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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说网 www.77txt.net,天涯浪子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天亮了。

    油尽灯自灭。

    司马茜悠悠醒来,头很重,浑身乏力,软得像一滩泥,好一阵子,才觉得更清醒些,一个转侧,突然发觉身上怪怪的,下面那地方有些刺痛,随即发觉自己竟然是赤裸的,这一惊,人已完全清醒了。

    “怎么回事?我怎么醉成这”她自语着,手摸处,粘粘湿湿,女人本能上的敏感反应,她意识到已经发生了不堪想象的大事,登时魂飞魄散,这是比死还严重百倍的事,她一下僵住了,脑海里嗡嗡响成一片。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再度恢复。

    泪水夺眶而出,幼时没有记忆,但长大有记忆以来她是头一次哭,第一个升起的念头是自鲍,唯有死才能解脱。

    一个心高气傲的名家女子而有此遭遇,其悲愤之情是无法以言语形容的。

    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内心挣扎,她想到自己不能死,这不明不白的一死,对家门的影响同样严重,而且让做此事的恶徒逍遥法外,岂非死不瞑目?于是,她咬牙起身下床,穿好衣服,就昨晚用过的水净了手脸。

    她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有灵魂的人。

    整个世界都变了,仿佛完全陌生,自己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一切的美梦憧憬悉数破灭,眼前是一片黑暗。

    她站到桌边,想

    她记得在喝下第二壶酒只三杯便趴倒桌上,记忆止于此,以后是一片空白,以平日的酒量,应该不会醉倒的。

    第二壶酒,问题出在第二壶酒。

    “姑娘,女客人”是小二的声音。

    “唔!进来。”

    小二提了两只木桶进来,一只是清水,另一只空桶是准备用来盛用过的脏水。但来的不是原先负责伺候的那个小二。

    “怎么换成了你?”司马茜脱口问。

    “姑娘,伺候客人谁都一样。”小二笑着说。

    “我就是喜欢他,人呢?”

    “听说死了娘,天没亮就回家奔丧去了。”司马茜气愤得几乎要发狂,那小二分明是畏事发而潜逃了,想不到自己的清白会毁在一个店家小二的手上,实在是死不甘心。转念一想,自己可不能露出破绽启人疑窦,得装着没事问出那小二的底细

    “噢!”司马茜缓和了脸色:“他叫什么名字?”“李保。”“他是哪里人?”

    “本地人,家住城南十里的李家村。”

    “哦!没事了,你做你的事。”

    小二换了盥洗用水,然后离去。

    司马茜咬牙切齿地自语道:“李保,你这兔崽子,姑娘我要不把你全家所有的人斩尽杀绝,难消心头之恨。”

    于是,她理妆出门。

    南门外通向李家村的黄土大道。

    司马茜疾步而行,她满怀杀机,俏丽的面庞罩着一层厚厚的严霜,看上去十分怕人,美女已变罗刹。

    她不期而然地又想到“武林公子”韦烈,如果他不离开,这种遗恨终生的事可能就不会发生,是上天有意作这恶毒的安排吗?杀了人,灭了门,消了恨,自己能还原吗?她的心在不断滴血,灵魂似乎也脱离了躯壳。

    正行之间,忽见路边围了一大堆人,七嘴八舌嚷成一团,从装束来看,全是些庄稼人,他们在吵什么?

    渐行渐近,听出些话声。

    “好端端一个小伙子怎么会变成了路倒?”

    “八成是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才遭天谴。”

    “嗯,有道理,看他身上带的两个金锭子,足可买三亩地,在城里当下人,不吃不喝十年也赚不到”

    “横财,一定是横财!”

    “呃!”一个老人的声音:“人死是大事,嘴上留点德,二楞子,还不快回村去向他娘报信”

    “噢!大爷!”

