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朝雾中的旅行者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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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冬日里一个凄清冷冽的清晨。天色灰蒙蒙的,只在远海的天际泛起一线微微鱼肚白。空气里弥漫着薄薄的寒雾。居住在白沙港的分居民们这时候大都还就着温暖的壁炉,沉睡在香甜的梦境中。而那个女孩还是和往常一样穿着素白长衣如期来到海滩上。她就像一个精灵,迈着轻盈的步伐在细软的白沙上欢快嬉戏。清冷的寒雾顺着呼吸沁入她心脾,只令她心旷神怡。
早起来到海滩边为出海做着准备的渔民们这些年来已经习惯了那女孩的到来。其中几个年轻小伙总是争先恐后的远远就向她吆喝着打招呼。
“早啊,格林希尔。”
“早啊,鲁夫。早啊,克劳斯。”她甜甜的笑着,挥手给以回应。
一大清早来海边散步是女孩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习惯天蒙蒙亮就起床,习惯穿起轻薄舒适的衣衫、习惯在白色沙滩上沿着雪白的防浪堤向前走,一直到火红的朝阳完全越过海平面才回头。倘若是夏季,她会光着脚丫子享受海水的清凉;在冬天,她则喜欢让脸部的肌肤呼吸那淡淡的海雾。她是那么的迷恋这一片海。她是那么的迷恋生活在白沙港的自由自在。她常常会登上高高的白色灯塔去看那些穿梭在海上和云间的海燕,多么希望自己是它们中间的一只,纵使风雨来临也敢纵情搏击。有候时,她甚至会冒险爬到五尺多高的堤坝上平展自己的双臂去模仿海燕飞翔时的姿势。闭上眼睛,她幻想着已经自己挣脱命运的枷锁,冲上云霄自由翱翔。
这个有着一头秀丽银发和一对紫罗兰色眼眸的清丽女孩名叫伯伦希尔·赫伯(Berkshire·Hebbe)。如果有人知道她的姓氏,一定会奇怪她怎么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地点?是的。她是高斯帝国世袭公爵,有着“云之领主”之称的欧瑞斯·赫伯(Oreius·Hebbe)的掌上明珠。按道理说,应该是一位深居在家族城堡中,在佣人们的簇拥下,过着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生活的贵族大小姐才对。不过赫伯家族作为一个屹立于世间两千多年的古老世家,对年轻家族成员的培养有着独到的见解。在他们的观念里,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多出去闯荡闯荡。只有经历风雨练得一身真本事,日后才能够让家族蓬勃发展。恰好我们的伯伦希尔小姐又格外不喜欢贵族们纸醉金迷般的生活方式。当然,着其中的隐情可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于是在她九岁生日的那一天,小女孩向父亲欧瑞斯·赫伯提出,想要离开家族所在的上云岭的云中城,到下云岭的白沙港生活和学习。开明的“云之领主”在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同意了她的请求。
恰好那一年,年已五十有六的白云骑士团团长,帝国皇帝亲封的特级骑士约翰·罗伊(John·Roy)也向赫伯公爵提出,鉴于白云骑士团人才辈出,他希望能够提前退役回到白沙港养老,把团长的职位让给更具才华的年轻人。
