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www.77txt.net,京城一哥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1
“黑灯舞会”的兴起,给林适一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兴奋点。老婆跟人去了美国后,他又变成单身一人,离婚之后他渐渐回归到单身男人的行列中,足玩足乐,好不潇洒。
那阵子文学圈流行开笔会,找个名目就到风景区去搞个什么会。所谓笔会就是一帮红男绿女凑在一块儿起腻,有老婆的搞一搞婚外恋,没老婆的看看有没有办法把文学女青年变成老婆。还有一种就是跟着胡混的,碰上谁是谁,只要能发生点什么“事儿”就行。那时的人被禁锢得太久,闸门一旦放开,人们的情感处于饥不择食的状态,只要时间地点允许,不发生点什么都觉着对不起自己。
林适一就是这种笔会上的风云人物,他的受欢迎程度不亚于一个真正的王子。他的相貌是让人看一眼就想跟他说点什么的那种,有种特殊的魔力,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谁都以跟一哥是朋友为荣。女人们更是为他争风吃醋,明争暗斗。和珍珠和皮草格格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她们一个以“红颜知己”自居,另一个以“超级情人”自居,定位明确,防范严密,有时联手共同对付一个敌人,有时又分成两派闹对立,在文坛上能使的手腕,一招也没有落下,挨个使出来。林适一的好朋友嘲笑他说一哥身边简直就是一个微缩的文坛景观,各种人物纷纷上台表演,招数使尽、风头出尽、脸皮丢尽。
由于林适一在这种场合比较受宠,所以对这类抛头露面的事情比较感兴趣。报社知道他这个人喜欢“赶会”就更是大会小会都派他去。
“林适一,下周去开个会啊!”“好嘞!”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主任一声招呼,林适一就会立刻响应,当然他的任务完成的都还不错,回来后不用任何人操心,稿子如期见报、文字漂亮、图片精彩,是响当当的一员干将。谁见了都忍不住拍一下他的肩膀,说一句小伙子真棒!
这种边玩边乐呵的工作方式里,林适一找到了一片自由的天空。他既能把工作做得很好,又不耽误吃喝玩乐交朋友。他是这方面的“人精”从一个会赶到另一个会,所有人都大叫着他“一哥”、“一哥”林适一仿佛明星出场一般,四处照应着,打着招呼、挥着手,心里那个满足,有的时候他真想高歌一曲,但他没有轻狂,很注意把握分寸,从外表上看反而显得很低调,有那么一份晃里晃荡的不在乎。
他真是潇洒啊!不知有多少女人在心里这样赞叹。
林适一是记者圈里最有女人缘的一个,因此还遭到了同行们的妒忌。但他有他的办法,他这一招不仅没让同事们妒忌他,反而让大家更喜欢他,更拥戴他。
林适一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在自己家里举办舞会。其实他喜欢在家里举办舞会,准备些啤酒和唱片,再叫上三五个知己和几个爱跳舞的女孩。夏天的时候又买了一台大功率的电扇。那会儿空调机还没普及,不然爱跳舞的林适一肯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买一台回来。
把这种家庭舞会戏称为黑灯舞会,是林适一首创的。如果你在那个时间段生活过,还曾经听说过黑灯舞会这个词,那一定不要忘记发明人是谁。那是林适一创造的几个有趣词汇和句子之一,另一句有趣的话曾在小说的前面提到过,叫做“衣服上斑斑点点都是搓饭泪”自从林适一发明了黑灯舞会这种说法,黑灯舞会这个词就在社会上流行起来。在晚上的万家灯火中,如果有几个窗子是黑着灯的,那一定是有人在开私人舞会,也许林适一和他的好朋友们就在其中。
2
黑灯舞会总是由黄大卫当招集人。他是文学编辑,打电话是经常要做的工作,所以他不怕麻烦。而老奸巨猾的顾凯歌就从来都是坐享其成,他总是等大家把人约好,把啤酒买好,把环境布置好,才晃晃悠悠地从出租车里钻出来。他现在肚子已经有些大得不像话了,他总跟人说如果他是女的,人家一定以为他已经怀孕八个月了。
“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晃着头,梳得很整齐的背头就有些松动。不知道是不是发油上得太多的缘故,他的头发总是一绺一绺的留有梳子的痕迹。“油头马面”是朋友们给他起的外号,那时还没有普及网络,不需要网名之类的东西,要不然“油头马面”倒是一个不错的网名呢,在网上晃晃肯定引人注目。
他说自己太不像话了时候的语气可爱至极,样子倒是像在说别人。他大腹便便跳舞的样子实在很不雅观,但他偏偏又爱凑这个热闹,所以每次有活动黄大卫总是第一个打电话给他。他虽然嘴上嗯嗯呀呀,推三阻四的,其实心里早就蠢蠢欲动,恨不得立刻飞到现场,把灯一关,搂抱着女人跳舞。
晚会就要开始了——这是许多狂欢夜中的一个。林适一正站在门口指挥着呼哧带喘的工人搬啤酒。啤酒是打电话在附近小店订的,一般要订两箱才管送。
“这边,这边!”
