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txt.net,极恶梅关系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他阴沉冷厉的面孔上,也又高又壮,否则恐怕舞不动他身后那片墙上挂着的大刀、铁棍等武器。眼神阴阒,嘴巴看不太清楚,跳过;没有珠宝在身上招摇也许是“营运”不顺所致。
吸引梅目光的,是一道自左脸颊笔直划至右耳后的长疤痕。她几乎可想见他曾经多么惊险的在一把致使利器里捡回自己小命。如果刀子再往下一寸,砍得更用力些,十成十是得人头落地了。
那道伤痕是怎么来的?由颜色判断,应有十来年以上了。会不会是因为容貌被毁,致使他性情大变,种下了日后成为大恶人的因?
此时的常孤雪正在跟一名巨汉谈话,那人叫伏勇,声如洪钟,身形巨大得都要顶到屋梁了。高大的常孤雪都小了他快一个头身。
伏勇是“孤寨”里的二把手,地位仅次于常孤雪。力大如牛,脾气直冲,常让下属感到畏惧,但也因他藏不住情绪的性格,令居上们者安心重用。虽不免有被莽撞坏事的时候,但这种人并不容易背叛首领。就算哪天心起异念,也会马上被消灭,没什么威胁感。
“那个死贼秃刘昆,带了一群老兵残将来白食还不够,居然妄想要当你的老丈人,好爬到你头上撒野!你刚才干嘛阻止我?干脆让我的九环刀劈他个身首分家,省得被他一长串浑帐话气死!”
卑题正绕在刘昆欲嫁女的事件上。休说常孤雪的女人们群们忿忿不平了,连全寨子里的人都觉得那刘昆欺人太甚。
“喂!把头儿,你倒是说句话呀!”
“有什么好说的?”常孤雪终于开了金口。
梅立即飘近他,想听清楚他的声音。
怎么会有香味?常孤雪眉头巍,目光扫到窗外那一树正盛放的梅花,奇怪着梅花幽淡的香味几时浓烈了起来,让屋内的人得以轻易嗅闻到?
“刘昆那厮值得大伙如此介怀吗?决定权在我身上,即使是娶他女儿,难道就由着他在寨内横行?何况我尚未点头允他。”
嗯声音沉沉的、沙沙的,想来是个不常阔论高谈的人,语气里没什么感情,淡薄得很。不错,挺适合冬天的调性,莫怪他房外那树梅花开得特别好,够冷喽。
梅落坐在刚才常孤雪坐着的位子上,继续听他们聊。
“想那刘秀,既无美貌又骄纵,你身边的女人随便一个都强过她!真不知她哪来的脸认为她有当寨主夫人的本钱!”伏勇嗤道。
“别再提那些不重要的事了。说说你下山查探到什么吧。”显而易见,常孤雪已经受够了那些话题,不希望别人再抓着地讨论。
“哦,那个呀!下个月初七,康州的大粮商有一批价值百万两的粮草要运往开城,进贡给洪达的军队。”伏勇搔了下头,接着报第二笔:“还有,天朝的相国告病返乡,听说光是运珠宝金银就要雇三十个挑夫、三百名保镖,并分成五路运送,怕出了个万一。市井传说他要往益州投靠目前武力最强盛的莫囚龙。他们运财宝的路线离我们远了点,如果我们打算劫他个几车,至少也要到柳州候着,就看老大你想不想辛苦奔驰十天了。”
世道混乱,想要做没本生意,自然从盐商、粮商,或高官身上去榨油水了。
天下会乱,通常来自所有的财富已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并苛待那些饥寒交迫的农民、老百姓。饥寒交迫的群众忍到极限,终究要反的。于是那些搜刮了天下财富于一身的高官、巨富们,莫不着急的找靠山以保自己安逸富足的未来。
对“孤寨”这个甫成立一年的小寨子来说,建立威望是何等重要的事。常孤雪眼中闪过嗜血的光芒。
“我何止要劫他几车,那些金银财宝是我孤寨的,一车也不能少。”
伏勇咋舌!
