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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推就造化之理,其法以日為主。單提作體,要認爲主者之端。爲化氣爲本體,入門便要通變。識得主干有本象有化象,方可消詳。如甲即本像是木,化像是土。 坐下支神,先求其意。乃日干坐下,首先看此地支。與月支一位,時支一位,年支一位。刑衝破害,生剋比和何如。主干喜忌何物得來,不可視爲泛常,不可顧盼。 月氣淺深。何者主權。 月建之下,氣候淺深。五行之氣,是何干神。正當此日,天時之令。五日一侯之氣。一云(德秀有無) 地支至切。黨盛爲強。 地支乃四位支神,至切者,視天干爲尤切也。要看何者爲主干之宅舍,何者爲用神之基業。何者力輕,何者力重。宅舍即得地之方,支神即乘貴之所。一看其力勢沖起,是何支神。二看其力勢拱起,是何支神。三看其力勢刑起,是何支神。四看其力勢合起,是何支神。五看地支統攝。此法是空中立有者也。 論地支,沖拱刑合四件,極切門庭。一法,只拿日干作主取用。中間或吉神有刑沖,凶煞有拱合。其生旺休廢,交差不一,難下手腳。不如只詳四個地支基址,五氣中何物最重,將來品量。卻能耗散何神,能生扶何神,能沖合何神,能變化何神。 然后卻看日干屬何五氣,與其最重之氣統攝何如。便拿財官等物,用神之氣,共前五氣引于時座,參較其物。何者輕,何者重,義理調順爲詳瑞,反則即爲乖戾矣。 如此已立定,然后看其支氣。各有所喜所忌之端,不可不詳。五氣謂如木火土金水五者,須要各各記住題目。若五氣中,何者黨多爲重。如支干內外,明暗木多,則木氣黨盛矣。其喜忌已論于前五行中。 專執用神。切詳喜忌。 專執一位用神位爲尊長,爲權神,爲號令,爲本領,爲倚托。此非小可,執而推之,未敢縱求其意。外取用神,或財或官、或刃或煞、或食或貴、或印或祿馬等件。各類例取,原無定法。 其用神最忌損犯,兼怕分竊,不宜太過與不及。如太過之物,本不好了。或歲運又來生扶,即是傾覆壞了。如木則折、水則傾、土則崩、火則一發而滅、金則折損。如不及之物,本不好了。或歲運又來剋竊,壞盡此物,豈獨有禍。用神喜忌,至元至妙,后篇別詳,務要得中和爲貴。 氣氣切窮其理,物物至極轉關。金木水火土五氣,一陰一陽,共有十般消息。一件件要看衰旺、輕重、明晦、廣狹,窮則究理盡處。生何神,剋何神,刑何神,合何神之類。被壞之物,得生之物,主系何事。物物推將去,須要有依倚下落。至無可奈何處,便是轉關。入何格調,極處一轉,即是建功,圓活參透。卻要定見下落,斷成器不成器何如。 有氣者急,有情者切。有氣乃當時也,看八字內外明暗干支。如六月中氣,大暑節,土金旺相,有氣之類。此爲至急,餘則否。有情乃合氣也,如甲見己,丙見辛,丁見壬之類。中間干支明暗,有合皆取,此爲最切也。一說非特合氣有情,吉神生我剋我,亦爲有情。虛拱貴氣,生我、剋我、刑我、合我。亦無異也。 年干統攝,次看月時,時如權衡,分毫加減。 看年干所乘何支,與我如何相攝爲切。亦要引在有氣貴地,體局方大。又看用神,卻系歲君,是何吉凶神煞。若更用神與歲君和,全貴無疑。次看月時二干之關係,不可竟作差慢,不來扳攬。柱中象數變化,五氣真假,吉凶神煞,俱當引歸時座。細分輕重,分毫必須比較。 又云:太歲一年之領袖,諸神之主宰,極有用處。只因徐子平以日爲主,專取財官。誤了后人多少錯會了義。故曰:年如稱鈎,綰起其物。月如稱繫,提起綱紐。日如衡身,星兩不差。時如稱錘,輕重加減。其譬可謂切矣。 隨合仍緊,遙合不閑。隨合:如丙午氣壯,便知有辛未二字。如影隨形,亦看辛未,還是我家恩人,卻是仇人。遙合:即是支中所藏之神,與彼所藏之氣合也。如申卯、子巳、亥午等類。蓋有其氣,類遙合事,意自不放閑矣。 體制須廣大。 凡八字要看氣象規模:體勢豁達,天地相停,雄健壯實。五氣順剋而有力,倒生逆化而有功。貴氣往來不雜,必非尋常格調。 又看八字大意體段:過于清,則或寒或薄。過于厚,則或濁或滯。過于華麗,則或輕或浮。過于肆逸,則或流或蕩。過于有情,則或濫或淫。過于孤介,則獨立不能容物。過于剛勇,則或暴或燥而無涵養。過于柔懦,則或愚或鈍而無作爲。過于執實,則拘局而只知有己。過于軒豁,則圖謀廣而秀不能實。 字面分先后。 緊用字樣,卻遠在后,或被別字閑神,佔先隔了。若無傷犯,須得歲運生扶,方爲全美。緊用字樣,雖近且先,卻有閑神字樣,遠處在后。動搖得切,妨礙用神字樣。卻看柱內,何者可以剿除去得。 天干專論生剋制化。 生則相生,有生不欲生之理。剋則相剋,有剋不欲剋之情。制則如水剋火,而有土制其煞,火能複生之情。化則水本剋火,見木能竊其氣,火轉得生之理。餘皆仿此。 地支專取刑衝破害。 刑者:如丑日戌時之類,則刑其出。如巳日寅時之類,則刑其歸。惡物宜刑去,好物喜刑歸。沖者:吉象宜沖凶象,貴氣宜沖我家。破者:大概破壞其物,中間有吉有凶。如卯破午,乃乙剋午家己土受破。若己土爲煞,地面有力,歲運一露,其害無疑。若或不露,亦猶抱虎而眠。又看酉字有氣無氣,可能馭服否。又如己爲貴氣,露而有力有勢,則亦因破而來爲福。害者:六害之處,若帶忌神凶煞。來剋來竊,真爲仇害。 象成一家。不執貴氣。 人八字中,全無財官等件貴氣,有安然奮發富貴者何?蓋以相生之氣,自立成象也。生意滔滔,有不盡之情,高遠堅實如此。本象配本,如甲乙丙丁之類。化象配化,如戊癸丁壬之類。木火成象、土金成象、金水成象、水木成象。及有三象順序者,同此法。如火土金象之類。又有四象和協生育者,亦然。如水木火土之類。 根源一氣。生物滿盈。 如金氣正臨天時建旺之序,既無剋竊。其氣一往據生其子者,水神也。水神既顯露于干,或泛濫于支,物盛不祥。還得幾多火土,能堤防倚賴哉。餘仿此推。則造化盈虧之道,灼然有憑,萬無一失也。 八法關鍵。五氣開端。 八法已論于前,五氣有:聚散、完缺、實虛、深淺、敵交、狹廣、輕重、厚薄、寒和之不同。干支俱有力,剋物歸窠。精神強健爲聚,喜吉神,忌凶煞。亦要輔佐吉神,沖而無義。刑而不歸爲散,宜凶煞,忌吉神。金木水火土俱全,順序爲氣完。五行欠一,以待歲運補足爲氣缺。實則如甲戌見丙寅之類,有合有生,局于一象,滯于一方。柱中若無激揚昂藏之類,如此則不過一富翁而已。即有體無用,縱貴亦尸位素餐。如柱中土氣太重,略見官來即貴。虛則如土入酉寅、木臨乙巳、金到辰亥、水向卯戌、火居丑申。氣虛而不能確固。餘仿此。氣深如木之本象化象近清明節。氣淺如木之本象化象方得雨水節之例。氣敵如辛酉見乙卯,大概凶甚。若見己未己丑,轉有憑籍,反吉。如無憑依,又看賓主強弱,主弱則爲鬼象,賓弱則爲財象。氣交如丁巳見辛亥,丙戌見己丑,庚辰見癸未之類。仍分何者氣旺而言。氣狹如用神,局于一二支神之情。狹亦有生旺,引用處其氣卻來不得。氣廣則引用處其氣來得,生源處仍有精神。通三合之氣,或通六合氣。氣輕如木之本象化象,卻入金鄉,又非天時之類。