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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潵朱性别:女年龄:外貌二十岁
职业:雀鱼苑店主住址:博美集东市街12号
姓名:小碧性别:女年龄:外貌八岁
职业:雀鱼苑小仆住址:博美集东市街12号
辉煌的灯火与喧闹的集市已经在后方很远的地方,人力车的咕噜在湿润的石板地上咯嗒咯嗒地响着,伴随着车夫沉重的呼吸声与脚步声,那些机械的噪音暗哑着在静寂的秋夜中沉重地撞击着空荡荡的巷道,看不到尽头的巷子,仿佛一条永无止尽的时间回廊,穿梭在其中的人与那高耸的灰墙比起来是如此的渺小而不堪一击。
“客人,您看我们能不能就在这里停下来,最多,我不要您的钱了行不行?”人力车夫哀求着,放慢了脚步。这个寂静到令人的心脏跳动都清晰得如同擂鼓的地方,看不到一星半点的灯火,周围尽是静默的建筑物,高高的楼阁,矮小的平房,有门有窗有井有路,唯独没有生命!一个生命的存在都看不到,无论是人还是禽畜,如同死城一座。
这是个奇怪的地方,明明刚才还是灯火通明的集市,不过走过几步,却突然转入完全的沉寂,如同黑夜与白昼的对比一般,那种强烈的感受让车夫感到恐惧,还有那个客人,那个戴着厚重面纱不让自己看到脸的客人,也让他感到畏惧。
被人力车罩遮蔽的客人沉默了一阵,终于开口:“你回去吧,接下来的路,我自己走。”
****
早晨六点,闹钟的铃声将他闹醒。他起床,走到盥洗室。扫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头发有些长了,得抽空请人理一下,宛玲生平最讨厌的就是不修边幅的男人,为了宛玲,他必须要好好地注意自己的形象。刷牙,洗脸,刮胡须,再洗脸,对着镜子他一丝不苟地将头丰向脑后,不妥帖的地方沾上了水打理,然后用发蜡固定,很好,完美的形象。
他换上靠背椅上唯一一身体面西装,仔细地扣好扣子,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这才拿上车钥匙出门。临出门前,看到门边日历上大大的22号的字样,忍不住又停了下来。大大的鲜红色阿拉伯字母下是一排又一排的忌讳适宜的字样,提醒着人们今天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他的眼神在看到宜丧葬那一排字眼时停了下来,脸上不知不觉地扯出一个笑容,他忍不住雀跃地吹了一声口哨,2年的努力,今天终于要得到回报了,他想,潇洒地打开门,走出去。
宛玲看着他的眼神中充满强烈的情感,那眼神代表着不敢置信、痛恨以及深切的哀伤,她当然会不敢相信,自己的未婚夫竟然会用枪口对着自己;她当然痛恨,因为他承认了自己是为了童家的财产才接近她,她的父亲月前就是死在他的手上;她当然哀伤,因为她深深的爱着自己。他得意地笑,虽然对这个女人并没有太深的感情,但是一个上层社会的千金小姐竟然会对这个街头混混出身的自己死心塌地仍然还是令他的自尊心得到了很好的满足,当然更满足的是他的口袋,从今天以后,童家的钱将全部转到他名下,他刚刚唆使面前这个单纯不知欺骗为何物的女人签下遗书一份,允诺死后将所有财产托付于他。接下来他只要装作不知情,装成一个失去了妻子的可怜男人,这出戏便完美结束。
她开始咒骂,咬牙切齿,歇斯底里。他兴奋不已,多年前在街头混帮派时那个好勇斗狠的沈函俊仿佛又回来了,那个多么喜欢闻到血腥味的男人啊!
