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txt.net,我真没想去霍格沃兹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又是这种精准定位到自己睡哪儿的信件,林恩斯有时候很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被牵了个“线头”,拿着另一边线头的人无论自己跑到哪里都能随时随地掌握自己的位置。
拆开信件一看,入目的就是一个大大的“对不起”——是雅各布寄来的信。
里面说了雅各布从奶奶那里知道了自己被咬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非常后悔列车上自己做的事,哭哭啼啼地道歉,字都写的歪七八扭的,让他不要不理他——为什么能看出来雅各布写这封信的时候哭哭啼啼?因为这封信纸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斑斑点点的泪痕。
林恩斯有点无语,心想他也太敏感了,即使没有这封信,下个学期估计也还是该怎么说话怎么说话、该怎么上课怎么上课。
林恩斯向来对“自己是一个不友好、惹人厌、讨人嫌的混蛋”这个事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知,就算雅各布像在列车上决定的那样,跟他断绝一切来往,他也不会说些什么;朋友是平等的,交不交朋友,怎样交朋友,是否要断交,也都是各自的自由,如果依仗着自己有些特殊就对朋友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断交后还要说别人的怪话,那这种人估计比自己这个混蛋还要惹人厌。
总之,他还是很高兴雅各布没有因为一些误会跟自己断交,毕竟他朋友不多,每一个他都看得很重。
想了想,为了让雅各布这个糊涂的爱哭鬼少流几滴眼泪,林恩斯还是决定回复一下他,让他安心一下。
正想拿笔拿纸,忽然想到了自己压根没有寄信用的猫头鹰,而且自己根本不知道他们家的地址。
本来可以靠斯卡曼德家的那只猫头鹰把自己的信送回去,但谁叫他刚刚把人家凶走了呢?
林恩斯挠了挠头发,想不到解决方法,最后决定还是倒头睡去,希望可怜的小爱哭鬼雅各布不要因为这件小事哭瞎了眼睛。
......
隔天,斯莫伍德孤儿院的孩子们出来一起在院长经营的花店卖花——缤纷多彩、样式各异的鲜艳花朵点缀在伦敦的街头;当一向少有人问津的街角集结了几十张可爱童稚的面孔和美丽盛放的鲜花时,有谁会注意不到它呢?这家小小的花店生意顿时红火了起来。
凭着几乎把嘴巴说破的恒心、和无时无刻不跟在斯莫伍德太太身后吊着劝说的耐心,林恩斯终于得到了院长大人的同意——不用去街边跟着其他小毛孩一起仰着小脸、装着笑脸(当然不排除其中一些是发自内心的笑容)、扮可爱卖花,得到了分拣花束的工作。
正当林恩斯满足于独立完成这份工作的成就感时:
“夫人你好,我想要买两束玫瑰花。”
一个礼貌而又拘谨的小男孩说道。
林恩斯瞥了一眼那个男孩——大约10岁左右,穿着稍显破旧且明显大一码不合瘦弱身体的蓝棕色格子衫,下身棕色的休闲裤也是完全大一号的,柔顺的黑发贴着额头垂落,一副圆形的眼镜正好衬托出他绿眸的清澈伶俐,面庞聪慧可爱。
“哦,当然没问题了孩子,”斯莫伍德太太对每一位孩子都有超乎寻常的温柔和耐心,立马抓了两束玫瑰花漂漂亮亮地包装了起来递给戴眼镜的男孩。
“谢谢夫人。”男孩接过玫瑰微微点头致谢,从上衣破旧的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准备付钱。
“你是给那边的一家人买的花吗?”林恩斯忽然问道。
圆眼镜的男孩微楞,顺着这个跟自己好像差不多大的孩子视线方向看去,德思礼一家三口正在后面的大街上逛荡,弗农姨父伸出胖胖的手指指着玻璃窗内的酒瓶船大谈特谈,佩妮姨妈眼神则飘向了隔壁的女士服装店,他们的宝贝儿子达力一脸的不耐烦,因为晚餐时间快到了,而爸爸还在高谈阔论酒瓶船的历史和制作手艺。
“是的......”男孩下意识地回答,然后瞪大了眼睛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看到你从那儿过来的。”林恩斯微笑道。
“哦......”男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似乎为自己问了个愚蠢问题而羞红了脸。
“你最好买水仙,不要买玫瑰。”林恩斯说道。
“为什么?”男孩好奇问道。
“因为他们的儿子讨厌玫瑰,而现在他很暴躁,一直摸着肚子想去吃饭,但他的父母却没有意识到这点,我估计是那位先生想买束玫瑰送给自己的妻子吧,也许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林恩斯摸摸下巴说道。
“......”男孩震惊地睁大了眼睛,今天的确是弗农姨父和佩妮姨妈的结婚纪念日,但这件事是早上煎培根的时候听到的,这个跟自己年龄相仿的小男孩怎么知道的?
