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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对于夏汐而言,这是一周中最空闲的一天。尤其是这个星期四。几家杂志的约稿已经上交了,报纸专栏的文章e-mail出去了,新接的周刊策划方案也完成了。
闲情的工作日,她很放肆。
放肆地听音乐,放肆地上网聊天,放肆地吃大堆大堆的零食、喝大杯大杯的冰水。但想到室友赵兰清的苗条警言,她便把已经取出包装纸的第四颗朱古力放回去——“一次吃三颗就够啦”——赵兰清的话。而网上聊友说冰水对肠胃不好,她也不太敢多喝。
闲闷的周四,她想放肆地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呢?夏汐盯着电脑屏幕,一只手捧着杯子,另一只手移动着鼠标,漫不经心地浏览网页。然后将光标定在旅游专区,点击,打开“国外畅游”
或者,出国旅游一趟吧。她捏算了下时间,按照惯例,接下来的三两个星期,要是不另接稿约的话,她都会比较清闲。即使接了,她也可以在旅途中完成。
她是个soh0媒体工作者,也可以说是时下流行的自由撰稿人。不必出门,每天只需把客户要的文案通过网络传送出去就可以了。而每个月,她的银行进账数目也是经由接收伊妹儿来了解的。
说到底,她是一个被网络束缚的人。她的生活离不开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
很难去界定这种生活到底是好或者不好。她在读大学时就已经替报刊杂志写稿了,毕业后也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到处找工作,因为她的手中已握有两家报社的专栏版块,同时又是三家时尚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时间安排得十分紧凑,根本分不出心神做别的事。后来她又陆续参与了一些媒体刊物的主题策划和执行工作,渐渐地,不自觉间便成了个标准的soh0。
她不曾试过朝九晚五的工作,不清楚其中的甘苦。而外人看她,只羡慕着她的自由与自主,却不能明白她遭遇瓶颈时的苦恼与烦燥。所幸,她向来就把码文字当做一种娱乐。
娱己乐人的游戏,她大多数时候都玩得得心应手。
不过,得承认一点,囹圄于室的生活久了是会郁闷和倦怠的。试想,遇上赶稿期,便得日夜不停地写,机器都会罢工,何况是人?
好在,她善于自我调节身心。逛街、舍宾、旅游都是她所喜欢的放松方式。
夏汐正阅览着“国外畅游”的页面“砰”的一声,房门被推开了,刚下班的室友赵兰清满面悦色地冲进来,喜滋滋地道:“美女,下个月有没有空?”
“应该有吧,我刚交完功课呢!”她还保留着在校时的习惯,把工作也叫做功课“我最少有半个月是空闲的。”
“呵呵,真好。我下月初出国公干二十天,怎么样,一起去玩?”赵兰清问道,俏脸上精致的妆容闪着迷人的神彩。
与清丽简约的夏汐不同,赵兰清是个标准的大美人。
“太棒了,我正打算出国旅游呢!你看——”夏汐转动显示屏,让赵兰清看她刚刚开启的网页“我先前还在网上搜索出游点呢。”
赵兰清是外贸公司的职员,经常要出差,夏汐没杂务缠身时便和她一起去。两个女人,一个工作,一个游玩。赵兰清忙完公事后,若仍有时间,便加入夏汐的游走行列,总是玩得乐不思归。所以,每每出公差,她都习惯叫上夏汐。
而夏汐也热衷旅游。出游嘛,有个伴儿总好过孤身行走。平时一个人闭关写作已经够闷的了,她不喜欢一个人的旅程。所以,在赵兰清公干时跟随着游玩对她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既省去订酒店的麻烦,又免除了舟车烦恼,因为这些赵兰清都会安排。
“我这次是去加拿大。你的护照没有过期吧?”赵兰清一边踢去高跟鞋,一边将高高挽起的长发披散下来,整个人儿慵懒而闲散,显得十分妩媚。
“没有。”夏汐粲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梨涡“你去年才帮我办的,你忘啦?”
“对喔——是了,你吃过晚饭没?”
“没有。”夏汐站起来,望向窗外,发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关掉电脑,问赵兰清:“你也没吃吧?我们去‘经典’吃黑椒牛扒怎么样?”
