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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不如意和如意事,
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
忍一时,会过去的。
台湾的社会现象流行之快速,和流行性感冒传播的速度差不多。几年前一流行杀夫,传播媒体一报道,紧接着就有一连串的杀夫案件,一年多前则是“学生自杀事件”连续上演,最近流行的则是“性骚扰”
仗着流行,大家都来赶热闹。好像只要前有开路先锋打头阵,大家都敢大声说话了。
性骚扰也许是这些年来才开始上台面的名词,但却是古今中外老早就有的现象(被骚扰者通常是女性)。终于可以为自己争一口气,但到底什么是性骚扰呢?
这个答案,专家学者们讨论纷纷,到底未曾有定论,答案仍是:一个人认定而有所不同。
于是,性骚扰的范围就变得无比广泛。有人认为异性在他面前说黄色笑话就是性骚扰,异性长官或同事因对他有好感请他吃饭也是性骚扰;有人觉得碰到他的肩膀握到他的手是性骚扰,穿低胸洋装而被别人有意探视也是性骚扰。
从我听过的一些谈论“性骚扰”的现场节目中,我发现大部分“在地人士”搞不清楚什么是“性骚扰”什么是“性邀约”或“性暗示”而有些人也未免太小题大作。
有关性的种种言语行为,如果当事人觉得welcom,当然不是我们所必须斤斤计较的性骚扰。
如果是unwelcome(不受你欢迎)的,还可以为它下个定义,也就是,它未有性行为发生但含有“性侵犯”的意味,达到让你不悦的地步,且经过你的明白警告,他还有一而再、再而三犯行。
很多女人(或男人)忽略了被骚扰后,自我表态的重要。以至于骚扰者食知味;也有人为了某些自我利益而屈从于骚扰者,成为一种“利益交换”的行为,事后才觉得很恶心,使得骚扰者以为自己是受欢迎的,双方主观认定因而大相径庭。
如果你被控性骚扰,也可分两种状况来谈:第一种是,你确实知道自己有所犯“行”有钱的就像卖可,杰克森,用钱打发没钱的只好否认到底;若你根本清白无辜,那一定得理直气壮,因为风波与话题一下子就会过去
无论如何,千万别学古人“一死以示清白”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一死绝不能示清白,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更引得旁人议论纷纷。
在自杀率日益高涨的今天,我们或许该想想,人生中不如意事和如意事,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忍一时,会过去。在人生中还有什么挑战比死亡更绝对?而我们竟因逃避一些情绪问题而自动向它缴械?
谁为谁自杀
“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
千万别把它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
常常只是,
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
过气的明星为情自杀,喧夺一时,总算落幕,眼角膜移爱人间,有了好收场。
“为”情自杀,有人叹她的痴,有人惜她的愚,有人批评她做了十多年的第三者,有人质疑她为何只爱爱情却不爱她的爱情结晶——孩子。为情自杀,人们的评价负面当然多于正面。
但什么是“为”情自杀?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我们通常把单方面的殉情定义为:他为了爱人而死。然后,这个被他“为”的人,常常成为箭靶,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那个人,他总是承受很大的压力,因为大家总是同情弱者的。死了的人当然理所当然赢得同情,被“为”的人成为代罪羔羊。
撇开枫这例子不提,我们也无需讨论她的同居人有无对不起她。
“为”情自杀或“为”谁自杀。是一个言过其实的用字。如果你“为”谁好,你得让他受益或得到点恩惠才行,如果你“为”他自杀,那是害了他,他这一生无论如何都会承受罪恶感和歉疚感,他得到什么好处呢?