    一个十来岁的大孩子拔腿奔去。

    司马茜步近,从人堆隙缝往里一看,呼吸为之一窒,躺在草地上的正是店小二李保,口鼻留有血迹。

    众人仍在叫嚷,没发现有个带剑的美大妞来临,否则又将是一阵惊乱。

    司马茜虽然任性,但心思是灵巧的,她突然明白了什么,为怕这些乡佬烦人,她悄悄退开,反朝原路折回了,走一段路,离那些人已经很远才停了下来,她要好好把这档子事加以分析。

    小二李保并非如店家所说回来奔丧。

    他身上有两个金锭了。

    人不是暴毙,显然是毁于内家重手法,而他不是江湖人。

    从以上的情况可以勾画出事件的轮廓,小二李保是被邪恶之徒以重金诱惑收买送那壶药酒,他托言奔丧打算带着金子远走高飞,那恶徒为杜后患追上来杀之灭口,没收回金子可能一系天良未泯,留给死者家属善后

    那人神共愤的邪恶之徒是谁?

    出手两个金锭,显然不是下流角色。

    事情发生在店里,那恶徒当然也在店里。

    哪里丢哪里找,司马茜决心回店住下。恶者食髓知味,很可能还会有所举动,另方面也可在旅客中找线索,这种人只要露脸不难辨认。

    于是,司马茜走回头路。

    刚到城门口,无意中瞥见一个衣着鲜明的贵公子,从城厢大道的人潮中行来,手里牵着一匹雄健的刺骝,马背上有行囊,像是长途赶路的样子。那匹眼熟的枣骝马引起了司马茜的注意,仔佃一看,芳心大震,急低头快步

    “师妹!”叫唤的声音很大。

    来的,正是“梅花剑客”方一平。

    司马茜知道躲不了,只好止步。

    方一平已到身前,满面兴奋之色。

    “师妹,我找得你好苦!”

    “找我做什么?”司马茜心头已乱成一团。

    “不找到你,我怎么回去向师父复命?”

    “那是你的事!”

    “师妹”

    “你怎会找到垣曲来?”司马茜切断了他的话。

    “我是听说‘武林公子’韦烈在垣曲出现,所以就抱着一丝希望赶了来,我刚到,真巧就碰上”

    “你判断我是跟韦烈私奔?”

    “师妹”方一平尴尬的笑笑:“我绝对没有那意思,你一向任性,但我相信你的为人,你会严守分寸。至于韦烈,我一样相信他的人品,上次在洛阳我对他起了误会,只是一时意气,事后我已向他赔礼,不信可以问他。师妹,你应该知道我素来是宁折不弯的,低头向人赔不是,可是破天荒,这完全是为了你。”

    谎言,通常都是最美丽的,令人耳朵受用。

    司马茜无言可答。

    “师妹,随我回去”

    “不!”司马茜回答得很决断。

    “师妹,你知道师父和师母有多着急?”

    “我不是头一次出门。”

    “可是这次不同。”

    “什么不同?”

    “师妹,你我的婚事是父母之命”

    “我不会嫁给你!”司马茜不假思索地说。其实,她心里是在悔恨,人心都是肉做的,方一平的一席话确实使她感动,她发现自己是错了,可是,自己现在已非完璧,还能从父母之命与方一平成亲吗?悲剧已经成了定局。

    方一平的脸色变了又变。

    “师妹,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个被收留的孤儿”

    脸上现出很痛苦的样子:“不过,不要紧,我会自量的,你只要跟我回家,我会请求师父解除婚约,这点你放心,我说到做做到。”

    方一平仿佛已变成了另一个人。

    司马茜想大哭一场,但她强忍住了,心里对方一平的愧疚更深,可是能回头吗?不能,永远不能。

    “是我配不上你!”她脱口说了出来。

    “师妹,你这是什么意思?”方一平惊诧。

    “没什么,人各有志,我要走了一”

    “师妹,你不能”现在已经有许多人驻足而观。

    司马茜扭转身疾步混入人群,她要是再不走,泪水便无法再控制,一个好强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示弱。

    “师妹,我会一直留在垣曲。”方一平大声说,脸止露出一抹阴森的笑意,心里却在道:

    “司马茜,你已经注定是我的人,我要你付足代价,然后才收留你,师父已经认定我是凌云山庄的继承人,我不会放弃,即使没有你。”

