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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说网 www.77txt.net,蝶之泪_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一

    闭上眼睛就是天黑,于是我就闭了,果真天黑了,接着我还见到了周公、还有吃的正当我正要吃到一香鸡腿还是肯德基的时,突然鸡腿消失了,我睁开双眼,原来是石岚用胳膊肘搡了我一下。

    于是我下意识地理了下散乱的头发,接着听课。这节课是分析化学,老师是个讲师,即专门讲课的老师。她上了几次课后,就追赶潮流,烫了个方便面头发,卷得除了让人想到方便面还是方便面,听她讲课,我会不自觉地把眼球抛向她的头发,起到“望发止饥”的作用。她讲第一章我就走神了,所以我干脆眼不见心不烦,连课也不听了。她讲第二章我睡觉,讲第三章我看第一章,讲第四章我看第二章

    我叫蓝齐儿。

    六岁那年,我坐姐姐的自行车时打瞌睡,把脚放进轮胎,致使脚修养了一段日子;七岁那年,我爬树捣鸟窝,被邻居家的狗狗追得死去活来;八岁那年,我开夜车打游戏机,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在全班同学前批评我,骂得唾沫横飞我是一个女孩子,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善良的,还是好孩子,没有走上邪魔歪路,因为我上大学了。

    2005年的艳阳高照的一天,蓝齐儿我手持一包、手拖一行李箱单枪匹马闯进我的大学,开始风风火火地过我魂牵梦绕的大学生活。我做梦也没想到我居然成了一混混,混着怎样混过考试,怎样混过这看似忙碌的大学生活。

    2

    今年是2006年。白驹过隙,我都成学姐了。

    上完课吃完饭回宿舍,在宿舍楼的楼梯口,我就能听到延依用她那深厚的内功吼着“虾虾”那是宿舍一群八卦女生帮我起的绰号,因为我实在像虾,身体像虾,行动像虾,连思想也像虾。

    延依是我们班的女班长,也是我们的老大,天晓得,有个温柔似水的名字,却是咱寝最具男性魅力的女生。所以说,看人不要看名字,它是经常会让人产生错觉的。见过很多学生的名字,大多逃不开“聪”“亮”“熟”“飞”“帅”“丽”之类的,最让我惊讶的是,女生名中“亚男”“胜男”占1%,可见父母对她们的希望多大,要胜过男生,不行的话也要仅次于男生。世界人口众多,但最终只划分为两类--男和女。我疑惑的是:是不是只有两种选择--胜过男生和亚于男生?难道还有其它情况?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但父母似乎给这个代号承载了太多,希望还是压力?最后,这个代号将是代沟的开始。

    我应了延依一声,然后狂奔向宿舍,石岚还是在后面慢悠悠地。还是宿舍像个人呆的地儿,像个温暖的家,学校的其它地方都像冰窖,奇怪的是一年四季都寒冷,从来没出现过太阳。

    延依看到我回来了,立马就给了个热烈的微笑:“虾虾,你终于回来啦!”我疲倦了应了一声“是啊”然后又回过神来“老大,才一顿饭的时间没见就想我啦,嘿嘿”“才不是呢,我等着你回来扫地呢”我差点喷饭,原来我在延依的心中就是一打扫的,说白了就是一扫把,说不定连扫把也不如呢。于是我假装悲哀,顺便把刚刚的想法尽情表达出来。延依哈哈大笑,拍着书桌冒出四个字“就是就是”我不担心延依的手,只担心那书桌会不会承受不住压力。

    延依就是这样一个豪爽的女孩子,像武侠片里的女侠,使命就是帮助有需要的人,就比如我吧,帮助我解决生活上的一些白痴问题以及心理上的一些不白痴问题。和延依闹完后,我就径自爬上床去睡觉,这才发现平果已在床上了,只是她已闭上了眼,还有呼吸。

    平果本名非如此,只因超级喜欢吃aapple,所以被大家光荣地冠上这个可爱的名字,她也很欣然甚至带着点兴奋,还经常边吃苹果边笑嘻嘻地说:“a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事实上,她并不是一天一个苹果,只要她身边有幸存的苹果,她就会一并解决,直到撑到不行。她一次最多能吃掉4个苹果,我们看了都甘拜下风,因为她吃苹果的功力我们不及。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我每天早上醒来都这么对自己说。事实上,我并不喜欢阳光灿烂的天气,相反我喜欢有雨的天气,缠绵细雨或是暴风骤雨我都喜欢,只要有雨就行,或许是因为我属兔,雨总能让我闻到浪漫的气息。但我偶尔也会在霏霏霪雨几天后期盼太阳的出现,因为衣服已经晒了数天了,太阳再不出来,衣服就要发臭了。一想到那味道我就接近崩溃,这可不是我要的浪漫啊。