“猜的。”仿佛知道男孩心里在想什么似的,林恩斯回答道。
当然不是猜的。
从那边一家人里丈夫盛重的着装、精心打理的发型、新式的领带,妻子艳丽且崭新的裙子、新卷的头发、一直挽着丈夫的手,两人手上明亮同款的婚戒,以及散漫自由的逛街方式,至少可以断定今天对他们是个隆重的日子;而那一家人与伦敦本地稍有差异的着装风格、旁边轿车上的车牌“X54UHM”说明他们是从外地的萨里郡来的,可能是为庆祝这个日子的旅游?总之结婚纪念日的可能性最大。
至于为什么一直称呼“那家人”,而不是“你的父母”,就更简单了——眼前这个男孩的衣着未免太寒酸了点,与那家人崭新美丽的衣裳形成了鲜明对比,估计是寄养而不是亲生的?
不过这些都没必要当着人家面说,所以随便答答就好。
“那为什么要买水仙呢?”男孩接着问道。
林恩斯突然伸出手来,还没等男孩反应过来便摸到他的脸颊抹去脸上的一抹污黑,语速极快地说道:“你的脸上有灰尘,头发上有一点木屑,衣服上带有甲醛的味道,你们大概是刚搬进新房子?那待会他们可能会让你再跑回来买束水仙花清新一下室内空气。”
男孩长大了嘴巴,呆呆地看着黑发黑瞳的少年,像是看到了怪物一样,吃惊地问道:
“你......你是......巫师吗?会魔法?”
林恩斯面色不为所动,心里却蓦然一惊,这小男孩误打误撞猜对了......
“不是,是基本的观察和推理。所以你到底是要水仙还是玫瑰?”他赶紧予以绝对的否定,开玩笑,要是被魔法部“禁止滥用魔法办公室”判定为自己在麻瓜面前显露巫师身份,岂不是冤到姥姥家去了?到时候还上个啥的霍格沃兹——直接把你... -->>
又是这种精准定位到自己睡哪儿的信件,林恩斯有时候很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被牵了个“线头”,拿着另一边线头的人无论自己跑到哪里都能随时随地掌握自己的位置。
拆开信件一看,入目的就是一个大大的“对不起”——是雅各布寄来的信。
里面说了雅各布从奶奶那里知道了自己被咬昏迷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非常后悔列车上自己做的事,哭哭啼啼地道歉,字都写的歪七八扭的,让他不要不理他——为什么能看出来雅各布写这封信的时候哭哭啼啼?因为这封信纸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斑斑点点的泪痕。
林恩斯有点无语,心想他也太敏感了,即使没有这封信,下个学期估计也还是该怎么说话怎么说话、该怎么上课怎么上课。
林恩斯向来对“自己是一个不友好、惹人厌、讨人嫌的混蛋”这个事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知,就算雅各布像在列车上决定的那样,跟他断绝一切来往,他也不会说些什么;朋友是平等的,交不交朋友,怎样交朋友,是否要断交,也都是各自的自由,如果依仗着自己有些特殊就对朋友指手画脚、说三道四、断交后还要说别人的怪话,那这种人估计比自己这个混蛋还要惹人厌。
总之,他还是很高兴雅各布没有因为一些误会跟自己断交,毕竟他朋友不多,每一个他都看得很重。
想了想,为了让雅各布这个糊涂的爱哭鬼少流几滴眼泪,林恩斯还是决定回复一下他,让他安心一下。
正想拿笔拿纸,忽然想到了自己压根没有寄信用的猫头鹰,而且自己根本不知道他们家的地址。
本来可以靠斯卡曼德家的那只猫头鹰把自己的信送回去,但谁叫他刚刚把人家凶走了呢?
林恩斯挠了挠头发,想不到解决方法,最后决定还是倒头睡去,希望可怜的小爱哭鬼雅各布不要因为这件小事哭瞎了眼睛。
......
