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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孟凰所料, 一群熊孩子凑在一起, 熊孩子王必然是最能打的熊孩子,已经四万岁的熊孩子少凰是整个南明的孩子里当之无愧的孩子王,做为孩子王,有个好处, 那就消息灵通。
雏宫里最初只有神族的孩子,但孟凰上任后瞧着那无论什么时候都透着一股子空荡荡味道的雏宫后便下了个命令, 允许南明所有附属族群的孩子入读雏宫。雏宫可以说是洪荒时代的清华北大,以前是想进但没那个血统,现在不讲究血统了, 只要有意向就能进, 不论是什么族群都会将自己的孩子送过去,一来是一种变相的宣誓效忠, 以自己的幼崽做为质子,二来, 雏宫的教学资源与质量是洪荒时代最好的,与之齐名学府不是没有, 但只收神族幼崽。
自然, 就算那些学府真的收人, 也没几个人敢送自己的幼崽, 怕自己的幼崽进去没几日就被玩死了, 毕竟,那年头,神族弄死几个非神族的幼崽, 别说赔偿,连道歉都不用。道理跟人族的小孩虐杀了一只鸡差不多,谁会让小孩赔命?没有人,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允许小孩为一只鸡赔命。
洪荒时代,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即便有,也只诠释着一个亘古的真理:弱肉强食。
便是孟凰,也是它自身的性格与信誉太好,加之南明神族虽然以骄傲闻名洪荒,但也只是骄傲,从不因为别人弱小就随意践踏他人的生命,对于弱者也会给予尊重。虽然只是对生命的尊重,但在那年头,有人尊重自己的生命,便足以让任何弱者感激涕零了,至于平等什么的,那是神人之间才有的东西,普通生灵就算有人希冀,不如洗洗睡更实际。
正因为确定幼崽不会有危险,这才有人敢送自己的幼崽进雏宫。
所有族类的孩子都有,少凰只要愿意,她连xx族的族长与族长配偶是否吵架,吵了什么的消息都能收集到,没辄,一群熊孩子你就不能指望它们有多少保密意识。
虽然少凰没有发展情报组织的信息,但这并不能改变她的耳朵很灵敏。
少凰找到的孟凰的时候孟凰正在打理一片草地,少凰瞧了瞧,发现草地是很普通的草,虽然已经有了些许微末道行,却是靠本能修炼出来的,别说化形,连完整的灵智都还没修出来,能够思考几个问题都是问题,顿时疑惑。“你在做什么?”
“有几株草被人踩断了,我正在治疗呢。”
少凰无语:“草被人踩断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有什么好治疗的,过些日子就会重新长出来。”
“虽然失去的部分很快就会长出来,但伤口愈合前是会痛的。”孟凰回道。“我知道,它们的灵智还不完整,不会说话,也不会思考什么,但痛觉是每个生灵最基本的感知(说到这里的时候我顺嘴问了有千世草木经历的少凰,还没修成妖的草会疼吗?少凰明确,或者说咬牙表示:会!)。”
少凰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吃饱了撑的。
孟凰修为强大,很快就将草的伤口给治好了,这才拍了拍手,走,确切说是飘,孟凰在有草木的地方走路都是足不沾地,避免踩着草木。
什么?很麻烦?
是有点麻烦,但这家伙觉得自己不过是费一点微不足道的法力,草木却能避免伤害,反正自己有这个能力,又有这个心情,予草方便又何妨?而这也是少凰觉得无聊的地方,既然生而为草,被千人踩万人踏不是很正常吗?
庆幸的是,姐妹俩的三观虽然相差悬殊,但都很珍视自己这唯一的亲人(桓寂不算,此时此刻的她们压根不知道自己老子是谁),因为珍视,姐妹俩勉强能和睦相处,且两万年过去也没因为三观差异就产生灭了对方的想法。
将少凰抱入怀里撸毛。“发生什么事了?你的心情很不好。”
心情当然不好,耳朵太灵敏,听到了一只麻雀在那纠结要不要告诉王,天族的昀息帝子似乎有情人了,还生了孩子,当时反应过来自己听到了什么劲爆内容的少凰好悬没给气得炸肺。
“你头上长草了。”少凰说。
(庄主:话说,我还以为少凰会先把昀息的头颅砍下来找个匣子盛起来再带回南明给她姐当礼物同时说清怎么回事呢。)
孟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扎着总角的头上什么都没有。
少凰气怒道:“不是这个,是昀息。”
孟凰哦了声。“这个啊,我已经知道了。”
昀息真的很努力和未婚妻培养感情,几百年就见一次面,不时送礼物,但他自己大概也没发现,最近几百年他送的礼物,见面时他的举止,完全把她当成晚辈了。
昀息遮掩得很好,奈何孟凰是个敏锐的。
少凰嘎了声。“知道了你还这么淡定?”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人应该已经抓来了。”孟凰说。
少凰茫然的看着孟凰,但很快就不茫然了。
少凰都能得到的消息,孟凰会得不到?
