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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穿了短裤,有的光着屁股。毛坨被平放在案板上,两个人扯着他的手,来回摇摆着。据说这么摇着摇着,人有可能活转来。毛坨的妈妈在旁边呼天抢地,哭诉毛坨从小是多么懂事,却没吃过好的,没穿过好的。旁边有人在议论,肯定是碰上落水鬼扯脚了。那天晚上我睡不着,身子蜷得像田螺,总感觉那落水鬼就在我脚下张牙舞爪。我家离毛坨家不远,他妈妈的哭声,佛事道场的法乐声,断断续续的鞭炮声,都清清楚楚听见。我只要闭上眼睛,就看见毛坨躺在门板上的样子。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去看他。我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突然觉得我就是毛坨,躺在案板上,胸口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喘不过气来。我死了!我吓出一身冷汗,从床上赶快爬起,钻到父母床上去了。妈妈气哼哼骂道:“要死啊,不好好去挺尸,挤到这来干什么?”
从少年开始直到青年时代,我居然不怕死了。我被革命英雄主义怂恿着,热血沸腾,激情满怀,随时准备着牺牲生命。自小开始失眠的毛病到这时愈演愈烈,却常于黑夜里陷入视死如归的狂想。我很羡慕那些生于革命战争年代的少年英雄,王二小和刘胡兰成了心目中的偶像。文学形象里面,我最崇拜平原游击队里的李向阳,神出鬼没,智勇无双。我削过木头手枪,把自己武装成双枪手,成天比划着啪啪地朝敌人左右开弓。白天里玩的游戏,也多是革命战争故事。冬天里,生产队熬制蔗糖,甘蔗渣堆成山,足有三四米高。我经常把自己想象成英雄儿女里的王成,拿甘蔗作爆破筒,从高高的甘蔗渣堆上勇敢的跳下去,顿时感觉浓烟滚滚,敌人血肉横飞。回忆自己少年时代,真是胆大包天。潜入深深的水潭,硬要憋得胸闷气短脑袋发胀,才猛地窜出水面;爬上高高的树梢,任自己在云端秋千般荡着,好几次差不多摔死;黄昏时专门去坟堆里穿梭,脑子里还故意想象鬼从坟头飘然而出,只想证明自己多么不怕死。回想起来,当时根本没有认真想过所谓牺牲意味着什么,只是像中了传说中的蛊毒,精神常常处于迷幻状态。如果当时真的模仿狼牙山五壮士,从高高的山崖上纵身跳下,我早就英勇献身了。真还为此后怕过。
大约二十多岁以后,有那么十来年,我对死亡无所谓怕与不怕,居然暂时把它忘记了。求学、工作、成家、生子,不再像儿时那么懵懂和天真,实实在在的责任压在肩上,不由得我想得太多。当然也经常憧憬未来,却似乎自己的生命漫无边际,还可做很多事情;想得更多的是如何教养孩子,相信孩子身上能够发生不可想象的奇迹。人们都说自己的生命会在孩子身上得到延续,我想这多半是种感情色彩的说法,我并不认为自己同后代在生命上有某种线性联系。我只是我,孩子就是孩子。只不过我从孩子身上,无意间感觉到生命的生生不息,多少有些安慰而已。但是,就像我们无法预知自己的死亡,生活本身是无可选择的。有时候我们看上去似乎是选择了,其实我们只有一种选择。只不过答案事先从来不由我们自己掌握,命运之神是位永远沉默的严厉考官。回首自己四十多年平淡无奇的草介浮生,生活状态的流变、栖身之所的迁徙、价值观念的嬗变、人事关系的遭逢,乃至于爱恨情仇、得失荣辱、喜怒哀乐,都是我不能自主的。早些天我偶然翻出自己二十四岁时的照片,照片上那个目光清纯却有些怯弱的青年简直叫我不敢相认。那个青年同现在的我差距有如天壤,细细辨认才能找出些蛛丝马迹的关联。皮肉之相的差别已是如此,而皮肉包裹之下的这个人,早已死死生生多少次了。我永远走不回从前,不管愿意不愿意只能朝不可预知的未来走去。未来虽说不可预知,终点的黑线其实早已划好,只等着我哪天蹒跚而至。有人发誓赌咒要掐住命运的咽喉,我想这是最荒唐的狂妄自大。
