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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甲开道,当先的几人更是赫赫有名的技击勇士,这样宏大的排场顿时便引来了许多注目,临淄城的名流和百姓们已经隐约猜出了车主身份。
赵欢却是不知道的,心中思忖道:“这个少年仪表不俗,听他称车内之人为姨母,车里载着的八成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贵妇。却不知他们究竟是何身份,竟能摆出如此宏大的阵势?”
他正好奇,却见自车帘拉起的缝隙中伸出一只芊芊擢素的玉手,不禁就是一呆。这柔荑的拇指指肚捏于中指指节,小指兰花样微翘起,手心本是向上,翩翩然一个翻转,短短的距离却似飘落秋叶之静美,盈盈落在了少年的手心。少年颇为恭敬地将这柔荑轻轻托起,紧接着又自车上探下一只纤巧玲珑的罗靴,靴尖在木墩上堪堪踩实,便由少年搀着走下一位头扎堕髻的美人,一袭雀羽大氅葳蕤生光,登时将四围映得亮堂了几分。赵欢“咦”的一声,心中暗道:“竟然是她。”
“她是太史王后之妹,而这少年称她为姨,想必是齐国的公子。当今的齐王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太史王后所生,名叫田建;一个则是馥夫人所生,名叫田假。田假现如今刚满三岁,这一位定然便是公子建了,也就是当今的太子。”赵欢想着,看着这些身着重甲的技击勇士,心中了然,“怪不得,怪不得哩。”
技击勇士为齐军精锐,他们所护卫的其实是公子建,也只有一国储君或是手握实权的重臣,才调得动他们。只是这位公子似乎极为有礼,倒是事事以长辈为尊。
太史云央对少年一笑:“建儿不必过礼,倒似我是个老人家似的。”
公子建自小由当世之大儒,稷下学宫的祭酒荀况一手教大,性情温良平和,向来极为重礼。这位小姨母虽然芳容正茂,但到底是他的长辈,听她如此一说,倒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忙摆手解释道:“姨母哪里的话,建儿绝无此意,举止失当,望是姨母勿怪。”
云央却是微微蹙眉,她当然不老,非但不老,容貌还很漂亮,但是作为一个嫁过人又守了寡的妇人来讲,她对自己的年龄问题还是比较隐晦和关切的。方才不过是随口一语,好让外甥不必拘礼,却被他一番解释,倒似是自己着了痕迹,越描越黑了。
“太史姑娘天生丽质,使人见之忘俗,子建公子自居晚辈不方便言,赵欢这登徒子却是忍不住要赞美了!”一个清亮干净的嗓音在不远处响起,台阶上的赵欢向着二人合袖一揖,迎了过去。
太史云央的眸子飘落在他的身上,展开一抹笑颜。她难道不知自己生长得美?女人就是这样,明明自己知道的事,偏偏喜欢让别人说出来。嫁过人的女子却怎么能称“姑娘”?然而女人就是这样,明明自己知道是谎,却偏偏喜欢自欺欺人。
太史云央曾救过赵欢,于情于理他都该打声招呼。那田建的微窘倒是让他依稀间似曾见到后世的那些理科生们不善交流的憨态,于是也大生亲近好感,加之他现在身在齐国,所能投射出的政治影响力终是有限,若能够结交齐国的储君自是一桩大大的好事。他虽不懂女人的心思,前世小三十年的阅历练达,女人喜欢听什么话大约也知道一些。不管经过几千年的演变,还是几万年的进化,女人们的心思大约都是不会变的。
赵欢行至二人面前又是一礼:“赵国公子欢,见过太史姑娘、子建公子。”
随行在他身后的孙奕刚要一同跟过去,却被黑小子抓住后心衣服一把拉住。
“你这夯货,拉我作甚?”孙奕向他一... -->>
重甲开道,当先的几人更是赫赫有名的技击勇士,这样宏大的排场顿时便引来了许多注目,临淄城的名流和百姓们已经隐约猜出了车主身份。
赵欢却是不知道的,心中思忖道:“这个少年仪表不俗,听他称车内之人为姨母,车里载着的八成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贵妇。却不知他们究竟是何身份,竟能摆出如此宏大的阵势?”
他正好奇,却见自车帘拉起的缝隙中伸出一只芊芊擢素的玉手,不禁就是一呆。这柔荑的拇指指肚捏于中指指节,小指兰花样微翘起,手心本是向上,翩翩然一个翻转,短短的距离却似飘落秋叶之静美,盈盈落在了少年的手心。少年颇为恭敬地将这柔荑轻轻托起,紧接着又自车上探下一只纤巧玲珑的罗靴,靴尖在木墩上堪堪踩实,便由少年搀着走下一位头扎堕髻的美人,一袭雀羽大氅葳蕤生光,登时将四围映得亮堂了几分。赵欢“咦”的一声,心中暗道:“竟然是她。”
“她是太史王后之妹,而这少年称她为姨,想必是齐国的公子。当今的齐王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太史王后所生,名叫田建;一个则是馥夫人所生,名叫田假。田假现如今刚满三岁,这一位定然便是公子建了,也就是当今的太子。”赵欢想着,看着这些身着重甲的技击勇士,心中了然,“怪不得,怪不得哩。”
技击勇士为齐军精锐,他们所护卫的其实是公子建,也只有一国储君或是手握实权的重臣,才调得动他们。只是这位公子似乎极为有礼,倒是事事以长辈为尊。
太史云央对少年一笑:“建儿不必过礼,倒似我是个老人家似的。”
公子建自小由当世之大儒,稷下学宫的祭酒荀况一手教大,性情温良平和,向来极为重礼。这位小姨母虽然芳容正茂,但到底是他的长辈,听她如此一说,倒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忙摆手解释道:“姨母哪里的话,建儿绝无此意,举止失当,望是姨母勿怪。”
云央却是微微蹙眉,她当然不老,非但不老,容貌还很漂亮,但是作为一个嫁过人又守了寡的妇人来讲,她对自己的年龄问题还是比较隐晦和关切的。方才不过是随口一语,好让外甥不必拘礼,却被他一番解释,倒似是自己着了痕迹,越描越黑了。
“太史姑娘天生丽质,使人见之忘俗,子建公子自居晚辈不方便言,赵欢这登徒子却是忍不住要赞美了!”一个清亮干净的嗓音在不远处响起,台阶上的赵欢向着二人合袖一揖,迎了过去。
太史云央的眸子飘落在他的身上,展开一抹笑颜。她难道不知自己生长得美?女人就是这样,明明自己知道的事,偏偏喜欢让别人说出来。嫁过人的女子却怎么能称“姑娘”?然而女人就是这样,明明自己知道是谎,却偏偏喜欢自欺欺人。
太史云央曾救过赵欢,于情于理他都该打声招呼。那田建的微窘倒是让他依稀间似曾见到后世的那些理科生们不善交流的憨态,于是也大生亲近好感,加之他现在身在齐国,所能投射出的政治影响力终是有限,若能够结交齐国的储君自是一桩大大的好事。他虽不懂女人的心思,前世小三十年的阅历练达,女人喜欢听什么话大约也知道一些。不管经过几千年的演变,还是几万年的进化,女人们的心思大约都是不会变的。
赵欢行至二人面前又是一礼:“赵国公子欢,见过太史姑娘、子建公子。”
随行在他身后的孙奕刚要一同跟过去,却被黑小子抓住后心衣服一把拉住。
“你这夯货,拉我作甚?”孙奕向他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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