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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名烨寻,那之前,我叫蛀虫。

    我有一个不人不鬼的父亲,我并不愿意承认。有记忆以来,那个人就叫我蛀虫,想来,那时家境应该不错,至少他每日有酒喝。

    四岁的时候,开始有很多人上门讨债,五岁那年我被抵给一个大户,六岁那年我逃了出去,然后,又遇上那个我应该称之为父亲的人。

    于是,我开始从一个人贩子手里到了另一个手里,我被卖给一个商人,他的生意很大,却没有儿女。本来想逃,可是逃出去就没有吃的,我便留了下来。我开始着意观察,我开始了解,原来一文不值的萱茶,从西元运到东陆,便可获利百倍,东陆不足为奇的研纸,到了南疆便是身价陡增。赚钱好像也不是很难,于是我再次逃了出去,把偷偷藏下的钱,买了西市的陶瓷,到东市就赚了一分的利,再将东市的丝绸运到西市,又是一分利。其间很多辛苦,我总是很小心地躲避着巡街的城衙,有时丝绸淋了雨,也只能赔了卖,陶瓷经常会烂掉。

    然而天不负我,半年时间,攒下一点钱,那时,我八岁了,拿着这点钱,我去了西元,去之前,我买了中晋特有的檀木香梳,只要随身带着,相隔数十步也能闻到那淡雅的香味。走了一路,居然没人买那梳子,我想索性扔了吧,却撇见茶棚下一位美妇人,发髻上佩着一把月牙翠玉小梳,我暗自思量,西元喜战,nan女皆同,西元境内的女子,大都弓马娴熟,头发梳的极简单,发顶,也并无佩饰。正想着,却听那棚下一个男子议论,南疆女子,果然美艳,却也不及我西元女子豪气。

    临时的,我改变了行程,带着梳子,折向南疆,总归我是无家的,在哪儿都一样。听说金城的女子最爱美,我便去了金城,那里的女子的确很爱美,因为只有美,才能让她们挣到钱,那是一个ji城。

    我知道自己长得很讨喜,可却不爱开口多言,于是我用笑代替言语,我笑得很浅,很淡,就像我对这世上的嘲讽,这世上,有什么是不能卖的,呵,就连我自己,已是被卖了两卖了。

    我知道自己很聪明,因为我成功地逃出大宅门两次,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自负吗?是的,我自负,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不如别人,我只不过有一个喜欢卖人的爹,那关我何事,我自有我的活法,自有我的傲气。

    如计划那般,我成功了,拿着银子到达西元,满载着一车萱茶的时候,我肆意地笑了。我知道萱茶之所以在西则jian,在东则贵,只不过是它不好藏运,之前那个大商,曾有一次将茶叶全部扔掉,只因为那茶失了原味。这是我早有的计划,有关萱茶的事,我仔细打听好,这茶,不能经风,更不能见水,连太阳也不能久晒,却也实在见不得天阴。我带着这茶,每日只走四个时辰,其实,已经身无分文,这茶是我全部家档,我但愿老天莫要玩我,很饿的时候,我去挖人家挖过的野菜,晋国真的很穷,连野菜都是抢的。

    万般艰难也好,费尽心力也罢,终是将茶叶顺利送达东陆。拿到钱,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买了一把铜镜,很瘦弱的一张稚嫩的脸,眉宇间散发着淡漠疏离,却又着实温文可亲,骨子里的傲气,掩盖得很好。我的脸上泛着青黄,唇很薄,一双凤眼,不可捉摸。这是我,九岁的我,我对着镜子,展现我最初的不羁,最真实的一面,那眼里满是狂傲与不屑。

    手心里磨了老茧,衣衫也破烂不堪,然而,自今而后,我绝不允许那样的日子重过。

    三年后,我成了聚客楼的主人,多年来,我走南闯北,终还是回来中晋了,选定这里,因为它是这大陆的中心,果然,经年之后,我的基业更加隆盛了。

    那时,人们只知道聚客楼主人,极是年轻,却从没人真正见过我面。那日,我又遇见那人了,那个将我卖了两次的人,他认出了我,因为我眼中那与生俱来的绝傲,他这样说。

    我不屑地绕过他,却被他死缠着跟来,只一眼,我便知道,他的毒瘾已不可收拾。我的武师将他关在郊外的木屋里,他很瘦弱,我觉得,这么多年,他竟能活下来,实在是个奇迹。

    像是应了我的心意一般,他病了,病得很不堪。那日黄昏前,我去了那个木屋,看着缩在角落里的他,就那么毫无表情地盯着他,这个男人,我得见证他的死亡。

    等那成为尸体的时候,我出了门,扫了一眼那破屋,燃起一把火,也葬了以前的岁月。

    不会忘记他最后的话,蛀虫,你这个蛀虫,忤逆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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