我于是重新想起死亡这么回事,从此再也不能忘怀。这大概是三十多岁以后,父母慢慢老去,自己鬓毛渐白,生命消逝的感觉有如利刃切肤,又像沙漏演示时间那么形象具体。做个中国人在宿命里有诸多不幸,至少没有宗教可以安慰灵魂。有位朋友妻子患癌症故去了,他说当妻子知道自己病情以后,那种惶恐、痛苦和绝望简直令他如钝刀剜心。他妻子试着皈依上帝,可她跪在教堂里惟有失声痛哭。她已没法把自己的灵魂交给上帝,一切都晚了。乐生恶死,或者贪生怕死,一直是中国人的寻常状态。活着就是为了死亡,这在西方本来是常识性的哲学命题,却是中国人不忍承认和信奉的。十五世纪初,巴黎的一个墓地诞生了一幅被称作死亡之舞的壁画,画面上国王、农夫、教皇、文书、少女共舞,他们每个人都手挽一具僵尸,而这僵尸就是他们自己。死亡之舞从此以后以木刻、油画等多种形式流传所有基督教国家。壁画告诉人们一个事实:每个人都与死亡共舞终生。西方甚至出版过死亡艺术这样的书,几百年畅销不衰,旨在告诉人们如何从容地迎接和面对死亡。
但中国人有没有关于死亡的智慧呢?我想也是有的,且不说老庄,且不说佛道,单是中国人寻常话语中不经意间就渗透着很多认识死亡的信息。比方说,从来就没有死去的人可以活过来告诉我们关于死亡的体验,但奇怪的是古今中国人都会说欲仙欲死这句话,把欲仙的极乐与死亡的感受等同。我看过一份医学研究报告,说爱导致的心跳频率与死导致的心跳频率相同。我能理解为什么欲仙就是欲死,我也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惜毁灭生命也要去冒险,恋爱,吸毒,挑战自然极限,等等。萨德的小说写到虐恋,描写有种人只有在上吊时双脚悬空那个瞬间才能获得性高潮。我觉得可怕,但是可信。这里面蕴含着一个很深的哲学命题:极乐状态就是一种自我迷失。彻底交出自己,甘心失去自我意识,由此找到人生最高快乐,最高价值。这看似荒谬,却是人生的真实。高尚如法国神秘宗教哲学家薇依,异端如色情小说家萨德,智慧如中国哲学家庄子,表面看相去万里,实际上殊途同归。薇依杀死自我,把自己彻底交给上帝;萨德追求极致性刺激,在痛苦恐惧中寻找迷失的天堂;庄子讲究物我两忘,以泯灭自我作为归于天地大化的最高境界。中国人日常话语中生死两极看似矛盾的表述还可随意列举许多,诸如快乐得要死和难过得要死,好玩死了和无聊死了,好得要死和坏得要死,好吃得要死和难吃得要死,等等,总之最好的、最美的、最快乐的、最动人的,似乎都散发着死亡气息。这也许就是中国式的智慧,面对死亡不太在意学理性的哲学思考,更不会由此诞生宗教,却有许多感性体悟。所谓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今夜这篇文章收尾,正是农历七月十五日。这是中国纪念已故先人的日子,敝乡俗称鬼节。乡人会焚香祭酒,做很多庄重的仪式。先人的幽灵都会飘然下山,享用后代的供奉。如果相信灵魂,那么今夜华夏大地便是鬼魅翩跹,似乎是中国式的“死亡之舞”死亡同我们就是这么的贴近,这么的亲密无间!四十岁以后,我对死的态度很平和了。我们没有死亡艺术之类的书可以阅读,就像我们在生活中学习求生本领,我们只能面向死亡学习死亡艺术。生活是最好的教材,而灾难、困厄、痛苦等等,比幸福和快乐更能启迪人生。目睹亲友的死亡、缠绵自身的疾病、痛不欲生的失恋,都会教人洞穿生死的本质。我现在已经不怕死,不恨死,也不寻死。死亡同我只是有约在先的朋友,他终究会来找我的,我会乖乖儿跟他走。我只须从容淡泊地活着,承担些力所能及的责任,死亡就让他等在那里吧。稍有遗憾的是我自小就被造就成无神论者,既没有天堂或上界,也没有地狱或阴间,只能是来自大地又融入大地。