氣重如木象逢寅卯,乃本象地支之類。 氣薄如木象逢自家死絕之地面,仍非天時之類。氣厚如木象逢庫墓長生之地,或得天時,或他干來助之類。氣寒如木枯火散,金寒水冷土凍。天干休囚,地支死絕之類。氣和則有合有生,有情有助,有臨官帝旺,無休廢死絕。 或有旺相之神來扶助,或當天時前后。有氣滿而盛,乃物無依藉堤防者,不久而傾。有氣虧而衰,乃根本不實。仍未得時,氣亦不足。又無生扶,此等廢物,何可勝言。 有氣衰而久不得天時,又臨死敗。卻有暗干相生,引歸生旺之鄉。有氣旺非長,始則氣焰奮發,通舒自若。終則收斂歸藏,去處竟無依靠。易于散漫,盛意無源。殊乏轉生,乘勢無續。 有氣嫩易催。方來之氣,人皆以爲旺相之象。中間若逢,頑厚之氣剋竊者,凶不可言。有氣過耐遠。過去氣候俱曰休廢,又云成功者退。殊不知餘氣,忽被旺處資來,綰動生意。氣返實處,愈耐歲寒。餘氣即休廢,別化他象故也。 造物須原本體。 東方陽散以泄而生風,風生木。西方陰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南方陽極而生熱,熱生火。北方陰極而生寒,寒生水。中央陰陽交而生濕,濕生土。五行體象淵源。已取論于前。 器完由出根基。 凡成象處,是爲器完。凡貴氣歸一,亦爲器完。凡六親致一,我生即子,丙辛見木之類是也。一說妻生者即子,兩義在活法而取,各有理趣。生我者爲母,合我者爲妻,成其物象相備。亦六親所生,致一而成者也。 如運中成象,益由根基,原有來意則成矣。謂木火必無相停,各有輕重,爲木重火輕。運上遇火干火支,湊完真象。若四柱中:原帶火之臨官,帝旺,長生,庫墓等字,方是器完。否則不真不實,不完不正,似是而非矣。餘仿此義。 法如搜檢。各稟吉凶。 時與日月與年,干支八字。要縱橫來往勾合,互相取用,不可有一處分毫關照不到。如四干乘四支,爲各自占貴占煞,或年干乘月支時支取貴。或年干取日支,日干取月支,月干取年支,有貴有煞。或歲月二支,時日二支,自取干神貴氣。如此搜檢庶不差誤。 物須提豁。方明輕重。 此一段須要先看四支,一一將所藏干氣,提豁出來。細推何者黨衆,何者力寡,何旺何弱,何輕何重。方明得用神吉凶道理。不去一一提豁,大綱昏蔽,難以忖度取捨。 榮而易枯,發身暫致。顯而不露,成物歲寒。 脆虛浮嫩之氣,休廢敗絕之鄉,得支干夾扶,暫合而發于一時。倘遇歲運將贊助之神傷壞,或抑揚其無氣,則易敗而不長久。如物不顯露用神有氣,合神成象相乘,一路運中無破則耐久遠。縱有歲君逐年駁雜,乃浮云蔽日,樹影橫陰而已。故不在露其干,支中隱藏有氣得生。反遠大也。 奪胎換骨。意出自然。捨本逐末。原非真義。 本象如有財官貴神,又有別位通氣。有化有象有類。引用卻清。宜乘福地者,非勉強而行氣,類有感必有所至也。欲化真象,如丁壬化木之類。萬一妒合爭戰未成者,忽至運中卻資助本象具體。乘其本象財官等貴,則棄其本象之真,逐其未節之氣。 大器磁基,自然遏惡而揚善。 體局若大,本源若重,用神若專,兼帶貴人德秀。雖有大耗、元辰、刃煞等件為惡,反能助威。則所謂遏惡而揚其善矣。 薄才體局,方知害物更傷人。 歲與日辰力虛薄不專,被吉凶神煞播弄,隨氣動盪。精神被其所役,自家主張無定。多是凶煞象內,刃煞亡劫金刃白虎之類作為,故非德秀純厚之氣比也。建業立事,雖有偶成,豈不害物損人也哉。貴人祿馬交錯,勾絞元亡多端。 貴氣不欲煩雜,用財只用財,用官只用官。如用祿馬貴人食神印綬之類,只宜一件二件,貴氣便當輔佐。如用財以官相輔,官印相承,祿馬兼行之類。三件四件,泛濫便不歸一。又云:一項貴氣,須要貴人德神相助,方可大顯。勾絞劫煞元辰亡神等物,若貴氣重,則助身行威。 惡煞重,則肆害酷切,一說以此等煞多端,獨宜消息。 吉神參天月扶持,凶煞八空亡品藻。 貴神祿馬,皆吉神也,更遇天月二德尤吉。 勾絞元亡,皆凶煞也,若入空亡減半互言之。 吉神亦嫌空亡,凶煞亦要二德。 舊註吉神貴氣,雖清歸一,更無濕濁,或入別格,因推其妙。 若無天月二德,天月二合,月空天赦之類贊助,亦減分數,福力非全。空亡以生日係何旬所屬,如甲子旬,即戌亥二位是也。空亡有三神,一旬內之后所藏干神,如甲辰旬,甲乙二干是也。一旬后所遁到干神,如甲辰旬,丙午即庚辛是也。一截路空亡,加至愈緊,如甲己日申酉時之類。凶神宜坐空,吉神怕坐空。 又云:金火宜空,木土水忌空。 又云:水亦喜空。 又云:柱中凶煞交併,有德神者,遇險自散,死不致非命,日時帶則緊。 十全貴氣,還看倚伏禍星,一局凶神,要識隱藏福氣。 貴氣十分完備,始終不壞,中間宁無一件禍神隱藏。 凶煞之神,往來繁雜,其中卻有一件福神,隱隱深奧。或虛夾遙合或刑出衝歸,亦係切當有意處,不可作滿盤凶煞看。只待何運,扶起局中福氣則吉。扶起禍星,破貴壞用則凶。調峻格孤,勢窮力盡,義理正欲變通。 究其日干用神,搜檢明暗,造化吉凶,神煞隱顯之處。其體孤峻,氣亦末為窮絕,難于取用。此等至極轉關處,自有窮則變,變則通之理,運迎何者之氣。一路挽回,是何生意,起發情源,亦有無限之義。 氣盈物盛,運併歲衝,身主何能恬靜。 欲觀其大概之義,氣象或盈或流,察其物理之體,則盛且極,便自有不耐久之兆。況歲運抑則傾覆,揚則泛沒,更若衝刑併,此身之主,獨能安然恬靜不擾,無此理也。 年月日時,干支有序,若臣賓主,體格朝倫。 月于宜在年干之次,時于宜在日干之次,若或循環次第又奇。如甲子、乙丑、丙寅、丁卯之類,奇格也。 年為君,日為主,月時如賓如臣,輔佐貴氣,兼似前法有次,朝其綱常,輔其倫序,正其尊嚴。 又云:陽欲獨慎,陰欲群隨,仍察貴煞所加之處。 日主最喜先干,日主應嫌次位。 日主先干,如甲日見癸之類,此等其益有三:一能合戊財資我,一也。一能善于長發我,二也。一能化其象生我,三也。但已往之氣稍慢。 日主次位,如甲見乙之類,此等其損有四:一能劫妻財空我,一也。一能合煞損我,二也。一能化象以泄我氣,三也。一能攔截前路,作刃害我,四也。 支神前氣,支神后宮。 地支迎前之氣多者,平生為人精神磊落。如甲子年,或子日見丑寅卯辰巳之類是也。 地支后宮者,主作事悔屯,或折挫,進退多端。如甲子年,或子日,見亥戌申未之類是也,餘倣此。 獨掉歲君,孤虛日主。 月日時支干,作聯作黨,作旺作合,或成一象,或化一氣。獨太歲孤另一位,似遠似疏,必然離祖別宗自立,或偏出螟蛉者有之,窮乏孤獨。年月時同上,日主獨居孤寡,仍自無合無生,另立于缺陷處者,非異居同活,則乞養寄生,贅居外立。 黨合雙爭,妻財兩義。 柱中如土黨既多,天時卻係木旺,抑揚之道,在如何用,不可便作兩讎相競。若土不虛加厚,木有氣而露,支音兼不刑害衝剋,卻能培養木秀成林,為用更奇。我合者為妻,我剋者為財,世人但知我剋者,總為妻財,紕繆未善,又還看化象如何。 用神一字,貴氣重來,象欲晶明,氣傷懶散。 柱中有平生獨用一字者,謂之不如格字面,俱合俱散,各自竟成群黨去了。日干亦另處懸一字,無依無倚,故用此字,或用二字。 