“可可是把头儿,他们有三百名保镖,全是武功高强的壮汉。想我们寨子里,扣除老弱妇孺,也不过剩下三、四百个汉子可用,而汉子里,又得删去文书生、只会拿锄具的农人,勉强剩下二百多个壮汉,咱们出草时,拨百来人守住山寨又免不了,到时只剩一百人可用了。”
常孤雪面颊抽搐了下,立即下令:“你马上去把所有汉子集合起来,一炷香之后,我亲自带他们练功强身,十日后挑选可用之人。至于不济事却又吃白食的汉子,全给我搬到后山去住,负责耕田种菜以供给整个山寨的吃食。”
“呀是,我马上去办!”伏勇一楞,立即转身出去传令。
屋内,只剩下常孤雪,以及隐了身的梅。她坐在椅子上享受寒冬的冷风阵阵拂面而来,觉得自己全身都活络了起来。真舒服呀
不过她的舒适没能维持太久,因为常孤雪似乎准备坐回自己专属的位子上――也就是梅正坐得舒坦的地方。
她只好在他尊臀落下之前飘开。
斜眼瞄他,在心底组织着对这男人的印象。老实说,她对人类的认识既有限又贫乏。当她仍只是一棵梅树时,便是生长在荒芜人迹的深山绝岭,后来修成正果,成了小报精,依然远离尘嚣,潜心修行,直到位列仙班至今,对人类仍没产生半点兴致。
所以突然有了常孤雪这个任务,她一时之间不大能分辨出他的行为在人类眼中究竟是多恶劣或多善良,她没有标准可以衡量。
冰本上他是个恶人没错吧?否则季节司神不会撂下这种“恶人变好人”的任务,活似它会是怎样了不得的艰巨使命。别人出题出得那么得意洋洋,倘若她完全轻忽以对,未免太不给面子了,所以她也只好加减谨慎看待了。
什么叫恶人呢?杀人者就叫恶人吗?那他们人类吃肉吃鱼吃遍天下万物不也叫造孽吗?更别说砍树造屋、烧柴,以及恣意攀摘花香,不给花树有繁衍下去的机会了。
砍一棵树与杀一个人的罪过不该是相同的吗?
但天神们、以及人类似乎自有一套偏私的标准。反正杀杀杀,杀尽天下万物无妨,就是别杀自己同类就行啦,就叫没罪啦。真令人百思莫解与不平哪。
那这常孤雪就可怜啦!
瞧瞧他二十四岁以前的事迹:十岁那年重伤了长期虐待他的主人张三;十二岁欲抢他食物的乞丐李四推落湖,使其溺毙;十五岁那年跟了杀人狂王二麻子,又是另一段辛酸史,养成杀人不眨眼的冷血个性;十九岁,伙同其他不堪受虐的师兄弟弑师成功。自此以后,独行天下,做起无本生意至今
结算下来,常孤雪共重伤了五百多人,杀害了一百来人,抢劫则不计其数。
这可能算得上是可怕的数字吧?否则寨子里的人不会对他这般又敬又畏。可是比起日后将会断送在他手上的性命而言,这些数字简直是不够看。
要怎么去改变他的心性呢?让他在杀人前会不安与迟疑,并厌恶那种行为
“禀报寨主,大伙都聚在一起了,”房外一名小罗喽扬声叫着。
“知道了。”常孤雪丢下手中的炭,将写了一半的羊皮卷收回柜子上,矫健的身形往门口走去――“哎唷!”
什么声音?
常孤雪止住欲跨出门槛的步伐,疑惑的侧转面孔巡视空荡荡的屋内,确定仍是没人。但
下意识的伸手抚向右肩头,想确定刚才自己的肩膀是否曾与某个物品擦撞在眨眼间似有若无的然后仿佛有什么轻渺的声音在耳畔掠过
有吗?没有吗?
再望了一眼依然空寂的寝房,无暇多想,迈开大步走了出去。
在屋内一角,跌得七荤八素的梅仍用力要甩开飞绕在她眼前的星星月亮太阳以及乌鸦,久久找不回足以支撑自己起身的力气。
天哪莫怪她要下凡前,众花精们皆嘱咐她千万要小心,原来竟有如此凶险。再来个几次,她全身骨头想不散成一地都难。
人界哦!真是危险的地方,她切切要小心为上。
哎唷
决定了,治标先治本,梅认为与其苦口婆心照三餐外加消夜的巴着常孤雪唠叨“做人要向善”、“杀人要三思”、“为善最乐”之类的劝词,还不如飞入他的记忆中,去纠正这个人的行为举止较可能得到成效。
这种行为依稀仿佛有点投机,但那又如何?最重要的是可以完成任务就成啦。别人想一步一脚印的达成任务是别人的事,对梅而言,有捷径可走,又何必硬是走远路来表现自己坚毅不拔的心志?她又没那么闲。
所以喽!梅一点也不会心虚于自己的取巧。
那么该从常孤雪几岁下手呢?她的落脚点既然是踩在他二十四岁这一年,便因着修法者共同的戒律:不得跨越未来,只能从落脚点往前回溯。也就是说,她可以任意来去他二十四年之前的岁月啦!