有的穿了短裤,有的光着屁股。毛坨被平放在案板上,两个人扯着他的手,来回摇摆着。据说这么摇着摇着,人有可能活转来。毛坨的妈妈在旁边呼天抢地,哭诉毛坨从小是多么懂事,却没吃过好的,没穿过好的。旁边有人在议论,肯定是碰上落水鬼扯脚了。那天晚上我睡不着,身子蜷得像田螺,总感觉那落水鬼就在我脚下张牙舞爪。我家离毛坨家不远,他妈妈的哭声,佛事道场的法乐声,断断续续的鞭炮声,都清清楚楚听见。我只要闭上眼睛,就看见毛坨躺在门板上的样子。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去看他。我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突然觉得我就是毛坨,躺在案板上,胸口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喘不过气来。我死了!我吓出一身冷汗,从床上赶快爬起,钻到父母床上去了。妈妈气哼哼骂道:“要死啊,不好好去挺尸,挤到这来干什么?”
从少年开始直到青年时代,我居然不怕死了。我被革命英雄主义怂恿着,热血沸腾,激情满怀,随时准备着牺牲生命。自小开始失眠的毛病到这时愈演愈烈,却常于黑夜里陷入视死如归的狂想。我很羡慕那些生于革命战争年代的少年英雄,王二小和刘胡兰成了心目中的偶像。文学形象里面,我最崇拜平原游击队里的李向阳,神出鬼没,智勇无双。我削过木头手枪,把自己武装成双枪手,成天比划着啪啪地朝敌人左右开弓。白天里玩的游戏,也多是革命战争故事。冬天里,生产队熬制蔗糖,甘蔗渣堆成山,足有三四米高。我经常把自己想象成英雄儿女里的王成,拿甘蔗作爆破筒,从高高的甘蔗渣堆上勇敢的跳下去,顿时感觉浓烟滚滚,敌人血肉横飞。回忆自己少年时代,真是胆大包天。潜入深深的水潭,硬要憋得胸闷气短脑袋发胀,才猛地窜出水面;爬上高高的树梢,任自己在云端秋千般荡着,好几次差不多摔死;黄昏时专门去坟堆里穿梭,脑子里还故意想象鬼从坟头飘然而出,只想证明自己多么不怕死。回想起来,当时根本没有认真想过所谓牺牲意味着什么,只是像中了传说中的蛊毒,精神常常处于迷幻状态。如果当时真的模仿狼牙山五壮士,从高高的山崖上纵身跳下,我早就英勇献身了。真还为此后怕过。
大约二十多岁以后,有那么十来年,我对死亡无所谓怕与不怕,居然暂时把它忘记了。求学、工作、成家、生子,不再像儿时那么懵懂和天真,实实在在的责任压在肩上,不由得我想得太多。当然也经常憧憬未来,却似乎自己的生命漫无边际,还可做很多事情;想得更多的是如何教养孩子,相信孩子身上能够发生不可想象的奇迹。人们都说自己的生命会在孩子身上得到延续,我想这多半是种感情色彩的说法,我并不认为自己同后代在生命上有某种线性联系。我只是我,孩子就是孩子。只不过我从孩子身上,无意间感觉到生命的生生不息,多少有些安慰而已。但是,就像我们无法预知自己的死亡,生活本身是无可选择的。有时候我们看上去似乎是选择了,其实我们只有一种选择。只不过答案事先从来不由我们自己掌握,命运之神是位永远沉默的严厉考官。回首自己四十多年平淡无奇的草介浮生,生活状态的流变、栖身之所的迁徙、价值观念的嬗变、人事关系的遭逢,乃至于爱恨情仇、得失荣辱、喜怒哀乐,都是我不能自主的。