所以“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它背后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为了让他有罪恶感而自杀。
这种行为一点都不可歌可泣。千万别把他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常常只是,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爱人的爱情“服侍”不周的话,就寻死寻活,说穿了,只是人类婴期以哭闹获得注意的恶性衍生而已。爱人们睁开眼睛,小心这个“为”字。有些口口声声说“为”他牺牲这么久,他为什么都没有感觉?因为有时候的“为”那人并没有得到利益,只因被死缠乱打而厌烦不已。
从前有一首流行情歌的歌词叫:为“你”我受冷风吹——什么的?我实在觉得这个“为”字很奇怪,人家又没叫你受冷风吹,你受冷风吹、你感冒,他也未必有比较过,谁“为”谁?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可是,大部分的人,
在发泻自己的伤感时,
往往没有想到,
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一位朋友两年前失去了父亲,丧父之痛固然是大的逮击,但是那种悲伤会随着时间而淡去。这两年来最折磨她的并不是父亲的逝世,而是“未亡人”她的母所带给她的压力。
虽然父亲在世时也不是个多体贴母亲的好丈夫,两人吵吵闹闹,住在同一屋檐下,也等于是形同陌路,但父亲在因中风去世后,母亲对父亲的爱忽然像魔术海绵一样扩张了。她在这两年来,动不动就把自己锁在房中哭泣,比从前更不爱出门。有时她已婚的哥哥姐姐妹妹回家团圆。祖孙三代和乐融融之际,母亲会突然悲从中来,在餐桌上嘤嘤哭泣了起来,使大家不知所措。每次大团圆变成追悼大会,让所有的人在屡次安慰无效下,渐渐会找借口不再参加,以免尴尬。
因而又导致母亲大骂儿女不孝“你爸死了,你们就不理我?”要她出门参加活动,她一律以“不知道人家会怎么看我”为由拒绝,在家长嘘短叹。买了一件漂亮衣服弁她,她会说:“他人都不在了,穿这样会给人笑。”朋友的姐妹都已出嫁,哥哥老早另组小家庭,只有她一人与母亲同住,这两年来,被整得歇斯底里,有时对母亲会怒目相向,母亲就暗地向其他儿女投诉她的不孝,殊不知她因为要照顾母亲的情绪,使她连星期假日都不敢出去约会,精神已近乎崩溃。
和母亲同哭,只会把每一天摘得愁云惨雾;装酷,母亲说她没良心。父亲生前,母亲成日和父亲吵架,要儿女“做公亲”死后,父亲反而如同母亲一片天。这可说是相当习见的传统妇女的感情表达方式。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她说“她少了一个感情不睦的丈夫,但我也少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父亲,为什么只有她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只是,我们该希望的是,不要再让伤心成为家族的压力。可是,大部分的人,特别是感情纤弱的女性,在发泄自己的伤感时,往往没有想到,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另一位好友数年前面临丧弟之痛,最令她无法面对的并不是生离死别的事实,而是她母亲在大家快乐相聚时总会忽然哭泣的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固然残酷,事实上,她的弟弟在得忧育症自杀前,她曾建议母亲给他请心理医生,母亲的回答是:“有这样会给人家笑。不准!”并且在生活中多番给她的弟弟压力和打击,到他变成自我伤害性很强的精神病患,已经来不及了。
“谁最该伤心?”她说“每一个亲戚都不断的告诉我说,叫我善尽责任照顾我妈的情绪,可是这件事,逝者已矣,受伤害最大的是我!她现在来‘锦上添花’做什么?”
她逢年过节根本不敢回老家,因为在精神上不断自虐并虐待全家人的母亲,在大家团圆桌吃饭时,总要故意空一个位子,多摆一份碗筷,气氛变得很奇怪,非搞到大家吃到一半触景伤情哭了起来。
生离死别谁能免?时间会慢慢冲淡一切,但自我疗伤仍是必要的,受了情感上伤害的人,没有权利再把自己的伤口挖深,否则,伤害仍会与日俱增。大至生死相离,小至失恋都一样,总要把自己往上拉,而不是往下推。往下推,会失去的比本来失去的更多。有一次朋友去超市买东西,算帐的女孩把她的东西乱摔,一副不甘不顾的样子。她火起来,要找经理,另一位女孩替她求情,说:“她正在失恋,所以脾气坏!”这位朋友虽然想想算了,但仍把失恋的女孩训了一顿:“可是你现在是在工作,不是在谈恋爱!”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但谁也都有让身边的人不受负面影响的权利。
当救世主遇到殴妻汉
在面对两性问题时,>
人生中不如意和如意事,
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
忍一时,会过去的。
台湾的社会现象流行之快速,和流行性感冒传播的速度差不多。几年前一流行杀夫,传播媒体一报道,紧接着就有一连串的杀夫案件,一年多前则是“学生自杀事件”连续上演,最近流行的则是“性骚扰”
仗着流行,大家都来赶热闹。好像只要前有开路先锋打头阵,大家都敢大声说话了。
性骚扰也许是这些年来才开始上台面的名词,但却是古今中外老早就有的现象(被骚扰者通常是女性)。终于可以为自己争一口气,但到底什么是性骚扰呢?
