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舌尖上的赛茵堡(中)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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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弗雷德再次回到厨房的时候,身后还跟着两个士兵,他们正抬着一头耕牛往厨房走来,然后对着菲比和比尔嘟囔了两句,示意他们将这头牛给宰了。
当士兵离开的时候,菲比才惊讶地开口问道:“好家伙,你是怎么做到的,让他们把耕牛拿来做食物?”
弗雷德摸了摸口袋里的红宝石手链,露出了微笑,耸了耸肩没有回答。
比尔压低声音说道:“这群厄美加人真是又馋又蠢,吃什么不好,偏偏要吃牛。马上冬天就要来了,明年春种的时候,如果没有耕牛,看他们怎么种粮食……”
他突然停下声来,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看向弗雷德:“你是故意的吗?”
弗雷德点了点头。
“可是,你确定不会有事吗?”比尔有些担心,弗雷德自然也能想到,连两个男孩都能想到的事,布拉德里克那种老狐狸能看不透吗?
不过此时他还是露出了游刃有余的笑容,他对自己撒谎的本领并不看好,但对于中华料理的博大精深却很有自信。
他从包里拿出刚刚在地里采摘的秘密武器——大蒜、老姜以及一把红艳艳的辣椒,决心用它们来为自己的食物增添风味。
菲比和比尔负责宰杀,当割下牛皮来已经用了不少时间,弗雷德估算着,大概这个午餐,得等到傍晚才能上桌。
“所以,你要用这个部分?”当菲比把手上的牛腩块和筋头巴脑部分递给弗雷德的时候,他还是有些困惑,“这真的是肉吗?不是要鲜红的才好吗?”
眼下这些肉上,都有着白色的脂肪纹路,有一些根本就是筋和皮。
他们虽然没做过牛肉,不过羊肉还是经常做的,往往这些部分都是用来给下人吃的,主人压根不会碰。
拜其所赐,他们可太知道这些部位有多么的难嚼了,他的好几颗牙齿,都是因为这些肉报废掉的。
还好是处于换牙期,所以后来才又长了出来。
“那是你们不知道,这些部位才是最好的。对了,牛板油也别扔了啊,记得给我。”
虽然没有像样的炒锅,但炖锅的底还是足够厚的。
弗雷德将它架在柴火堆上,放入了半块白色的牛板油。在高温下,凝固的白色固体渐渐化为金黄色的液体,当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的时候,弗雷德便洒下了切好的辣椒、蒜片、姜片以及几颗红花椒。
他用炖肉的大勺子在里面搅合着,因为勺柄太长,因此有些费劲。
很快,香料的香气便已经扑鼻而来,如同魔法一般,明明看上去并不搭配的东西,混合在一起竟然如此诱人。
“好香啊。”菲比感叹道。
“可惜是给厄美加人吃的。”比尔压低声音。
弗雷德回过头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努努嘴说道,“帮我把那边洗掉血水的肉拿过来。”过了会儿,他又沉下声音补充道,“谁说只给厄美加人吃了?食物就应该厨子先吃,这才是道理。”
两个男孩的眼睛倏地明亮起来,菲比忙不迭跑过去,将放在铁盆里漂洗干净的牛肉递给了弗雷德。
因为是新鲜牛肉的缘故,肉腥味应该没那么浓,所以这次弗雷德并没有焯水。
牛肉倒入锅内,他便又卖力翻炒起来。
他往柴火堆里多添置了几根,让火焰变大,不一会儿,肉香便已经传出,每块牛肉的表面都带上了金黄色。
剩下的工作,便是加水炖煮。比起清水,显然葡萄酒会更适合。
他提前已经从酒窖里拿出了一桶葡萄酒,倒在碗里,撇去了面上那层浮物,现下看上去倒是颇为清澈。
往下看,便能看到被染成紫红色的自己面容。
他愣了愣神,什么时候,自己的脸轮廓变得这么深了啊?渐渐褪去了旧日的稚嫩,开始变得棱角分明。
