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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她放柔了声音,让自己看起来有几分无奈,“我们分手吧,你知道,当时是你追的我,我还太年轻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我不想耽误你,咱们还是好聚好散吧,”想到刘轩对自己的炙热感情,她补了句,“好歹一场,别让大家难看。”
“哦。”热气从喉咙往脑门上蹿,冷汗簌簌而下。
本来还以为会纠缠的黎白愣了,她觉得刚才自己的警告,倒像是笑话,人家根本不在意,但她很快就想通了。
怜悯地看着刘轩,她想对方真是爱极了她,所以选择默默守护,把她交给更有能力保护她的人,她叹口气,觉得自己也算圆满了,对方虽然弱,起码像个男人样,和这样的人谈过一场,也不丢人。
她柔柔地劝道,“你想哭就不要忍着,我知道你难受。”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情真意切,却独没有爱意,偷偷瞥了一眼无动于衷的林孟生,她又有些恼刘轩怎么不多纠缠一下,让林孟生感觉到她的抢手。
“哦。”刘轩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脑仁一阵阵疼,忽然想喝水,猛地一起身,他就倒了。
黎白一瞬间闪过惊喜,瞧吧,这可怜虫失去她,难过地都晕了,她换上怜悯的表情,急忙奔上前,刚想伸手就听到一句恐怖的话。
“他好像被感染了。”
她的手立马缩回去,林孟生走过来检查刘轩的情况,她埋进心上人肩膀上,低低抽泣一声,“他真是太可怜了,我真不该在这个节骨眼对他说这件事,害他被刺激地病发了。”
林孟生有些不好意思提醒她,感染是客观事实,跟她没半毛钱关系,他也没有给人当抹布的习惯,微微侧身躲过,他开始扯掉刘轩的衣服,检查伤口。
黎白嗔他一眼,红着脸躲开了。
宅男的身体是雪白的,刘轩就是这样,他的头发像夜一样黑,嘴唇像涂了水仙花汁,眉毛却像一把剑锋利,这也是他帅气的根源,其它五官都会让人评价为漂亮,但合起来就很英俊。
羸弱的身体没什么看头,小肚子上还有赘肉,这是长坐的后果,他看着刘轩沉睡的脸,对方还是皱着眉头,似乎有噩梦侵扰。
正面没有伤口,但他敏感地嗅到血腥味,像对待煎饼一样翻到背面,饱满的屁股上一道五寸长的伤口,边缘有细碎的腐肉。
凶器是丧尸的骨头。末世中这也算是被流弹击中,刘轩还真是命不好。
少年失沽,人缘不好,是很可怜,可他不该害人,看到他,林孟生就像看到自己的愚蠢,因为懦弱的情感而被害,这让他觉得自己活该!
这种自我厌弃理所当然转移到罪魁祸首身上,这让他在剥皮蚀骨的恨里,又对刘轩多了讨厌的情绪。
这对一个丧尸来说很新奇,让他就算讨厌刘轩,也忍不住盯着他看,想多回味一番情绪。
不然折磨完后,当个宠物养着好了,讨厌的情绪虽然不舒服,可他连舒服的感觉都没了啊,这是多么新奇的东西,像喝了一百年白开水的人,猛然吃到一口辣,就算不爽,也一发不可收拾。
他背对着黎白伸出胳膊,咬了一口,墨绿的血滴在刘轩嘴角,他掰开紧闭的唇,把宝贵的变异丧尸血一滴不落地全灌进去。
接着伤口就像拉拉链一样合起来,手腕的皮肤光洁如初。
如果刘轩死了,或者变成了丧尸怎么办,做完抢救措施,他闲下来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连这样刘轩都不能活起来,他要到哪里寻找有意思的东西呢,他可以吃晶核成为巅峰强者,然后呢?