这个答案,专家学者们讨论纷纷,到底未曾有定论,答案仍是:一个人认定而有所不同。
于是,性骚扰的范围就变得无比广泛。有人认为异性在他面前说黄色笑话就是性骚扰,异性长官或同事因对他有好感请他吃饭也是性骚扰;有人觉得碰到他的肩膀握到他的手是性骚扰,穿低胸洋装而被别人有意探视也是性骚扰。
从我听过的一些谈论“性骚扰”的现场节目中,我发现大部分“在地人士”搞不清楚什么是“性骚扰”什么是“性邀约”或“性暗示”而有些人也未免太小题大作。
有关性的种种言语行为,如果当事人觉得welcom,当然不是我们所必须斤斤计较的性骚扰。
如果是unwelcome(不受你欢迎)的,还可以为它下个定义,也就是,它未有性行为发生但含有“性侵犯”的意味,达到让你不悦的地步,且经过你的明白警告,他还有一而再、再而三犯行。
很多女人(或男人)忽略了被骚扰后,自我表态的重要。以至于骚扰者食知味;也有人为了某些自我利益而屈从于骚扰者,成为一种“利益交换”的行为,事后才觉得很恶心,使得骚扰者以为自己是受欢迎的,双方主观认定因而大相径庭。
如果你被控性骚扰,也可分两种状况来谈:第一种是,你确实知道自己有所犯“行”有钱的就像卖可,杰克森,用钱打发没钱的只好否认到底;若你根本清白无辜,那一定得理直气壮,因为风波与话题一下子就会过去
无论如何,千万别学古人“一死以示清白”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一死绝不能示清白,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更引得旁人议论纷纷。
在自杀率日益高涨的今天,我们或许该想想,人生中不如意事和如意事,不过是一个钱币的两面,忍一时,会过去。在人生中还有什么挑战比死亡更绝对?而我们竟因逃避一些情绪问题而自动向它缴械?
谁为谁自杀
“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
千万别把它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
常常只是,
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
过气的明星为情自杀,喧夺一时,总算落幕,眼角膜移爱人间,有了好收场。
“为”情自杀,有人叹她的痴,有人惜她的愚,有人批评她做了十多年的第三者,有人质疑她为何只爱爱情却不爱她的爱情结晶——孩子。为情自杀,人们的评价负面当然多于正面。
但什么是“为”情自杀?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我们通常把单方面的殉情定义为:他为了爱人而死。然后,这个被他“为”的人,常常成为箭靶,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那个人,他总是承受很大的压力,因为大家总是同情弱者的。死了的人当然理所当然赢得同情,被“为”的人成为代罪羔羊。
撇开枫这例子不提,我们也无需讨论她的同居人有无对不起她。
“为”情自杀或“为”谁自杀。是一个言过其实的用字。如果你“为”谁好,你得让他受益或得到点恩惠才行,如果你“为”他自杀,那是害了他,他这一生无论如何都会承受罪恶感和歉疚感,他得到什么好处呢?