用神一件,精神嚴切最妙,如用官星了,又見官星再來,復建祿等。或用財,又見食神貴人,皆為貴氣重疊,苗不秀秀不實。 用神壯健成象,意專力露不虛,不背晝夜。如土木水晝生,金火夜生,柱中如此,豈不為名利特達之士。 若地支天干,與我竟不相顧,用神不合,星主孤處,衝刑剋害,相背竊氣更多,象無贊助,疊見休廢者,無立無成,不足道之格也。 我生我剋情能退,他剋他生氣自歸。 凡我生我剋者,其義自然退散。他來生我剋我,二者皆為氣入。為支生,為剋入吉神,如此第一妙。 生剋來往,合主扶持。 柱中合空,或有贊助之神。合實,或有破壞之神。生有制者,剋有扶持者,來往進退不一。萬一失取,分毫之間,便差遠千里。卻會在合主扶佐,何神至切,為急事也。 善惡繁難,時分眾寡。 善惡二位俱眾,或錯或雜,但看時座聚眾休旺,聚寡休旺。惡眾則為攢凶聚煞,善眾則為吉聚福集,善寡力怯,惡寡庶幾。一云年月時互見貴人生旺,與日和,第一妙。 生而復生,皆倚托成于何者。 如丙辛人見戊申運,卻見庚申歲,轉有倚靠復生之意。有壬水精神自來,況丙辛化水故得生,倚托成于何者此也。 化而又化,竟渺茫歸于何地。 如丁壬化木,況有寅卯亥未地面,又有餘神,水木贊助。騰騰頑養之木,安可又用水來滋助,渺茫之氣無倚。卻看運引,或有堤防馭制之道,方能為福。若遇轉生處,一向汗漫,反不立矣。 五象相乘有祥瑞,有乖蹇。五氣交戰或傷殘,或奮發。祥瑞,如木火、火土、土金、金水、水木成象。 得時,謂得天時。得位,謂得生旺位,或乘建祿等氣。得權,謂乘財官貴人等,如有權有勢有執事者。 乖蹇,反是三者,若坐下貴氣,縱乘貴地,地支卻又刑衝剋害是也。交戰,謂體均力停,如一物恃天時,一物恃其黨眾。或一物得地,或一物得權,水火土水交戰之類。 傷殘,謂用神被剋,主干被害,或財亦被傷,官亦被剋。或一物有黨成化,卻見剋神來壞。如丙辛化水,忽見一土來剋之類。 奮發,物我相安,賓主和協。我乘旺而相犯,他得地而相迎,我勢強而敵去,他有氣而來朝。 財官欲真,致妙兮須理化氣。 如丙辛見戊癸為財,甲己為官,此為真造化,秀氣不可言。餘皆類推之。 財官有象,致精兮要倚局神。 如丙辛見戊癸為財,得火局,甲己為官,得土局。方就其器完,而且清純無比矣,餘例此推。 財官雜氣,吉為庫凶為墓。 財官之氣,均停有拱,更加貴氣于上,為吉為庫。庫中雜氣有三件,若當旺相為貴,益我者妙。若官化鬼入墓,財神休囚入墓為凶,則不為庫。若吉神入庫,仍帶休廢來刑,且剋我者亦非庫。 善惡衝神,剋則入,生則通。 地支貴氣來衝,未可便言其吉,惡神未可便言其凶。須是支干同剋,方為吉凶剋入。或一生一剋,一和一制,此亦變化通達在其中矣。 上生下,成脫氣,可憂子旺母衰。三竊一,生用神,翻喜子衰母旺。 上生下,如干生支,支生音,一也。 歲生月,月生日,日生時二也。 得生者既為子,若係閑神,三也。如木生火,在夏正為子旺母衰,餘倣此。 三竊一,如金生三水四水,母生子廣,母既當虛。即喜子衰而母在旺鄉為吉。如木生火在亥,正為子衰母旺。餘皆例此推。 前呼后應,生則繼,剋則治。 凡格局一辰一干,有體用,有本末,有呼應,難矣。生則繼續而無絕,婉轉有情。若剋則削樸煆煉,既濟堤防,疏通造物之切治也。如是局面,拘于生剋小節,所以不能洞究元機耳。 左包右承,收則歸,散則虛。凡一干一支,挺立于柱中者,類有左右相承之兆。有包羅,有歸向,有散漫,有退脫,輕重較量,得失加減。宜處當然之義,不可務小棄大,捨本逐末。 局神無取,閑來一派清冷。 柱中取其日主財官用神等件,或雜或濁,或繁或混。或欠勝負,或欠制降,無分優劣。忽一閑干,非主非用,卻來左右逢原,能乘一貴氣。卻取其干,係日主之神,何等遁神,以別其用虛處造象。或合官合財等項,取其成局有切用者,始雖閑而無用。既而閑神時至,閒得成器,際遇有用,則天下無棄物之謂。況造化乎。 官氣混求,妙在各支匹配。 既重犯奇儀之格一體也。謂如官煞混紊,一有所配,一有未歸乘者,須得歲運,更配其未歸偶者吉。或官煞柱中,各尋所合所制,則佳有過不及。又有消息極為切事,又有兩官一煞,兩煞一官,皆此類矣。如用土為日主,露甲乙為官煞,支中有申酉字,或辰巳字,此為所合所制也。 交互有意,要審扶誰,拱夾雖真,當防損露。 交互有意,如丙午見壬子,各有所賴,丙用癸官,壬用丁財己官,看餘神扶何者為急,何者非急,拱夾雖真,如乙人遇癸未乙酉二位,明見拱夾甲申之真官,貴氣無疑。或餘神埋藏火神,倘遇歲運見火見庚,或見填實其位,發禍可勝言哉。 合起力露,莫作等閑,脫廢精英,轉加時用。 天干相合,看支神吉凶為要,支神有力,則自然非常。和地支相合,看所乘之干力,力重愈精神也。一云:上下俱合,有真合煞,如己亥見甲寅之類,又合煞如甲子見己丑之類。一云:煞神忌合,喜衝刑破害,干神支神一有閑慢,歲運合者,精神百倍。 一云:祿馬宜六合,忌刑破,況柱中見合,力露,不等閑也。 脫廢精神,如我生我剋之精,本散我氣,若加時上用神,凶則制馭,卻轉生助主本,則挽回生意真矣。 群分有日主專行,日辰務在吉凶之位。 吉神、財元,官貴、印綬、食神、日德、月德、日祿、貴人、德神、天月德合、天赦、月空、時祿、時象、奇寶學堂。凶神、金神、羊刃、七煞、空亡、六害、孤寡、隔角、三刑、沖神、死神、死絕、勾絞,一說在年,亡神同上說,元辰同上。 類聚有年神領用,太歲參宅吉凶之宮。吉神、建祿、驛馬、宅神、天醫、福德、闕門、進神、生旺位、華蓋、三奇。凶煞、碎煞、的煞、咸池、沐浴、亡劫、白虎、羊刃、飛刃、破宅、大耗、勾絞、喪弔、官符、病符、死絕。 時座消詳,有五理之當然。一如時上之亡劫、刃煞、空亡、元辰、孤寡、死敗、金神、白虎等項。惡氣貫聚,倒歸于日,有所刑沖剋犯者不祥。若貴氣聚此,則為祥瑞矣。一年月日三項貴氣,三元福祿神引入,何者重,何者輕,分詳端確。何者來得安穩,何者不得停住,更自家還載得起否,或如船車,又加屋宅。又云時之有家,卻于年月日上之處,又看有相依倚呼應否。又云時座一位,竟作主體之端。 余見未敢如此,亦係辨明吉凶,妙理一致,體得造化精切也。年月日內,有一位與時和者平。二位與時和者,小享富貴。三位共與時和者,大發見成富貴,但日緊年淺月緩。 一時有剋破衝害,和助勾引空亡死敗等件,最為撮要事體。如庚寅時取乙亥為用,旺相生扶,得氣得地。可否以憑藉,參考歲運,較其吉凶發廢之由。一時欲旺相有氣,勿使休囚無情。又云有初中末三次之情義,如寅時初屬土,中屬火,末屬木。 一時相衝刑,是切緊事也,載物不牢,時座五緊之序,為至切至要之道。蓋此日生辰,普遍天下,眾人所共大綱造化也。唯時之刻,分毫不可差忒有惑,故為准則憑據,況交換之間,刻次日軌。本是未時一刻之次,其銅壺漏箭,卻刻午時之七刻八刻,況有山僻村落夜誕者乎。 虛辰遁法,有三術之妙趣。一祿馬貴人等吉,刃煞死敗等凶,一一俱有定位。乃用五虎遁元住干支,能司其官之事,極為應驗。 又云:太歲所臨十二官之善惡,遁亦只遁歲神之干,吉處作福,因處興禍。