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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林妙没想到的是,眼看着这件事就要峰回路转,知秋的学校还有学费都有了着落的时候,夏以南那里倒给她出了难题。
他坚决不同意她搬回家住,理由是,她家离学校太远了。
要说远,的确是,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搬过去的。要赶上学校的第一堂课,她必须6点起床从家里出发,因为光搭车就要一个多小时,进校门后还有老长的一段路要走。
其实,林妙心里也清楚,夏以南不同意她搬走,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这样他们就不好约会了。夏家和林家相隔那么远,他们如果在一起吃晚饭,吃过了就要送林妙回家,开车都得40分钟。
对鲁西西自动搬走,夏以南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本来就嫌她碍眼了。他买这个房子就是给自己和女朋友约会用的,一个月1000块的租金他在乎吗?只不过当初哄林妙住进去的时候,为了松懈她的戒心,他说了可以找人合租的话,后来鲁西西要过来他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其实心里一直不爽。每次去林妙那里看到有个碍眼的人在,害得他天天欲求不满,就恨不得把鲁西西赶出去。
谁知前门送虎,后门迎狼,同居“闺蜜”刚走,亲爱的小表弟又来了,而且据说(据夏妈妈说)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林妙为了他竟然舍弃他提供的温馨爱情小屋,要回去陪小表弟同住,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番争吵后,两个人之间发生了自交往以来最大的一场冷战。
盛聪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鸡蛋有缝时,苍蝇,对不起说错了,是可爱的小蜜蜂,怎么能不去赶紧叮上呢?
本来,这段日子冷眼旁观下来,她已经差不过要绝望了,那两人似乎感情已定,而且日见炽烈,即使上班的时候也常常眉来眼去,眼瞅着没人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哼,以为她是瞎子吗?她的眼睛可是能透视滴,即使隔着厚厚的墙,也能“看见”他们在隔壁屋里干什么!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是极其不道德的,会大大破坏办公室里的和谐气氛?
可惜,哪怕她嫉妒到呕血数升也不敢说什么,这间公司是夏以南的,他的办公室也是他的私人空间,她想进去还得老老实实敲门呢。以前她只要站在敞开的门边象征性地敲敲就行了,现在呢,那门常关得严丝合缝,里面一对鸳鸯鸟,害她连敲都不好意思敲,万一人家正在紧要关头,被她打断了,多尴尬啊。她甚至恶意地想,听说男人这时候被打断了,会出现功能障碍的,虽然她是无所谓啦,反正她也享受不到,让林妙哭去吧。
既然都这样想了,为何她还不走呢?她这样的资深广告人,在业内也算熟面孔了,要跳槽到另一家小公司谋个副经理的头衔并不难。可她为什么就是狠不下心离开呢?
无数次,她问自己这个问题,每次都能总结出一万条离开的理由,可是,一想到从此再也见不到夏以南,她的心竟然难受得发痛。
无计可施之下,她跑到网上发帖子:“他有女友了,可我还是离不开他,怎么办?”
回帖百分之九十的叫她离开,别再无谓地浪费青春;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叫她横刀夺爱。
她回复说:夺不了,那两个好得跟连体婴一样,整天形影不离。于是百分之百的人叫她走,眼不见,心不烦。她还是说离不开,情愿心痛死也要守着。再回帖就只有一个字:贱!,两个人:贱人!
把她郁闷的,再也不敢打开那个帖子了。可是她自己何尝不知道,这样熬下去真的没有出路,她比夏以南还大一点,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了,她真的等不起。
正差不多要绝望的时候,却发现那两个人似乎发生了情变。最典型的表现是,夏以南的办公室再不关门了。
确实没必要关,因为里面就他一个人,林妙自从接了新锐集团那个文案后就变得很忙,即使来公司,对夏以南也不怎么搭理,一派除公事外两人再无交集的架势。
这天,林妙又是早上过来,坐在夏以南对面的椅子上公事公办地说了几句话就走了,等盛聪端着煮好的咖啡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夏以南拼命转着桌上的水晶球。盛聪把咖啡递给他,笑着问:“你在看自己的姻缘吗?”
