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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饭有多种吃法, 但汪大夏和一般的软饭男不同。
他没有“筷子”。
他为了走一条通往权力的捷径,进宫当太监,付出了砍断出生就自带那根筷子的代价, 这是他唯一的短处。
字面上的、也是引申意义的短处。
他是个太监,真太监,如假不换——还会被拖出去,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砍头。
但, 没有筷子就吃不了软饭吗?
当然不是。
人类能够动物世界脱颖而出, 成为世界的主宰,手部动作的精细化、以及制作并使用工具,是人类从原始到文明的关键因素。
只有人类的拇指才能完成对屈的精细动作——拇指触碰到手掌上其他四个手指,这样人类才能轻而易举的抓握。
手指在进化中从短变长, 越来越灵活, 便于制造工具, 即使有短处, 也会制造工具来弥补, 成为长处。
汪大夏是心灵手巧的人,谁说吃软饭就一定得用筷子?
可以用手,或者制造代替的工具, 手工制造各种筷子来吃软饭,照样能吃到嘴里,汪大夏失去了一根筷子, 制造出了一把筷子。
上一世,嘉靖四十三年, 腊月初一的早上,永寿宫掌事女官魏采薇当差迟到,没有准时进宫, 可见汪大夏是吃软饭的一把好手,手艺炉火纯青。
重生一世,魏采薇住在汪府,喝了自己开的药方,沉沉睡去,绮梦连连,把上一世和汪大夏一起走过的日子在梦里又来了一次。
睡梦中的魏采薇展露了笑颜。
世人对宫里的对食夫妻基本都是藐视和猎奇,带着异样的眼光。就连魏采薇刚开始和汪大夏结为对食,也觉得别扭,并没有把这桩婚姻当回事,只是复仇工具而已。
但真的动了身和心,深入其中,魏采薇才发现,只要双方都将身心托付给对方,互敬互爱,对食夫妻和俗世夫妻没什么不同。
没有那根筷子,汪大夏吃软饭照样吃的很香,她也乐意借自己的势,给汪大夏铺平青云路,给他软饭吃。
改朝换代,汪大夏成为东厂厂公,后台宠妃尚寿妃成为太妃,魏采薇渐渐淡出了宫廷,对食夫妻的事业从女强男弱,变了个样。
但汪大夏也没有像有些软饭男那样得志便猖狂,开始反噬,软饭硬吃,去报复当初给他们提供软饭的女人们。
汪大夏吃惯了软饭,胃口容不得“硬菜”,在她面前始终都是软饭男的样子,始终如一的对她好,甚至舍命救她,一直到死,还许下来世再为夫妻,给她一个孩子,来弥补此生唯一的缺憾。
上一世汪大夏吃软饭,吃软饭就得有吃软饭的自觉,在魏采薇面前尽量隐藏缺点,展现优点。
汪大夏何止阉割了一根筷子?
在挥刀自宫的时候,他也割下了那个恣意飞扬、桀骜不驯、玩世不恭、天真到仗义疏财救红尘、像一根野草似的野蛮生长的少年。
魏采薇看到的他几乎都是好的一面,勤奋,机智,体贴,勇敢,忠贞——当然,除了他可怕的审美,一如既往的喜欢花红柳绿,闪闪发亮。
重生后的魏采薇认识了汪大夏的另一面,显然无法一下子接受,但她无法忘怀上一世的深情,哪怕自宫前的汪大夏和回忆里的汪大夏完全是两种人,一天三顿的气她,魏采薇也要冒险留在京城阻止他自宫,不离不弃。
就在魏采薇梦到和前世老公各种恩爱幸福时,汪大夏正在熬夜和闻讯赶来的陆英交代两人合力斗周小旗的细节。
当然,以汪大夏的浮夸性格,他子虚乌有的给自己加了戏份,“……眼瞅着魏大夫的眼睛要滴上滚烫的蜡油,我冲过去用手保护她的眼睛,呲的一声,我的手背剧痛,烫了个大水泡!但我还是忍痛一拳直击歹徒面门,将他打倒在地。”
陆英问道:“蜡油滴到那只手?我看看。”这是蜡油,又不是滚烫的铁汁!
汪大夏把手一缩,藏在桌子底下,“涂了魏大夫的烫伤药,已经无事。”
陆英说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魏大夫已经服药睡着了,我只能问你一个人,你这样胡说八道,我天亮怎么向陆大人交代?给你记功?”
汪大夏一听说有功劳,连忙问道:“奖多少钱?一百两银子有没有?”