卻用日主取財官等件,正要看歲日干之二位,的係當生所遁,何等吉凶神煞,所主亦分輕重,如人出身處,係何派源流資格。用神生時旺之方,當防剋制。用水為官,忌土到申子辰等處。用木為官,忌金到亥卯未等處。李虛中所謂傷破用神家宅,余獨以為用神起發之處,先被傷壞,即用神無歸著矣。忌神坐令旺之所,反喜刑傷。忌神者,如用金為財,火即忌,唯喜剋制之神,占土為妙。卻要水來寅午戌巳等處,以減忌神發旺之基宅也。 用神之鬼墓,得之為殃。用神之貴,情亭亭贊助。用神自有鬼墓,吉則謂之官庫。如帶凶煞來刑剋衝竊者,其用神自忌之,日主尤忌之。用神自有財官貴氣,非本家之財官也。來意順生扶合,精神百倍,用神自喜之,日主尤宜見之。 墓絕併煞刃來刑,禍形惡會。空赦領財官為體,祿集福加。墓絕死敗,至不足道,若帶有刃煞亡劫、勾元等,來衝刑剋,竊日主併用神者,禍患立侵矣。月空天赦二神,至吉善者,天月德,天月合,四神同斷,各司乃職主事,若又係財官等貴主領者更美,其榮耀之福氣,駢駢然廣集矣。 類有傷官墓神,柱中尤惡。暗有劫財庫鬼,命分至凶。傷官自有墓庫,如丙人士為傷官,遇辰自家墓神。若帶凶煞,剋竊刑衝日主併用神,至為緊切惡氣,劫財之庫基。如丙人戌位兼丁旺于上,帶凶煞前來,剋竊刑衝其用日主至凶。 印綬生鄉,宜乎潤澤。惡神死地,怕作刑傷。印綬本為生我之神,若值印綬自家生旺之所,又見生合之神,轉轉為福,自家大義,綿綿不絕則可。或滿或溢,火出木焚,木浮水泛,土重金埋,火重土虛,水流金沉。反有太滿則傾,太盛則折之禍矣。凶惡之神,自家已在死絕之處,于上又乘惡氣,剋竊刑衝用神日主者狼狽,若死絕墓敗上宮主,為惡來壞者,用前註斷。用神惡沒之所,地支豈欲全彰。納音生旺之方,用神坦然無忌。凡用神之敗絕惡陷等位,柱中忌露,多是卑賤下格。更帶凶煞之神,可乎?倘見二一位猶可,若歲運上扶起惡陷之氣,兼會煞局者;即為沉論喪敗,悔吝破失之氣類也。甚則死無葬身之地,須空亡併煞方斷。凡命之納音,常生常旺,四貴之地,用神來生。自然喜悅者,皆無忌憚,恬然自安。 火土之源失中,易化塵濛之象。若火土不得造化中和之氣者,或燥或寒,或偏或枯,易于晦物之氣,乃滯暗昏濛之象,不能煥發,遇而不成者矣。 死敗之象有黨,莫傷生旺之神。如死敗之象有黨,反來刑衝犯竊生旺之神,大不亨通之兆。如水人見卯家之木,酉金辰土巳火等神之類,卻將日主生旺宮主,用神生旺宮主,相犯相剋,為咎不小,宜詳之。 五氣布定東西,地理能培能竭。亥子水,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辰戌丑未土。如金到亥子,則氣泄而竭。木到亥子,則受養得培。餘倣此推,極為切要。 一辰聚藏貴煞,納音自旺自生。如一辰貴聚,長生帶煞,在日時為生煞同途。一云煞帶貴,自長生,為有用,此為貴帶自生,又為煞中藏貴。一云年中干音隨生長,同神煞在日時者,為真長生。乃聚年月日時之氣,又為一強四弱。又云:四柱只要一位長生,專其旺氣,為聚斂精神。 空亡消息數端,豈止十干缺處。此煞最為要緊,中間輕重真假,宜仔細詳審。一旬空亡,十日分上下所管,如甲子旬中,戊辰至癸酉用戌空為切,己巳至癸酉用亥空為切。一氣分輕重,甲子見壬戌真空,見戊戌輕。一云:上肩一位太重,如甲人見癸,乙人見甲之類。即一旬中,后祿遇空亡。如甲子旬壬申,甲戌旬庚辰之類。一五氣落空,如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之類。 官貴抑扶兩立,稱停一路磁基。官星為一身之貴氣福源,第一切事,財神次之。若有一扶一抑,兩立其義,不分勝負,如陰陽氣不升降。一路運中,當稱停其配屬強弱之情,以察興廢可也。 煞見官隱以託情,官顯煞藏而立義。煞見,有露神制合均配,官隱無印更隱者,主外有權謀操略,內懷奸宄奇計,若煞重而無馭,官神無情者反是。官顯煞藏,內則性惡無情,外則義和謹節,大義如此,又當格物以消詳之。 忌煞氣專,用神情假。用神力切,忌煞外馳。忌煞有生有扶,或坐生旺處,及有贊合之神,其專之意,不可言也。柱中乃見用神虛來生合,情假露形有氣,或落天中,雖旺亦無地面,情假力散,故自不若氣專者。若用神贊合,有扶有生,或力專生旺之位,才有生助之神,有情有力,切要分曉。忌神煞神二者,雖在柱中作梗,力怯自偏,歲運兼有剋竊,自然柱中停住,不得氣散而外馳也。 缺用納音,全為補氣。大撓造納音之法,隔八有用之具,如何竟為棄物,缺氣處仍要納音補借,如欠土納音有土,則補其不足,休囚稍慢。物皆妙意,身不能任。貴氣或多或重,自身無氣豈能勝任。如隨其類,遂其化,或從其象,應其氣,不在此論。一說身不能任,如病不能食,花不結實。 勢情充悅,發旺以時。象意空寒,幽棲度日。八字氣候勢況,情思體段,如人氣壯氣滿,似和暖喜悅之色,少能達時通濟,利物發韌,或歲運扶持,更何言哉。若八字體制孤虛,氣象冷落,兼帶空亡休囚者,任有智術才勇,無所施展,歲月空閑而已。 成功之氣,變化歸尊。交互之神,往來俱貴。成功變化,如壬水十二月,氣本殘廢。有木象支干引化,第一妙事,交互俱貴。如丁巳見辛亥,或庚寅己卯之類。地支雖衝,不和處,二支互有閑神貴氣來往,其餘倣此。 休囚更入空亡,時乖事退。旺相若兼生合,輻輳權行。凡休囚之物,本不好了,更入空亡,豈惟生不遇時。縱使乘時,事亦退散不濟。若五象旺相,到空猶可,金火旺入空卻好。夫旺相之神,本自當時,若生若合,愈見精神權變。福能駢集,可行其志,去就皆不失序。 氣已過者欲退藏,翻宜墓絕之地。物方來者將進取,原喜生旺之宮。如三月甲木氣過,理合退藏,惟宜于墓絕之地,乃道合自然也。若臨生旺之鄉,反為乖戾。方來生旺者,如十二月甲木進氣,正月乙木進氣,將進方來。宜立生旺之地,為禍為福尤切。 休囚有用,發越仍遲,旺相無情,為惡最速。用神雖貴有用,生我助我,又臨天月二德,天乙之類。若不臨天時旺相,縱有用,發越遲遲。柱中雖帶旺相之神,與我無意,如半吉半凶。一至歲運,只扶其凶煞,為禍最為猛速。 進神執權,至精至當,納音載貴,宜剋宜生。進神帶貴氣,柱中第一妙。引煞入內,第一凶。貴氣柱中雖吉,情若未切。納音宜來剋我生我,則方為有意,以全其貴之美。若納音不生剋者,空負其貴,與我無統也。 旺神衝氣,透用凋枯,惡煞任權,本旬急切。如丁未或生夏月得時之際,刑出丑中辛癸,透在柱中為用者。其福氣薄,為禍亦輕,惡煞旺相本凶。若同日辰一旬之內,禍速至重也。貴神本旬,至吉至緊。 金神得勢至凶,空亡遇衝必發。金神本凶,若無火鄉制之,又被別處扶起,或旺相,皆為得勢。至暴至剛,為凶特甚,空亡陷沒無用,乃棄物也。遇衝神必然起發,即有用矣,如寅空見申之類是也。 刃併元亡金滿局,全賴火神。旺相凶煞火焚空,須憑水象。金乃殺害物命之象,滿局金氣,兼帶凶煞等神刑剋者,我不殺害他人,必被人所剌,無火制必驗。火若焚炎之象盛者,此等多值火災,況歲運符合其氣,須藉水象既濟。 木土氣託,以待發明,剋衝力停,未分勝負。木非土則不能栽養,士非木則不... -->>