赫伯公爵便将这两件事情结合在一块儿。他向老罗伊表示可以允许他提前退役,但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退役后老罗伊要代为照顾伯伦希尔。不但要照顾她在白沙港期间的生活,还要教授她剑术和弓箭技巧。如果伯伦希尔十六岁的时候不能够达到普通骑士的水准,那么老罗伊纵然那时已经六十三岁高龄也必须会骑士团继续服役四年。
赫伯公爵的后面一句话当然是一句玩笑话,但也看得出他对日后伯伦希尔在武技方面的造诣充满期待。约翰·罗伊的两个儿子都在白云骑士团服役,不能陪在老人的身边。老人也很高兴地有个机敏可爱的小女孩作孙女,于是欣然接受了赫伯公爵这个看似有些强人所难的任务。
就这样,伯伦希尔跟随罗伊老两口子在白沙港里度过她后一半的童年时代。她一面在白沙港一所商人开的著名学院里学习文化知识,一面跟随老罗伊学习武技。而她在武技方面的天份和勤奋也让这位前白云骑士团团长深感欣慰。
十四岁那年,伯伦希尔在赫伯公爵的安排下参加云丘骑士学院一年一度的结业大比武,一举杀入前三甲。震惊整个云岭。要知道,除她之外的其余参赛者可都是十六七岁的骑士学院初级班毕业生。也就是说,她当时的实力就已经达到了白云骑士团的招收标准。大喜过望的赫伯公爵专门请名师打造了一把适合女孩子用的细剑“北极星”,送给她以示鼓励。
除了武技,伯伦希尔在文化课上的成绩也非常优秀。她在白沙港就读的那所商人学校一向以治学严谨著称。她还是受到了所有带过她的老师的赞赏,并且提前一年完成了全部学业。
不要以为伯伦希尔取得的这些成绩和赞誉是沾了自己家族的光。她在白沙港期间的一切生活都是以平民的身份完成的。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她给自己起了一个化名叫“格林希尔”。她非常喜欢这个名字。这个不带有丝毫贵族风格的名字让她感觉到自在。渐渐的,她自己都下意识的认为自己原本就叫“格林希尔”。只有在迫不得已必须要以贵族身份示人的时候,她才使用自己的本名。
和往日不同是,今天格林希尔出来散步的时间相比平日还要早一些。天空是灰朦朦的,正像女孩此时的心情。老罗伊昨天晚上的一番话让一向奉行开心生活不会为任何事情烦恼的她感觉到少有的彷徨。她一夜都没有睡好,于是就起早了。
掰起纤细的手指细细数来,格林希尔已经在白沙港生活学习了七年了。前些天刚刚结束了学校的全部课程。老头(格林希尔对罗伊的爱称)昨天突然又对她说,他把他的所有技能都交给了她,并暗示格林希尔是到了回自己家的时候了。
是呀,算起来今年我们的赫伯大小姐也将要十六岁了,距离成年就差家里为她象征性的举行一个仪式了。是到了离开白沙港的时候了吗?可思来想去,她都还不愿回到那个背负着贵族命运的家呀!
不回家吧?一时还真没想到有什么好借口。何况家里来信了,三天之内必须回去,说有要紧的事情。回家吧?估计也就再难过上这样自由自在的日子了。难道我格林希尔这辈子只能做个养尊处优的贵族大小姐吗?
格林希尔越想越郁闷。可偏偏一向鬼点子多的脑袋今天不灵了。唉,家里这次催得有紧。不论想不想得出个办法,最迟下午也要启程回云中城呀。烦死啦,烦死啦……
苦恼中,格林希尔任性地甩着她那泛着光泽的银色长发,用脚大踏步地跺着碧白沙滩,想把烦恼像灰尘一样抖掉。
说实话,格林希尔其实不是讨厌她地家庭。她和家里人的关系挺好的。每年学校放假,赫伯大小姐都会按时回家。她喜欢和母亲小小地撒撒娇,喜欢和脾气好的父亲开一些没大没小的玩笑,并且有些不情愿的享受哥哥“爱的作弄”。可她实在讨厌贵族小姐的生活,八岁那年的“黑色”经历使她对贵族小姐的命运深恶痛绝。
我不要那样活下去呀,我不是笼子中的金丝雀!很不淑女的,格林希尔猛的踢出一脚,将细细的白沙扬得老高。
“喂,那边那个背包裹的,对,就说你呢!你是来云岭打仗的吗?”不远的码头上传来卫队士兵严厉的呵斥声。
格林希尔透过薄雾,模模糊糊的看到早间第一班船刚刚靠港。大批的旅客正在下船。而被城卫队的士兵叫住了的那以为旅行者背着一大包沉重的行李,看起来的确蛮奇怪的。
