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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扫马路的阿伯都能听见。
“小姐,你小声点,我们家主人很注重睡眠,他每天工作繁重,你你不要吵他,我拜托你下午再来。”
阿娇脸都绿了。昨天,她差一点点回家吃老米饭,今天,要是再让主人抓狂,她肯定要回越南卖河粉了!
“我也是彻夜未眠啊!一个晚上不睡觉死不了人的,你别忘了,是你们家的人偷我的兔子,不是我偷你们的兔子!”她郑重声明,要她搞清楚,别傻呼呼的。
其实偷的人是她,根本就不干她家主人的事。
“我求求你啦,你这样吵我主人,会害我被开除的”
“早点回越南也好,你妈一定很思念你。”她扯开喉咙。继续第二波攻击:“偷兔子的小偷,你可以起床了,我”
“阿娇,是谁在楼下大吼小叫的!?”
一道浑厚嗓音从二楼传了下来,当这位男主人与霈仪四目相交时,两人表情皆是错综复杂、惊愕不已。
“是你(你)?”两人同时出声。
“你住我对面?”
“不行吗?”原来他不只是老色胚,还是手脚不干净的贼!
“既然我们是邻居,那就表示我们有缘,来来来,你先请坐,我换个衣服马上下来。”
太好了!这样就不用麻烦天骄,若能跟她把关系打好,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要她戴的那条鸡心佩,可就多了不少机会。
他一回头,她连声喝住:“等等,兔子呢?我是来要回我的兔子,不是来跟你串门子的。”她揪起眉头,冷冰冰的看着他,要他务必搞清楚。
“兔子正在我小侄女的房间,你放心,它很好,我侄女很照顾它。”他耐心向她说明,比饭店的服务生还要客气。
“我朋友昨天跟我说过了,你侄女很喜欢我的兔子,趁你侄女还在睡,抱走兔子会比较容易。”她说得一点也不夸张,唯有在思绮睡着时,才好下手。
他俯望着她,看她全身裹得一团黑,领口处最上端的扣子更是扣得密不透风,当然喽,那块鸡心佩是无缘再见。
不过,她的粉颈还算迷人,脸上肤色雪白细嫩,虽然架着一副不相衬的黑镜框,仍掩藏不住那双晶亮澄澈的黑眸。
“侯小姐,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你把兔子卖我,不论你开多少价码,我都愿意给。”这年头,没有他用钱办不到的事。
“不卖。”
“价钱好谈”
“我说不卖就是不卖,听不懂中文吗?”她压抑着一团火,这种用钱来砸人的戏码,也只有像他们这种铜臭味重的人,才做得出来。
“不再考虑看看吗?老实说,我侄女很喜欢你的兔子,我真的不希望伤害到她幼小的心。”他说得很诚恳,表现出一副好叔叔的模范。
侯霈仪两手交叉在胸前,专注地看着他。“那你愿不愿意把你侄女卖给我,无论多少钱,只要你开价,我就买!”她要他将心比心。
“侯小姐,不能这样比的,我的侄女是我的家人,没有人卖家人的。”
“兔子也是我的家人,所以,你说我卖不卖?”她反问,还顺便导正他的观念。“你要教小孩子有是非观念,不属于她的东西,绝对不能占为已有,你这么宠她,无非是在害她!”
她说得不无道理,他不能因为思绮从小没有爸妈疼爱,为了要补偿她,就任由她耍性子,用哭用闹来达到目标。
一语惊醒梦中人,让他对于她又不得不佩服万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把兔子抱下来给你。”就算思绮醒来会吵得天翻地覆,但他认为,给予正确的观念,才是教育小孩的最佳办法。
只见他一上楼,没几分钟,双手便抱着肥嘟嘟的兔崽子下来。它睡得正舒服,看到久违的主人,闪亮的兔眼睛还不忘多眨两下,
“兔崽子!”她一个近身把爱兔抢回,放在怀中细细呵护。这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怎不叫她动容?