陆英说道:“锦衣卫有悬赏,但是此案不破,赏金暂时拿不到的。不过你为锦衣卫办事,是个编外的小卒,这次拿下歹徒,我可以将你的名字写入锦衣卫名册,以后吃俸禄拿军饷,在外办案,食宿也可以实报实销,不用自掏腰包。夏天有冰补,冬天有炭补,逢年过节还能发点东西带回家。”
从编外人员到编内人员。
“就这?”汪大夏大失所望。
陆炳刚刚传授给陆英驭人之道,锦衣卫需要汪大夏这样的人才,陆英强忍住说那句“爱干干,不干滚”的话,耐心给汪大夏解释编内人员的好处:
“如果受伤残疾,俸禄照拿,锦衣卫养你一辈子;如果不幸身亡,锦衣卫会留个位置给你的后代,将来只要通过弓马考核,可以来顶你的空缺。”
汪大夏长大嘴巴,惊诧陆英不通人情世故:你要招募我进锦衣卫,就像画大饼似的,起码把这个饼画的又大又圆,看起来香甜可口啊!
一开口是残疾身亡什么的,也太赶客了,纵使前面有座金山我也会犹豫的。
陆统领幸亏会投胎,当了陆大人的私生子,否则这种耿直的性格如何在官场上混?
陆英见汪大夏还不搭腔,就绞尽脑汁想着当锦衣卫还有什么好处,“你跟我办案当差,比一般锦衣卫更有机会在御前露脸,将来若得了皇上的眼缘,平步青云,前途不可限量。”
这句话还差不多。
看来陆英耿直但是不傻,正在学习变通之法,并非板正到底,也开始学着给汪大夏画大饼了。
不过,这些都无法吸引汪大夏。
汪大夏疲倦得揉着眼眶,“能把这个换成银子不?我只要银子,不要差事。”
长这么大,陆英就没听过有人拒绝锦衣卫的邀请,“你不想加入锦衣卫?”
陆英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汪大夏点点头,打了个哈欠,“是的,过去,现在,将来,都不想在锦衣卫当差,我现在临时为锦衣卫效力,也是被逼的——私房钱还在陆大人手里。我就是为了钱。”
陆英问:“为什么?难道锦衣卫还不如北城兵马司?”
汪大夏坦言道:“我现在有吃有喝有钱花,住的是什刹海旁边传了五代的五进豪宅,一般五品的京官都没有我活的这么享受。我干嘛没事找事做?”
陆英问道:“你打算这样混一辈子?”
汪大夏顿首道:“对啊,我家里有现成的千户爵位要继承,躺着就能当千户,四品武官,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冒着可能残疾、甚至身亡的代价当什么锦衣卫呢?我又不傻。”
“你——”陆英无话可说,汪大夏真是懒到无可救药。
倒是一旁保持安静的木百户听了,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说道:“不管你去不去,都要先谢谢陆统领的赏识。”
木百户的话起了作用,汪大夏敷衍的抱拳道:“多谢厚爱,可惜我干不了。”
木百户说道:“我有个建议,你可以先去干着试试——你爹的爵位将来肯定是你的,跑不了。但你空有爵位,没有实权,无一兵一卒,也没什么意思。”
“你爹当年继承了爵位,在北城兵马司踏踏实实干了三十来年,风里来雨里去的巡街,才当上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这已经不错了。”
陆英见木百户为自己说话,也添上一句,“一个空爵位,没有实权,再厚的家底也耗不住,犹如无根之萍,家族必然败落,若再惹官司,爵位说撸就撸,你无权无职,谁为你说话?街边讨饭的千户、甚至伯爵侯爵都是有的,你将来想要与他们为伍?”
木百户猛地点头,“是啊,二少爷,在锦衣卫当差,俸禄高福利好,早上点卯,晚上回家,不用像你爹这样,一把年纪还要隔三差五的熬夜巡街。何况你还有陆统领和陆大人当靠山,将来继承爵位考勋,必定一次就过,谁敢给你使绊子、吃拿卡要?”
继承爵位是汪大夏的死穴,一点就中。
汪大夏也明白,以他的本事,除了继承爵位,没有其他出路,要是连爵位这个铁饭碗都没有了,他一事无成,恐怕将来也要抱着破碗在路边要饭。
汪大夏有些心动,不过,他还是皱眉说道:“这么一说,这差事还不错,就是离家太远了,我要横穿京城南北,每天辰时(早上七点)点卯,每天都要早起,我睡懒觉睡习惯了,起不来。”
汪大夏的理想差事是“两多一少加一近”:钱多福利多、活少离家近。
陆英无语了,每一天汪大夏都能让他大开眼界,告诉他什么是极品纨绔。
木百户简直为汪大夏的前程操碎了心,“锦衣卫衙门确实离家远,不过没关系,我去说服千户,要他为出钱在衙门附近租一处房子,不用你操一点心。这样就不用在路上奔波,每天都可以多睡会。”
汪大夏这... -->>
软饭有多种吃法, 但汪大夏和一般的软饭男不同。
他没有“筷子”。
他为了走一条通往权力的捷径,进宫当太监,付出了砍断出生就自带那根筷子的代价, 这是他唯一的短处。
字面上的、也是引申意义的短处。
他是个太监,真太监,如假不换——还会被拖出去,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砍头。
但, 没有筷子就吃不了软饭吗?