“好啊,听说他们最近新推出了一款‘蓝莓烩鱼丁’好像蛮不错的。”赵兰清转身赤足折回自己的房间“我先补个妆,你快点换衣服。要不要约喜之郎一起去啊?”
“不要不要不要,我们吃饭关他什么事嘛。”夏汐嘟囔,扯了条麻质的细带裙子走进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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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你所知,我叫夏汐,单身。两年前大学毕业后独自来到这个陌生而热闹的城市。
这个地方寸土如金,通过房屋中介,我和一个在外贸公司上班的女孩子赵兰清合租一套公寓。我们几乎无话不说,认识不久便结成了知己。
她和我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爱结交男人,是那种不谈恋爱就会枯萎的漂亮女孩,男人是她的滋润养分。而我,最喜欢吃和睡,以及写文章,不过赵兰清说我是一个只知道埋头码字赚钱的闷木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做自由撰稿人的我,最开心的其实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了睡,睡了吃,而且还长不胖。赵兰清一定是羡慕我才那样形容的。
喜之郎就是许之宁,喜之郎是赵兰清发明的叫法,因为她很爱吃喜之郎果冻布丁。他追求我追得很紧,我躲他躲得密。
很难想起许之宁是怎么出现的。
虽然我的记忆力相当好,细枝末节的事都能记得清清楚楚,中学时曾背过现代汉语词典,基本上熟记了当中每个词组和成语的注释,但却很难想起许之宁是怎么出现的。
我只是大概记得赵兰清提过他任职的公司是她们的客户。
赵兰清是客户代表,有次她陪客户吃饭时恰好我也在那间餐厅里用餐,她过来跟我打招呼,当时她旁边的一个男人直对我行注目礼,后来赵兰清告诉我,那个男人叫许之宁,餐宴结束后他便闪烁其词地向她技巧性地询问我的姓名和年龄,以及婚否。
后来他辞任了那家公司,后来他迁居到与我相同的一个城市,后来他——
似乎没有后来了。后来就是现在,他常常出现于我的周围,以一个追求者的姿态。这些都是赵兰清告诉我的。
追求者?
我当然知道他在追我,可是我假装糊涂。我还没有作好谈恋爱的准备呢。
许之宁——喜之郎,赵兰清总是在我的面前提起他。这个男人,关我什么事呢?赵兰清喜欢把男人比喻成服装,她说许之宁是名牌西服。
假若不合适自己,那又有什么用?
我比较喜欢休闲服。而你,就是一套舒适的休闲服。
我后来常常想,如果那一次,我没有跟随赵兰清一起差游,或者说,赵兰清出差的国家不是加拿大,我,应该是永远也不会遇见你吧?我也应该不会那么快就爱上一个人吧?
没有如果。
只有那次忘也忘不掉的温哥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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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的春天,雨水十分充足,几乎是出门就逢雨。夏汐披着件鹅黄色及膝大衣,撑了把香蕉色的雨伞,整个人装扮得像个柠檬似的,走在盖士镇的街道上。
其实雨已经停了,她这样子不过是怕突然而来的小雨点。
街上仍有未融的冰雪,好些行人穿着旱冰鞋滑来滑去,动作熟练且轻松。
踩过细细的雪痕,夏汐羡慕不已地看着滑行的人们,眼睛睁得大大的,嘴角浮起钦佩的笑容。她不会滑冰。那些穿着旱冰鞋滑得犹如轻燕飞掠的人,尤其是有几个看起来似乎还不足十岁的小孩,竟可以一边滑行一边嬉闹,真是让她佩服到极点。假若是她,恐怕未穿好冰鞋就先摔交了。
她边走边看,还不时地回过头追随自身旁滑行而过的身影,全然没去注意前面的景物,直到一声低呼响起——
“哎呀!”
像是撞到了谁,夏汐忙止步,撑高雨伞,看见被她碰撞了一下的男人正弯腰去拾地上的物什。他穿着深蓝色风衣,衣服已微湿。显然,他没带任何雨具,是先前的阵雨淋的。
男人很快地直起身,转眼望向她,神色微愠。
夏汐顿时手足无措,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鲁莽,还是对方不悦的表情,或者是他那双像是要把人吞噬的眼睛。
“我、我道歉,我不是故意的!你的——”几乎是习惯性地,她用中文忙不迭地说道,眼睛看向他手里抓握的东西,才发觉原来是一部照相机。“呃,你的相机没摔坏吧?”