“很抱歉,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时,它就已经被我侄女带去美容,如果你不喜欢它这个造型,可以带去宠物店恢复原本的样貌,多少钱都由我来支付。”白鹰客气说道。
没有回答他的话,霈仪抱住兔崽子,转身就走。
然而,她不过才跨出一步,楼上便传来小女娃的哭闹声。
“谁把我的加菲抱走了?”
白鹰一怔。小思绮醒了,这下代志大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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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的脚步声,急促地从楼上传了下来。
穿着凯蒂猫睡衣的小思绮,手里抱着加菲猫玩偶,脸青青地出现在两人面前。
她乌亮的黑发此刻看起来有些凌乱,平常就很爱漂亮的她,现在可顾不得仪容,她要使出全力,展开抢救爱兔大作战。
晶亮的黑瞳里,出现一个女人抱着加菲,她感到她亲密的伙伴被人夺走,小小的心灵,哪分得了是非对错,把手中玩偶一丢,一个快步上前,就和霈仪大抢出手,紧紧抓住加菲的身躯不放。
“还我!”她毫不客气,使出全力又抓又抢。
霈仪被这小小恰查某给吓到了,没想到她已经够凶了,还有人比她更上层楼。
一个二十好几的人,怎么可能跟个八岁小女娃抢东西?再说,这样拉扯,受害最深的,无疑是兔崽子。
它的皮会痛、毛会脱、精神会受到惊吓,无论从哪个层面看,她都不宜做这种幼稚的行为。
一个松手,兔崽子立刻易主,再度回到小思绮怀抱。
她很快把加菲抱开,以白鹰为天然屏障,屈身在他的身边,眼中充满对霈仪的敌意,晶亮的黑眼珠内,有着“你要敢抢,我就跟你拼命”的决死精神。
对霈仪来说,她总算见识到什么叫做任性、蛮横,她不知道这个小女娃是怎么了,为何会那么害怕失去一样东西,仿佛在她幼嫩的心灵中,藏着一份难以言喻的孤寂,而兔崽子是她这一生最好的朋友,她拼死拼活,就是不准兔崽子离开她。
站在一旁的白鹰目睹这一幕,当然对霈仪感到抱歉,这种非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已有的强盗行为,可不是个好家教的人家会教出来的。
他蹲在小思绮身旁,对她来个机会教育。
“小思绮,站在你前面的这位大姐姐,是加菲的主人,她找加菲已经找很久了,你是不是该还给大姐姐,这样才对呢?”他很清楚他说的这些话,实质上帮助并不大,小思绮根本就听不进去,会说这些,无非是要让霈仪知道,他并非包庇偏袒小思绮,他也是用心尽力,在导正她的观念。
小思绮没有说话,嘴噘得高高的,长长的睫毛眨呀眨的,一脸不肯就范。
白鹰继续努力。“小思绮,叔叔问你,万一有一天,你走丢了,看不到叔叔,结果你是被带到一个你从来没有看过的地方,你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很想叔叔?”
小思绮没有立刻回答,仿佛在认真思索着叔叔这番话。须臾,小小脑袋瓜点了点,她认同白鹰的说词。
“你会想叔叔,就像加菲会想这位大姐姐一样,你现在不肯让加菲回到大姐姐身边,加菲会难过,心情会越来越不好,每天都不开心,而大姐姐也会想念加菲,也会变得很不开心,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开心,只有小思绮一个人开心,这样,你会快乐吗?”他用比对法,要小思绮将心比心,聪明的小思绮,当然能理解叔叔这一席话。
一滴晶亮的小泪珠,无预警地滴落下来,这滴泪,可把霈仪的心也滴酸了,仿佛这兔崽子是小思绮养的,而她就是那个要拆散他们的虎姑婆,狠心坏心的后母皇后。
“叔叔,可可是我看不到加菲,我会不开心,以后放学回家都没人陪我了呜呜呜”她把兔崽子拟人化了,仿佛兔崽子已经成为她最贴心的伴侣,要带走她,无疑跟要割她一块肉一样难过。
这就是都市小孩的悲哀,家长为了生计,必须耗费大多数的时间在外工作赚钱,让许多小孩成为钥匙儿童,从小就必须忍受着孤单与落寞的摧残。
霈仪知道,小思绮绝对不是那种蛮横不讲理的小恶霸,她是怕兔崽子一离开她,她会没伴,空虚、寂寞会像个大魔王般,重新进驻她的心灵。
她是很同情小思绮没错,但她也需要兔崽子啊!她就跟小思绮一样,把兔崽子当成是唯一的心灵桥梁,有什么心事,她只会跟兔崽子说,哪怕它一句话也不回应,但有它在,就是一种寄托,一种心情上的抒发,就算她身边有译娴和紫柔两位好姐妹,但有些更深层更不为人知的秘密,只能说给兔崽子听而已。
“小思绮乖,那叔叔改天带你去宠物店,你可以去挑一只小狈还是小猫,或者你也可以挑只跟加菲一样的兔子,这样好不好?”