林适一手里拿着汉显式呼机,一手拿着电话给人回电话,大声嚷嚷着指挥送啤酒的小工上楼。
“喂,我说你还来不来呀?这啤酒都送来了,人都来了,可就缺你老兄一个了啊!快点,快点!什么生意上的事走不开呀,少在那儿给我装!快快快!今天名角儿全来了,你不来会后悔一辈子的。”
正说着,皮草格格穿着粉红色的毛茸茸的外套,咯噔咯噔走上楼。她是一个千面女郎,她在她小房子的时候显得很贱,一天到晚都会把裤子脱到脚面,让林适一把手伸到里面去乱摸;或者把裙子撩起来对他撒娇说:“你来嘛,我可等不及了!”
林适一有时就故意逗她,坐在一旁哗啦哗啦翻报纸,盯住某条新闻装作认真状,不理睬床上欲火中烧的女人。但是此时,皮草格格早就把自己脱干净了,一个人在被子里自摸。她自己形容这就是所谓一个人的战争,她说她要自己把自己搞死。她发出轻微的、撩人欲望的呻吟声,她的呻吟声与林适一翻动报纸时传出来的哗啦声重叠在一起,竟然有几分怪异。要是其他人看到这个场面,一定以为坐在椅子上看报的男人有病,女人已经酥软成这个样子了,男人却还有心思看报纸。
皮草格格在外面又会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这次她拎着一个豹纹的小包,一摇一晃地走上台阶,骄傲的样子像个公主。她用眼睛斜看着林适一,有些娇嗔道:“还不帮人家拿包,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这就怪上啦!说话的口气很像在责备自己的老公嘛。”
黄大卫看到两个人谈话,立刻拿她和林适一的关系开涮。皮草格格又爱又怨地故意把手包交给黄大卫说:“大卫,我要你帮我拿。”
“我来!我来!”
顾凯歌就像是从地缝里钻出来似的,一把抢过她的豹纹小包,就像抢到女人抛出来的绣球一样,欢天喜地飞也似的去了。
这时和珍珠穿着一身白衣白裙翩然而至,舞会正式开始了。
这样的夜晚,一般人家都是一家老少守在电视机旁看着无聊电视剧,而林适一的生活却总是比别人超前一步的。在别人还没想恋爱的时候,他就恋爱了;在别人还没拿过红包的时候,他就频繁出入豪华场所,认识了各界名流,过上了有品味的生活;在别人还以每天看电视连续剧为乐趣的时代,他已经认识到了港台剧的无聊。他的见识总比别人超前一步,过着花样翻新的生活。
在林适一看来,生活犹如翻跟头,犹如体操运动员在比赛时的动作,要又高又漂亮,玩出花样才能得到高分。他喜欢这种刺激的生活,最害怕生活的寂寞和平淡。
这天晚上来了新客人,他们是大卫带来的朋友,看上去像一对情侣。那男的是瘦高挑儿的个子,骨架子很小,有一点点酷,他的名字叫做朗宁;女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笔名叫做樱蓝。谁也没想到几年以后樱蓝会在文坛上大出风头,每写一本书都会引起一阵轰动,到那时就有所谓“樱蓝旋风”之说了。再加上她运气特别好,她写的小说被擅长拍都市爱情剧的紫房子影视剧中心看中,从第一部小说女人香开始,一发不可收,每出版一部就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一部。她的作品风靡全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占据了银屏的各个频道,从这个台调到那个台,到处都是樱蓝式的语言,樱蓝式的审美和樱蓝式的人生。
当然,这都是后话,几年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在当时那个小小的家庭舞会上,没有人能预测得到。那两个当时已经成名的女作家和珍珠和皮草格格甚至还有些瞧不起樱蓝,认为她没什么名气,不配跟她们一起跳舞,所以她俩很少跟樱蓝说话,只把她当作空气,爱搭不理的。
3
“你就是一哥?”