男人没答腔。
见他没反应,夏汐及时地改用英语问道:“你的相机应该没摔坏吧?”温哥华市华人特别多,但她不能确定对方是哪国人。那么深刻的五官和深不见底的瞳眸,在亚洲人中极少见,但他又是黑头发、黄皮肤。应该是混血儿吧。
“嗯哼。”男人闷哼了一声,低头检视机器。
夏汐站于一旁,走不是,不走也不是。如果他的相机真的摔坏了,要她赔她也不敢置言,但现在的情形,却是尴尬成分更多一点。对方好像当她不存在。
“咳——你的相机——”她再度开口。
“没你的事。”头也不抬一下,男人淡淡地丢出一串字符。
“哦哦哦。那我可以走了吗?”
“你走不走关我什么事。”
啊?!夏汐愣了愣,这个男人真是、真是——怪。不只怪,而且还傲。“是这样的,如果相机摔坏了的话,我可以赔。”她说明缘由。
“你赔不起。”同样的淡漠语调从他的鼻腔中冒出来。
夏汐更尴尬了,她想了想,收折好雨伞,干脆转身离开。好一个不可理喻的男人!她还是趁现在雨刚停,赶快去看那个全世界第一座蒸汽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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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钟是盖士镇的地标,也是旅游观光客争相拍摄的景点。大概每隔一刻钟,蒸汽就会从地底下往上冒,自钟盖中喷发出来,冒着白烟,同时发出呼呼的汽笛响声。
夏汐兴致勃勃地看着,她最喜欢这种既有趣又奇特的景观了。可惜赵兰清要跟客户见面,去了罗伯森街,不然她来看了一定也会兴高采烈的。
想到这,夏汐才忆起早晨赵兰清出门时说晚上可能要住在加拿大大厦,不回她们原先下榻的酒店。
瞄了眼腕表,是当地时间的下午四点。她从背包里取出相机选了几个角度摄下蒸汽钟,打算在附近再晃一会儿就回酒店。
温哥华到了四五月份也仍是冰冷冷的。对于一直生活在南方的夏汐而言,一丁点儿的寒意她都不太受得了。不知道是不是也由于出生在夏天的原因,她特别怕冷。所以,出... -->>
星期四。
对于夏汐而言,这是一周中最空闲的一天。尤其是这个星期四。几家杂志的约稿已经上交了,报纸专栏的文章e-mail出去了,新接的周刊策划方案也完成了。
闲情的工作日,她很放肆。
放肆地听音乐,放肆地上网聊天,放肆地吃大堆大堆的零食、喝大杯大杯的冰水。但想到室友赵兰清的苗条警言,她便把已经取出包装纸的第四颗朱古力放回去——“一次吃三颗就够啦”——赵兰清的话。而网上聊友说冰水对肠胃不好,她也不太敢多喝。
闲闷的周四,她想放肆地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呢?夏汐盯着电脑屏幕,一只手捧着杯子,另一只手移动着鼠标,漫不经心地浏览网页。然后将光标定在旅游专区,点击,打开“国外畅游”
或者,出国旅游一趟吧。她捏算了下时间,按照惯例,接下来的三两个星期,要是不另接稿约的话,她都会比较清闲。即使接了,她也可以在旅途中完成。
她是个soh0媒体工作者,也可以说是时下流行的自由撰稿人。不必出门,每天只需把客户要的文案通过网络传送出去就可以了。而每个月,她的银行进账数目也是经由接收伊妹儿来了解的。
说到底,她是一个被网络束缚的人。她的生活离不开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
很难去界定这种生活到底是好或者不好。她在读大学时就已经替报刊杂志写稿了,毕业后也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到处找工作,因为她的手中已握有两家报社的专栏版块,同时又是三家时尚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时间安排得十分紧凑,根本分不出心神做别的事。后来她又陆续参与了一些媒体刊物的主题策划和执行工作,渐渐地,不自觉间便成了个标准的soh0。
她不曾试过朝九晚五的工作,不清楚其中的甘苦。而外人看她,只羡慕着她的自由与自主,却不能明白她遭遇瓶颈时的苦恼与烦燥。所幸,她向来就把码文字当做一种娱乐。
娱己乐人的游戏,她大多数时候都玩得得心应手。
不过,得承认一点,囹圄于室的生活久了是会郁闷和倦怠的。试想,遇上赶稿期,便得日夜不停地写,机器都会罢工,何况是人?