或许,她已经跟兔崽子建立情感,此时此刻,送她再怎么可爱的动物,她都不感兴趣。
小思绮在天人交战,泪水更是流个不停。
白鹰开始束手无策,总不可能硬从小思绮手中,把兔崽子抢过来交给霈仪,然后要她赶紧离开吧!
这种下下之策,绝对会让小思绮痛恨他一辈子,既然答应死去的哥哥要好好照顾小思绮,他就绝对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否则,他跟她那个爱酗酒,不负责任的母亲,又有什么区别?
“那以后叔叔早点回来陪你,你不是想去坐摩天轮?下午叔叔带你去,好不好?”他卯足全力,就是要让小思绮点头。
在商场上,他是无往不利,战无不胜的猛将,再怎么难应付的敌手,他都能轻松面对,可碰到跟小孩子沟通这方面,他可没辙了,就像现在,他几乎要举起双手投降了。
眼看僵持不下,霈仪知道再坚持下去,无疑会伤到叔侄间的情感,这点,并不是她所愿意的。
她想了想,想出一个折衷办法,展开难得一见的笑容,来到小思绮身边,说道:“你让大姐姐把把加菲带回去,大姐姐就住在你们家正对面楼上,以后你要想看加菲,就找你叔叔,让他带你上来,大姐姐随时都欢迎你,好不好?”
天啊!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友善了?
“真的吗?我什么时候想去看加菲都可以吗?”这句话明显有准备让步的意味。
能够让小思绮心甘情愿把兔崽子还给她,就算要她开出一百个条件,她都愿意配合。
“当然喽!”她点点头,第一次觉得自己很阿莎力。
“白天晚上都可以吗?”
“嗯。”“那下雨天也可以吗?”她问得非常仔细。
“只要大姐姐在家,都可以。”她真服了现在的小朋友,个个精得要命。
最后,她问完最后一个问题,待霈仪点了头后,双手不再那么坚持,谈判终告结束。
从小思绮手中,将兔崽子接过来,她的心情,并没有特别开心,反而更加沉重。
看着她挥手与兔崽子道别的画面,她心头一阵绞痛,于是她赶紧将头一撇,快步离去。
在离开白家时,她隐约还听到小思绮啜泣的声音。我的妈呀!她是失主耶!哭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可是,在她心里,她觉得自己变得好可恶,怎会干出这种欺负小孩的事来?
看着兔崽子,她回头再看看自家,不禁心生感慨,知道自己一旦答应小思绮,那么,她和白鹰往后见面的机会,自然也就增加许多。
她从来都没跟哪个男人如此有缘过,想到他对小思绮循循善诱、谆谆告诫的慈祥脸孔,她不禁怀疑,他会是那种色眯眯的卞流鬼吗?会让一个小孩子这么尊敬、这么喜爱的男人,绝对有他迷人的优点,她清楚小孩子的态度,是最真诚不过的,谁好谁坏,都会写在他们稚嫩的脸庞上。
看着他抱着小思绮,目送她离去的样子,真像个居家的好爸爸,而这种爱小孩的奸男人,不就是她一直渴望的吗?对他,她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好感产生不不不!说好不再谈恋爱的不是吗?之前那个男人伤透了她的心,她的爱,都给了兔崽子,没有多余的情感再分割出去了。
在进到寓所大门前一秒,她不自主地再回头看了那栋花园洋房,而她为什么会回头?这个问题,连她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区外扫马路的阿伯都能听见。
“小姐,你小声点,我们家主人很注重睡眠,他每天工作繁重,你你不要吵他,我拜托你下午再来。”
阿娇脸都绿了。昨天,她差一点点回家吃老米饭,今天,要是再让主人抓狂,她肯定要回越南卖河粉了!