早些天我偶然翻出自己二十四岁时的照片,照片上那个目光清纯却有些怯弱的青年简直叫我不敢相认。那个青年同现在的我差距有如天壤,细细辨认才能找出些蛛丝马迹的关联。皮肉之相的差别已是如此,而皮肉包裹之下的这个人,早已死死生生多少次了。我永远走不回从前,不管愿意不愿意只能朝不可预知的未来走去。未来虽说不可预知,终点的黑线其实早已划好,只等着我哪天蹒跚而至。有人发誓赌咒要掐住命运的咽喉,我想这是最荒唐的狂妄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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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国人有没有关于死亡的智慧呢?我想也是有的,且不说老庄,且不说佛道,单是中国人寻常话语中不经意间就渗透着很多认识死亡的信息。比方说,从来就没有死去的人可以活过来告诉我们关于死亡的体验,但奇怪的是古今中国人都会说欲仙欲死这句话,把欲仙的极乐与死亡的感受等同。我看过一份医学研究报告,说爱导致的心跳频率与死导致的心跳频率相同。我能理解为什么欲仙就是欲死,我也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惜毁灭生命也要去冒险,恋爱,吸毒,挑战自然极限,等等。萨德的小说写到虐恋,描写有种人只有在上吊时双脚悬空那个瞬间才能获得性高潮。我觉得可怕,但是可信。这里面蕴含着一个很深的哲学命题:极乐状态就是一种自我迷失。彻底交出自己,甘心失去自我意识,由此找到人生最高快乐,最高价值。这看似荒谬,却是人生的真实。高尚如法国神秘宗教哲学家薇依,异端如色情小说家萨德,智慧如中国哲学家庄子,表面看相去万里,实际上殊途同归。薇依杀死自我,把自己彻底交给上帝;萨德追求极致性刺激,在痛苦恐惧中寻找迷失的天堂;庄子讲究物我两忘,以泯灭自我作为归于天地大化的最高境界。中国人日常话语中生死两极看似矛盾的表述还可随意列举许多,诸如快乐得要死和难过得要死,好玩死了和无聊死了,好得要死和坏得要死,好吃得要死和难吃得要死,等等,总之最好的、最美的、最快乐的、最动人的,似乎都散发着死亡气息。这也许就是中国式的智慧,面对死亡不太在意学理性的哲学思考,更不会由此诞生宗教,却有许多感性体悟。所谓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今夜这篇文章收尾,正是农历七月十五日。这是中国纪念已故先人的日子,敝乡俗称鬼节。乡人会焚香祭酒,做很多庄重的仪式。先人的幽灵都会飘然下山,享用后代的供奉。如果相信灵魂,那么今夜华夏大地便是鬼魅翩跹,似乎是中国式的“死亡之舞”死亡同我们就是这么的贴近,这么的亲密无间!四十岁以后,我对死的态度很平和了。我们没有死亡艺术之类的书可以阅读,就像我们在生活中学习求生本领,我们只能面向死亡学习死亡艺术。生活是最好的教材,而灾难、困厄、痛苦等等,比幸福和快乐更能启迪人生。目睹亲友的死亡、缠绵自身的疾病、痛不欲生的失恋,都会教人洞穿生死的本质。我现在已经不怕死,不恨死,也不寻死。死亡同我只是有约在先的朋友,他终究会来找我的,我会乖乖儿跟他走。我只须从容淡泊地活着,承担些力所能及的责任,死亡就让他等在那里吧。稍有遗憾的是我自小就被造就成无神论者,既没有天堂或上界,也没有地狱或阴间,只能是来自大地又融入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