也好,反正她对年华老去的面孔没兴趣。
嗯他脸上那道疤很令人好奇呢。掐指算了算,他那道疤从幼年时就有了,好像是六岁吧。
“是什么情况让他得到一道那么可怕的伤口呢?也许他性情大变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也不啰嗦,立即施法泅溯向十八年前,找童年的常孤雪去也。
他阴沉冷厉的面孔上,也又高又壮,否则恐怕舞不动他身后那片墙上挂着的大刀、铁棍等武器。眼神阴阒,嘴巴看不太清楚,跳过;没有珠宝在身上招摇也许是“营运”不顺所致。
吸引梅目光的,是一道自左脸颊笔直划至右耳后的长疤痕。她几乎可想见他曾经多么惊险的在一把致使利器里捡回自己小命。如果刀子再往下一寸,砍得更用力些,十成十是得人头落地了。
那道伤痕是怎么来的?由颜色判断,应有十来年以上了。会不会是因为容貌被毁,致使他性情大变,种下了日后成为大恶人的因?
此时的常孤雪正在跟一名巨汉谈话,那人叫伏勇,声如洪钟,身形巨大得都要顶到屋梁了。高大的常孤雪都小了他快一个头身。
伏勇是“孤寨”里的二把手,地位仅次于常孤雪。力大如牛,脾气直冲,常让下属感到畏惧,但也因他藏不住情绪的性格,令居上们者安心重用。虽不免有被莽撞坏事的时候,但这种人并不容易背叛首领。就算哪天心起异念,也会马上被消灭,没什么威胁感。
“那个死贼秃刘昆,带了一群老兵残将来白食还不够,居然妄想要当你的老丈人,好爬到你头上撒野!你刚才干嘛阻止我?干脆让我的九环刀劈他个身首分家,省得被他一长串浑帐话气死!”
卑题正绕在刘昆欲嫁女的事件上。休说常孤雪的女人们群们忿忿不平了,连全寨子里的人都觉得那刘昆欺人太甚。
“喂!把头儿,你倒是说句话呀!”
“有什么好说的?”常孤雪终于开了金口。
梅立即飘近他,想听清楚他的声音。
怎么会有香味?常孤雪眉头巍,目光扫到窗外那一树正盛放的梅花,奇怪着梅花幽淡的香味几时浓烈了起来,让屋内的人得以轻易嗅闻到?
“刘昆那厮值得大伙如此介怀吗?决定权在我身上,即使是娶他女儿,难道就由着他在寨内横行?何况我尚未点头允他。”
嗯声音沉沉的、沙沙的,想来是个不常阔论高谈的人,语气里没什么感情,淡薄得很。不错,挺适合冬天的调性,莫怪他房外那树梅花开得特别好,够冷喽。
梅落坐在刚才常孤雪坐着的位子上,继续听他们聊。
“想那刘秀,既无美貌又骄纵,你身边的女人随便一个都强过她!真不知她哪来的脸认为她有当寨主夫人的本钱!”伏勇嗤道。
“别再提那些不重要的事了。说说你下山查探到什么吧。”显而易见,常孤雪已经受够了那些话题,不希望别人再抓着地讨论。
“哦,那个呀!下个月初七,康州的大粮商有一批价值百万两的粮草要运往开城,进贡给洪达的军队。”伏勇搔了下头,接着报第二笔:“还有,天朝的相国告病返乡,听说光是运珠宝金银就要雇三十个挑夫、三百名保镖,并分成五路运送,怕出了个万一。市井传说他要往益州投靠目前武力最强盛的莫囚龙。他们运财宝的路线离我们远了点,如果我们打算劫他个几车,至少也要到柳州候着,就看老大你想不想辛苦奔驰十天了。”
世道混乱,想要做没本生意,自然从盐商、粮商,或高官身上去榨油水了。
天下会乱,通常来自所有的财富已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并苛待那些饥寒交迫的农民、老百姓。饥寒交迫的群众忍到极限,终究要反的。于是那些搜刮了天下财富于一身的高官、巨富们,莫不着急的找靠山以保自己安逸富足的未来。
对“孤寨”这个甫成立一年的小寨子来说,建立威望是何等重要的事。常孤雪眼中闪过嗜血的光芒。
“我何止要劫他几车,那些金银财宝是我孤寨的,一车也不能少。”
伏勇咋舌!
