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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到处都是的商店。一个人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看着,这种滚滚红尘的感觉,会让人多久都看不腻。
但是,如果让这人城市到乡村去生活,不到一星期他就会崩溃。在没有街道,没有KTV,没有酒吧,网络信号时有时无的乡村,和呆在监狱差不多。
然而,李飞南在大年农场呆了两年了!
能够让他在这留下的唯一理由,就是这里有个在城市永远都体会不到的乐趣——打猎!
农场四面环山,等于是被山岭包裹在里面,山中的植物茂密,动物也极多。附近山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在山中打猎的习惯。
起先李飞南是在山民的带领下上山打猎。哪知一接触后,他就疯狂的喜欢上了这项运动。于是花钱在山民手中买了一杆鸟铳,没事就上山打猎。
如今已是秋季,猎物在这个时候大多膘肥体壮,味道肥美。
李飞南大清早起床,穿上一身很精神的迷彩服,背上一个背包,再拿上鸟铳,从农场宿舍中出发,准备上山。
谁知道刚在农场道上走几步就被陶元叫下。
“李飞南,你又想旷工吗?”
李飞南听声音就知道是谁,这人的鸭子一样的嗓音实在太有特色了。仗着自己是农场老板女婿的身份老和他过不去。
“百合的育种工作已经完成了,玫瑰已经开收获完了。今天没我什么事,我为什么不能进山?”李飞南反问道。
陶元冷声道:“你老是这种工作态度,我很怀疑你是否适合农场的工作。”
他是摆明了来找碴了,李飞南道:“我适合不适合,轮不到你来。”
这时候一个爽朗的笑声打破了凝固的气氛:“哈哈,年轻人都爱玩,只要本职工作完成了,也不用老呆在农场里面嘛。”
来者是农场老板姜大年,一个粗犷的胖子。后面还跟着个十四岁的女孩,是姜大年的三女儿姜茹。
她有着一张光滑洁白圆脸蛋,眼睛大而有神,挺翘的鼻子,粉红的嘴唇而厚,齐肩短发,纤细的身材配上合身的T恤和牛仔裤,显得非常可爱。
她见到李飞南眼睛笑成了月牙儿:“飞南哥,我今天和我爸爸去城里,不跟你去打猎啦。”
李飞南道:“那我搭个顺风车出农场。”
姜大年吞了口水道:“好好好,不过你今天一定要打几只野鸡回来,好久没吃过了红烧野鸡了。”
然后他又对陶元:“陶,这里没事了,你去忙你的去吧。”
陶元笑脸相迎:“好的,爸爸。”
等到姜大年转过身,他的眼睛又转向了李飞南,眼中带着阴沉。
别人不知道陶元为什么总是针对李飞南,李飞南的心里可清楚得很。姜大年虽然长得又胖又粗犷,三个女儿可都各个如花似玉。陶元走狗屎运娶了他大女儿,心里却还打着另外两姐妹的主意,但一直都没有进展。
而李飞南却和二女,三女关系都挺好。尤其是三女姜茹,李飞南进山林打猎的时候经常跟着他去,和跟屁虫似的。因此陶元就恨上了他。此时正用怨毒的眼神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过李飞南并不怕他,农场的事情还轮不到他来做主。
姜大年这次进城并没开自己的车,而是随农场送货的东风卡车一起的。司机早就在等着他们。几个人上车之后就开动了。
姜茹与李飞南并排坐在后排,神神秘秘的对他道:“飞南哥,我等下要去买很多东西,还准备买件礼物送给你哦。”
李飞南惊奇盯着这个萝莉问:“你要买礼物给我?准备买什么啊?”
姜茹笑着摇摇头,就是不。
姜大年哈哈笑道:“她上次见你打猎的时候把鞋子磨破了,准备送双鞋子给你。不过我要告诉你,如果今晚不打几只野鸡回来,那鞋子可就不送了!最好还能打到麂子,拿来烤了吃,那味道一个香啊。”
姜茹翘着嘴道:“爸爸,叫你不的,怎么又出来了。”
姜大年:“我怕李打猎没有动力才的。”
李飞南怎会不知道姜大年嘴馋了,他最大爱好就是吃。笑道:“是!保证完成领导的任务!”
“哈哈,鬼头……”
……
卡车走了几分钟就出了农场,李飞南下了车,进入山林里,而卡车则向凤南市开去。
一般人进入山林里翻山越岭,过草丛灌木,会消耗比平时走路多得多的力气,要是背上30多斤负重就更加累了。但对李飞南不是问题,负重在身上照样行走如飞。
他平常不是在田间就是在山里,已经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宅男,成为了一个肤色微黑体型精壮的汉子。
这次进山运气不是很好,走了好几个多时了什么猎物都没有发现。
平常山林里飞禽走兽层出不穷生机勃勃,花花草草众多空气极好。
这回别打山鸡了,却是连只麻雀都看不见,而且有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非常诡异!
李飞南也算个很有经验的猎手了,这种情况却从来没有遇见过。一种不出的难受在心头。
紧接着,更加诡异的事情出现了。
大中午的天,也没有乌云,天空却慢慢的黑下来。比乌云满天来得更黑。
“这也太奇怪了。”
李飞南打算抄条路去野鸡常出没的山丘,哪知在路上刚走几步,他就一脚踏空,整个人失重向下跌了去。
这种失重的感觉持续了几秒,才触底。他在一片黑暗中,也不知道摔到了什么,紧接着又在一个管道里滑行了很久才最终触地。惯性让他一屁股坐地上,摔得屁股发麻,腰痛,头晕。
附近的猎人很少有用陷阱捕猎的,因为常常会有一些珍惜动物掉... -->>
城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到处都是的商店。一个人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看着,这种滚滚红尘的感觉,会让人多久都看不腻。
但是,如果让这人城市到乡村去生活,不到一星期他就会崩溃。在没有街道,没有KTV,没有酒吧,网络信号时有时无的乡村,和呆在监狱差不多。
然而,李飞南在大年农场呆了两年了!