格林希尔本就是个小小的乐天派。看到这一幕,好奇心挤开了她心头... -->>
这是冬日里一个凄清冷冽的清晨。天色灰蒙蒙的,只在远海的天际泛起一线微微鱼肚白。空气里弥漫着薄薄的寒雾。居住在白沙港的分居民们这时候大都还就着温暖的壁炉,沉睡在香甜的梦境中。而那个女孩还是和往常一样穿着素白长衣如期来到海滩上。她就像一个精灵,迈着轻盈的步伐在细软的白沙上欢快嬉戏。清冷的寒雾顺着呼吸沁入她心脾,只令她心旷神怡。
早起来到海滩边为出海做着准备的渔民们这些年来已经习惯了那女孩的到来。其中几个年轻小伙总是争先恐后的远远就向她吆喝着打招呼。
“早啊,格林希尔。”
“早啊,鲁夫。早啊,克劳斯。”她甜甜的笑着,挥手给以回应。
一大清早来海边散步是女孩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习惯天蒙蒙亮就起床,习惯穿起轻薄舒适的衣衫、习惯在白色沙滩上沿着雪白的防浪堤向前走,一直到火红的朝阳完全越过海平面才回头。倘若是夏季,她会光着脚丫子享受海水的清凉;在冬天,她则喜欢让脸部的肌肤呼吸那淡淡的海雾。她是那么的迷恋这一片海。她是那么的迷恋生活在白沙港的自由自在。她常常会登上高高的白色灯塔去看那些穿梭在海上和云间的海燕,多么希望自己是它们中间的一只,纵使风雨来临也敢纵情搏击。有候时,她甚至会冒险爬到五尺多高的堤坝上平展自己的双臂去模仿海燕飞翔时的姿势。闭上眼睛,她幻想着已经自己挣脱命运的枷锁,冲上云霄自由翱翔。
这个有着一头秀丽银发和一对紫罗兰色眼眸的清丽女孩名叫伯伦希尔·赫伯(Berkshire·Hebbe)。如果有人知道她的姓氏,一定会奇怪她怎么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地点?是的。她是高斯帝国世袭公爵,有着“云之领主”之称的欧瑞斯·赫伯(Oreius·Hebbe)的掌上明珠。按道理说,应该是一位深居在家族城堡中,在佣人们的簇拥下,过着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生活的贵族大小姐才对。不过赫伯家族作为一个屹立于世间两千多年的古老世家,对年轻家族成员的培养有着独到的见解。在他们的观念里,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多出去闯荡闯荡。只有经历风雨练得一身真本事,日后才能够让家族蓬勃发展。恰好我们的伯伦希尔小姐又格外不喜欢贵族们纸醉金迷般的生活方式。当然,着其中的隐情可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于是在她九岁生日的那一天,小女孩向父亲欧瑞斯·赫伯提出,想要离开家族所在的上云岭的云中城,到下云岭的白沙港生活和学习。开明的“云之领主”在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同意了她的请求。
恰好那一年,年已五十有六的白云骑士团团长,帝国皇帝亲封的特级骑士约翰·罗伊(John·Roy)也向赫伯公爵提出,鉴于白云骑士团人才辈出,他希望能够提前退役回到白沙港养老,把团长的职位让给更具才华的年轻人。
赫伯公爵便将这两件事情结合在一块儿。他向老罗伊表示可以允许他提前退役,但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退役后老罗伊要代为照顾伯伦希尔。不但要照顾她在白沙港期间的生活,还要教授她剑术和弓箭技巧。如果伯伦希尔十六岁的时候不能够达到普通骑士的水准,那么老罗伊纵然那时已经六十三岁高龄也必须会骑士团继续服役四年。