    中条山。

    绵亘千里,山势丛杂险峻,大部份是人迹不到之地。

    韦烈循设定的标志深入五十里之后会合了先遣手下洪流与卫道。

    山区不比平地,日头一歇山便是岚雾的世界能见度几乎等于零,而且日落的时间比平地要早将近一个时辰。现在不过是申牌时分,在平地太阳还吊得老高,但在山区已经是黄昏薄暮,当然,天气特别晴朗的日子会有些例外,但那样的日子并不多

    韦烈与两个手下在一个高亢的山洞里煨火烤野味啃干粮,边喝着王道从山区人家搜卖来的杂粮酒。

    “你两个没发现任何形似驼峰的山头?”韦烈问。

    洪流只摇头,他不大喜欢说话。

    “没有!”王道回答:“我俩到此地之后,一南一北分头采察了一天行程都没有任何发现,也许不够深入。”

    “好,我们明天分三路推进,我在中,王道向北,洪流向南,一天之后再向中央会合,如果有情况,入夜之后放‘钻天鼠’连络,还有,别忘了向能碰上的山居猎户打听,这比盲目找寻好得多。”

    “公子不说我也是这么想!”王道嘻着脸说。

    “你聪明!”洪流白了王道一眼。

    “石狮子开口,难得。”王道嘴不饶人。

    洪流又白了王道一眼,但已不再开口。

    韦烈是习惯了他两个的德性,根本不插嘴。

    现捕现宰现烤的山獐味道十分鲜美,佐以山里人酿的杂粮,美酒,的确是别有风味的一种享受,乐趣无穷。

    “嘿!过年啦!”王道突然欢叫一声。

    “什么?”洪流闷闷地顶了一句。

    “看,祥龙献瑞!”王道手指洞外。

    远远的峰间正在火烧山,真的像一条巨大的火龙在蜿蜒蛹动,十分壮观。如果对山区稍有认识,便能判出野火烧山之处距这里至少是大半天的路程,这是指有功夫的,普通人得耗上一天还不一定能到。

    韦烈悠悠地道:“火烧山之处必有种地人家,烧山是为了除杂草,造肥料,驱蛇虫。这一烧可能是几天几夜,我们就以那里作为会合的地点,两天之后回头,先到先等,不见不散,山区太辽阔,钻天鼠信号不一定有效。”

    王道应了声:“好!”洪流仍是只点头,不必要的话他是多一个字也不说的,他也有很多话的时候,有时是基于必要,有时是被王道逼的。这种性格正是一个职业杀手的典型,虽然他已弃邪归正不再是冷血杀手,但习惯是不容易改过来的。

    天放亮。

    三人分道扬镳,洪流与王道一南一北,韦烈走中路。

    山区无路,如果有也只是山里人走出来的错杂小道,无法据以到达某一个特定地点,所以对于山势与方位必须有判别的本领,更要紧的是认定一个特殊的座标,凭以分辨本身的位置,现在三人都以火烧过的那座山中央突起的宝塔形尖峰作为指标。

    过午不久,韦烈抵达了昨晚所见火烧山之处。

    山腰已被烧得一片黑,林木多已枯焦,余烟未熄。近山脚峰峰相连的坳地里一片葱绿,与烧过的黑地一比更加显目。意外地,葱绿之中是十来户分散的山居人家自成一个聚落,而作为指标的尖峰正矗立在聚落的正后。

    将近聚落,一个手持虎叉,身背弓跨刀的壮年汉子迎面而来,一望而知是山中猎户,韦烈忙上前打丁个招呼。“这位大哥,你好!”“客人是”

    “到山里来访友的。”

    “哦!客人在山里有朋友?”狐疑地打量了韦烈几眼:“山里人不多,这附近五十里之内的乡邻彼此都认识,客人的朋友是谁?”

    “这在下打听个地方。”

    “什么地方?”

    “驼峰!”