“我也是彻夜未眠啊!一个晚上不睡觉死不了人的,你别忘了,是你们家的人偷我的兔子,不是我偷你们的兔子!”她郑重声明,要她搞清楚,别傻呼呼的。
其实偷的人是她,根本就不干她家主人的事。
“我求求你啦,你这样吵我主人,会害我被开除的”
“早点回越南也好,你妈一定很思念你。”她扯开喉咙。继续第二波攻击:“偷兔子的小偷,你可以起床了,我”
“阿娇,是谁在楼下大吼小叫的!?”
一道浑厚嗓音从二楼传了下来,当这位男主人与霈仪四目相交时,两人表情皆是错综复杂、惊愕不已。
“是你(你)?”两人同时出声。
“你住我对面?”
“不行吗?”原来他不只是老色胚,还是手脚不干净的贼!
“既然我们是邻居,那就表示我们有缘,来来来,你先请坐,我换个衣服马上下来。”
太好了!这样就不用麻烦天骄,若能跟她把关系打好,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要她戴的那条鸡心佩,可就多了不少机会。
他一回头,她连声喝住:“等等,兔子呢?我是来要回我的兔子,不是来跟你串门子的。”她揪起眉头,冷冰冰的看着他,要他务必搞清楚。
“兔子正在我小侄女的房间,你放心,它很好,我侄女很照顾它。”他耐心向她说明,比饭店的服务生还要客气。
“我朋友昨天跟我说过了,你侄女很喜欢我的兔子,趁你侄女还在睡,抱走兔子会比较容易。”她说得一点也不夸张,唯有在思绮睡着时,才好下手。
他俯望着她,看她全身裹得一团黑,领口处最上端的扣子更是扣得密不透风,当然喽,那块鸡心佩是无缘再见。
不过,她的粉颈还算迷人,脸上肤色雪白细嫩,虽然架着一副不相衬的黑镜框,仍掩藏不住那双晶亮澄澈的黑眸。
“侯小姐,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你把兔子卖我,不论你开多少价码,我都愿意给。”这年头,没有他用钱办不到的事。
“不卖。”
“价钱好谈”
“我说不卖就是不卖,听不懂中文吗?”她压抑着一团火,这种用钱来砸人的戏码,也只有像他们这种铜臭味重的人,才做得出来。
“不再考虑看看吗?老实说,我侄女很喜欢你的兔子,我真的不希望伤害到她幼小的心。”他说得很诚恳,表现出一副好叔叔的模范。
侯霈仪两手交叉在胸前,专注地看着他。“那你愿不愿意把你侄女卖给我,无论多少钱,只要你开价,我就买!”她要他将心比心。
“侯小姐,不能这样比的,我的侄女是我的家人,没有人卖家人的。”
“兔子也是我的家人,所以,你说我卖不卖?”她反问,还顺便导正他的观念。“你要教小孩子有是非观念,不属于她的东西,绝对不能占为已有,你这么宠她,无非是在害她!”
她说得不无道理,他不能因为思绮从小没有爸妈疼爱,为了要补偿她,就任由她耍性子,用哭用闹来达到目标。
一语惊醒梦中人,让他对于她又不得不佩服万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把兔子抱下来给你。”就算思绮醒来会吵得天翻地覆,但他认为,给予正确的观念,才是教育小孩的最佳办法。
只见他一上楼,没几分钟,双手便抱着肥嘟嘟的兔崽子下来。它睡得正舒服,看到久违的主人,闪亮的兔眼睛还不忘多眨两下,
“兔崽子!”她一个近身把爱兔抢回,放在怀中细细呵护。这种失而复得的心情,怎不叫她动容?