当然不是。
人类能够动物世界脱颖而出, 成为世界的主宰,手部动作的精细化、以及制作并使用工具,是人类从原始到文明的关键因素。
只有人类的拇指才能完成对屈的精细动作——拇指触碰到手掌上其他四个手指,这样人类才能轻而易举的抓握。
手指在进化中从短变长, 越来越灵活, 便于制造工具, 即使有短处, 也会制造工具来弥补, 成为长处。
汪大夏是心灵手巧的人,谁说吃软饭就一定得用筷子?
可以用手,或者制造代替的工具, 手工制造各种筷子来吃软饭,照样能吃到嘴里,汪大夏失去了一根筷子, 制造出了一把筷子。
上一世,嘉靖四十三年, 腊月初一的早上,永寿宫掌事女官魏采薇当差迟到,没有准时进宫, 可见汪大夏是吃软饭的一把好手,手艺炉火纯青。
重生一世,魏采薇住在汪府,喝了自己开的药方,沉沉睡去,绮梦连连,把上一世和汪大夏一起走过的日子在梦里又来了一次。
睡梦中的魏采薇展露了笑颜。
世人对宫里的对食夫妻基本都是藐视和猎奇,带着异样的眼光。就连魏采薇刚开始和汪大夏结为对食,也觉得别扭,并没有把这桩婚姻当回事,只是复仇工具而已。
但真的动了身和心,深入其中,魏采薇才发现,只要双方都将身心托付给对方,互敬互爱,对食夫妻和俗世夫妻没什么不同。
没有那根筷子,汪大夏吃软饭照样吃的很香,她也乐意借自己的势,给汪大夏铺平青云路,给他软饭吃。
改朝换代,汪大夏成为东厂厂公,后台宠妃尚寿妃成为太妃,魏采薇渐渐淡出了宫廷,对食夫妻的事业从女强男弱,变了个样。
但汪大夏也没有像有些软饭男那样得志便猖狂,开始反噬,软饭硬吃,去报复当初给他们提供软饭的女人们。
汪大夏吃惯了软饭,胃口容不得“硬菜”,在她面前始终都是软饭男的样子,始终如一的对她好,甚至舍命救她,一直到死,还许下来世再为夫妻,给她一个孩子,来弥补此生唯一的缺憾。
上一世汪大夏吃软饭,吃软饭就得有吃软饭的自觉,在魏采薇面前尽量隐藏缺点,展现优点。
汪大夏何止阉割了一根筷子?
在挥刀自宫的时候,他也割下了那个恣意飞扬、桀骜不驯、玩世不恭、天真到仗义疏财救红尘、像一根野草似的野蛮生长的少年。
魏采薇看到的他几乎都是好的一面,勤奋,机智,体贴,勇敢,忠贞——当然,除了他可怕的审美,一如既往的喜欢花红柳绿,闪闪发亮。
重生后的魏采薇认识了汪大夏的另一面,显然无法一下子接受,但她无法忘怀上一世的深情,哪怕自宫前的汪大夏和回忆里的汪大夏完全是两种人,一天三顿的气她,魏采薇也要冒险留在京城阻止他自宫,不离不弃。
就在魏采薇梦到和前世老公各种恩爱幸福时,汪大夏正在熬夜和闻讯赶来的陆英交代两人合力斗周小旗的细节。
当然,以汪大夏的浮夸性格,他子虚乌有的给自己加了戏份,“……眼瞅着魏大夫的眼睛要滴上滚烫的蜡油,我冲过去用手保护她的眼睛,呲的一声,我的手背剧痛,烫了个大水泡!但我还是忍痛一拳直击歹徒面门,将他打倒在地。”
陆英问道:“蜡油滴到那只手?我看看。”这是蜡油,又不是滚烫的铁汁!
汪大夏把手一缩,藏在桌子底下,“涂了魏大夫的烫伤药,已经无事。”
陆英说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魏大夫已经服药睡着了,我只能问你一个人,你这样胡说八道,我天亮怎么向陆大人交代?给你记功?”
汪大夏一听说有功劳,连忙问道:“奖多少钱?一百两银子有没有?”