    此汉登时脸色大变,像突然碰见了鬼,后退两步之后,半声不吭,像逃命般地斜里疾窜而去。

    韦烈傻了眼,这是怎么回事,这猎户一听到“驼峰”二字,便像碰到了瘟神似地急急逃走,驼峰是不祥之地吗?是犯了他们的忌讳还是另有文章?他想不透,但确定其驼峰这地点,而且这一带山里人都知道,照情况判断,驼峰必在这一带附近不远,地方算撞对了,用心查访必有着落,因而精神大振,继续前行。

    这里是聚落边缘,有羊肠小道可循。

    顺小道行去,已可看到在辛勤锄地的男女山民。

    眼前是道山溪,溪中怪石嶙峋,一株倒下的大树横跨溪上,枝桠已被修整,自然地形成了一道便桥。

    桥头石上坐着一个白发老人在吸旱烟,状甚悠闲。

    “老丈,打扰!”韦烈隔溪而问。

    老人抬头,老脸尽是惊讶之色,这地方极少生人来往,可以说是个老死不与外人闻问的地方,韦烈虽然换了普通便服,但在山里人眼中仍是惊怪的对象。

    “你什么人?”

    “有事入山,向老丈请教一个地方。”他不说访友了。

    “什么样子的地方?”

    “驼峰。”

    “啊!”老人虎地站起身来,恐惧地瞄了韦烈一眼,掉头便走,而且走得很快。

    韦烈再一次傻眼,有些啼笑皆非,山里人对于“驼峰”这名称为何会有如何强烈的恐惧反应?这问题大了,看样子向人打听是此路不通,村子也不必进了。他想,驼峰无疑是在这范围之内,耐心找定可找到。

    一阵盘算之后,他决定登上宝塔形的尖峰,居高临下,视线可以放得很远,只要发现骆驼背似的山峰便差不离了。估量了一下形势,他选择侧面登峰,眼前的山溪恰在与尖峰并列的夹缝之间。

    于是,他溯溪而上。

    一路攀藤附葛,有时必须绕行,相当艰困。

    溪床愈来愈陡,变成了峡谷,有的地方是倒泻的瀑布,轰轰的水声加上谷壁回音,听起来令人心惊。

    好不容易登上了峰头,一看,这峰头与尖峰相隔数十丈,山谷已埋在原始林里,尖峰巍峨在上,高底差了一倍有多,这只是肉眼的估测,大自然的景物最会骗人,实际上有多大差距要现身体验了才知道。

    韦烈坐下来休息了一阵,然后振作精神,飞身掠起,踏树渡越峡谷,然后开始攀登。峰势陡峭,有些地方还是盖顶的突岩,若非身手超人,真的是寸步难移。他手脚并用,一个劲朝上升登,好不容易到了一处可以喘息的落脚点,仰头上-望,由倒抽一口凉气,宝塔形的尖峰远处看十分明显,而现在却变成模糊了,似乎直透天顶。

    他并不气馁,蓄足劲再往上爬。

    汗水湿透重衫,这种劳累是生平第一次。

    日头已坠向西方的远山,光彩尽失,变成了一个红球。

    下望聚落散居,已完全掩没在瞑气里,灰潆潆一片。

    爬,他除了努力向上,没有退路。

    天色逐渐昏黑下来,东方现出白色的光晕。

    体力损耗太多,速度自然减弱。这并不是驼峰,只是藉以观测的居高点,想不到会费这么大的劲。

    月升。

    无垠的山区披上了轻纱,黑暗消退,发潆的峰头显得十分安祥,在这种景况下,即使他是跺跺脚会使风云变色的人物,也显得无比的渺小。

    终于,他登上了峰顶,岩寒松在月光映下照下一片诗情画意,如果你相信有所谓仙山,这便是了。

    韦烈已精疲力尽,躺下来闲目憩息。

    不知过了多久,他觉得疲累之感已消,睁开眼,玉盘已快当顶,他深吸了几口气,起身心里想,要寻找驼峰,得等到明天日出之后,好在与王道他俩约定的会合时间是两天,自己绰有余裕。

    游目浏览之下,呼吸突然窒住,目光也直了。

    峰边,突岩上,背立着一个白衣人影,是女的,曳地长裙,穿的是宫装。

    这种地方,这种时辰,居然会有人出现,而且还是个宫装女子,不是鬼也是怪,太不可思议了。

    她是飞上来的。

    是月亮上下来的?