人族中有句话叫做百鸟朝凤,可不仅仅是形容凤凰美丽与强大的词,更透露着另一个本质:凤凰是所有飞禽的王。
发现自己脑袋上长草了,应该如何反应?
委曲求全?
no,不论是禽鸟的天性还是身为王者的骄傲与自尊都不允许孟凰如此做。
找到三,让它滚蛋,然后当这事没发生过?
同样有违天性。
杀了狗男女?
昀息是天帝长子,天族的内部矛盾这会已经崭露,在这个节骨眼上杀了昀息不是给天帝一个转移内部矛盾的机会吗?孟凰可不干这种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事。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什么都不做又无法说服自己的本心,孟凰便让人将昀息的女人与孩子给抓了起来。
只是,这世上有个东西是永远也计划不了的,那就是变化。
“越歆!”认出狗男女的女是谁后孟凰万年不变的淡定无害表情终于破功。
看清孟凰,淡定得仿佛自己不是阶下囚的女子也愣了下。“阿离?”
少凰站在孟凰肩头问:“你们认识?”
孟凰嘴角抽了抽,岂止认识。“你怎会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女子不解:“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怎可能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孟凰瞅向女子怀里正酣睡的女童。“那这是什么?”
“别这种口气,这是我与一条龙生的幼崽。”
很好,几句话的功夫,三个“人”里不管哪个都是人精子的“人”霎时便心思百转理清(脑补?)了怎么回事。
一个时辰后,碧梧宫的一处偏殿里,越歆一边饮着醴泉水酿的美酒一边总结道:“所以我的那个伴侣,他不是普通的龙,是帝子。”
孟凰颌首,很想为昀息的眼光点个赞,真不愧是本王看上的男人,你究竟知不知道你招惹的情人是怎样凶残恐怖的存在?这眼光,杠杠的。
越歆问孟凰:“你原本是打算怎么做的?”
孟凰仿佛说今天天气如何般的口吻道:“过些日子我会提出提前举行婚事,看看他会是什么反应。”
“顺理成章的成婚又如何?逃婚又如何?”
“若是逃婚了,我正好顺理成章的要求天帝给予利... -->>
如孟凰所料, 一群熊孩子凑在一起, 熊孩子王必然是最能打的熊孩子,已经四万岁的熊孩子少凰是整个南明的孩子里当之无愧的孩子王,做为孩子王,有个好处, 那就消息灵通。
雏宫里最初只有神族的孩子,但孟凰上任后瞧着那无论什么时候都透着一股子空荡荡味道的雏宫后便下了个命令, 允许南明所有附属族群的孩子入读雏宫。雏宫可以说是洪荒时代的清华北大,以前是想进但没那个血统,现在不讲究血统了, 只要有意向就能进, 不论是什么族群都会将自己的孩子送过去,一来是一种变相的宣誓效忠, 以自己的幼崽做为质子,二来, 雏宫的教学资源与质量是洪荒时代最好的,与之齐名学府不是没有, 但只收神族幼崽。
自然, 就算那些学府真的收人, 也没几个人敢送自己的幼崽, 怕自己的幼崽进去没几日就被玩死了, 毕竟,那年头,神族弄死几个非神族的幼崽, 别说赔偿,连道歉都不用。道理跟人族的小孩虐杀了一只鸡差不多,谁会让小孩赔命?没有人,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允许小孩为一只鸡赔命。
洪荒时代,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即便有,也只诠释着一个亘古的真理:弱肉强食。
便是孟凰,也是它自身的性格与信誉太好,加之南明神族虽然以骄傲闻名洪荒,但也只是骄傲,从不因为别人弱小就随意践踏他人的生命,对于弱者也会给予尊重。虽然只是对生命的尊重,但在那年头,有人尊重自己的生命,便足以让任何弱者感激涕零了,至于平等什么的,那是神人之间才有的东西,普通生灵就算有人希冀,不如洗洗睡更实际。
正因为确定幼崽不会有危险,这才有人敢送自己的幼崽进雏宫。
所有族类的孩子都有,少凰只要愿意,她连xx族的族长与族长配偶是否吵架,吵了什么的消息都能收集到,没辄,一群熊孩子你就不能指望它们有多少保密意识。
虽然少凰没有发展情报组织的信息,但这并不能改变她的耳朵很灵敏。
少凰找到的孟凰的时候孟凰正在打理一片草地,少凰瞧了瞧,发现草地是很普通的草,虽然已经有了些许微末道行,却是靠本能修炼出来的,别说化形,连完整的灵智都还没修出来,能够思考几个问题都是问题,顿时疑惑。“你在做什么?”