赫伯公爵的后面一句话当然是一句玩笑话,但也看得出他对日后伯伦希尔在武技方面的造诣充满期待。约翰·罗伊的两个儿子都在白云骑士团服役,不能陪在老人的身边。老人也很高兴地有个机敏可爱的小女孩作孙女,于是欣然接受了赫伯公爵这个看似有些强人所难的任务。
就这样,伯伦希尔跟随罗伊老两口子在白沙港里度过她后一半的童年时代。她一面在白沙港一所商人开的著名学院里学习文化知识,一面跟随老罗伊学习武技。而她在武技方面的天份和勤奋也让这位前白云骑士团团长深感欣慰。
十四岁那年,伯伦希尔在赫伯公爵的安排下参加云丘骑士学院一年一度的结业大比武,一举杀入前三甲。震惊整个云岭。要知道,除她之外的其余参赛者可都是十六七岁的骑士学院初级班毕业生。也就是说,她当时的实力就已经达到了白云骑士团的招收标准。大喜过望的赫伯公爵专门请名师打造了一把适合女孩子用的细剑“北极星”,送给她以示鼓励。
除了武技,伯伦希尔在文化课上的成绩也非常优秀。她在白沙港就读的那所商人学校一向以治学严谨著称。她还是受到了所有带过她的老师的赞赏,并且提前一年完成了全部学业。
不要以为伯伦希尔取得的这些成绩和赞誉是沾了自己家族的光。她在白沙港期间的一切生活都是以平民的身份完成的。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她给自己起了一个化名叫“格林希尔”。她非常喜欢这个名字。这个不带有丝毫贵族风格的名字让她感觉到自在。渐渐的,她自己都下意识的认为自己原本就叫“格林希尔”。只有在迫不得已必须要以贵族身份示人的时候,她才使用自己的本名。
和往日不同是,今天格林希尔出来散步的时间相比平日还要早一些。天空是灰朦朦的,正像女孩此时的心情。老罗伊昨天晚上的一番话让一向奉行开心生活不会为任何事情烦恼的她感觉到少有的彷徨。她一夜都没有睡好,于是就起早了。
掰起纤细的手指细细数来,格林希尔已经在白沙港生活学习了七年了。前些天刚刚结束了学校的全部课程。老头(格林希尔对罗伊的爱称)昨天突然又对她说,他把他的所有技能都交给了她,并暗示格林希尔是到了回自己家的时候了。
是呀,算起来今年我们的赫伯大小姐也将要十六岁了,距离成年就差家里为她象征性的举行一个仪式了。是到了离开白沙港的时候了吗?可思来想去,她都还不愿回到那个背负着贵族命运的家呀!
不回家吧?一时还真没想到有什么好借口。何况家里来信了,三天之内必须回去,说有要紧的事情。回家吧?估计也就再难过上这样自由自在的日子了。难道我格林希尔这辈子只能做个养尊处优的贵族大小姐吗?
格林希尔越想越郁闷。可偏偏一向鬼点子多的脑袋今天不灵了。唉,家里这次催得有紧。不论想不想得出个办法,最迟下午也要启程回云中城呀。烦死啦,烦死啦……
苦恼中,格林希尔任性地甩着她那泛着光泽的银色长发,用脚大踏步地跺着碧白沙滩,想把烦恼像灰尘一样抖掉。
说实话,格林希尔其实不是讨厌她地家庭。她和家里人的关系挺好的。每年学校放假,赫伯大小姐都会按时回家。她喜欢和母亲小小地撒撒娇,喜欢和脾气好的父亲开一些没大没小的玩笑,并且有些不情愿的享受哥哥“爱的作弄”。可她实在讨厌贵族小姐的生活,八岁那年的“黑色”经历使她对贵族小姐的命运深恶痛绝。
我不要那样活下去呀,我不是笼子中的金丝雀!很不淑女的,格林希尔猛的踢出一脚,将细细的白沙扬得老高。
“喂,那边那个背包裹的,对,就说你呢!你是来云岭打仗的吗?”不远的码头上传来卫队士兵严厉的呵斥声。
格林希尔透过薄雾,模模糊糊的看到早间第一班船刚刚靠港。大批的旅客正在下船。而被城卫队的士兵叫住了的那以为旅行者背着一大包沉重的行李,看起来的确蛮奇怪的。
格林希尔本就是个小小的乐天派。看到这一幕,好奇心挤开了她心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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