凡推就造化之理,其法以日為主。單提作體,要認爲主者之端。爲化氣爲本體,入門便要通變。識得主干有本象有化象,方可消詳。如甲即本像是木,化像是土。 坐下支神,先求其意。乃日干坐下,首先看此地支。與月支一位,時支一位,年支一位。刑衝破害,生剋比和何如。主干喜忌何物得來,不可視爲泛常,不可顧盼。 月氣淺深。何者主權。 月建之下,氣候淺深。五行之氣,是何干神。正當此日,天時之令。五日一侯之氣。一云(德秀有無) 地支至切。黨盛爲強。 地支乃四位支神,至切者,視天干爲尤切也。要看何者爲主干之宅舍,何者爲用神之基業。何者力輕,何者力重。宅舍即得地之方,支神即乘貴之所。一看其力勢沖起,是何支神。二看其力勢拱起,是何支神。三看其力勢刑起,是何支神。四看其力勢合起,是何支神。五看地支統攝。此法是空中立有者也。 論地支,沖拱刑合四件,極切門庭。一法,只拿日干作主取用。中間或吉神有刑沖,凶煞有拱合。其生旺休廢,交差不一,難下手腳。不如只詳四個地支基址,五氣中何物最重,將來品量。卻能耗散何神,能生扶何神,能沖合何神,能變化何神。 然后卻看日干屬何五氣,與其最重之氣統攝何如。便拿財官等物,用神之氣,共前五氣引于時座,參較其物。何者輕,何者重,義理調順爲詳瑞,反則即爲乖戾矣。 如此已立定,然后看其支氣。各有所喜所忌之端,不可不詳。五氣謂如木火土金水五者,須要各各記住題目。若五氣中,何者黨多爲重。如支干內外,明暗木多,則木氣黨盛矣。其喜忌已論于前五行中。 專執用神。切詳喜忌。 專執一位用神位爲尊長,爲權神,爲號令,爲本領,爲倚托。此非小可,執而推之,未敢縱求其意。外取用神,或財或官、或刃或煞、或食或貴、或印或祿馬等件。各類例取,原無定法。 其用神最忌損犯,兼怕分竊,不宜太過與不及。如太過之物,本不好了。或歲運又來生扶,即是傾覆壞了。如木則折、水則傾、土則崩、火則一發而滅、金則折損。如不及之物,本不好了。或歲運又來剋竊,壞盡此物,豈獨有禍。用神喜忌,至元至妙,后篇別詳,務要得中和爲貴。 氣氣切窮其理,物物至極轉關。金木水火土五氣,一陰一陽,共有十般消息。一件件要看衰旺、輕重、明晦、廣狹,窮則究理盡處。生何神,剋何神,刑何神,合何神之類。被壞之物,得生之物,主系何事。物物推將去,須要有依倚下落。至無可奈何處,便是轉關。入何格調,極處一轉,即是建功,圓活參透。卻要定見下落,斷成器不成器何如。 有氣者急,有情者切。有氣乃當時也,看八字內外明暗干支。如六月中氣,大暑節,土金旺相,有氣之類。此爲至急,餘則否。有情乃合氣也,如甲見己,丙見辛,丁見壬之類。中間干支明暗,有合皆取,此爲最切也。一說非特合氣有情,吉神生我剋我,亦爲有情。虛拱貴氣,生我、剋我、刑我、合我。亦無異也。 年干統攝,次看月時,時如權衡,分毫加減。 看年干所乘何支,與我如何相攝爲切。亦要引在有氣貴地,體局方大。又看用神,卻系歲君,是何吉凶神煞。若更用神與歲君和,全貴無疑。次看月時二干之關係,不可竟作差慢,不來扳攬。柱中象數變化,五氣真假,吉凶神煞,俱當引歸時座。細分輕重,分毫必須比較。 又云:太歲一年之領袖,諸神之主宰,極有用處。只因徐子平以日爲主,專取財官。誤了后人多少錯會了義。故曰:年如稱鈎,綰起其物。月如稱繫,提起綱紐。日如衡身,星兩不差。時如稱錘,輕重加減。其譬可謂切矣。 隨合仍緊,遙合不閑。隨合:如丙午氣壯,便知有辛未二字。如影隨形,亦看辛未,還是我家恩人,卻是仇人。遙合:即是支中所藏之神,與彼所藏之氣合也。如申卯、子巳、亥午等類。蓋有其氣,類遙合事,意自不放閑矣。 體制須廣大。 凡八字要看氣象規模:體勢豁達,天地相停,雄健壯實。五氣順剋而有力,倒生逆化而有功。貴氣往來不雜,必非尋常格調。 又看八字大意體段:過于清,則或寒或薄。過于厚,則或濁或滯。過于華麗,則或輕或浮。過于肆逸,則或流或蕩。過于有情,則或濫或淫。過于孤介,則獨立不能容物。過于剛勇,則或暴或燥而無涵養。過于柔懦,則或愚或鈍而無作爲。過于執實,則拘局而只知有己。過于軒豁,則圖謀廣而秀不能實。 字面分先后。 緊用字樣,卻遠在后,或被別字閑神,佔先隔了。若無傷犯,須得歲運生扶,方爲全美。緊用字樣,雖近且先,卻有閑神字樣,遠處在后。動搖得切,妨礙用神字樣。卻看柱內,何者可以剿除去得。 天干專論生剋制化。 生則相生,有生不欲生之理。剋則相剋,有剋不欲剋之情。制則如水剋火,而有土制其煞,火能複生之情。化則水本剋火,見木能竊其氣,火轉得生之理。餘皆仿此。 地支專取刑衝破害。 刑者:如丑日戌時之類,則刑其出。如巳日寅時之類,則刑其歸。惡物宜刑去,好物喜刑歸。沖者:吉象宜沖凶象,貴氣宜沖我家。破者:大概破壞其物,中間有吉有凶。如卯破午,乃乙剋午家己土受破。若己土爲煞,地面有力,歲運一露,其害無疑。若或不露,亦猶抱虎而眠。又看酉字有氣無氣,可能馭服否。又如己爲貴氣,露而有力有勢,則亦因破而來爲福。害者:六害之處,若帶忌神凶煞。來剋來竊,真爲仇害。 象成一家。不執貴氣。 人八字中,全無財官等件貴氣,有安然奮發富貴者何?蓋以相生之氣,自立成象也。生意滔滔,有不盡之情,高遠堅實如此。本象配本,如甲乙丙丁之類。化象配化,如戊癸丁壬之類。木火成象、土金成象、金水成象、水木成象。及有三象順序者,同此法。如火土金象之類。又有四象和協生育者,亦然。如水木火土之類。 根源一氣。生物滿盈。 如金氣正臨天時建旺之序,既無剋竊。其氣一往據生其子者,水神也。水神既顯露于干,或泛濫于支,物盛不祥。還得幾多火土,能堤防倚賴哉。餘仿此推。則造化盈虧之道,灼然有憑,萬無一失也。 八法關鍵。五氣開端。 八法已論于前,五氣有:聚散、完缺、實虛、深淺、敵交、狹廣、輕重、厚薄、寒和之不同。干支俱有力,剋物歸窠。精神強健爲聚,喜吉神,忌凶煞。亦要輔佐吉神,沖而無義。刑而不歸爲散,宜凶煞,忌吉神。金木水火土俱全,順序爲氣完。五行欠一,以待歲運補足爲氣缺。實則如甲戌見丙寅之類,有合有生,局于一象,滯于一方。柱中若無激揚昂藏之類,如此則不過一富翁而已。即有體無用,縱貴亦尸位素餐。如柱中土氣太重,略見官來即貴。虛則如土入酉寅、木臨乙巳、金到辰亥、水向卯戌、火居丑申。氣虛而不能確固。餘仿此。氣深如木之本象化象近清明節。氣淺如木之本象化象方得雨水節之例。氣敵如辛酉見乙卯,大概凶甚。若見己未己丑,轉有憑籍,反吉。如無憑依,又看賓主強弱,主弱則爲鬼象,賓弱則爲財象。氣交如丁巳見辛亥,丙戌見己丑,庚辰見癸未之類。仍分何者氣旺而言。氣狹如用神,局于一二支神之情。狹亦有生旺,引用處其氣卻來不得。氣廣則引用處其氣來得,生源處仍有精神。通三合之氣,或通六合氣。氣輕如木之本象化象,卻入金鄉,又非天時之類。氣重如木象逢寅卯,乃本象地支之類。 氣薄如木象逢自家死絕之地面,仍非天時之類。氣厚如木象逢庫墓長生之地,或得天時,或他干來助之類。氣寒如木枯火散,金寒水冷土凍。天干休囚,地支死絕之類。