夏以南愤愤地说:“狗屁的姻缘,我不结婚了!我妈妈一辈子一个人也过得挺好的,我看跟她同龄的女人,没一个有她年轻。”
盛聪不以为然:“你妈有你呀,不然一个人孤零零的多没意思,寂寞是杀人于无形的利器。”
夏以南听出了她话语中的感慨,趁机劝道:“知道寂寞就找一个伴吧,你也不小了,女孩子青春有限。”
盛聪如被冷水浇头,他这样劝她,说明真的对她没有任何想法。她忍住伤心勉强笑着说:“我也不打算结婚了,你要单身,我就陪着你吧。本来这公司的名字也正好是我们的姓,我始终觉得,这是天意。”见夏以南脸上出现了一丝尴尬,自己也意识到说得太露骨了,她画蛇添足地解释:“我的意思是,天意就该我为盛夏公司效力一辈子。”
夏以南正色道:“一辈子太长,青春太宝贵,我和我这家不起眼的公司承担不起如此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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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林妙没想到的是,眼看着这件事就要峰回路转,知秋的学校还有学费都有了着落的时候,夏以南那里倒给她出了难题。
他坚决不同意她搬回家住,理由是,她家离学校太远了。
要说远,的确是,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搬过去的。要赶上学校的第一堂课,她必须6点起床从家里出发,因为光搭车就要一个多小时,进校门后还有老长的一段路要走。
其实,林妙心里也清楚,夏以南不同意她搬走,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这样他们就不好约会了。夏家和林家相隔那么远,他们如果在一起吃晚饭,吃过了就要送林妙回家,开车都得40分钟。
对鲁西西自动搬走,夏以南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本来就嫌她碍眼了。他买这个房子就是给自己和女朋友约会用的,一个月1000块的租金他在乎吗?只不过当初哄林妙住进去的时候,为了松懈她的戒心,他说了可以找人合租的话,后来鲁西西要过来他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其实心里一直不爽。每次去林妙那里看到有个碍眼的人在,害得他天天欲求不满,就恨不得把鲁西西赶出去。
谁知前门送虎,后门迎狼,同居“闺蜜”刚走,亲爱的小表弟又来了,而且据说(据夏妈妈说)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林妙为了他竟然舍弃他提供的温馨爱情小屋,要回去陪小表弟同住,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番争吵后,两个人之间发生了自交往以来最大的一场冷战。
盛聪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鸡蛋有缝时,苍蝇,对不起说错了,是可爱的小蜜蜂,怎么能不去赶紧叮上呢?
本来,这段日子冷眼旁观下来,她已经差不过要绝望了,那两人似乎感情已定,而且日见炽烈,即使上班的时候也常常眉来眼去,眼瞅着没人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哼,以为她是瞎子吗?她的眼睛可是能透视滴,即使隔着厚厚的墙,也能“看见”他们在隔壁屋里干什么!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是极其不道德的,会大大破坏办公室里的和谐气氛?
可惜,哪怕她嫉妒到呕血数升也不敢说什么,这间公司是夏以南的,他的办公室也是他的私人空间,她想进去还得老老实实敲门呢。以前她只要站在敞开的门边象征性地敲敲就行了,现在呢,那门常关得严丝合缝,里面一对鸳鸯鸟,害她连敲都不好意思敲,万一人家正在紧要关头,被她打断了,多尴尬啊。她甚至恶意地想,听说男人这时候被打断了,会出现功能障碍的,虽然她是无所谓啦,反正她也享受不到,让林妙哭去吧。
既然都这样想了,为何她还不走呢?她这样的资深广告人,在业内也算熟面孔了,要跳槽到另一家小公司谋个副经理的头衔并不难。可她为什么就是狠不下心离开呢?
无数次,她问自己这个问题,每次都能总结出一万条离开的理由,可是,一想到从此再也见不到夏以南,她的心竟然难受得发痛。
无计可施之下,她跑到网上发帖子:“他有女友了,可我还是离不开他,怎么办?”
回帖百分之九十的叫她离开,别再无谓地浪费青春;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叫她横刀夺爱。
她回复说:夺不了,那两个好得跟连体婴一样,整天形影不离。于是百分之百的人叫她走,眼不见,心不烦。她还是说离不开,情愿心痛死也要守着。再回帖就只有一个字:贱!,两个人:贱人!
把她郁闷的,再也不敢打开那个帖子了。可是她自己何尝不知道,这样熬下去真的没有出路,她比夏以南还大一点,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了,她真的等不起。
正差不多要绝望的时候,却发现那两个人似乎发生了情变。最典型的表现是,夏以南的办公室再不关门了。
确实没必要关,因为里面就他一个人,林妙自从接了新锐集团那个文案后就变得很忙,即使来公司,对夏以南也不怎么搭理,一派除公事外两人再无交集的架势。
这天,林妙又是早上过来,坐在夏以南对面的椅子上公事公办地说了几句话就走了,等盛聪端着煮好的咖啡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夏以南拼命转着桌上的水晶球。盛聪把咖啡递给他,笑着问:“你在看自己的姻缘吗?”
夏以南愤愤地说:“狗屁的姻缘,我不结婚了!我妈妈一辈子一个人也过得挺好的,我看跟她同龄的女人,没一个有她年轻。”
盛聪不以为然:“你妈有你呀,不然一个人孤零零的多没意思,寂寞是杀人于无形的利器。”
夏以南听出了她话语中的感慨,趁机劝道:“知道寂寞就找一个伴吧,你也不小了,女孩子青春有限。”
盛聪如被冷水浇头,他这样劝她,说明真的对她没有任何想法。她忍住伤心勉强笑着说:“我也不打算结婚了,你要单身,我就陪着你吧。本来这公司的名字也正好是我们的姓,我始终觉得,这是天意。”见夏以南脸上出现了一丝尴尬,自己也意识到说得太露骨了,她画蛇添足地解释:“我的意思是,天意就该我为盛夏公司效力一辈子。”
夏以南正色道:“一辈子太长,青春太宝贵,我和我这家不起眼的公司承担不起如此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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