宜的元素;极度分裂、暴走邻家、御狐之绊……有好多好多陪伴了我青春的故事,哪怕是里面偶尔连载的小故事,也有我喜欢的。
我喜欢漫客最初的样子,锐萌幻燃四刊,我最喜欢的是燃,一直到高中,我也在追着漫客。后来,知音的味道变了,慢慢来了很多新人,就不知什么时候不看了。偶然买了一本,再度翻来,也只是物是人非。
还有漫画世界,记得的有手机少年、乌龙院、拉面超人,还有很多吸引我的,现在已经叫不出名字了。
我就像上文提到的汪小菲,单纯地喜欢这漫画,有时候也会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还想当个漫画家,用着朴素的透明文件夹,抱住漫画,做着拙劣的模仿。
最开始,刚入学的时候,小学的管君已经不在了,想看漫画,就只能自费购买了。但是那个时期,我很饥渴,看了很多漫画,感觉看的漫画比小说能多一点。
可能你不清楚,那我来说明一个概念——
那时候我还没零用钱,每个周跑个腿能留下一点钱,但是完全是不够的,为此,我干了很多的缺德事。
这段经历放在初中回忆里面会更合适,简而言之,就是我做了很多没良心的事情与令人吃惊的事情。那时候,我的英语老师强制每个学生都到她家里补习,中间的路程差不多是6、7站的公交,路上还有一段近乎无人的高架桥。
我呢,为了省下漫画钱,省下这来回的2块,就做了很多事情,有时候投游戏币,有时候是学生投币5角,有时候是1块钱撕成两半花,也有时候是5角分成四半。那时候也不知道司机是如何让我上车的啊。
反正怎么省钱怎么来。
但是,更多时候,我是跑着去上补习的。
具体路程我也不知道都多长,坐公交需要40分钟左右,跑步的话应该是1个半小时。
我充满了精力,为了这2块钱,为了这笔漫画前。
我穿过广场,跑过老楼区、桥梁、杂草很高的医院旁,爬过假山,一次的钱就省下来了。
我一直跑一直跑。
也不感觉累。
感觉自己像个傻子。
所以那个时候身体很好可不是吹牛的。
关于这段记忆,关于漫画,其实是初中记忆的组成成分,就后面再讲述吧。
下面是我与小说的记忆。
我再次与小说相遇,是初一那个全国英语大赛的上午。
那时候是8点开考吧,那一天外面很冷,刮起了大风,可能是冷风蹭过了我的脸,有时候就会不适,脸上起红疙瘩,是过敏的症状。
我很痒,在床上翻来覆去,很难忍耐,而说实话,初中的英语老师不是一个好老师,我成绩并不好,有着不想去了的想法。
这时候,我在我妈的房间里找到了她的手机,然后莫名其妙点开的应该是,移动阅读。
我初中与小说的记忆大多数是与手机相关的,也有实体书。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小说有txt这个盗版能下载,只感觉移动阅读上面用话费付费就是小说的渠道。不知道电脑、mp3等,也搞出过一些笑话,但是一开始,我是付话费在移动上面看小说的。
在那个寒风交加的上午,我找到了初中第一本网络小说,然后就一直没有放下。
怎们形容那个感觉呢?感觉就像是老朋友好久不见了。
原先我还不知道这是网文,只是感觉很熟悉,很喜欢,后来在知音漫客杂志上,我看到斗破苍穹那一版,从上面才知道这是点击量13亿的网络小说啊。
网络小说。
老朋友了,找了很久。
就这么沉迷进去了。
那一篇书名我已经忘记了,但是很多东西都还记得很清楚,那是一篇西幻小说,穿越的,男主应该是想统一大陆。有个敌对宗教的圣女,主角有着四胞胎的侍女。总而言之,就是争霸天下的西幻小说。现在还挺常见的。
那时候可感觉新奇了,毕竟啊,你想,我一直看的都是网游小说,乍一接触西幻,肯定很新鲜很好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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