氣和則有合有生,有情有助,有臨官帝旺,無休廢死絕。 或有旺相之神來扶助,或當天時前后。有氣滿而盛,乃物無依藉堤防者,不久而傾。有氣虧而衰,乃根本不實。仍未得時,氣亦不足。又無生扶,此等廢物,何可勝言。 有氣衰而久不得天時,又臨死敗。卻有暗干相生,引歸生旺之鄉。有氣旺非長,始則氣焰奮發,通舒自若。終則收斂歸藏,去處竟無依靠。易于散漫,盛意無源。殊乏轉生,乘勢無續。 有氣嫩易催。方來之氣,人皆以爲旺相之象。中間若逢,頑厚之氣剋竊者,凶不可言。有氣過耐遠。過去氣候俱曰休廢,又云成功者退。殊不知餘氣,忽被旺處資來,綰動生意。氣返實處,愈耐歲寒。餘氣即休廢,別化他象故也。 造物須原本體。 東方陽散以泄而生風,風生木。西方陰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南方陽極而生熱,熱生火。北方陰極而生寒,寒生水。中央陰陽交而生濕,濕生土。五行體象淵源。已取論于前。 器完由出根基。 凡成象處,是爲器完。凡貴氣歸一,亦爲器完。凡六親致一,我生即子,丙辛見木之類是也。一說妻生者即子,兩義在活法而取,各有理趣。生我者爲母,合我者爲妻,成其物象相備。亦六親所生,致一而成者也。 如運中成象,益由根基,原有來意則成矣。謂木火必無相停,各有輕重,爲木重火輕。運上遇火干火支,湊完真象。若四柱中:原帶火之臨官,帝旺,長生,庫墓等字,方是器完。否則不真不實,不完不正,似是而非矣。餘仿此義。 法如搜檢。各稟吉凶。 時與日月與年,干支八字。要縱橫來往勾合,互相取用,不可有一處分毫關照不到。如四干乘四支,爲各自占貴占煞,或年干乘月支時支取貴。或年干取日支,日干取月支,月干取年支,有貴有煞。或歲月二支,時日二支,自取干神貴氣。如此搜檢庶不差誤。 物須提豁。方明輕重。 此一段須要先看四支,一一將所藏干氣,提豁出來。細推何者黨衆,何者力寡,何旺何弱,何輕何重。方明得用神吉凶道理。不去一一提豁,大綱昏蔽,難以忖度取捨。 榮而易枯,發身暫致。顯而不露,成物歲寒。 脆虛浮嫩之氣,休廢敗絕之鄉,得支干夾扶,暫合而發于一時。倘遇歲運將贊助之神傷壞,或抑揚其無氣,則易敗而不長久。如物不顯露用神有氣,合神成象相乘,一路運中無破則耐久遠。縱有歲君逐年駁雜,乃浮云蔽日,樹影橫陰而已。故不在露其干,支中隱藏有氣得生。反遠大也。 奪胎換骨。意出自然。捨本逐末。原非真義。 本象如有財官貴神,又有別位通氣。有化有象有類。引用卻清。宜乘福地者,非勉強而行氣,類有感必有所至也。欲化真象,如丁壬化木之類。萬一妒合爭戰未成者,忽至運中卻資助本象具體。乘其本象財官等貴,則棄其本象之真,逐其未節之氣。 大器磁基,自然遏惡而揚善。 體局若大,本源若重,用神若專,兼帶貴人德秀。雖有大耗、元辰、刃煞等件為惡,反能助威。則所謂遏惡而揚其善矣。 薄才體局,方知害物更傷人。 歲與日辰力虛薄不專,被吉凶神煞播弄,隨氣動盪。精神被其所役,自家主張無定。多是凶煞象內,刃煞亡劫金刃白虎之類作為,故非德秀純厚之氣比也。建業立事,雖有偶成,豈不害物損人也哉。貴人祿馬交錯,勾絞元亡多端。 貴氣不欲煩雜,用財只用財,用官只用官。如用祿馬貴人食神印綬之類,只宜一件二件,貴氣便當輔佐。如用財以官相輔,官印相承,祿馬兼行之類。三件四件,泛濫便不歸一。又云:一項貴氣,須要貴人德神相助,方可大顯。勾絞劫煞元辰亡神等物,若貴氣重,則助身行威。 惡煞重,則肆害酷切,一說以此等煞多端,獨宜消息。 吉神參天月扶持,凶煞八空亡品藻。 貴神祿馬,皆吉神也,更遇天月二德尤吉。 勾絞元亡,皆凶煞也,若入空亡減半互言之。 吉神亦嫌空亡,凶煞亦要二德。 舊註吉神貴氣,雖清歸一,更無濕濁,或入別格,因推其妙。 若無天月二德,天月二合,月空天赦之類贊助,亦減分數,福力非全。空亡以生日係何旬所屬,如甲子旬,即戌亥二位是也。空亡有三神,一旬內之后所藏干神,如甲辰旬,甲乙二干是也。一旬后所遁到干神,如甲辰旬,丙午即庚辛是也。一截路空亡,加至愈緊,如甲己日申酉時之類。凶神宜坐空,吉神怕坐空。 又云:金火宜空,木土水忌空。 又云:水亦喜空。 又云:柱中凶煞交併,有德神者,遇險自散,死不致非命,日時帶則緊。 十全貴氣,還看倚伏禍星,一局凶神,要識隱藏福氣。 貴氣十分完備,始終不壞,中間宁無一件禍神隱藏。 凶煞之神,往來繁雜,其中卻有一件福神,隱隱深奧。或虛夾遙合或刑出衝歸,亦係切當有意處,不可作滿盤凶煞看。只待何運,扶起局中福氣則吉。扶起禍星,破貴壞用則凶。調峻格孤,勢窮力盡,義理正欲變通。 究其日干用神,搜檢明暗,造化吉凶,神煞隱顯之處。其體孤峻,氣亦末為窮絕,難于取用。此等至極轉關處,自有窮則變,變則通之理,運迎何者之氣。一路挽回,是何生意,起發情源,亦有無限之義。 氣盈物盛,運併歲衝,身主何能恬靜。 欲觀其大概之義,氣象或盈或流,察其物理之體,則盛且極,便自有不耐久之兆。況歲運抑則傾覆,揚則泛沒,更若衝刑併,此身之主,獨能安然恬靜不擾,無此理也。 年月日時,干支有序,若臣賓主,體格朝倫。 月于宜在年干之次,時于宜在日干之次,若或循環次第又奇。如甲子、乙丑、丙寅、丁卯之類,奇格也。 年為君,日為主,月時如賓如臣,輔佐貴氣,兼似前法有次,朝其綱常,輔其倫序,正其尊嚴。 又云:陽欲獨慎,陰欲群隨,仍察貴煞所加之處。 日主最喜先干,日主應嫌次位。 日主先干,如甲日見癸之類,此等其益有三:一能合戊財資我,一也。一能善于長發我,二也。一能化其象生我,三也。但已往之氣稍慢。 日主次位,如甲見乙之類,此等其損有四:一能劫妻財空我,一也。一能合煞損我,二也。一能化象以泄我氣,三也。一能攔截前路,作刃害我,四也。 支神前氣,支神后宮。 地支迎前之氣多者,平生為人精神磊落。如甲子年,或子日見丑寅卯辰巳之類是也。 地支后宮者,主作事悔屯,或折挫,進退多端。如甲子年,或子日,見亥戌申未之類是也,餘倣此。 獨掉歲君,孤虛日主。 月日時支干,作聯作黨,作旺作合,或成一象,或化一氣。獨太歲孤另一位,似遠似疏,必然離祖別宗自立,或偏出螟蛉者有之,窮乏孤獨。年月時同上,日主獨居孤寡,仍自無合無生,另立于缺陷處者,非異居同活,則乞養寄生,贅居外立。 黨合雙爭,妻財兩義。 柱中如土黨既多,天時卻係木旺,抑揚之道,在如何用,不可便作兩讎相競。若土不虛加厚,木有氣而露,支音兼不刑害衝剋,卻能培養木秀成林,為用更奇。我合者為妻,我剋者為財,世人但知我剋者,總為妻財,紕繆未善,又還看化象如何。 用神一字,貴氣重來,象欲晶明,氣傷懶散。 柱中有平生獨用一字者,謂之不如格字面,俱合俱散,各自竟成群黨去了。日干亦另處懸一字,無依無倚,故用此字,或用二字。 用神一件,精神嚴切最妙,如用官星了,又見官星再來,復建祿等。或用財,又見食神貴人,皆為貴氣重疊,苗不秀秀不實。 用神壯健成象,意專力露不虛,不背晝夜。如土木水晝生,金火夜生,柱中如此,豈不為名利特達之士。 