不过很快,他又回过神来,将酒倒入了炖锅里,附带着的还有丁香、茴香以及八角、桂皮。
大火煮开用勺子撇去上面的一层浮沫,他便又拉动绑在炖锅上面的铁链,将锅身拉离柴火堆,达到调节温度的目的。
这算是古人控制温度的一种远古的智慧吧,虽然设计充满了巧思,但也并不方便。做一顿饭的功夫,倒是给弗雷德累出一身汗来。
在等待牛肉煮得烂熟的过程里,弗雷德也没有闲着,他洗干净了豌豆与胡萝卜,将萝卜切成大小相同的块状,盛入碗里,算准炖煮的时间,准备最后加进去。
原本以为做饭这件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但实际操作起来,麻烦并不少。
他想,自己缺少一些基本的做菜设备,这显然会限制自己的菜品类型,而要满足布拉德里克那张刁蛮的嘴,则是眼下需要搞定的第一要事。
当然,他还缺乏计时工具。沙漏实在是过于不精确,如果不配合自己在心底的默数,几乎是毫无卵用的摆设。
抬头看了眼拴着炖锅的铁链,他突然眼神发亮。
只要有金属,制造一个简易的自鸣钟似乎也不是难事。他记得,17世纪的时候,西方的机械钟表就已经进入了中国,这远早于工业革命的时间,所以算不上什么科技含量高的玩意儿。
那个时候,不少中国的手艺人,只是拆解了自鸣钟,便就已经能够仿照。
穿越来之前,他也是自小就接触过机械表,还曾经拆解过爷爷的老古董,只要有零件,现在还原出来并不困难。
快要黄昏的时候,他的红酒烩牛肉终于装盘出炉。
透过窗户,他能看到晚霞将天空染成了橙红色,在黑暗来临前,也有这样热烈而灿烂的光景。
尽管没有酱油,但红酒的底色还是将牛肉染成漂亮的绛红色,汤汁在银盘底铺陈,如同红丝绒地毯一般。
上面装点着青绿色的豌豆、橙红色的胡萝卜丁、还有金黄色的牛筋。
第一份,当然属于三个男孩。
“我们真的能吃吗?”在动手前,菲比依然一脸惶恐。弗雷德完全没有理会,径直伸手拿起一块牛筋,送入口中。
“好吃吗?”两个男孩都看向了他,而此时,他正被牛筋烫得不轻,张着口久久说不出话来。
好半天,他才回过气来,“真他妈好吃!”
不知道是因为他的语气过于夸张,还是这句脏话深得人心,两个男孩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然后他们便也不客气的伸出手往盘子抓去。
酒精已经在高温中挥发,不过葡萄酒的酸涩味很好地裹入了炖得无比软烂的牛肉中,和其他香料一起,放大了牛肉本身的鲜美滋味。
菲比和比... -->>
当弗雷德再次回到厨房的时候,身后还跟着两个士兵,他们正抬着一头耕牛往厨房走来,然后对着菲比和比尔嘟囔了两句,示意他们将这头牛给宰了。
当士兵离开的时候,菲比才惊讶地开口问道:“好家伙,你是怎么做到的,让他们把耕牛拿来做食物?”
弗雷德摸了摸口袋里的红宝石手链,露出了微笑,耸了耸肩没有回答。
比尔压低声音说道:“这群厄美加人真是又馋又蠢,吃什么不好,偏偏要吃牛。马上冬天就要来了,明年春种的时候,如果没有耕牛,看他们怎么种粮食……”
他突然停下声来,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看向弗雷德:“你是故意的吗?”
弗雷德点了点头。
“可是,你确定不会有事吗?”比尔有些担心,弗雷德自然也能想到,连两个男孩都能想到的事,布拉德里克那种老狐狸能看不透吗?
不过此时他还是露出了游刃有余的笑容,他对自己撒谎的本领并不看好,但对于中华料理的博大精深却很有自信。
他从包里拿出刚刚在地里采摘的秘密武器——大蒜、老姜以及一把红艳艳的辣椒,决心用它们来为自己的食物增添风味。
菲比和比尔负责宰杀,当割下牛皮来已经用了不少时间,弗雷德估算着,大概这个午餐,得等到傍晚才能上桌。
“所以,你要用这个部分?”当菲比把手上的牛腩块和筋头巴脑部分递给弗雷德的时候,他还是有些困惑,“这真的是肉吗?不是要鲜红的才好吗?”