“是的,没错儿。怎么啦?难道社会上还有假冒的一哥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你跟我想象得不一样。”
“你也是!我想象中的樱蓝没你这么漂亮。”
“你可真会说话呀。”
舞影摇曳,音乐迷离。灯光被调到极暗的位置,人影若隐若现。林适一搂着樱蓝在跳两步,所谓“两步”就是原地晃悠,没有进步也没有退步,功夫不在步伐上而在搂抱的姿势上。太紧太松都有讲究,刚有身体接触的人不能太紧,否则会让女人有抵触情绪;而那些比较熟悉的老熟人,就可以贴得紧紧的,骨头贴到肉里去都不要紧。
他搂紧樱蓝,感受着她软软的柔若无骨的小身体。他用余光看到顾凯歌和皮草格格搂在一起,他俩粘得很紧,紧得让人不舒服。他故意咳嗽了一声,想提醒他俩分开点,但是皮草格格似乎故意要跟他做对似的,不但没有分开,反而把顾凯歌贴得更紧了。
黄大卫和和珍珠在一起跳舞,态度平和。他们的关系既不太近也不太远,让人看着十分得体。他们都是修炼有度的人,不像皮草格格那么张扬和情绪化。
那天晚上,皮草格格干了一件让林适一头疼欲裂的事。在林适一跟樱蓝跳舞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皮草格格和顾凯歌不见了。接下来,他看见在细长的过道里有一对男女正靠在墙边热吻,有细碎的光线落到他们肩上,他们接吻的姿势很好看,像是模仿了爱情电影里的经典姿势,以至于林适一当时都没反应过来他们两个人是谁。
两秒钟之后,林适一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的女人在跟别人接吻。
“你的女人?谁说我是你的女人?”
“你别跟我在这儿犯贱!”
皮草格格冷笑着说:“你怎么啦?吃醋啦?”
林适一尽量克制着自己。其实,他真想扇她一巴掌,但他克制住了。来跳舞的人识趣地一个接着一个离开,林适一家里只剩下他和皮草格格两个人了。刚刚还是舞影浮动的一个空间,一下子安静下来,反而让林适一觉得有些不适应。
他俩站在依旧旋转的灯光下,看着对方,谁看谁都像怪物。皮草格格就是想挑起两个男人之间的醋意,想用这种办法试试林适一到底爱不爱她。结果她看到林适一血红着眼睛盯着她,冲她大吼大叫,骂她不是人的时候,她竟然“噗嗤”一声笑了。
“你爱我?”她问。
“什么爱不爱的,幼稚!”
“爱就是爱,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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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灯舞会”的兴起,给林适一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兴奋点。老婆跟人去了美国后,他又变成单身一人,离婚之后他渐渐回归到单身男人的行列中,足玩足乐,好不潇洒。
那阵子文学圈流行开笔会,找个名目就到风景区去搞个什么会。所谓笔会就是一帮红男绿女凑在一块儿起腻,有老婆的搞一搞婚外恋,没老婆的看看有没有办法把文学女青年变成老婆。还有一种就是跟着胡混的,碰上谁是谁,只要能发生点什么“事儿”就行。那时的人被禁锢得太久,闸门一旦放开,人们的情感处于饥不择食的状态,只要时间地点允许,不发生点什么都觉着对不起自己。
林适一就是这种笔会上的风云人物,他的受欢迎程度不亚于一个真正的王子。他的相貌是让人看一眼就想跟他说点什么的那种,有种特殊的魔力,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谁都以跟一哥是朋友为荣。女人们更是为他争风吃醋,明争暗斗。和珍珠和皮草格格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她们一个以“红颜知己”自居,另一个以“超级情人”自居,定位明确,防范严密,有时联手共同对付一个敌人,有时又分成两派闹对立,在文坛上能使的手腕,一招也没有落下,挨个使出来。林适一的好朋友嘲笑他说一哥身边简直就是一个微缩的文坛景观,各种人物纷纷上台表演,招数使尽、风头出尽、脸皮丢尽。
由于林适一在这种场合比较受宠,所以对这类抛头露面的事情比较感兴趣。报社知道他这个人喜欢“赶会”就更是大会小会都派他去。
“林适一,下周去开个会啊!”“好嘞!”
每次都是这样,只要主任一声招呼,林适一就会立刻响应,当然他的任务完成的都还不错,回来后不用任何人操心,稿子如期见报、文字漂亮、图片精彩,是响当当的一员干将。谁见了都忍不住拍一下他的肩膀,说一句小伙子真棒!