若地支天干,與我竟不相顧,用神不合,星主孤處,衝刑剋害,相背竊氣更多,象無贊助,疊見休廢者,無立無成,不足道之格也。 我生我剋情能退,他剋他生氣自歸。 凡我生我剋者,其義自然退散。他來生我剋我,二者皆為氣入。為支生,為剋入吉神,如此第一妙。 生剋來往,合主扶持。 柱中合空,或有贊助之神。合實,或有破壞之神。生有制者,剋有扶持者,來往進退不一。萬一失取,分毫之間,便差遠千里。卻會在合主扶佐,何神至切,為急事也。 善惡繁難,時分眾寡。 善惡二位俱眾,或錯或雜,但看時座聚眾休旺,聚寡休旺。惡眾則為攢凶聚煞,善眾則為吉聚福集,善寡力怯,惡寡庶幾。一云年月時互見貴人生旺,與日和,第一妙。 生而復生,皆倚托成于何者。 如丙辛人見戊申運,卻見庚申歲,轉有倚靠復生之意。有壬水精神自來,況丙辛化水故得生,倚托成于何者此也。 化而又化,竟渺茫歸于何地。 如丁壬化木,況有寅卯亥未地面,又有餘神,水木贊助。騰騰頑養之木,安可又用水來滋助,渺茫之氣無倚。卻看運引,或有堤防馭制之道,方能為福。若遇轉生處,一向汗漫,反不立矣。 五象相乘有祥瑞,有乖蹇。五氣交戰或傷殘,或奮發。祥瑞,如木火、火土、土金、金水、水木成象。 得時,謂得天時。得位,謂得生旺位,或乘建祿等氣。得權,謂乘財官貴人等,如有權有勢有執事者。 乖蹇,反是三者,若坐下貴氣,縱乘貴地,地支卻又刑衝剋害是也。交戰,謂體均力停,如一物恃天時,一物恃其黨眾。或一物得地,或一物得權,水火土水交戰之類。 傷殘,謂用神被剋,主干被害,或財亦被傷,官亦被剋。或一物有黨成化,卻見剋神來壞。如丙辛化水,忽見一土來剋之類。 奮發,物我相安,賓主和協。我乘旺而相犯,他得地而相迎,我勢強而敵去,他有氣而來朝。 財官欲真,致妙兮須理化氣。 如丙辛見戊癸為財,甲己為官,此為真造化,秀氣不可言。餘皆類推之。 財官有象,致精兮要倚局神。 如丙辛見戊癸為財,得火局,甲己為官,得土局。方就其器完,而且清純無比矣,餘例此推。 財官雜氣,吉為庫凶為墓。 財官之氣,均停有拱,更加貴氣于上,為吉為庫。庫中雜氣有三件,若當旺相為貴,益我者妙。若官化鬼入墓,財神休囚入墓為凶,則不為庫。若吉神入庫,仍帶休廢來刑,且剋我者亦非庫。 善惡衝神,剋則入,生則通。 地支貴氣來衝,未可便言其吉,惡神未可便言其凶。須是支干同剋,方為吉凶剋入。或一生一剋,一和一制,此亦變化通達在其中矣。 上生下,成脫氣,可憂子旺母衰。三竊一,生用神,翻喜子衰母旺。 上生下,如干生支,支生音,一也。 歲生月,月生日,日生時二也。 得生者既為子,若係閑神,三也。如木生火,在夏正為子旺母衰,餘倣此。 三竊一,如金生三水四水,母生子廣,母既當虛。即喜子衰而母在旺鄉為吉。如木生火在亥,正為子衰母旺。餘皆例此推。 前呼后應,生則繼,剋則治。 凡格局一辰一干,有體用,有本末,有呼應,難矣。生則繼續而無絕,婉轉有情。若剋則削樸煆煉,既濟堤防,疏通造物之切治也。如是局面,拘于生剋小節,所以不能洞究元機耳。 左包右承,收則歸,散則虛。凡一干一支,挺立于柱中者,類有左右相承之兆。有包羅,有歸向,有散漫,有退脫,輕重較量,得失加減。宜處當然之義,不可務小棄大,捨本逐末。 局神無取,閑來一派清冷。 柱中取其日主財官用神等件,或雜或濁,或繁或混。或欠勝負,或欠制降,無分優劣。忽一閑干,非主非用,卻來左右逢原,能乘一貴氣。卻取其干,係日主之神,何等遁神,以別其用虛處造象。或合官合財等項,取其成局有切用者,始雖閑而無用。既而閑神時至,閒得成器,際遇有用,則天下無棄物之謂。況造化乎。 官氣混求,妙在各支匹配。 既重犯奇儀之格一體也。謂如官煞混紊,一有所配,一有未歸乘者,須得歲運,更配其未歸偶者吉。或官煞柱中,各尋所合所制,則佳有過不及。又有消息極為切事,又有兩官一煞,兩煞一官,皆此類矣。如用土為日主,露甲乙為官煞,支中有申酉字,或辰巳字,此為所合所制也。 交互有意,要審扶誰,拱夾雖真,當防損露。 交互有意,如丙午見壬子,各有所賴,丙用癸官,壬用丁財己官,看餘神扶何者為急,何者非急,拱夾雖真,如乙人遇癸未乙酉二位,明見拱夾甲申之真官,貴氣無疑。或餘神埋藏火神,倘遇歲運見火見庚,或見填實其位,發禍可勝言哉。 合起力露,莫作等閑,脫廢精英,轉加時用。 天干相合,看支神吉凶為要,支神有力,則自然非常。和地支相合,看所乘之干力,力重愈精神也。一云:上下俱合,有真合煞,如己亥見甲寅之類,又合煞如甲子見己丑之類。一云:煞神忌合,喜衝刑破害,干神支神一有閑慢,歲運合者,精神百倍。 一云:祿馬宜六合,忌刑破,況柱中見合,力露,不等閑也。 脫廢精神,如我生我剋之精,本散我氣,若加時上用神,凶則制馭,卻轉生助主本,則挽回生意真矣。 群分有日主專行,日辰務在吉凶之位。 吉神、財元,官貴、印綬、食神、日德、月德、日祿、貴人、德神、天月德合、天赦、月空、時祿、時象、奇寶學堂。凶神、金神、羊刃、七煞、空亡、六害、孤寡、隔角、三刑、沖神、死神、死絕、勾絞,一說在年,亡神同上說,元辰同上。 類聚有年神領用,太歲參宅吉凶之宮。吉神、建祿、驛馬、宅神、天醫、福德、闕門、進神、生旺位、華蓋、三奇。凶煞、碎煞、的煞、咸池、沐浴、亡劫、白虎、羊刃、飛刃、破宅、大耗、勾絞、喪弔、官符、病符、死絕。 時座消詳,有五理之當然。一如時上之亡劫、刃煞、空亡、元辰、孤寡、死敗、金神、白虎等項。惡氣貫聚,倒歸于日,有所刑沖剋犯者不祥。若貴氣聚此,則為祥瑞矣。一年月日三項貴氣,三元福祿神引入,何者重,何者輕,分詳端確。何者來得安穩,何者不得停住,更自家還載得起否,或如船車,又加屋宅。又云時之有家,卻于年月日上之處,又看有相依倚呼應否。又云時座一位,竟作主體之端。 余見未敢如此,亦係辨明吉凶,妙理一致,體得造化精切也。年月日內,有一位與時和者平。二位與時和者,小享富貴。三位共與時和者,大發見成富貴,但日緊年淺月緩。 一時有剋破衝害,和助勾引空亡死敗等件,最為撮要事體。如庚寅時取乙亥為用,旺相生扶,得氣得地。可否以憑藉,參考歲運,較其吉凶發廢之由。一時欲旺相有氣,勿使休囚無情。又云有初中末三次之情義,如寅時初屬土,中屬火,末屬木。 一時相衝刑,是切緊事也,載物不牢,時座五緊之序,為至切至要之道。蓋此日生辰,普遍天下,眾人所共大綱造化也。唯時之刻,分毫不可差忒有惑,故為准則憑據,況交換之間,刻次日軌。本是未時一刻之次,其銅壺漏箭,卻刻午時之七刻八刻,況有山僻村落夜誕者乎。 虛辰遁法,有三術之妙趣。一祿馬貴人等吉,刃煞死敗等凶,一一俱有定位。乃用五虎遁元住干支,能司其官之事,極為應驗。 又云:太歲所臨十二官之善惡,遁亦只遁歲神之干,吉處作福,因處興禍。卻用日主取財官等件,正要看歲日干之二位,的係當生所遁,何等吉凶神煞,所主亦分輕重,如人出身處,係何派源流資格。用神生時旺之方,當防剋制。用水為官,忌土到申子辰等處。用木為官,忌金到亥卯未等處。李虛中所謂傷破用神家宅,余獨以為用神起發之處,先被傷壞,即用神無歸著矣。