眼下这些肉上,都有着白色的脂肪纹路,有一些根本就是筋和皮。
他们虽然没做过牛肉,不过羊肉还是经常做的,往往这些部分都是用来给下人吃的,主人压根不会碰。
拜其所赐,他们可太知道这些部位有多么的难嚼了,他的好几颗牙齿,都是因为这些肉报废掉的。
还好是处于换牙期,所以后来才又长了出来。
“那是你们不知道,这些部位才是最好的。对了,牛板油也别扔了啊,记得给我。”
虽然没有像样的炒锅,但炖锅的底还是足够厚的。
弗雷德将它架在柴火堆上,放入了半块白色的牛板油。在高温下,凝固的白色固体渐渐化为金黄色的液体,当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的时候,弗雷德便洒下了切好的辣椒、蒜片、姜片以及几颗红花椒。
他用炖肉的大勺子在里面搅合着,因为勺柄太长,因此有些费劲。
很快,香料的香气便已经扑鼻而来,如同魔法一般,明明看上去并不搭配的东西,混合在一起竟然如此诱人。
“好香啊。”菲比感叹道。
“可惜是给厄美加人吃的。”比尔压低声音。
弗雷德回过头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努努嘴说道,“帮我把那边洗掉血水的肉拿过来。”过了会儿,他又沉下声音补充道,“谁说只给厄美加人吃了?食物就应该厨子先吃,这才是道理。”
两个男孩的眼睛倏地明亮起来,菲比忙不迭跑过去,将放在铁盆里漂洗干净的牛肉递给了弗雷德。
因为是新鲜牛肉的缘故,肉腥味应该没那么浓,所以这次弗雷德并没有焯水。
牛肉倒入锅内,他便又卖力翻炒起来。
他往柴火堆里多添置了几根,让火焰变大,不一会儿,肉香便已经传出,每块牛肉的表面都带上了金黄色。
剩下的工作,便是加水炖煮。比起清水,显然葡萄酒会更适合。
他提前已经从酒窖里拿出了一桶葡萄酒,倒在碗里,撇去了面上那层浮物,现下看上去倒是颇为清澈。
往下看,便能看到被染成紫红色的自己面容。
他愣了愣神,什么时候,自己的脸轮廓变得这么深了啊?渐渐褪去了旧日的稚嫩,开始变得棱角分明。
不过很快,他又回过神来,将酒倒入了炖锅里,附带着的还有丁香、茴香以及八角、桂皮。
大火煮开用勺子撇去上面的一层浮沫,他便又拉动绑在炖锅上面的铁链,将锅身拉离柴火堆,达到调节温度的目的。
这算是古人控制温度的一种远古的智慧吧,虽然设计充满了巧思,但也并不方便。做一顿饭的功夫,倒是给弗雷德累出一身汗来。
在等待牛肉煮得烂熟的过程里,弗雷德也没有闲着,他洗干净了豌豆与胡萝卜,将萝卜切成大小相同的块状,盛入碗里,算准炖煮的时间,准备最后加进去。
原本以为做饭这件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但实际操作起来,麻烦并不少。
他想,自己缺少一些基本的做菜设备,这显然会限制自己的菜品类型,而要满足布拉德里克那张刁蛮的嘴,则是眼下需要搞定的第一要事。
当然,他还缺乏计时工具。沙漏实在是过于不精确,如果不配合自己在心底的默数,几乎是毫无卵用的摆设。
抬头看了眼拴着炖锅的铁链,他突然眼神发亮。
只要有金属,制造一个简易的自鸣钟似乎也不是难事。他记得,17世纪的时候,西方的机械钟表就已经进入了中国,这远早于工业革命的时间,所以算不上什么科技含量高的玩意儿。
那个时候,不少中国的手艺人,只是拆解了自鸣钟,便就已经能够仿照。
穿越来之前,他也是自小就接触过机械表,还曾经拆解过爷爷的老古董,只要有零件,现在还原出来并不困难。
快要黄昏的时候,他的红酒烩牛肉终于装盘出炉。
透过窗户,他能看到晚霞将天空染成了橙红色,在黑暗来临前,也有这样热烈而灿烂的光景。
尽管没有酱油,但红酒的底色还是将牛肉染成漂亮的绛红色,汤汁在银盘底铺陈,如同红丝绒地毯一般。
上面装点着青绿色的豌豆、橙红色的胡萝卜丁、还有金黄色的牛筋。
第一份,当然属于三个男孩。
“我们真的能吃吗?”在动手前,菲比依然一脸惶恐。弗雷德完全没有理会,径直伸手拿起一块牛筋,送入口中。
“好吃吗?”两个男孩都看向了他,而此时,他正被牛筋烫得不轻,张着口久久说不出话来。
好半天,他才回过气来,“真他妈好吃!”
不知道是因为他的语气过于夸张,还是这句脏话深得人心,两个男孩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然后他们便也不客气的伸出手往盘子抓去。
酒精已经在高温中挥发,不过葡萄酒的酸涩味很好地裹入了炖得无比软烂的牛肉中,和其他香料一起,放大了牛肉本身的鲜美滋味。
菲比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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