能够让他在这留下的唯一理由,就是这里有个在城市永远都体会不到的乐趣——打猎!
农场四面环山,等于是被山岭包裹在里面,山中的植物茂密,动物也极多。附近山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在山中打猎的习惯。
起先李飞南是在山民的带领下上山打猎。哪知一接触后,他就疯狂的喜欢上了这项运动。于是花钱在山民手中买了一杆鸟铳,没事就上山打猎。
如今已是秋季,猎物在这个时候大多膘肥体壮,味道肥美。
李飞南大清早起床,穿上一身很精神的迷彩服,背上一个背包,再拿上鸟铳,从农场宿舍中出发,准备上山。
谁知道刚在农场道上走几步就被陶元叫下。
“李飞南,你又想旷工吗?”
李飞南听声音就知道是谁,这人的鸭子一样的嗓音实在太有特色了。仗着自己是农场老板女婿的身份老和他过不去。
“百合的育种工作已经完成了,玫瑰已经开收获完了。今天没我什么事,我为什么不能进山?”李飞南反问道。
陶元冷声道:“你老是这种工作态度,我很怀疑你是否适合农场的工作。”
他是摆明了来找碴了,李飞南道:“我适合不适合,轮不到你来。”
这时候一个爽朗的笑声打破了凝固的气氛:“哈哈,年轻人都爱玩,只要本职工作完成了,也不用老呆在农场里面嘛。”
来者是农场老板姜大年,一个粗犷的胖子。后面还跟着个十四岁的女孩,是姜大年的三女儿姜茹。
她有着一张光滑洁白圆脸蛋,眼睛大而有神,挺翘的鼻子,粉红的嘴唇而厚,齐肩短发,纤细的身材配上合身的T恤和牛仔裤,显得非常可爱。
她见到李飞南眼睛笑成了月牙儿:“飞南哥,我今天和我爸爸去城里,不跟你去打猎啦。”
李飞南道:“那我搭个顺风车出农场。”
姜大年吞了口水道:“好好好,不过你今天一定要打几只野鸡回来,好久没吃过了红烧野鸡了。”
然后他又对陶元:“陶,这里没事了,你去忙你的去吧。”
陶元笑脸相迎:“好的,爸爸。”
等到姜大年转过身,他的眼睛又转向了李飞南,眼中带着阴沉。
别人不知道陶元为什么总是针对李飞南,李飞南的心里可清楚得很。姜大年虽然长得又胖又粗犷,三个女儿可都各个如花似玉。陶元走狗屎运娶了他大女儿,心里却还打着另外两姐妹的主意,但一直都没有进展。
而李飞南却和二女,三女关系都挺好。尤其是三女姜茹,李飞南进山林打猎的时候经常跟着他去,和跟屁虫似的。因此陶元就恨上了他。此时正用怨毒的眼神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过李飞南并不怕他,农场的事情还轮不到他来做主。
姜大年这次进城并没开自己的车,而是随农场送货的东风卡车一起的。司机早就在等着他们。几个人上车之后就开动了。
姜茹与李飞南并排坐在后排,神神秘秘的对他道:“飞南哥,我等下要去买很多东西,还准备买件礼物送给你哦。”
李飞南惊奇盯着这个萝莉问:“你要买礼物给我?准备买什么啊?”
姜茹笑着摇摇头,就是不。
姜大年哈哈笑道:“她上次见你打猎的时候把鞋子磨破了,准备送双鞋子给你。不过我要告诉你,如果今晚不打几只野鸡回来,那鞋子可就不送了!最好还能打到麂子,拿来烤了吃,那味道一个香啊。”
姜茹翘着嘴道:“爸爸,叫你不的,怎么又出来了。”
姜大年:“我怕李打猎没有动力才的。”
李飞南怎会不知道姜大年嘴馋了,他最大爱好就是吃。笑道:“是!保证完成领导的任务!”
“哈哈,鬼头……”
……
卡车走了几分钟就出了农场,李飞南下了车,进入山林里,而卡车则向凤南市开去。
一般人进入山林里翻山越岭,过草丛灌木,会消耗比平时走路多得多的力气,要是背上30多斤负重就更加累了。但对李飞南不是问题,负重在身上照样行走如飞。
他平常不是在田间就是在山里,已经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宅男,成为了一个肤色微黑体型精壮的汉子。
这次进山运气不是很好,走了好几个多时了什么猎物都没有发现。
平常山林里飞禽走兽层出不穷生机勃勃,花花草草众多空气极好。
这回别打山鸡了,却是连只麻雀都看不见,而且有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非常诡异!
李飞南也算个很有经验的猎手了,这种情况却从来没有遇见过。一种不出的难受在心头。
紧接着,更加诡异的事情出现了。
大中午的天,也没有乌云,天空却慢慢的黑下来。比乌云满天来得更黑。
“这也太奇怪了。”
李飞南打算抄条路去野鸡常出没的山丘,哪知在路上刚走几步,他就一脚踏空,整个人失重向下跌了去。
这种失重的感觉持续了几秒,才触底。他在一片黑暗中,也不知道摔到了什么,紧接着又在一个管道里滑行了很久才最终触地。惯性让他一屁股坐地上,摔得屁股发麻,腰痛,头晕。
附近的猎人很少有用陷阱捕猎的,因为常常会有一些珍惜动物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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