隔天,斯莫伍德孤儿院的孩子们出来一起在院长经营的花店卖花——缤纷多彩、样式各异的鲜艳花朵点缀在伦敦的街头;当一向少有人问津的街角集结了几十张可爱童稚的面孔和美丽盛放的鲜花时,有谁会注意不到它呢?这家小小的花店生意顿时红火了起来。
凭着几乎把嘴巴说破的恒心、和无时无刻不跟在斯莫伍德太太身后吊着劝说的耐心,林恩斯终于得到了院长大人的同意——不用去街边跟着其他小毛孩一起仰着小脸、装着笑脸(当然不排除其中一些是发自内心的笑容)、扮可爱卖花,得到了分拣花束的工作。
正当林恩斯满足于独立完成这份工作的成就感时:
“夫人你好,我想要买两束玫瑰花。”
一个礼貌而又拘谨的小男孩说道。
林恩斯瞥了一眼那个男孩——大约10岁左右,穿着稍显破旧且明显大一码不合瘦弱身体的蓝棕色格子衫,下身棕色的休闲裤也是完全大一号的,柔顺的黑发贴着额头垂落,一副圆形的眼镜正好衬托出他绿眸的清澈伶俐,面庞聪慧可爱。
“哦,当然没问题了孩子,”斯莫伍德太太对每一位孩子都有超乎寻常的温柔和耐心,立马抓了两束玫瑰花漂漂亮亮地包装了起来递给戴眼镜的男孩。
“谢谢夫人。”男孩接过玫瑰微微点头致谢,从上衣破旧的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准备付钱。
“你是给那边的一家人买的花吗?”林恩斯忽然问道。
圆眼镜的男孩微楞,顺着这个跟自己好像差不多大的孩子视线方向看去,德思礼一家三口正在后面的大街上逛荡,弗农姨父伸出胖胖的手指指着玻璃窗内的酒瓶船大谈特谈,佩妮姨妈眼神则飘向了隔壁的女士服装店,他们的宝贝儿子达力一脸的不耐烦,因为晚餐时间快到了,而爸爸还在高谈阔论酒瓶船的历史和制作手艺。
“是的......”男孩下意识地回答,然后瞪大了眼睛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看到你从那儿过来的。”林恩斯微笑道。
“哦......”男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似乎为自己问了个愚蠢问题而羞红了脸。
“你最好买水仙,不要买玫瑰。”林恩斯说道。
“为什么?”男孩好奇问道。
“因为他们的儿子讨厌玫瑰,而现在他很暴躁,一直摸着肚子想去吃饭,但他的父母却没有意识到这点,我估计是那位先生想买束玫瑰送给自己的妻子吧,也许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林恩斯摸摸下巴说道。
“......”男孩震惊地睁大了眼睛,今天的确是弗农姨父和佩妮姨妈的结婚纪念日,但这件事是早上煎培根的时候听到的,这个跟自己年龄相仿的小男孩怎么知道的?
“猜的。”仿佛知道男孩心里在想什么似的,林恩斯回答道。
当然不是猜的。
从那边一家人里丈夫盛重的着装、精心打理的发型、新式的领带,妻子艳丽且崭新的裙子、新卷的头发、一直挽着丈夫的手,两人手上明亮同款的婚戒,以及散漫自由的逛街方式,至少可以断定今天对他们是个隆重的日子;而那一家人与伦敦本地稍有差异的着装风格、旁边轿车上的车牌“X54UHM”说明他们是从外地的萨里郡来的,可能是为庆祝这个日子的旅游?总之结婚纪念日的可能性最大。
至于为什么一直称呼“那家人”,而不是“你的父母”,就更简单了——眼前这个男孩的衣着未免太寒酸了点,与那家人崭新美丽的衣裳形成了鲜明对比,估计是寄养而不是亲生的?
不过这些都没必要当着人家面说,所以随便答答就好。
“那为什么要买水仙呢?”男孩接着问道。
林恩斯突然伸出手来,还没等男孩反应过来便摸到他的脸颊抹去脸上的一抹污黑,语速极快地说道:“你的脸上有灰尘,头发上有一点木屑,衣服上带有甲醛的味道,你们大概是刚搬进新房子?那待会他们可能会让你再跑回来买束水仙花清新一下室内空气。”
男孩长大了嘴巴,呆呆地看着黑发黑瞳的少年,像是看到了怪物一样,吃惊地问道:
“你......你是......巫师吗?会魔法?”
林恩斯面色不为所动,心里却蓦然一惊,这小男孩误打误撞猜对了......
“不是,是基本的观察和推理。所以你到底是要水仙还是玫瑰?”他赶紧予以绝对的否定,开玩笑,要是被魔法部“禁止滥用魔法办公室”判定为自己在麻瓜面前显露巫师身份,岂不是冤到姥姥家去了?到时候还上个啥的霍格沃兹——直接把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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