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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梦楼的大街小巷,方小刀再一次想起那天死去的胡姬。对于她来说,这个王庭其实是一座地狱,她的死不过是从一个地狱到达另一个地狱罢了。方小刀没有她那么悲惨,但是也和她一样在一个轮回之中。他从一个勾心斗角的险恶之地走到了另外一个险恶之地,仿佛平静比一切都要珍贵。
走了一会,方小刀走进了一个荒芜的小院,很快就有人跟了进来。方小刀回头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那人摘掉了帽子道:“当然是杀了你。”
方小刀难以置信得看着这个人道:“你,为什么想杀我?”
那人理所当然道:“因为你该死呀!”
方小刀摇头道:“不,因为你想死。”
跟来的人年纪并不大,下巴上的胡茬还很稚嫩。实在想不出来,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为什么要说他该死,而且看样子这不是一个玩笑。
那人道:“因为你动了不该动的人。”
方小刀道:“你应该知道我现在心里火气很大,下手一定会非常狠。”
那人冷笑道:“那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一直下手都非常狠。”
方小刀看了看他那把二尺三寸左右的刀,然后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条道:“知道了,一个在别人没有兵器的情况下一定要动手的人,必然怀有十足的恶意。”
那人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这句话。
方小刀挥舞一下木条道:“我给你一个机会,一个活命的机会,告诉我你为何而来,以及谁让你来的。”
那人拔出锃亮的刀,刀光在脸上跃动了几下道:“你没机会问。”说完,突然向方小刀杀来。
这一刀非常惊艳,至少方小刀见过这样的刀客不多,他的刀不仅快,而且狠。倒是有一件事很致命;快并不是无敌的,只要你没有快到别人无法闪避,你就该想想你是不是为了快已经忘记了自己。忘我是一种境界,但顾此失彼的忘记绝不是境界。为了杀人拼尽全力的人都有一个通病,不成功便成仁。方小刀并不慢,他的剑至少能比这人的刀还要快几分。但是他不是刺客,绝不会让一切都失控。
这人的刀出手,不仅是刀已经失控,而且自己也几近失控。这就意味着,第一刀很快,第二刀会慢一些,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后来就会自乱阵脚,不战自溃。
方小刀只用了一招“生死契阔”,因为他觉得对方的命只值一招。他从来不会贬低天底下最宝贵的生命,但是像他这样没有自我的人他觉得是自己在轻贱自己的性命。一个人自己轻贱自己的性命,不值得同情,反而应该让人感到愤怒。
这人大概没有想到,他一把刀碰到一根木条的时候会如此无力。他明明已经运了十成功力,但是那根木条竟然绕着他的刀刃走了一周。然后在他力竭之后,突然出现了一招非常可怕的剑法,那就是“生死契阔”。
然而这个人并没有死,并非方小刀手下留情,而是木条始终不是长剑,弱了一些威力,刺入胸口不深。
方小刀看了看这个情况,连成线的鲜血流向地面,地面的尘土变成了红泥。然后方小刀说出了一句他自己认为最悲天悯人的一句话“红泥比黑土好看,但我喜欢朱砂染就”。
然后,他抛下了木条,头也不回的离开。这说明了一件事,他放过一个要杀自己的人,心里没有后悔。
想去看看那把剑是怎么杀死中原使者的,但是他知道不能去,王庭人多眼杂,去了也只不过是给秋章翼和丁渐良他们添乱而已。所以,方小刀突然发现向安境山要了一整天的时间竟然只能用来挥霍了。那就挥霍吧,反正能够用来挥霍的时间并不多。跟着安境山走挺好的,绕道北漠,再回中原就是了。
方小刀沿着长街一直走,直到看不见一个人的荒原上,看着地上发黄的枯草,突然发现已经是深秋。这意味着已经离开花禾镇半年时间了,也意味着秦不归去世已经半年了。是不是该回去祭奠,可是大仇还没有报,如何能够心安理得的在坟前跪下呢!