“有几株草被人踩断了,我正在治疗呢。”
少凰无语:“草被人踩断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有什么好治疗的,过些日子就会重新长出来。”
“虽然失去的部分很快就会长出来,但伤口愈合前是会痛的。”孟凰回道。“我知道,它们的灵智还不完整,不会说话,也不会思考什么,但痛觉是每个生灵最基本的感知(说到这里的时候我顺嘴问了有千世草木经历的少凰,还没修成妖的草会疼吗?少凰明确,或者说咬牙表示:会!)。”
少凰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吃饱了撑的。
孟凰修为强大,很快就将草的伤口给治好了,这才拍了拍手,走,确切说是飘,孟凰在有草木的地方走路都是足不沾地,避免踩着草木。
什么?很麻烦?
是有点麻烦,但这家伙觉得自己不过是费一点微不足道的法力,草木却能避免伤害,反正自己有这个能力,又有这个心情,予草方便又何妨?而这也是少凰觉得无聊的地方,既然生而为草,被千人踩万人踏不是很正常吗?
庆幸的是,姐妹俩的三观虽然相差悬殊,但都很珍视自己这唯一的亲人(桓寂不算,此时此刻的她们压根不知道自己老子是谁),因为珍视,姐妹俩勉强能和睦相处,且两万年过去也没因为三观差异就产生灭了对方的想法。
将少凰抱入怀里撸毛。“发生什么事了?你的心情很不好。”
心情当然不好,耳朵太灵敏,听到了一只麻雀在那纠结要不要告诉王,天族的昀息帝子似乎有情人了,还生了孩子,当时反应过来自己听到了什么劲爆内容的少凰好悬没给气得炸肺。
“你头上长草了。”少凰说。
(庄主:话说,我还以为少凰会先把昀息的头颅砍下来找个匣子盛起来再带回南明给她姐当礼物同时说清怎么回事呢。)
孟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扎着总角的头上什么都没有。
少凰气怒道:“不是这个,是昀息。”
孟凰哦了声。“这个啊,我已经知道了。”
昀息真的很努力和未婚妻培养感情,几百年就见一次面,不时送礼物,但他自己大概也没发现,最近几百年他送的礼物,见面时他的举止,完全把她当成晚辈了。
昀息遮掩得很好,奈何孟凰是个敏锐的。
少凰嘎了声。“知道了你还这么淡定?”
“算算时间,这个时候人应该已经抓来了。”孟凰说。
少凰茫然的看着孟凰,但很快就不茫然了。
少凰都能得到的消息,孟凰会得不到?
人族中有句话叫做百鸟朝凤,可不仅仅是形容凤凰美丽与强大的词,更透露着另一个本质:凤凰是所有飞禽的王。
发现自己脑袋上长草了,应该如何反应?
委曲求全?
no,不论是禽鸟的天性还是身为王者的骄傲与自尊都不允许孟凰如此做。
找到三,让它滚蛋,然后当这事没发生过?
同样有违天性。
杀了狗男女?
昀息是天帝长子,天族的内部矛盾这会已经崭露,在这个节骨眼上杀了昀息不是给天帝一个转移内部矛盾的机会吗?孟凰可不干这种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事。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什么都不做又无法说服自己的本心,孟凰便让人将昀息的女人与孩子给抓了起来。
只是,这世上有个东西是永远也计划不了的,那就是变化。
“越歆!”认出狗男女的女是谁后孟凰万年不变的淡定无害表情终于破功。
看清孟凰,淡定得仿佛自己不是阶下囚的女子也愣了下。“阿离?”
少凰站在孟凰肩头问:“你们认识?”
孟凰嘴角抽了抽,岂止认识。“你怎会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女子不解:“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怎可能与天族帝子在一起。”
孟凰瞅向女子怀里正酣睡的女童。“那这是什么?”
“别这种口气,这是我与一条龙生的幼崽。”
很好,几句话的功夫,三个“人”里不管哪个都是人精子的“人”霎时便心思百转理清(脑补?)了怎么回事。
一个时辰后,碧梧宫的一处偏殿里,越歆一边饮着醴泉水酿的美酒一边总结道:“所以我的那个伴侣,他不是普通的龙,是帝子。”
孟凰颌首,很想为昀息的眼光点个赞,真不愧是本王看上的男人,你究竟知不知道你招惹的情人是怎样凶残恐怖的存在?这眼光,杠杠的。
越歆问孟凰:“你原本是打算怎么做的?”
孟凰仿佛说今天天气如何般的口吻道:“过些日子我会提出提前举行婚事,看看他会是什么反应。”
“顺理成章的成婚又如何?逃婚又如何?”
“若是逃婚了,我正好顺理成章的要求天帝给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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