忌神坐令旺之所,反喜刑傷。忌神者,如用金為財,火即忌,唯喜剋制之神,占土為妙。卻要水來寅午戌巳等處,以減忌神發旺之基宅也。 用神之鬼墓,得之為殃。用神之貴,情亭亭贊助。用神自有鬼墓,吉則謂之官庫。如帶凶煞來刑剋衝竊者,其用神自忌之,日主尤忌之。用神自有財官貴氣,非本家之財官也。來意順生扶合,精神百倍,用神自喜之,日主尤宜見之。 墓絕併煞刃來刑,禍形惡會。空赦領財官為體,祿集福加。墓絕死敗,至不足道,若帶有刃煞亡劫、勾元等,來衝刑剋,竊日主併用神者,禍患立侵矣。月空天赦二神,至吉善者,天月德,天月合,四神同斷,各司乃職主事,若又係財官等貴主領者更美,其榮耀之福氣,駢駢然廣集矣。 類有傷官墓神,柱中尤惡。暗有劫財庫鬼,命分至凶。傷官自有墓庫,如丙人士為傷官,遇辰自家墓神。若帶凶煞,剋竊刑衝日主併用神,至為緊切惡氣,劫財之庫基。如丙人戌位兼丁旺于上,帶凶煞前來,剋竊刑衝其用日主至凶。 印綬生鄉,宜乎潤澤。惡神死地,怕作刑傷。印綬本為生我之神,若值印綬自家生旺之所,又見生合之神,轉轉為福,自家大義,綿綿不絕則可。或滿或溢,火出木焚,木浮水泛,土重金埋,火重土虛,水流金沉。反有太滿則傾,太盛則折之禍矣。凶惡之神,自家已在死絕之處,于上又乘惡氣,剋竊刑衝用神日主者狼狽,若死絕墓敗上宮主,為惡來壞者,用前註斷。用神惡沒之所,地支豈欲全彰。納音生旺之方,用神坦然無忌。凡用神之敗絕惡陷等位,柱中忌露,多是卑賤下格。更帶凶煞之神,可乎?倘見二一位猶可,若歲運上扶起惡陷之氣,兼會煞局者;即為沉論喪敗,悔吝破失之氣類也。甚則死無葬身之地,須空亡併煞方斷。凡命之納音,常生常旺,四貴之地,用神來生。自然喜悅者,皆無忌憚,恬然自安。 火土之源失中,易化塵濛之象。若火土不得造化中和之氣者,或燥或寒,或偏或枯,易于晦物之氣,乃滯暗昏濛之象,不能煥發,遇而不成者矣。 死敗之象有黨,莫傷生旺之神。如死敗之象有黨,反來刑衝犯竊生旺之神,大不亨通之兆。如水人見卯家之木,酉金辰土巳火等神之類,卻將日主生旺宮主,用神生旺宮主,相犯相剋,為咎不小,宜詳之。 五氣布定東西,地理能培能竭。亥子水,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辰戌丑未土。如金到亥子,則氣泄而竭。木到亥子,則受養得培。餘倣此推,極為切要。 一辰聚藏貴煞,納音自旺自生。如一辰貴聚,長生帶煞,在日時為生煞同途。一云煞帶貴,自長生,為有用,此為貴帶自生,又為煞中藏貴。一云年中干音隨生長,同神煞在日時者,為真長生。乃聚年月日時之氣,又為一強四弱。又云:四柱只要一位長生,專其旺氣,為聚斂精神。 空亡消息數端,豈止十干缺處。此煞最為要緊,中間輕重真假,宜仔細詳審。一旬空亡,十日分上下所管,如甲子旬中,戊辰至癸酉用戌空為切,己巳至癸酉用亥空為切。一氣分輕重,甲子見壬戌真空,見戊戌輕。一云:上肩一位太重,如甲人見癸,乙人見甲之類。即一旬中,后祿遇空亡。如甲子旬壬申,甲戌旬庚辰之類。一五氣落空,如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之類。 官貴抑扶兩立,稱停一路磁基。官星為一身之貴氣福源,第一切事,財神次之。若有一扶一抑,兩立其義,不分勝負,如陰陽氣不升降。一路運中,當稱停其配屬強弱之情,以察興廢可也。 煞見官隱以託情,官顯煞藏而立義。煞見,有露神制合均配,官隱無印更隱者,主外有權謀操略,內懷奸宄奇計,若煞重而無馭,官神無情者反是。官顯煞藏,內則性惡無情,外則義和謹節,大義如此,又當格物以消詳之。 忌煞氣專,用神情假。用神力切,忌煞外馳。忌煞有生有扶,或坐生旺處,及有贊合之神,其專之意,不可言也。柱中乃見用神虛來生合,情假露形有氣,或落天中,雖旺亦無地面,情假力散,故自不若氣專者。若用神贊合,有扶有生,或力專生旺之位,才有生助之神,有情有力,切要分曉。忌神煞神二者,雖在柱中作梗,力怯自偏,歲運兼有剋竊,自然柱中停住,不得氣散而外馳也。 缺用納音,全為補氣。大撓造納音之法,隔八有用之具,如何竟為棄物,缺氣處仍要納音補借,如欠土納音有土,則補其不足,休囚稍慢。物皆妙意,身不能任。貴氣或多或重,自身無氣豈能勝任。如隨其類,遂其化,或從其象,應其氣,不在此論。一說身不能任,如病不能食,花不結實。 勢情充悅,發旺以時。象意空寒,幽棲度日。八字氣候勢況,情思體段,如人氣壯氣滿,似和暖喜悅之色,少能達時通濟,利物發韌,或歲運扶持,更何言哉。若八字體制孤虛,氣象冷落,兼帶空亡休囚者,任有智術才勇,無所施展,歲月空閑而已。 成功之氣,變化歸尊。交互之神,往來俱貴。成功變化,如壬水十二月,氣本殘廢。有木象支干引化,第一妙事,交互俱貴。如丁巳見辛亥,或庚寅己卯之類。地支雖衝,不和處,二支互有閑神貴氣來往,其餘倣此。 休囚更入空亡,時乖事退。旺相若兼生合,輻輳權行。凡休囚之物,本不好了,更入空亡,豈惟生不遇時。縱使乘時,事亦退散不濟。若五象旺相,到空猶可,金火旺入空卻好。夫旺相之神,本自當時,若生若合,愈見精神權變。福能駢集,可行其志,去就皆不失序。 氣已過者欲退藏,翻宜墓絕之地。物方來者將進取,原喜生旺之宮。如三月甲木氣過,理合退藏,惟宜于墓絕之地,乃道合自然也。若臨生旺之鄉,反為乖戾。方來生旺者,如十二月甲木進氣,正月乙木進氣,將進方來。宜立生旺之地,為禍為福尤切。 休囚有用,發越仍遲,旺相無情,為惡最速。用神雖貴有用,生我助我,又臨天月二德,天乙之類。若不臨天時旺相,縱有用,發越遲遲。柱中雖帶旺相之神,與我無意,如半吉半凶。一至歲運,只扶其凶煞,為禍最為猛速。 進神執權,至精至當,納音載貴,宜剋宜生。進神帶貴氣,柱中第一妙。引煞入內,第一凶。貴氣柱中雖吉,情若未切。納音宜來剋我生我,則方為有意,以全其貴之美。若納音不生剋者,空負其貴,與我無統也。 旺神衝氣,透用凋枯,惡煞任權,本旬急切。如丁未或生夏月得時之際,刑出丑中辛癸,透在柱中為用者。其福氣薄,為禍亦輕,惡煞旺相本凶。若同日辰一旬之內,禍速至重也。貴神本旬,至吉至緊。 金神得勢至凶,空亡遇衝必發。金神本凶,若無火鄉制之,又被別處扶起,或旺相,皆為得勢。至暴至剛,為凶特甚,空亡陷沒無用,乃棄物也。遇衝神必然起發,即有用矣,如寅空見申之類是也。 刃併元亡金滿局,全賴火神。旺相凶煞火焚空,須憑水象。金乃殺害物命之象,滿局金氣,兼帶凶煞等神刑剋者,我不殺害他人,必被人所剌,無火制必驗。火若焚炎之象盛者,此等多值火災,況歲運符合其氣,須藉水象既濟。 木土氣託,以待發明,剋衝力停,未分勝負。木非土則不能栽養,士非木則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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