“再见了!”他优雅地举起枪,对着女人的胸口,开枪。
女人应声倒下,胸口渗出美丽的朱红,像一朵宣纸上晕染开的红梅,那红色在她鹅黄色的小洋装上以一种无可遏制的趋势迅速地弥漫开来,逐渐扩大到整个胸部,流淌到地面,空气中满是鲜血的腥味,他翕动着鼻翼,仿若陶醉在那邪恶的气息之中。
“亲爱的,一切都结束了,你好好地睡吧。”他走过去,俯身看女人最后一眼,虽然她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但她也还是个漂亮的死人。沈函俊向来喜欢漂亮的东西,这一点与对方是死是活无关,然而这一眼却让沈函俊彻底愣住了。一股彻头彻尾的冷感从他的脚底袭上来,或许腊月天被丢到冰河里也不会让他这样浑身发冷,他看到... -->>
姓名:潵朱性别:女年龄:外貌二十岁
职业:雀鱼苑店主住址:博美集东市街12号
姓名:小碧性别:女年龄:外貌八岁
职业:雀鱼苑小仆住址:博美集东市街12号
辉煌的灯火与喧闹的集市已经在后方很远的地方,人力车的咕噜在湿润的石板地上咯嗒咯嗒地响着,伴随着车夫沉重的呼吸声与脚步声,那些机械的噪音暗哑着在静寂的秋夜中沉重地撞击着空荡荡的巷道,看不到尽头的巷子,仿佛一条永无止尽的时间回廊,穿梭在其中的人与那高耸的灰墙比起来是如此的渺小而不堪一击。
“客人,您看我们能不能就在这里停下来,最多,我不要您的钱了行不行?”人力车夫哀求着,放慢了脚步。这个寂静到令人的心脏跳动都清晰得如同擂鼓的地方,看不到一星半点的灯火,周围尽是静默的建筑物,高高的楼阁,矮小的平房,有门有窗有井有路,唯独没有生命!一个生命的存在都看不到,无论是人还是禽畜,如同死城一座。
这是个奇怪的地方,明明刚才还是灯火通明的集市,不过走过几步,却突然转入完全的沉寂,如同黑夜与白昼的对比一般,那种强烈的感受让车夫感到恐惧,还有那个客人,那个戴着厚重面纱不让自己看到脸的客人,也让他感到畏惧。
被人力车罩遮蔽的客人沉默了一阵,终于开口:“你回去吧,接下来的路,我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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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六点,闹钟的铃声将他闹醒。他起床,走到盥洗室。扫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头发有些长了,得抽空请人理一下,宛玲生平最讨厌的就是不修边幅的男人,为了宛玲,他必须要好好地注意自己的形象。刷牙,洗脸,刮胡须,再洗脸,对着镜子他一丝不苟地将头丰向脑后,不妥帖的地方沾上了水打理,然后用发蜡固定,很好,完美的形象。
他换上靠背椅上唯一一身体面西装,仔细地扣好扣子,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这才拿上车钥匙出门。临出门前,看到门边日历上大大的22号的字样,忍不住又停了下来。大大的鲜红色阿拉伯字母下是一排又一排的忌讳适宜的字样,提醒着人们今天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他的眼神在看到宜丧葬那一排字眼时停了下来,脸上不知不觉地扯出一个笑容,他忍不住雀跃地吹了一声口哨,2年的努力,今天终于要得到回报了,他想,潇洒地打开门,走出去。
宛玲看着他的眼神中充满强烈的情感,那眼神代表着不敢置信、痛恨以及深切的哀伤,她当然会不敢相信,自己的未婚夫竟然会用枪口对着自己;她当然痛恨,因为他承认了自己是为了童家的财产才接近她,她的父亲月前就是死在他的手上;她当然哀伤,因为她深深的爱着自己。他得意地笑,虽然对这个女人并没有太深的感情,但是一个上层社会的千金小姐竟然会对这个街头混混出身的自己死心塌地仍然还是令他的自尊心得到了很好的满足,当然更满足的是他的口袋,从今天以后,童家的钱将全部转到他名下,他刚刚唆使面前这个单纯不知欺骗为何物的女人签下遗书一份,允诺死后将所有财产托付于他。接下来他只要装作不知情,装成一个失去了妻子的可怜男人,这出戏便完美结束。
她开始咒骂,咬牙切齿,歇斯底里。他兴奋不已,多年前在街头混帮派时那个好勇斗狠的沈函俊仿佛又回来了,那个多么喜欢闻到血腥味的男人啊!
“再见了!”他优雅地举起枪,对着女人的胸口,开枪。
女人应声倒下,胸口渗出美丽的朱红,像一朵宣纸上晕染开的红梅,那红色在她鹅黄色的小洋装上以一种无可遏制的趋势迅速地弥漫开来,逐渐扩大到整个胸部,流淌到地面,空气中满是鲜血的腥味,他翕动着鼻翼,仿若陶醉在那邪恶的气息之中。
“亲爱的,一切都结束了,你好好地睡吧。”他走过去,俯身看女人最后一眼,虽然她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但她也还是个漂亮的死人。沈函俊向来喜欢漂亮的东西,这一点与对方是死是活无关,然而这一眼却让沈函俊彻底愣住了。一股彻头彻尾的冷感从他的脚底袭上来,或许腊月天被丢到冰河里也不会让他这样浑身发冷,他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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