好在,她善于自我调节身心。逛街、舍宾、旅游都是她所喜欢的放松方式。
夏汐正阅览着“国外畅游”的页面“砰”的一声,房门被推开了,刚下班的室友赵兰清满面悦色地冲进来,喜滋滋地道:“美女,下个月有没有空?”
“应该有吧,我刚交完功课呢!”她还保留着在校时的习惯,把工作也叫做功课“我最少有半个月是空闲的。”
“呵呵,真好。我下月初出国公干二十天,怎么样,一起去玩?”赵兰清问道,俏脸上精致的妆容闪着迷人的神彩。
与清丽简约的夏汐不同,赵兰清是个标准的大美人。
“太棒了,我正打算出国旅游呢!你看——”夏汐转动显示屏,让赵兰清看她刚刚开启的网页“我先前还在网上搜索出游点呢。”
赵兰清是外贸公司的职员,经常要出差,夏汐没杂务缠身时便和她一起去。两个女人,一个工作,一个游玩。赵兰清忙完公事后,若仍有时间,便加入夏汐的游走行列,总是玩得乐不思归。所以,每每出公差,她都习惯叫上夏汐。
而夏汐也热衷旅游。出游嘛,有个伴儿总好过孤身行走。平时一个人闭关写作已经够闷的了,她不喜欢一个人的旅程。所以,在赵兰清公干时跟随着游玩对她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既省去订酒店的麻烦,又免除了舟车烦恼,因为这些赵兰清都会安排。
“我这次是去加拿大。你的护照没有过期吧?”赵兰清一边踢去高跟鞋,一边将高高挽起的长发披散下来,整个人儿慵懒而闲散,显得十分妩媚。
“没有。”夏汐粲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梨涡“你去年才帮我办的,你忘啦?”
“对喔——是了,你吃过晚饭没?”
“没有。”夏汐站起来,望向窗外,发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关掉电脑,问赵兰清:“你也没吃吧?我们去‘经典’吃黑椒牛扒怎么样?”
“好啊,听说他们最近新推出了一款‘蓝莓烩鱼丁’好像蛮不错的。”赵兰清转身赤足折回自己的房间“我先补个妆,你快点换衣服。要不要约喜之郎一起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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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我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爱结交男人,是那种不谈恋爱就会枯萎的漂亮女孩,男人是她的滋润养分。而我,最喜欢吃和睡,以及写文章,不过赵兰清说我是一个只知道埋头码字赚钱的闷木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做自由撰稿人的我,最开心的其实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了睡,睡了吃,而且还长不胖。赵兰清一定是羡慕我才那样形容的。
喜之郎就是许之宁,喜之郎是赵兰清发明的叫法,因为她很爱吃喜之郎果冻布丁。他追求我追得很紧,我躲他躲得密。
很难想起许之宁是怎么出现的。
虽然我的记忆力相当好,细枝末节的事都能记得清清楚楚,中学时曾背过现代汉语词典,基本上熟记了当中每个词组和成语的注释,但却很难想起许之宁是怎么出现的。
我只是大概记得赵兰清提过他任职的公司是她们的客户。
赵兰清是客户代表,有次她陪客户吃饭时恰好我也在那间餐厅里用餐,她过来跟我打招呼,当时她旁边的一个男人直对我行注目礼,后来赵兰清告诉我,那个男人叫许之宁,餐宴结束后他便闪烁其词地向她技巧性地询问我的姓名和年龄,以及婚否。
后来他辞任了那家公司,后来他迁居到与我相同的一个城市,后来他——
似乎没有后来了。后来就是现在,他常常出现于我的周围,以一个追求者的姿态。这些都是赵兰清告诉我的。
追求者?
我当然知道他在追我,可是我假装糊涂。我还没有作好谈恋爱的准备呢。
许之宁——喜之郎,赵兰清总是在我的面前提起他。这个男人,关我什么事呢?赵兰清喜欢把男人比喻成服装,她说许之宁是名牌西服。
假若不合适自己,那又有什么用?