    起床后,我依然开始过每天重复单调而有规律的生活。今天的分析课,我又走神了,看到代表溶液体积的v,我竟然想到了v字仇杀队,然后脑海里便浮现一张面具,然后是厮杀的场面,再然后就被血腥慢慢覆盖。有时,我会疯狂地想,我的脑子真是一个特好的电影院,想放什么电影就放什么,只要有储备。所以,未雨绸缪,我要多看电影,每次我去看电影时我就如是安慰自己。我也明白这是一种自欺欺人,但没办法啊,我就是喜欢看电影。别人学习时我玩,别人玩时我更加毫无顾忌地玩。偶尔我也会替自己感到悲哀,但那种感觉只是瞬间的,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快。

    上完半天的课,我们一群人像饿疯了的小鸡去食堂抢食,完全不顾淑女形象。事实是我们本来就不是什么淑女,喜欢提高嗓门讲话,喜欢狼吞虎咽,喜欢穿运动服,不喜欢打扮,不喜欢穿裙子。我们总觉得那裙子是不可靠的东西,飘忽不定,风一吹就什么都失去了,表面上什么也没有失去;至于打扮更是恐怖的事情,本来长得挺标致的一个可人儿,打扮后居然成了一妖精。

    延依、石岚、我与我们大一时的无机化学实验老师在食堂偶遇了,便聚坐在一起吃饭,简称“聚餐”边吃边侃就侃到了我们的有机化学老师,延依飘出一句“她长得还不错”“身材也不错”我平淡地补上一句。“就是普通话有点不标准”石岚也不甘示弱,然后就没了下句。我们仨瞥了瞥实验老师,发现他这个绅士脸上泛红了,我们这才意识到我们无意伤害了他,虽然他今天身着深色西装,可着实只能显出他的矮个儿。我们三挤眉弄眼,用眼神交流着怎样去弥补实验老师受伤的脆弱的心灵。没等我们开口,他就来了句“哇哇,你们这是听课还是干嘛啊?”随即我们就咯咯笑起来,应和着“是啊,是啊,上课上得好就行”然后就低头往嘴里狂塞米饭。

    2006年,南京没有秋天,搞得我这个既喜欢秋天又喜欢冬天的人哭笑不得。

    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偶尔抬头看看sky,望那深邃的风景,心里却想着什么时候下雨啊。一年逝去,我依然喜欢骑着单车在校园里游荡,比僵尸多个灵魂而已;顺便背上单肩包,塞上耳机,让音乐充斥着我的耳朵,使我无法思想,只能跟着音乐一起旋转。与一年前不同的是,以前有落叶看,徒增我的伤感和灵感,而现在连叶影子也见不到,因为我们搬校区了。

    3

    一年前,也就是2005年,我带着满心憧憬步入了大学这神圣的殿堂.没有兴奋、没有激情,只是有点沮丧、颓废。我漫步在校园的林荫道上,不经意间发现地上竟然有那么多枯萎的落叶,心中顿时有一丝被滑过的心碎,有点凄凉、有点苦涩。我的感觉像小说写到了最后一页。

    高考后,我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考验,然后就变得沉默、多愁善感。一朵花瓣的凋零,一片树叶的枯萎,心灵深处都会产生共鸣,仿佛看到了又一个生命的消然而逝。生命竟如此的短暂!如此的脆弱!

    但我的沉默寡言只坚持了一个星期,因为宿舍那群人。之后我也想通了:说到底,屁大点的事,不就是个手术吗?再说我都从鬼门关出来了,怕什么?生死由天命;既然生命苍白无力,那我就该及时行乐,干自己喜欢的事,让生命苍劲有力。自此,活泼的蓝齐儿又重现人间,寂寞的蓝齐儿被埋葬在了心底,然后蓝齐儿就逐渐成了一混混,一个随心所欲的混混。

    爱死宿舍那张床,虽小但很舒服,躺在上面立马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买了张很划算的床上书桌,然后为了显示书桌的实用价值,我就一个星期在床上干了除拉撒外的一切事,懒得我都成了一废人。过了一星期,新鲜感没了,我也良心发现了,再让宿舍的她们帮我打饭,我就会引起公愤了!自此,床上生活告一段落。