这种边玩边乐呵的工作方式里,林适一找到了一片自由的天空。他既能把工作做得很好,又不耽误吃喝玩乐交朋友。他是这方面的“人精”从一个会赶到另一个会,所有人都大叫着他“一哥”、“一哥”林适一仿佛明星出场一般,四处照应着,打着招呼、挥着手,心里那个满足,有的时候他真想高歌一曲,但他没有轻狂,很注意把握分寸,从外表上看反而显得很低调,有那么一份晃里晃荡的不在乎。
他真是潇洒啊!不知有多少女人在心里这样赞叹。
林适一是记者圈里最有女人缘的一个,因此还遭到了同行们的妒忌。但他有他的办法,他这一招不仅没让同事们妒忌他,反而让大家更喜欢他,更拥戴他。
林适一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在自己家里举办舞会。其实他喜欢在家里举办舞会,准备些啤酒和唱片,再叫上三五个知己和几个爱跳舞的女孩。夏天的时候又买了一台大功率的电扇。那会儿空调机还没普及,不然爱跳舞的林适一肯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买一台回来。
把这种家庭舞会戏称为黑灯舞会,是林适一首创的。如果你在那个时间段生活过,还曾经听说过黑灯舞会这个词,那一定不要忘记发明人是谁。那是林适一创造的几个有趣词汇和句子之一,另一句有趣的话曾在小说的前面提到过,叫做“衣服上斑斑点点都是搓饭泪”自从林适一发明了黑灯舞会这种说法,黑灯舞会这个词就在社会上流行起来。在晚上的万家灯火中,如果有几个窗子是黑着灯的,那一定是有人在开私人舞会,也许林适一和他的好朋友们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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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灯舞会总是由黄大卫当招集人。他是文学编辑,打电话是经常要做的工作,所以他不怕麻烦。而老奸巨猾的顾凯歌就从来都是坐享其成,他总是等大家把人约好,把啤酒买好,把环境布置好,才晃晃悠悠地从出租车里钻出来。他现在肚子已经有些大得不像话了,他总跟人说如果他是女的,人家一定以为他已经怀孕八个月了。
“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晃着头,梳得很整齐的背头就有些松动。不知道是不是发油上得太多的缘故,他的头发总是一绺一绺的留有梳子的痕迹。“油头马面”是朋友们给他起的外号,那时还没有普及网络,不需要网名之类的东西,要不然“油头马面”倒是一个不错的网名呢,在网上晃晃肯定引人注目。
他说自己太不像话了时候的语气可爱至极,样子倒是像在说别人。他大腹便便跳舞的样子实在很不雅观,但他偏偏又爱凑这个热闹,所以每次有活动黄大卫总是第一个打电话给他。他虽然嘴上嗯嗯呀呀,推三阻四的,其实心里早就蠢蠢欲动,恨不得立刻飞到现场,把灯一关,搂抱着女人跳舞。
晚会就要开始了——这是许多狂欢夜中的一个。林适一正站在门口指挥着呼哧带喘的工人搬啤酒。啤酒是打电话在附近小店订的,一般要订两箱才管送。
“这边,这边!”
林适一手里拿着汉显式呼机,一手拿着电话给人回电话,大声嚷嚷着指挥送啤酒的小工上楼。
“喂,我说你还来不来呀?这啤酒都送来了,人都来了,可就缺你老兄一个了啊!快点,快点!什么生意上的事走不开呀,少在那儿给我装!快快快!今天名角儿全来了,你不来会后悔一辈子的。”
正说着,皮草格格穿着粉红色的毛茸茸的外套,咯噔咯噔走上楼。她是一个千面女郎,她在她小房子的时候显得很贱,一天到晚都会把裤子脱到脚面,让林适一把手伸到里面去乱摸;或者把裙子撩起来对他撒娇说:“你来嘛,我可等不及了!”
林适一有时就故意逗她,坐在一旁哗啦哗啦翻报纸,盯住某条新闻装作认真状,不理睬床上欲火中烧的女人。但是此时,皮草格格早就把自己脱干净了,一个人在被子里自摸。她自己形容这就是所谓一个人的战争,她说她要自己把自己搞死。她发出轻微的、撩人欲望的呻吟声,她的呻吟声与林适一翻动报纸时传出来的哗啦声重叠在一起,竟然有几分怪异。要是其他人看到这个场面,一定以为坐在椅子上看报的男人有病,女人已经酥软成这个样子了,男人却还有心思看报纸。
皮草格格在外面又会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这次她拎着一个豹纹的小包,一摇一晃地走上台阶,骄傲的样子像个公主。她用眼睛斜看着林适一,有些娇嗔道:“还不帮人家拿包,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这就怪上啦!说话的口气很像在责备自己的老公嘛。”
黄大卫看到两个人谈话,立刻拿她和林适一的关系开涮。皮草格格又爱又怨地故意把手包交给黄大卫说:“大卫,我要你帮我拿。”
“我来!我来!”