所以“为他自杀”是个模棱的用语,它背后真正的意思可能是,为了让他有罪恶感而自杀。
这种行为一点都不可歌可泣。千万别把他形容成为爱牺牲的高尚情操。常常只是,在爱情中,把自己看得太重。爱人的爱情“服侍”不周的话,就寻死寻活,说穿了,只是人类婴期以哭闹获得注意的恶性衍生而已。爱人们睁开眼睛,小心这个“为”字。有些口口声声说“为”他牺牲这么久,他为什么都没有感觉?因为有时候的“为”那人并没有得到利益,只因被死缠乱打而厌烦不已。
从前有一首流行情歌的歌词叫:为“你”我受冷风吹——什么的?我实在觉得这个“为”字很奇怪,人家又没叫你受冷风吹,你受冷风吹、你感冒,他也未必有比较过,谁“为”谁?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
可是,大部分的人,
在发泻自己的伤感时,
往往没有想到,
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一位朋友两年前失去了父亲,丧父之痛固然是大的逮击,但是那种悲伤会随着时间而淡去。这两年来最折磨她的并不是父亲的逝世,而是“未亡人”她的母所带给她的压力。
虽然父亲在世时也不是个多体贴母亲的好丈夫,两人吵吵闹闹,住在同一屋檐下,也等于是形同陌路,但父亲在因中风去世后,母亲对父亲的爱忽然像魔术海绵一样扩张了。她在这两年来,动不动就把自己锁在房中哭泣,比从前更不爱出门。有时她已婚的哥哥姐姐妹妹回家团圆。祖孙三代和乐融融之际,母亲会突然悲从中来,在餐桌上嘤嘤哭泣了起来,使大家不知所措。每次大团圆变成追悼大会,让所有的人在屡次安慰无效下,渐渐会找借口不再参加,以免尴尬。
因而又导致母亲大骂儿女不孝“你爸死了,你们就不理我?”要她出门参加活动,她一律以“不知道人家会怎么看我”为由拒绝,在家长嘘短叹。买了一件漂亮衣服弁她,她会说:“他人都不在了,穿这样会给人笑。”朋友的姐妹都已出嫁,哥哥老早另组小家庭,只有她一人与母亲同住,这两年来,被整得歇斯底里,有时对母亲会怒目相向,母亲就暗地向其他儿女投诉她的不孝,殊不知她因为要照顾母亲的情绪,使她连星期假日都不敢出去约会,精神已近乎崩溃。
和母亲同哭,只会把每一天摘得愁云惨雾;装酷,母亲说她没良心。父亲生前,母亲成日和父亲吵架,要儿女“做公亲”死后,父亲反而如同母亲一片天。这可说是相当习见的传统妇女的感情表达方式。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她说“她少了一个感情不睦的丈夫,但我也少了一个和蔼可亲的父亲,为什么只有她有伤心的权利?”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只是,我们该希望的是,不要再让伤心成为家族的压力。可是,大部分的人,特别是感情纤弱的女性,在发泄自己的伤感时,往往没有想到,别人也有伤心的权利。
另一位好友数年前面临丧弟之痛,最令她无法面对的并不是生离死别的事实,而是她母亲在大家快乐相聚时总会忽然哭泣的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固然残酷,事实上,她的弟弟在得忧育症自杀前,她曾建议母亲给他请心理医生,母亲的回答是:“有这样会给人家笑。不准!”并且在生活中多番给她的弟弟压力和打击,到他变成自我伤害性很强的精神病患,已经来不及了。
“谁最该伤心?”她说“每一个亲戚都不断的告诉我说,叫我善尽责任照顾我妈的情绪,可是这件事,逝者已矣,受伤害最大的是我!她现在来‘锦上添花’做什么?”
她逢年过节根本不敢回老家,因为在精神上不断自虐并虐待全家人的母亲,在大家团圆桌吃饭时,总要故意空一个位子,多摆一份碗筷,气氛变得很奇怪,非搞到大家吃到一半触景伤情哭了起来。
生离死别谁能免?时间会慢慢冲淡一切,但自我疗伤仍是必要的,受了情感上伤害的人,没有权利再把自己的伤口挖深,否则,伤害仍会与日俱增。大至生死相离,小至失恋都一样,总要把自己往上拉,而不是往下推。往下推,会失去的比本来失去的更多。有一次朋友去超市买东西,算帐的女孩把她的东西乱摔,一副不甘不顾的样子。她火起来,要找经理,另一位女孩替她求情,说:“她正在失恋,所以脾气坏!”这位朋友虽然想想算了,但仍把失恋的女孩训了一顿:“可是你现在是在工作,不是在谈恋爱!”
谁都有伤心的权利,但谁也都有让身边的人不受负面影响的权利。
当救世主遇到殴妻汉
在面对两性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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