“很抱歉,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时,它就已经被我侄女带去美容,如果你不喜欢它这个造型,可以带去宠物店恢复原本的样貌,多少钱都由我来支付。”白鹰客气说道。
没有回答他的话,霈仪抱住兔崽子,转身就走。
然而,她不过才跨出一步,楼上便传来小女娃的哭闹声。
“谁把我的加菲抱走了?”
白鹰一怔。小思绮醒了,这下代志大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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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乌亮的黑发此刻看起来有些凌乱,平常就很爱漂亮的她,现在可顾不得仪容,她要使出全力,展开抢救爱兔大作战。
晶亮的黑瞳里,出现一个女人抱着加菲,她感到她亲密的伙伴被人夺走,小小的心灵,哪分得了是非对错,把手中玩偶一丢,一个快步上前,就和霈仪大抢出手,紧紧抓住加菲的身躯不放。
“还我!”她毫不客气,使出全力又抓又抢。
霈仪被这小小恰查某给吓到了,没想到她已经够凶了,还有人比她更上层楼。
一个二十好几的人,怎么可能跟个八岁小女娃抢东西?再说,这样拉扯,受害最深的,无疑是兔崽子。
它的皮会痛、毛会脱、精神会受到惊吓,无论从哪个层面看,她都不宜做这种幼稚的行为。
一个松手,兔崽子立刻易主,再度回到小思绮怀抱。
她很快把加菲抱开,以白鹰为天然屏障,屈身在他的身边,眼中充满对霈仪的敌意,晶亮的黑眼珠内,有着“你要敢抢,我就跟你拼命”的决死精神。
对霈仪来说,她总算见识到什么叫做任性、蛮横,她不知道这个小女娃是怎么了,为何会那么害怕失去一样东西,仿佛在她幼嫩的心灵中,藏着一份难以言喻的孤寂,而兔崽子是她这一生最好的朋友,她拼死拼活,就是不准兔崽子离开她。
站在一旁的白鹰目睹这一幕,当然对霈仪感到抱歉,这种非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已有的强盗行为,可不是个好家教的人家会教出来的。
他蹲在小思绮身旁,对她来个机会教育。
“小思绮,站在你前面的这位大姐姐,是加菲的主人,她找加菲已经找很久了,你是不是该还给大姐姐,这样才对呢?”他很清楚他说的这些话,实质上帮助并不大,小思绮根本就听不进去,会说这些,无非是要让霈仪知道,他并非包庇偏袒小思绮,他也是用心尽力,在导正她的观念。
小思绮没有说话,嘴噘得高高的,长长的睫毛眨呀眨的,一脸不肯就范。
白鹰继续努力。“小思绮,叔叔问你,万一有一天,你走丢了,看不到叔叔,结果你是被带到一个你从来没有看过的地方,你会不会害怕?会不会很想叔叔?”