陆英说道:“锦衣卫有悬赏,但是此案不破,赏金暂时拿不到的。不过你为锦衣卫办事,是个编外的小卒,这次拿下歹徒,我可以将你的名字写入锦衣卫名册,以后吃俸禄拿军饷,在外办案,食宿也可以实报实销,不用自掏腰包。夏天有冰补,冬天有炭补,逢年过节还能发点东西带回家。”
从编外人员到编内人员。
“就这?”汪大夏大失所望。
陆炳刚刚传授给陆英驭人之道,锦衣卫需要汪大夏这样的人才,陆英强忍住说那句“爱干干,不干滚”的话,耐心给汪大夏解释编内人员的好处:
“如果受伤残疾,俸禄照拿,锦衣卫养你一辈子;如果不幸身亡,锦衣卫会留个位置给你的后代,将来只要通过弓马考核,可以来顶你的空缺。”
汪大夏长大嘴巴,惊诧陆英不通人情世故:你要招募我进锦衣卫,就像画大饼似的,起码把这个饼画的又大又圆,看起来香甜可口啊!
一开口是残疾身亡什么的,也太赶客了,纵使前面有座金山我也会犹豫的。
陆统领幸亏会投胎,当了陆大人的私生子,否则这种耿直的性格如何在官场上混?
陆英见汪大夏还不搭腔,就绞尽脑汁想着当锦衣卫还有什么好处,“你跟我办案当差,比一般锦衣卫更有机会在御前露脸,将来若得了皇上的眼缘,平步青云,前途不可限量。”
这句话还差不多。
看来陆英耿直但是不傻,正在学习变通之法,并非板正到底,也开始学着给汪大夏画大饼了。
不过,这些都无法吸引汪大夏。
汪大夏疲倦得揉着眼眶,“能把这个换成银子不?我只要银子,不要差事。”
长这么大,陆英就没听过有人拒绝锦衣卫的邀请,“你不想加入锦衣卫?”
陆英怀疑自己听错了。
嗯,汪大夏点点头,打了个哈欠,“是的,过去,现在,将来,都不想在锦衣卫当差,我现在临时为锦衣卫效力,也是被逼的——私房钱还在陆大人手里。我就是为了钱。”
陆英问:“为什么?难道锦衣卫还不如北城兵马司?”
汪大夏坦言道:“我现在有吃有喝有钱花,住的是什刹海旁边传了五代的五进豪宅,一般五品的京官都没有我活的这么享受。我干嘛没事找事做?”
陆英问道:“你打算这样混一辈子?”
汪大夏顿首道:“对啊,我家里有现成的千户爵位要继承,躺着就能当千户,四品武官,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冒着可能残疾、甚至身亡的代价当什么锦衣卫呢?我又不傻。”
“你——”陆英无话可说,汪大夏真是懒到无可救药。
倒是一旁保持安静的木百户听了,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说道:“不管你去不去,都要先谢谢陆统领的赏识。”
木百户的话起了作用,汪大夏敷衍的抱拳道:“多谢厚爱,可惜我干不了。”
木百户说道:“我有个建议,你可以先去干着试试——你爹的爵位将来肯定是你的,跑不了。但你空有爵位,没有实权,无一兵一卒,也没什么意思。”
“你爹当年继承了爵位,在北城兵马司踏踏实实干了三十来年,风里来雨里去的巡街,才当上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这已经不错了。”
陆英见木百户为自己说话,也添上一句,“一个空爵位,没有实权,再厚的家底也耗不住,犹如无根之萍,家族必然败落,若再惹官司,爵位说撸就撸,你无权无职,谁为你说话?街边讨饭的千户、甚至伯爵侯爵都是有的,你将来想要与他们为伍?”
木百户猛地点头,“是啊,二少爷,在锦衣卫当差,俸禄高福利好,早上点卯,晚上回家,不用像你爹这样,一把年纪还要隔三差五的熬夜巡街。何况你还有陆统领和陆大人当靠山,将来继承爵位考勋,必定一次就过,谁敢给你使绊子、吃拿卡要?”
继承爵位是汪大夏的死穴,一点就中。
汪大夏也明白,以他的本事,除了继承爵位,没有其他出路,要是连爵位这个铁饭碗都没有了,他一事无成,恐怕将来也要抱着破碗在路边要饭。
汪大夏有些心动,不过,他还是皱眉说道:“这么一说,这差事还不错,就是离家太远了,我要横穿京城南北,每天辰时(早上七点)点卯,每天都要早起,我睡懒觉睡习惯了,起不来。”
汪大夏的理想差事是“两多一少加一近”:钱多福利多、活少离家近。
陆英无语了,每一天汪大夏都能让他大开眼界,告诉他什么是极品纨绔。
木百户简直为汪大夏的前程操碎了心,“锦衣卫衙门确实离家远,不过没关系,我去说服千户,要他为出钱在衙门附近租一处房子,不用你操一点心。这样就不用在路上奔波,每天都可以多睡会。”
汪大夏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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