过了很久,秋风吹起的黄叶突然拍在了方小刀的脸上,衣服上,举起的手掌上。一如方小刀的心情一样的乱,一样的失落。人生得意也就那么几回,以后的日子是继续这样的失落还是快意,好像都找不到盼头。于是,那日的方小刀在荒野上做了一个决定。
刀马王宫,来回踱步的秋章翼突然停下来盯着丁渐良道:“如果此刻我发黑枭出征,你能否以沙场上胡人的头颅换回中原朝廷的原谅?”
丁渐良道:“我敢去试一试而已。”
丁渐良从来不会把话说得太满,但是秋章翼知道刀马川之中除了他没有人还能够给予这样的厚望。
秋章翼道:“借口比什么都好找,但是仗不容易打。你带着黑枭出征,会有沙河部野作为你的后盾,你不仅没有后顾之忧,而且兵力也会不止黑枭这些人。”
丁渐良道:“但是未经刀马王命令擅自用兵,这好像不太好。”
秋章翼道:“父王让我处理一切事情,战和我自然也说了算。你立即去准备就是了,剩下的事情我会去做。”
丁渐良并没有觉得压力很大,反而觉得轻松了很多。墙头草是不好当的,两家邻居打起来自己谁也不帮未必就是长久之计。因为两家邻居都是强邻;不管刀马多么厉害,刀马川地域小,人也
少,和两个大国比起来不过是弹丸之地。隔岸观火,也是会引火烧身的,这世上没有绝对中立的立场。
秋章翼玩的是他一生之中第一盘大棋。而他的目的绝不是一个萍水相逢的方小刀,而是立天大的威,做天大的事。刀马川的勾心斗角越来越频繁,刀马王的威信越来越低,如今需要的就是钢铁手段。中原使者被杀这件事到底是谁做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他知道了刀马川表面平和下的暗流有多么汹涌。知道了这一点,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错杀方小刀去平息中原朝廷怒火,因为一味地忍让,会让敌人越来越嚣张。派黑枭出征看似使秋家的兵马少了很多,但是刀马王再一次冲在了前头。这无疑会赢得很多的人心,尤其是众部野,他们如果能够重新聚集在一起,剩余的家族都已经不足为虑。
方小刀本来打算回去和丁渐良告别,结果走了一会就看见一群刀马追赶着一个胡人。这胡人看起来很眼熟,而且衣服华贵。竟然是胡使,尽管可能是个假的胡使。
方小刀见这人使一条流星锤,挥舞起来如同彗星一般势不可挡。看架势,这些刀马杀不了他,他的武功比自己要高明得多。
这胡使渐渐靠近过来,看见方小刀突然道:“帮忙。”
方小刀愣了一下,飞身起来将一个骑兵踹倒,然后骑着马突然又撞到另一匹马的颈子上。然后人如飞燕,从马上飞了起来,手里飞出一根绳子,将一人扯下马来。这绳子,其实是刚刚扯断的马缰。
这几下兔起鹘落,端得是干净利落,好不令人敬佩。胡使在马上叫一声好,那流星也是毫不客气,将一众刀马驱散。
等刀马离开后,方小刀好奇道:“使者是住的不好还是吃的不好,你非得和刀马出来练练武艺?”
胡使在下巴上揉了几下,胡子尽数脱落,然后又从脸上接下来几块奇奇怪怪的东西,立马变成了一个俊秀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笑道:“在下白云逍,久闻方少侠威名,今日一见,好生佩服啊!”
方小刀一愣,白云逍,武林四公子之中的西南白家白公子。在中原他是个大人物,在西南他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到了刀马川,他依旧搅动了一场风雨。
武林四公子,至此方小刀都见过了,除了霍枫城,他们都配得上“公子”这两个字。而秋章翼,他已经不是武林四公子这个称呼能够禁锢的人物了。
方小刀道:“原来是白公子,失敬。”
白云逍道:“昨日是个玩笑,今日我却真的走投无路了。”
方小刀好奇道:“哦?”
