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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pi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ji女,就是“官妓ji”官ji的制度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就是官ji。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ji,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ji。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yin宴。”就是官ji。官ji的来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lun为官ji。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ji的没有肉shen自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ji的,但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ji百余人于宋”;胜利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ji,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chang,甚至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为chang!或者乾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ji女助售--“官卖酒用ji作乐”!都城纪胜书里说:
“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ji,及以利委之可也。”这就是酒家的前身。现在中国人很难知道: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别人请他吃饭以ji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然而生“pi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
难乎为“ji”--以充文用
官ji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国初事迹记明朝公chang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changji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ji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jian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jie客,姑娘做陶公馆式sichang,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ji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ji”“chang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changji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流风所及,中国文人几乎无一不跟changji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中国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
内外难分--以充家用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中国历史中,有一种“家ji”家ji是养在豪门中的ji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要生了儿子,才有资格做姨太太。两晋南北朝时,家ji最多:
宋书.沈演之传:“奢yin过度,ji女数十,声色fangzong。”
宋书.杜骥传:“家累千金,女ji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
宋书.范晔传:“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ji妾亦盛饰。”
北史.夏侯道迁传:“ji妾十余,常自娱乐国。”
北史.高聪传:“唯以声色自娱,有ji十余人。”
南史.张怀(玉旁)传:“居室豪富,ji妾盈房。”
因为家ji成风,所以许多事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犹似坠楼人”主角绿珠,就是石崇的家妓。家ji引起家庭大血案。
别以为家ji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其实是依法有据的。唐朝法令规定:“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磐乐师。”可见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开“ji女户”“歌舞班”玩。相对的,官不够大,自然就不能乱开。南史.王宴传:“宴从弟诩,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ji。诩以畜ji免官,禁锢十年。”
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实。原来唐朝称ji女叫“内人”教坊记里说:“ji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佑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柳枝磋磋(单人旁,醉后起舞貌)轻舞来。”都特指ji女。可见从“家ji”观点看,ji女倒真正是内人,老婆反真正不内。要内,至多也该叫“内子”内子照礼记、左传等解释,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书言故事、频罗庵(广改为草头)遗集等解释,却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却又明明该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于是老婆又变成丈夫,女的变成男的,又势难成立。
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pi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ji女,就是“官妓ji”官ji的制度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就是官ji。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ji,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ji。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yin宴。”就是官ji。官ji的来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lun为官ji。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ji的没有肉shen自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ji的,但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ji百余人于宋”;胜利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ji,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chang,甚至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为chang!或者乾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ji女助售--“官卖酒用ji作乐”!都城纪胜书里说:
“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ji,及以利委之可也。”这就是酒家的前身。现在中国人很难知道: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别人请他吃饭以ji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然而生“pi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
难乎为“ji”--以充文用
官ji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国初事迹记明朝公chang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changji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ji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jian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jie客,姑娘做陶公馆式sichang,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ji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ji”“chang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changji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流风所及,中国文人几乎无一不跟changji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中国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
内外难分--以充家用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中国历史中,有一种“家ji”家ji是养在豪门中的ji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要生了儿子,才有资格做姨太太。两晋南北朝时,家ji最多:
宋书.沈演之传:“奢yin过度,ji女数十,声色fangzong。”
宋书.杜骥传:“家累千金,女ji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
宋书.范晔传:“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ji妾亦盛饰。”
北史.夏侯道迁传:“ji妾十余,常自娱乐国。”
北史.高聪传:“唯以声色自娱,有ji十余人。”
南史.张怀(玉旁)传:“居室豪富,ji妾盈房。”
因为家ji成风,所以许多事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犹似坠楼人”主角绿珠,就是石崇的家妓。家ji引起家庭大血案。
别以为家ji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其实是依法有据的。唐朝法令规定:“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磐乐师。”可见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开“ji女户”“歌舞班”玩。相对的,官不够大,自然就不能乱开。南史.王宴传:“宴从弟诩,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ji。诩以畜ji免官,禁锢十年。”
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实。原来唐朝称ji女叫“内人”教坊记里说:“ji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佑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柳枝磋磋(单人旁,醉后起舞貌)轻舞来。”都特指ji女。可见从“家ji”观点看,ji女倒真正是内人,老婆反真正不内。要内,至多也该叫“内子”内子照礼记、左传等解释,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书言故事、频罗庵(广改为草头)遗集等解释,却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却又明明该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于是老婆又变成丈夫,女的变成男的,又势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