顾凯歌就像是从地缝里钻出来似的,一把抢过她的豹纹小包,就像抢到女人抛出来的绣球一样,欢天喜地飞也似的去了。
这时和珍珠穿着一身白衣白裙翩然而至,舞会正式开始了。
这样的夜晚,一般人家都是一家老少守在电视机旁看着无聊电视剧,而林适一的生活却总是比别人超前一步的。在别人还没想恋爱的时候,他就恋爱了;在别人还没拿过红包的时候,他就频繁出入豪华场所,认识了各界名流,过上了有品味的生活;在别人还以每天看电视连续剧为乐趣的时代,他已经认识到了港台剧的无聊。他的见识总比别人超前一步,过着花样翻新的生活。
在林适一看来,生活犹如翻跟头,犹如体操运动员在比赛时的动作,要又高又漂亮,玩出花样才能得到高分。他喜欢这种刺激的生活,最害怕生活的寂寞和平淡。
这天晚上来了新客人,他们是大卫带来的朋友,看上去像一对情侣。那男的是瘦高挑儿的个子,骨架子很小,有一点点酷,他的名字叫做朗宁;女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笔名叫做樱蓝。谁也没想到几年以后樱蓝会在文坛上大出风头,每写一本书都会引起一阵轰动,到那时就有所谓“樱蓝旋风”之说了。再加上她运气特别好,她写的小说被擅长拍都市爱情剧的紫房子影视剧中心看中,从第一部小说女人香开始,一发不可收,每出版一部就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一部。她的作品风靡全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占据了银屏的各个频道,从这个台调到那个台,到处都是樱蓝式的语言,樱蓝式的审美和樱蓝式的人生。
当然,这都是后话,几年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在当时那个小小的家庭舞会上,没有人能预测得到。那两个当时已经成名的女作家和珍珠和皮草格格甚至还有些瞧不起樱蓝,认为她没什么名气,不配跟她们一起跳舞,所以她俩很少跟樱蓝说话,只把她当作空气,爱搭不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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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一哥?”
“是的,没错儿。怎么啦?难道社会上还有假冒的一哥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你跟我想象得不一样。”
“你也是!我想象中的樱蓝没你这么漂亮。”
“你可真会说话呀。”
舞影摇曳,音乐迷离。灯光被调到极暗的位置,人影若隐若现。林适一搂着樱蓝在跳两步,所谓“两步”就是原地晃悠,没有进步也没有退步,功夫不在步伐上而在搂抱的姿势上。太紧太松都有讲究,刚有身体接触的人不能太紧,否则会让女人有抵触情绪;而那些比较熟悉的老熟人,就可以贴得紧紧的,骨头贴到肉里去都不要紧。
他搂紧樱蓝,感受着她软软的柔若无骨的小身体。他用余光看到顾凯歌和皮草格格搂在一起,他俩粘得很紧,紧得让人不舒服。他故意咳嗽了一声,想提醒他俩分开点,但是皮草格格似乎故意要跟他做对似的,不但没有分开,反而把顾凯歌贴得更紧了。
黄大卫和和珍珠在一起跳舞,态度平和。他们的关系既不太近也不太远,让人看着十分得体。他们都是修炼有度的人,不像皮草格格那么张扬和情绪化。
那天晚上,皮草格格干了一件让林适一头疼欲裂的事。在林适一跟樱蓝跳舞的时候,他忽然发现皮草格格和顾凯歌不见了。接下来,他看见在细长的过道里有一对男女正靠在墙边热吻,有细碎的光线落到他们肩上,他们接吻的姿势很好看,像是模仿了爱情电影里的经典姿势,以至于林适一当时都没反应过来他们两个人是谁。
两秒钟之后,林适一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的女人在跟别人接吻。
“你的女人?谁说我是你的女人?”
“你别跟我在这儿犯贱!”
皮草格格冷笑着说:“你怎么啦?吃醋啦?”
林适一尽量克制着自己。其实,他真想扇她一巴掌,但他克制住了。来跳舞的人识趣地一个接着一个离开,林适一家里只剩下他和皮草格格两个人了。刚刚还是舞影浮动的一个空间,一下子安静下来,反而让林适一觉得有些不适应。
他俩站在依旧旋转的灯光下,看着对方,谁看谁都像怪物。皮草格格就是想挑起两个男人之间的醋意,想用这种办法试试林适一到底爱不爱她。结果她看到林适一血红着眼睛盯着她,冲她大吼大叫,骂她不是人的时候,她竟然“噗嗤”一声笑了。
“你爱我?”她问。
“什么爱不爱的,幼稚!”
“爱就是爱,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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