    爱死学校的植物园,虽小但很温馨,在里面散步、读英语该是很有意境的一件事。石岚每天都去那里读英语,不知道她感觉如何。我只记得我有次在植物园放声学唱摇滚,结果周围的人在我睁开眼后都消失不见了。

    恨死学校的广播了。每天清晨,广播定时播放类似噪音的音乐催促我们起床。然后我们就睡眼朦胧地向操场聚拢,像监狱里的集合似的。很多人嘴里叼着包子小步快跑,还有的人嚼着蛋饼、摇摇晃晃、大步流星操场上很多红眼与熊猫眼相对,做着忸怩的歪曲的早操,这种场景足以让旁人倾“倒”

    爱死学校的水上报告厅了,四周绿水环绕,水里还有小生命跳跃。我喜欢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坐在靠水的位子上,塞上耳机,闭上眼睛,世界里再无其它,把周围的几对情侣当空气。

    情侣总是大学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作为稀少珍贵的单身贵族的我习惯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坚强因为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别有风味,自由逍遥,独自享受滚滚红尘中的青春年华,其乐无穷!

    空闲时,我喜欢沐浴在阳光下,躺在草地上,闭上眼睛,聆听校园中大自然的声音,期待着一行大雁飞过青天,带给我灵感;还喜欢徘徊在星空下,在操场上转悠,期待着流星划破夜空,好让我许愿;还喜欢听着流行歌曲,奋笔疾书,记下平凡而伟大的现在。

    周末,经常和宿舍的她们,一起去看电影,经历一下别人的人生;或一起去逛街,满足一下我们物质上的需要;或一起去餐馆聚餐,品味一下美味佳肴,或去上网,干自己想干的事;或躲在被窝里,美美地睡上一觉;或去操场跑跑步,打打球。

    又是一个温柔的夜晚,园子、徐熙然还有我与班上男生约好了去打篮球。园子和我在某些方面有些相像,我们同在一个寝室,一个拥有12人的大家庭,只是她和我不在一个room,隔着一扇门;徐熙然则无情地住得离我们很远。我们三慢悠悠地边说边笑边向操场蠕动。到达操场时,看到一群微黄灯光下活跃的身影;虽然黑漆漆的,看不清楚人,但我们还是一眼找到了咱班的男生。其实我们三个女生根本不会打篮球,就跟着在里面瞎凑合。此刻篮球正在范雨的操纵下如鱼得水,他一个纵身,篮球投进了,帅!看到范雨,我立马想到开学时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有点滑稽、带有戏剧性。他没有参加第一次的班会,所以我并不知道他是我们班的;有次,我在超市买卫生纸,隐约听到有人在说“你也来买东西啊”我抬起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那张脸分明是对着我微笑的,可我此时犯糊涂了,想不通一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和我打招呼,我还没来得及想,就做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连我自己也没想到的动作:扔下手中的卫生纸撒腿就跑,留下尴尬的他在超市纳闷。想到这,我不禁放声笑起来,搞得园子和徐熙然莫名其妙。我们三个和男生们打了声招呼后,便开始分组打比赛。徐熙然和我在一组;男生们很仗义、很绅士,因为只要篮球在我们女生手里,他们就不抢,让我们投篮。每次投篮,他们就会冲着黑夜,对着篮筐狂喊:“投中鸡腿,投不中奶茶。”这样真好,投中与否都有好吃的。打着打着,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天歌来。

    天歌是一个和我一样喜欢下雨和仰望sky的哥们,性别忽略不计,就等同于一姐妹啦。他为这总感到委屈,再怎么着,也是一堂堂男子汉啊。他是我第一个异性知己,我一直很珍视我们间的友谊。

    前天晚上天歌打电话来告诉我一件趣事:“我今天看一群鸽子在头顶飞过,特别兴奋,想到了吃烤炉鸽,突然一堆鸽屎从天而降,在我身边1分米处稳稳降落!”

    “真的假的?真的话,你就活该啦,它们本该降落得更准确些的。”

    “当然真的啦,骗你就是小狗!”

    “你当小狗的次数还不够多啊?”

    “嘿嘿,不多的,你小丫就会幸灾乐祸,真是没良心”

    “我本性如此,心早没了”

    天歌很喜欢打篮球,打得也很棒;高中时,他总是吵着要教我打篮球,而我每次都以太辛苦为由半途而废。所以至今我只会唯一学会的三步上篮。

    我努力把自己从回忆中拽回来,可有时候似乎光努力是不够的,越想拽回自己,自己反而越拼命地想。有关天歌的一切逐渐在脑海中浮现,从模糊到清晰,天歌曾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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