我比较喜欢休闲服。而你,就是一套舒适的休闲服。
我后来常常想,如果那一次,我没有跟随赵兰清一起差游,或者说,赵兰清出差的国家不是加拿大,我,应该是永远也不会遇见你吧?我也应该不会那么快就爱上一个人吧?
没有如果。
只有那次忘也忘不掉的温哥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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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的春天,雨水十分充足,几乎是出门就逢雨。夏汐披着件鹅黄色及膝大衣,撑了把香蕉色的雨伞,整个人装扮得像个柠檬似的,走在盖士镇的街道上。
其实雨已经停了,她这样子不过是怕突然而来的小雨点。
街上仍有未融的冰雪,好些行人穿着旱冰鞋滑来滑去,动作熟练且轻松。
踩过细细的雪痕,夏汐羡慕不已地看着滑行的人们,眼睛睁得大大的,嘴角浮起钦佩的笑容。她不会滑冰。那些穿着旱冰鞋滑得犹如轻燕飞掠的人,尤其是有几个看起来似乎还不足十岁的小孩,竟可以一边滑行一边嬉闹,真是让她佩服到极点。假若是她,恐怕未穿好冰鞋就先摔交了。
她边走边看,还不时地回过头追随自身旁滑行而过的身影,全然没去注意前面的景物,直到一声低呼响起——
“哎呀!”
像是撞到了谁,夏汐忙止步,撑高雨伞,看见被她碰撞了一下的男人正弯腰去拾地上的物什。他穿着深蓝色风衣,衣服已微湿。显然,他没带任何雨具,是先前的阵雨淋的。
男人很快地直起身,转眼望向她,神色微愠。
夏汐顿时手足无措,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鲁莽,还是对方不悦的表情,或者是他那双像是要把人吞噬的眼睛。
“我、我道歉,我不是故意的!你的——”几乎是习惯性地,她用中文忙不迭地说道,眼睛看向他手里抓握的东西,才发觉原来是一部照相机。“呃,你的相机没摔坏吧?”
男人没答腔。
见他没反应,夏汐及时地改用英语问道:“你的相机应该没摔坏吧?”温哥华市华人特别多,但她不能确定对方是哪国人。那么深刻的五官和深不见底的瞳眸,在亚洲人中极少见,但他又是黑头发、黄皮肤。应该是混血儿吧。
“嗯哼。”男人闷哼了一声,低头检视机器。
夏汐站于一旁,走不是,不走也不是。如果他的相机真的摔坏了,要她赔她也不敢置言,但现在的情形,却是尴尬成分更多一点。对方好像当她不存在。
“咳——你的相机——”她再度开口。
“没你的事。”头也不抬一下,男人淡淡地丢出一串字符。
“哦哦哦。那我可以走了吗?”
“你走不走关我什么事。”
啊?!夏汐愣了愣,这个男人真是、真是——怪。不只怪,而且还傲。“是这样的,如果相机摔坏了的话,我可以赔。”她说明缘由。
“你赔不起。”同样的淡漠语调从他的鼻腔中冒出来。
夏汐更尴尬了,她想了想,收折好雨伞,干脆转身离开。好一个不可理喻的男人!她还是趁现在雨刚停,赶快去看那个全世界第一座蒸汽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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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钟是盖士镇的地标,也是旅游观光客争相拍摄的景点。大概每隔一刻钟,蒸汽就会从地底下往上冒,自钟盖中喷发出来,冒着白烟,同时发出呼呼的汽笛响声。
夏汐兴致勃勃地看着,她最喜欢这种既有趣又奇特的景观了。可惜赵兰清要跟客户见面,去了罗伯森街,不然她来看了一定也会兴高采烈的。
想到这,夏汐才忆起早晨赵兰清出门时说晚上可能要住在加拿大大厦,不回她们原先下榻的酒店。
瞄了眼腕表,是当地时间的下午四点。她从背包里取出相机选了几个角度摄下蒸汽钟,打算在附近再晃一会儿就回酒店。
温哥华到了四五月份也仍是冰冷冷的。对于一直生活在南方的夏汐而言,一丁点儿的寒意她都不太受得了。不知道是不是也由于出生在夏天的原因,她特别怕冷。所以,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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