    是个幻影?

    韦烈揉了揉眼睛,再看,幻影没消失,也没动。他想,自己上峰之后躺了这么久,对方如果是真人,不会不知道,不会没有反应?

    于是,他想到巫山神女,想到天台仙姬,想到广寒宫主,想到狐媚妖邪

    汗又冒了出来,是冷汗。

    即使是胆大包天的人,突然间碰上超越情理之外的古怪事物,恐惧是本能的反应,所不同的是程度上的差别。

    毕竟他不是普通人,慢慢地冷静下来。

    于是,他鼓足勇气,缓缓挪步向前接近。

    当然,如果出现的是个恶形怪态的东西,那又另当别论。

    女人,本身便有一种减轻别人恐惧的力量。

    近了,还有两丈,韦烈止步。

    现在可以看得更清楚,乌云披肩,曲线玲珑,比起司马茜和小青,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看不到正面,但想来绝丑不到哪里,尤其一身白衣,更显得超尘脱俗,一般世俗所形容的,有几分“仙气”

    白衣女子依然丝纹不动,仿佛一尊雕像。

    真的是白玉石雕刻的人像吗?

    很有可能,在这种绝地,有那种怪人在峰边竖上一尊雕像并非不可能,而且也就不算怪了,这种事例不泛。

    韦烈又僵立了一阵。

    “你是人吗?”这句话问得相当笨拙而可笑,但在意念悬空的情况下,也就难怪了。

    没有回应。

    韦烈心头下意识地一阵发毛。

    “你是谁?”他又问。

    “人!”有了反应,一个字。

    韦烈胆气顿豪,但也感到好笑,刚刚问她是人吗她不答应,而现在回答却是“人”问题大概是自己刚刚所问不当。

    “月白风清,绝岭孤峰,能遇到姑娘不能不说是一种奇缘,愿意跟在下谈谈吗”

    “你是谁?”

    “姓韦名烈,江湖上赐号‘武林公子!”“怎会到这种人不留迹的地方来?”

    韦烈一下子愣住了,该怎么回答,说实话吗?如果说出“驼峰”二字,对方会不会又像峰脚下那些山居人一样不顾而去。

    他考虑了许久。

    “寻找驼峰!”他决定说实话,因为这女子不是普通人,她的反应该与普通人不一样,只是换来的反应是好是坏就无法预测了。

    他心怀忐忑地静待下文。

    白衣女子动了,徐徐回身。

    韦烈的心跳突然加速。

    白衣女子转成了正面。

    像明月从云端乍现,沁人的清光倏然洒照。芙蓉为面玉为骨,此姝不应现人间!美极了,像传说中的仙女。不是艳,不是丽,只是美,一种不同凡俗的美,人见了除了赞叹惊绝不敢起任何非份之念,因为她的美散放着圣洁。如果说造物主真有所谓杰作,这便是代表了,她的躯体仿佛充满了灵性,使人不敢亵渎。

    韦烈的脑海在这刹那之间成了空白,自我已不存在。

    真正的美人,生平仅见。

    许久,韦烈才逐渐回复自我。

    “姑娘怎会在这人迹不到的峰顶?”他问,说话似乎还有些困难。

    “赏月!”白衣女子回答得很自然。

    “姑娘到这种地方来赏月?”“你不认为这是个最佳的赏月之处?”

    面冷,声冷,不是一般人所感受到的森寒冷漠的冰霜之冷,而是像一块寒玉所自然散发的冷,使你承认冷但又不觉其冷。

    “是的!”韦烈的口齿似乎也变得笨拙了。

    “你说,你是为寻驼峰而来?”

    “是的!”谈到正题,韦烈精神一振,人也完全恢复正常,迷茫之感尽祛,挺了挺胸,英姿焕发:“对于驼峰,姑娘有什么指教?”

    “我先问你。”白衣女子的眸子闪射出智慧之光,正配合了她灵性的气质:“你为什么要寻找驼峰?”

    “为了完成父母的遗愿。”韦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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