小思绮没有立刻回答,仿佛在认真思索着叔叔这番话。须臾,小小脑袋瓜点了点,她认同白鹰的说词。
“你会想叔叔,就像加菲会想这位大姐姐一样,你现在不肯让加菲回到大姐姐身边,加菲会难过,心情会越来越不好,每天都不开心,而大姐姐也会想念加菲,也会变得很不开心,那么,所有的人都不开心,只有小思绮一个人开心,这样,你会快乐吗?”他用比对法,要小思绮将心比心,聪明的小思绮,当然能理解叔叔这一席话。
一滴晶亮的小泪珠,无预警地滴落下来,这滴泪,可把霈仪的心也滴酸了,仿佛这兔崽子是小思绮养的,而她就是那个要拆散他们的虎姑婆,狠心坏心的后母皇后。
“叔叔,可可是我看不到加菲,我会不开心,以后放学回家都没人陪我了呜呜呜”她把兔崽子拟人化了,仿佛兔崽子已经成为她最贴心的伴侣,要带走她,无疑跟要割她一块肉一样难过。
这就是都市小孩的悲哀,家长为了生计,必须耗费大多数的时间在外工作赚钱,让许多小孩成为钥匙儿童,从小就必须忍受着孤单与落寞的摧残。
霈仪知道,小思绮绝对不是那种蛮横不讲理的小恶霸,她是怕兔崽子一离开她,她会没伴,空虚、寂寞会像个大魔王般,重新进驻她的心灵。
她是很同情小思绮没错,但她也需要兔崽子啊!她就跟小思绮一样,把兔崽子当成是唯一的心灵桥梁,有什么心事,她只会跟兔崽子说,哪怕它一句话也不回应,但有它在,就是一种寄托,一种心情上的抒发,就算她身边有译娴和紫柔两位好姐妹,但有些更深层更不为人知的秘密,只能说给兔崽子听而已。
“小思绮乖,那叔叔改天带你去宠物店,你可以去挑一只小狈还是小猫,或者你也可以挑只跟加菲一样的兔子,这样好不好?”
或许,她已经跟兔崽子建立情感,此时此刻,送她再怎么可爱的动物,她都不感兴趣。
小思绮在天人交战,泪水更是流个不停。
白鹰开始束手无策,总不可能硬从小思绮手中,把兔崽子抢过来交给霈仪,然后要她赶紧离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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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上,他是无往不利,战无不胜的猛将,再怎么难应付的敌手,他都能轻松面对,可碰到跟小孩子沟通这方面,他可没辙了,就像现在,他几乎要举起双手投降了。
眼看僵持不下,霈仪知道再坚持下去,无疑会伤到叔侄间的情感,这点,并不是她所愿意的。
她想了想,想出一个折衷办法,展开难得一见的笑容,来到小思绮身边,说道:“你让大姐姐把把加菲带回去,大姐姐就住在你们家正对面楼上,以后你要想看加菲,就找你叔叔,让他带你上来,大姐姐随时都欢迎你,好不好?”
天啊!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友善了?
“真的吗?我什么时候想去看加菲都可以吗?”这句话明显有准备让步的意味。
能够让小思绮心甘情愿把兔崽子还给她,就算要她开出一百个条件,她都愿意配合。
“当然喽!”她点点头,第一次觉得自己很阿莎力。
“白天晚上都可以吗?”
“嗯。”“那下雨天也可以吗?”她问得非常仔细。
“只要大姐姐在家,都可以。”她真服了现在的小朋友,个个精得要命。
最后,她问完最后一个问题,待霈仪点了头后,双手不再那么坚持,谈判终告结束。
从小思绮手中,将兔崽子接过来,她的心情,并没有特别开心,反而更加沉重。
看着她挥手与兔崽子道别的画面,她心头一阵绞痛,于是她赶紧将头一撇,快步离去。
在离开白家时,她隐约还听到小思绮啜泣的声音。我的妈呀!她是失主耶!哭的人应该是她才对,可是,在她心里,她觉得自己变得好可恶,怎会干出这种欺负小孩的事来?
看着兔崽子,她回头再看看自家,不禁心生感慨,知道自己一旦答应小思绮,那么,她和白鹰往后见面的机会,自然也就增加许多。
她从来都没跟哪个男人如此有缘过,想到他对小思绮循循善诱、谆谆告诫的慈祥脸孔,她不禁怀疑,他会是那种色眯眯的卞流鬼吗?会让一个小孩子这么尊敬、这么喜爱的男人,绝对有他迷人的优点,她清楚小孩子的态度,是最真诚不过的,谁好谁坏,都会写在他们稚嫩的脸庞上。
看着他抱着小思绮,目送她离去的样子,真像个居家的好爸爸,而这种爱小孩的奸男人,不就是她一直渴望的吗?对他,她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好感产生不不不!说好不再谈恋爱的不是吗?之前那个男人伤透了她的心,她的爱,都给了兔崽子,没有多余的情感再分割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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