“可可是把头儿,他们有三百名保镖,全是武功高强的壮汉。想我们寨子里,扣除老弱妇孺,也不过剩下三、四百个汉子可用,而汉子里,又得删去文书生、只会拿锄具的农人,勉强剩下二百多个壮汉,咱们出草时,拨百来人守住山寨又免不了,到时只剩一百人可用了。”
常孤雪面颊抽搐了下,立即下令:“你马上去把所有汉子集合起来,一炷香之后,我亲自带他们练功强身,十日后挑选可用之人。至于不济事却又吃白食的汉子,全给我搬到后山去住,负责耕田种菜以供给整个山寨的吃食。”
“呀是,我马上去办!”伏勇一楞,立即转身出去传令。
屋内,只剩下常孤雪,以及隐了身的梅。她坐在椅子上享受寒冬的冷风阵阵拂面而来,觉得自己全身都活络了起来。真舒服呀
不过她的舒适没能维持太久,因为常孤雪似乎准备坐回自己专属的位子上――也就是梅正坐得舒坦的地方。
她只好在他尊臀落下之前飘开。
斜眼瞄他,在心底组织着对这男人的印象。老实说,她对人类的认识既有限又贫乏。当她仍只是一棵梅树时,便是生长在荒芜人迹的深山绝岭,后来修成正果,成了小报精,依然远离尘嚣,潜心修行,直到位列仙班至今,对人类仍没产生半点兴致。
所以突然有了常孤雪这个任务,她一时之间不大能分辨出他的行为在人类眼中究竟是多恶劣或多善良,她没有标准可以衡量。
冰本上他是个恶人没错吧?否则季节司神不会撂下这种“恶人变好人”的任务,活似它会是怎样了不得的艰巨使命。别人出题出得那么得意洋洋,倘若她完全轻忽以对,未免太不给面子了,所以她也只好加减谨慎看待了。
什么叫恶人呢?杀人者就叫恶人吗?那他们人类吃肉吃鱼吃遍天下万物不也叫造孽吗?更别说砍树造屋、烧柴,以及恣意攀摘花香,不给花树有繁衍下去的机会了。
砍一棵树与杀一个人的罪过不该是相同的吗?
但天神们、以及人类似乎自有一套偏私的标准。反正杀杀杀,杀尽天下万物无妨,就是别杀自己同类就行啦,就叫没罪啦。真令人百思莫解与不平哪。
那这常孤雪就可怜啦!
瞧瞧他二十四岁以前的事迹:十岁那年重伤了长期虐待他的主人张三;十二岁欲抢他食物的乞丐李四推落湖,使其溺毙;十五岁那年跟了杀人狂王二麻子,又是另一段辛酸史,养成杀人不眨眼的冷血个性;十九岁,伙同其他不堪受虐的师兄弟弑师成功。自此以后,独行天下,做起无本生意至今
结算下来,常孤雪共重伤了五百多人,杀害了一百来人,抢劫则不计其数。
这可能算得上是可怕的数字吧?否则寨子里的人不会对他这般又敬又畏。可是比起日后将会断送在他手上的性命而言,这些数字简直是不够看。
要怎么去改变他的心性呢?让他在杀人前会不安与迟疑,并厌恶那种行为
“禀报寨主,大伙都聚在一起了,”房外一名小罗喽扬声叫着。
“知道了。”常孤雪丢下手中的炭,将写了一半的羊皮卷收回柜子上,矫健的身形往门口走去――“哎唷!”
什么声音?
常孤雪止住欲跨出门槛的步伐,疑惑的侧转面孔巡视空荡荡的屋内,确定仍是没人。但
下意识的伸手抚向右肩头,想确定刚才自己的肩膀是否曾与某个物品擦撞在眨眼间似有若无的然后仿佛有什么轻渺的声音在耳畔掠过
有吗?没有吗?
再望了一眼依然空寂的寝房,无暇多想,迈开大步走了出去。
在屋内一角,跌得七荤八素的梅仍用力要甩开飞绕在她眼前的星星月亮太阳以及乌鸦,久久找不回足以支撑自己起身的力气。
天哪莫怪她要下凡前,众花精们皆嘱咐她千万要小心,原来竟有如此凶险。再来个几次,她全身骨头想不散成一地都难。
人界哦!真是危险的地方,她切切要小心为上。
哎唷
决定了,治标先治本,梅认为与其苦口婆心照三餐外加消夜的巴着常孤雪唠叨“做人要向善”、“杀人要三思”、“为善最乐”之类的劝词,还不如飞入他的记忆中,去纠正这个人的行为举止较可能得到成效。
这种行为依稀仿佛有点投机,但那又如何?最重要的是可以完成任务就成啦。别人想一步一脚印的达成任务是别人的事,对梅而言,有捷径可走,又何必硬是走远路来表现自己坚毅不拔的心志?她又没那么闲。
所以喽!梅一点也不会心虚于自己的取巧。
那么该从常孤雪几岁下手呢?她的落脚点既然是踩在他二十四岁这一年,便因着修法者共同的戒律:不得跨越未来,只能从落脚点往前回溯。也就是说,她可以任意来去他二十四年之前的岁月啦!
也好,反正她对年华老去的面孔没兴趣。
嗯他脸上那道疤很令人好奇呢。掐指算了算,他那道疤从幼年时就有了,好像是六岁吧。
“是什么情况让他得到一道那么可怕的伤口呢?也许他性情大变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也不啰嗦,立即施法泅溯向十八年前,找童年的常孤雪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