于是白云逍将事情的始末讲了出来,原来是秋章翼下令杀白云逍。他要出兵,这是向中原示好,这是向胡人宣战。所以... -->>
行走在梦楼的大街小巷,方小刀再一次想起那天死去的胡姬。对于她来说,这个王庭其实是一座地狱,她的死不过是从一个地狱到达另一个地狱罢了。方小刀没有她那么悲惨,但是也和她一样在一个轮回之中。他从一个勾心斗角的险恶之地走到了另外一个险恶之地,仿佛平静比一切都要珍贵。
走了一会,方小刀走进了一个荒芜的小院,很快就有人跟了进来。方小刀回头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那人摘掉了帽子道:“当然是杀了你。”
方小刀难以置信得看着这个人道:“你,为什么想杀我?”
那人理所当然道:“因为你该死呀!”
方小刀摇头道:“不,因为你想死。”
跟来的人年纪并不大,下巴上的胡茬还很稚嫩。实在想不出来,一个从来没见过的人为什么要说他该死,而且看样子这不是一个玩笑。
那人道:“因为你动了不该动的人。”
方小刀道:“你应该知道我现在心里火气很大,下手一定会非常狠。”
那人冷笑道:“那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一直下手都非常狠。”
方小刀看了看他那把二尺三寸左右的刀,然后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条道:“知道了,一个在别人没有兵器的情况下一定要动手的人,必然怀有十足的恶意。”
那人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这句话。
方小刀挥舞一下木条道:“我给你一个机会,一个活命的机会,告诉我你为何而来,以及谁让你来的。”
那人拔出锃亮的刀,刀光在脸上跃动了几下道:“你没机会问。”说完,突然向方小刀杀来。
这一刀非常惊艳,至少方小刀见过这样的刀客不多,他的刀不仅快,而且狠。倒是有一件事很致命;快并不是无敌的,只要你没有快到别人无法闪避,你就该想想你是不是为了快已经忘记了自己。忘我是一种境界,但顾此失彼的忘记绝不是境界。为了杀人拼尽全力的人都有一个通病,不成功便成仁。方小刀并不慢,他的剑至少能比这人的刀还要快几分。但是他不是刺客,绝不会让一切都失控。
这人的刀出手,不仅是刀已经失控,而且自己也几近失控。这就意味着,第一刀很快,第二刀会慢一些,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后来就会自乱阵脚,不战自溃。
方小刀只用了一招“生死契阔”,因为他觉得对方的命只值一招。他从来不会贬低天底下最宝贵的生命,但是像他这样没有自我的人他觉得是自己在轻贱自己的性命。一个人自己轻贱自己的性命,不值得同情,反而应该让人感到愤怒。
这人大概没有想到,他一把刀碰到一根木条的时候会如此无力。他明明已经运了十成功力,但是那根木条竟然绕着他的刀刃走了一周。然后在他力竭之后,突然出现了一招非常可怕的剑法,那就是“生死契阔”。
然而这个人并没有死,并非方小刀手下留情,而是木条始终不是长剑,弱了一些威力,刺入胸口不深。
方小刀看了看这个情况,连成线的鲜血流向地面,地面的尘土变成了红泥。然后方小刀说出了一句他自己认为最悲天悯人的一句话“红泥比黑土好看,但我喜欢朱砂染就”。
然后,他抛下了木条,头也不回的离开。这说明了一件事,他放过一个要杀自己的人,心里没有后悔。
想去看看那把剑是怎么杀死中原使者的,但是他知道不能去,王庭人多眼杂,去了也只不过是给秋章翼和丁渐良他们添乱而已。所以,方小刀突然发现向安境山要了一整天的时间竟然只能用来挥霍了。那就挥霍吧,反正能够用来挥霍的时间并不多。跟着安境山走挺好的,绕道北漠,再回中原就是了。
方小刀沿着长街一直走,直到看不见一个人的荒原上,看着地上发黄的枯草,突然发现已经是深秋。这意味着已经离开花禾镇半年时间了,也意味着秦不归去世已经半年了。是不是该回去祭奠,可是大仇还没有报,如何能够心安理得的在坟前跪下呢!