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不人不鬼,不喜不悲。
他摸着刘轩血管下的搏动,忽然笑了,就算死了,他也要拿根绳子牵着变成丧尸的刘轩,遛狗也好,陪伴也罢,他总要为亘古的生命找到乐子。
不然,多寂寞。
bsp; 她放柔了声音,让自己看起来有几分无奈,“我们分手吧,你知道,当时是你追的我,我还太年轻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我不想耽误你,咱们还是好聚好散吧,”想到刘轩对自己的炙热感情,她补了句,“好歹一场,别让大家难看。”
“哦。”热气从喉咙往脑门上蹿,冷汗簌簌而下。
本来还以为会纠缠的黎白愣了,她觉得刚才自己的警告,倒像是笑话,人家根本不在意,但她很快就想通了。
怜悯地看着刘轩,她想对方真是爱极了她,所以选择默默守护,把她交给更有能力保护她的人,她叹口气,觉得自己也算圆满了,对方虽然弱,起码像个男人样,和这样的人谈过一场,也不丢人。
她柔柔地劝道,“你想哭就不要忍着,我知道你难受。”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情真意切,却独没有爱意,偷偷瞥了一眼无动于衷的林孟生,她又有些恼刘轩怎么不多纠缠一下,让林孟生感觉到她的抢手。
“哦。”刘轩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脑仁一阵阵疼,忽然想喝水,猛地一起身,他就倒了。
黎白一瞬间闪过惊喜,瞧吧,这可怜虫失去她,难过地都晕了,她换上怜悯的表情,急忙奔上前,刚想伸手就听到一句恐怖的话。
“他好像被感染了。”
她的手立马缩回去,林孟生走过来检查刘轩的情况,她埋进心上人肩膀上,低低抽泣一声,“他真是太可怜了,我真不该在这个节骨眼对他说这件事,害他被刺激地病发了。”
林孟生有些不好意思提醒她,感染是客观事实,跟她没半毛钱关系,他也没有给人当抹布的习惯,微微侧身躲过,他开始扯掉刘轩的衣服,检查伤口。
黎白嗔他一眼,红着脸躲开了。
宅男的身体是雪白的,刘轩就是这样,他的头发像夜一样黑,嘴唇像涂了水仙花汁,眉毛却像一把剑锋利,这也是他帅气的根源,其它五官都会让人评价为漂亮,但合起来就很英俊。
羸弱的身体没什么看头,小肚子上还有赘肉,这是长坐的后果,他看着刘轩沉睡的脸,对方还是皱着眉头,似乎有噩梦侵扰。
正面没有伤口,但他敏感地嗅到血腥味,像对待煎饼一样翻到背面,饱满的屁股上一道五寸长的伤口,边缘有细碎的腐肉。
凶器是丧尸的骨头。末世中这也算是被流弹击中,刘轩还真是命不好。
少年失沽,人缘不好,是很可怜,可他不该害人,看到他,林孟生就像看到自己的愚蠢,因为懦弱的情感而被害,这让他觉得自己活该!
这种自我厌弃理所当然转移到罪魁祸首身上,这让他在剥皮蚀骨的恨里,又对刘轩多了讨厌的情绪。
这对一个丧尸来说很新奇,让他就算讨厌刘轩,也忍不住盯着他看,想多回味一番情绪。
不然折磨完后,当个宠物养着好了,讨厌的情绪虽然不舒服,可他连舒服的感觉都没了啊,这是多么新奇的东西,像喝了一百年白开水的人,猛然吃到一口辣,就算不爽,也一发不可收拾。
他背对着黎白伸出胳膊,咬了一口,墨绿的血滴在刘轩嘴角,他掰开紧闭的唇,把宝贵的变异丧尸血一滴不落地全灌进去。
接着伤口就像拉拉链一样合起来,手腕的皮肤光洁如初。
如果刘轩死了,或者变成了丧尸怎么办,做完抢救措施,他闲下来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如果连这样刘轩都不能活起来,他要到哪里寻找有意思的东西呢,他可以吃晶核成为巅峰强者,然后呢?
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不人不鬼,不喜不悲。
他摸着刘轩血管下的搏动,忽然笑了,就算死了,他也要拿根绳子牵着变成丧尸的刘轩,遛狗也好,陪伴也罢,他总要为亘古的生命找到乐子。
不然,多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