过了很久,秋风吹起的黄叶突然拍在了方小刀的脸上,衣服上,举起的手掌上。一如方小刀的心情一样的乱,一样的失落。人生得意也就那么几回,以后的日子是继续这样的失落还是快意,好像都找不到盼头。于是,那日的方小刀在荒野上做了一个决定。
刀马王宫,来回踱步的秋章翼突然停下来盯着丁渐良道:“如果此刻我发黑枭出征,你能否以沙场上胡人的头颅换回中原朝廷的原谅?”
丁渐良道:“我敢去试一试而已。”
丁渐良从来不会把话说得太满,但是秋章翼知道刀马川之中除了他没有人还能够给予这样的厚望。
秋章翼道:“借口比什么都好找,但是仗不容易打。你带着黑枭出征,会有沙河部野作为你的后盾,你不仅没有后顾之忧,而且兵力也会不止黑枭这些人。”
丁渐良道:“但是未经刀马王命令擅自用兵,这好像不太好。”
秋章翼道:“父王让我处理一切事情,战和我自然也说了算。你立即去准备就是了,剩下的事情我会去做。”
丁渐良并没有觉得压力很大,反而觉得轻松了很多。墙头草是不好当的,两家邻居打起来自己谁也不帮未必就是长久之计。因为两家邻居都是强邻;不管刀马多么厉害,刀马川地域小,人也
少,和两个大国比起来不过是弹丸之地。隔岸观火,也是会引火烧身的,这世上没有绝对中立的立场。
秋章翼玩的是他一生之中第一盘大棋。而他的目的绝不是一个萍水相逢的方小刀,而是立天大的威,做天大的事。刀马川的勾心斗角越来越频繁,刀马王的威信越来越低,如今需要的就是钢铁手段。中原使者被杀这件事到底是谁做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他知道了刀马川表面平和下的暗流有多么汹涌。知道了这一点,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错杀方小刀去平息中原朝廷怒火,因为一味地忍让,会让敌人越来越嚣张。派黑枭出征看似使秋家的兵马少了很多,但是刀马王再一次冲在了前头。这无疑会赢得很多的人心,尤其是众部野,他们如果能够重新聚集在一起,剩余的家族都已经不足为虑。
方小刀本来打算回去和丁渐良告别,结果走了一会就看见一群刀马追赶着一个胡人。这胡人看起来很眼熟,而且衣服华贵。竟然是胡使,尽管可能是个假的胡使。
方小刀见这人使一条流星锤,挥舞起来如同彗星一般势不可挡。看架势,这些刀马杀不了他,他的武功比自己要高明得多。
这胡使渐渐靠近过来,看见方小刀突然道:“帮忙。”
方小刀愣了一下,飞身起来将一个骑兵踹倒,然后骑着马突然又撞到另一匹马的颈子上。然后人如飞燕,从马上飞了起来,手里飞出一根绳子,将一人扯下马来。这绳子,其实是刚刚扯断的马缰。
这几下兔起鹘落,端得是干净利落,好不令人敬佩。胡使在马上叫一声好,那流星也是毫不客气,将一众刀马驱散。
等刀马离开后,方小刀好奇道:“使者是住的不好还是吃的不好,你非得和刀马出来练练武艺?”
胡使在下巴上揉了几下,胡子尽数脱落,然后又从脸上接下来几块奇奇怪怪的东西,立马变成了一个俊秀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笑道:“在下白云逍,久闻方少侠威名,今日一见,好生佩服啊!”
方小刀一愣,白云逍,武林四公子之中的西南白家白公子。在中原他是个大人物,在西南他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到了刀马川,他依旧搅动了一场风雨。
武林四公子,至此方小刀都见过了,除了霍枫城,他们都配得上“公子”这两个字。而秋章翼,他已经不是武林四公子这个称呼能够禁锢的人物了。
方小刀道:“原来是白公子,失敬。”
白云逍道:“昨日是个玩笑,今日我却真的走投无路了。”
方小刀好奇道:“哦?”
于是白云逍将事情的始末讲了出来,原来是秋章翼下令杀白云逍。他要出兵,这是向中原示好,这是向胡人宣战。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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