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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首站在长城之上,李昂终于做了一回好汉,从长城的城墙上向北望去,无边无际的大地让李昂觉得心情的舒爽。张开双手,好像将这片天地全都纳入了怀中一样。这样的感觉的确很难体验的到。
与李宁达成了合作协议的李昂并不着急回到意大利,他准备在这里好好放松几天,再给陈波打电话,然后在北京等着年轻人与他汇合,两人再一起回佛罗伦萨。
只可惜周围人声鼎沸,吵吵闹闹,让李昂愉快的心情稍微打了个折扣。也让李昂逐渐失去了继续游览下去的欲望。
“如果整个长城上面就只有我一个人那该多好!”想到这里,李昂不禁自嘲的摇了摇头。“唉!怎么想这些,我又没重生成秦始皇!”
就在他站在那里胡思乱想的功夫,身旁不远处的说话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将头稍微偏转,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有着深棕色头发的女子,戴着大大的墨镜,将半张脸都给遮盖了起来。不过仅从那露出的半张脸以及稍显模糊的半张脸就可以让人知道这是一个年轻而又漂亮的女人。
这么看过去,这个女人和许多来游览长城的外国游客没有任何不同,所以她能吸引到李昂的注意力,完全是因为她刚才所说的话:“请问你有见到刚才和我在一起的那个黑发女孩吗?那个个子比我高一点的女孩,你看到她去哪边了吗?”
可惜的是她询问的那个人是一个稍微懂点英语的中国人,对于面前这个女人略显快速的英语完全无法理解。至于为什么李昂能知道这个人听不懂,那是因为那个人还没等这个女人说完,就说出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英文:“爱木扫瑞”说着还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示意自己听不懂。
对此,那名棕发女子感到有点无奈,她正准备去问问其他人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这位小姐想问你,你有没有见到刚才与她在一起的那个黑发女孩去了哪里?”这个声音的主人自然就是李昂,对于他来说,无论是英语还是中文都不成任何问题,既然自己遇见了,就帮一下好了,反正只是举手之劳,同时他也闲的的发慌。最主要的是,这个女人明显是一个美女,即便是戴着大大的墨镜,依旧难逃李昂的法眼。“只是这个女人怎么有点眼熟?”
另外,李昂从口音上就判断出眼前的这个女孩是来自美国,那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让他颇感熟悉——柯里昂因为那几年的经历所以学会了地道的美式英语。
就在李昂帮这个女人将想要问的话翻译成中文的同时,那个女人也在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本来她还以为是一个热心的并且懂得英语的中国人来帮的忙。(外国人能学会中文的并且说的标准的实在太少了)可是当她转过头的时候,却看到一双湛蓝的眼睛,以及那与东方人略显不同的相貌。
“谢谢”女子已经从面前那个人的动作中得到了自己的答案,那个人在听到李昂给自己翻译过来的话之后,立刻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见到过,同时也给出了建议:“如果走散了,又联系不上,最好是回到住处去等,这么到处乱转反而会更找不到的”
当李昂将这个人的话翻译给面前的女子之后,女人给了那个好心人一个微笑,对其表示了感谢。然后才转过头对李昂道了声谢谢:“谢谢你的翻译!我可真没想到还能再遇见一名懂得中国话的美国人!你是美国人吧?”做出这样的判断完全是基于李昂那一口同样地道的美式英语。
李昂的面部特征有着还算明显的拉丁人种的特征,但是美国是一个诸多国家移民后裔所组成的国度,这个国家拥有着各种各样的人种后裔,其中拥有拉丁血统的并不少,所以那个女子才会产生误会。
笑着摆了摆手。“不!我出生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也是在那里长大的,另外我是在德国上的大学。至于美国还没有机会能够让我去那里转一转!”李昂的目光越来越直接,这让那个女人稍微觉得有点不舒服,而李昂却越来越觉得这个女人非常眼熟。
不过光这么注视始终无法让李昂有什么清晰的印象,但是想要看清楚一些的话又应该怎么说?难道直接请对方将墨镜摘下来,说自己想要好好看看你的脸?这样说的话,最大的可能不是对方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墨镜摘下,而应该是将自己当成流氓然后拂袖而去。
虽然李昂忍住了冲动没有开口,但是不代表他现在的样子就不像一个流氓了,那双湛蓝的双眼所放出的光芒足以可以让女人理解为禽兽般的视线,甚至开始在心里思考是不是应该立刻离面前这个看起来很帅气的人远一点。
在她的认识中,帅哥一般都是与花花公子画等号的。越帅越风度翩翩的男人越是花心,越喜欢玩弄女人。
所以,在李昂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已经被面前的女子打上了诸如禽兽、花花公子、女人的天敌之类的标签。如果被李昂知道这些,不知道会不会头撞长城痛声大呼:“冤枉啊!”同时再请几个临时工帮忙在旁边洒些纸片权当雪花了。虽然目前已经进入了十一月,在中国的北方,这个时候下雪根本没什么稀奇的
也许是李昂自己意识到了什么,不过更可能是那个女子略退一小步与他保持距离,并且墨镜下面透... -->>
昂首站在长城之上,李昂终于做了一回好汉,从长城的城墙上向北望去,无边无际的大地让李昂觉得心情的舒爽。张开双手,好像将这片天地全都纳入了怀中一样。这样的感觉的确很难体验的到。
与李宁达成了合作协议的李昂并不着急回到意大利,他准备在这里好好放松几天,再给陈波打电话,然后在北京等着年轻人与他汇合,两人再一起回佛罗伦萨。
只可惜周围人声鼎沸,吵吵闹闹,让李昂愉快的心情稍微打了个折扣。也让李昂逐渐失去了继续游览下去的欲望。
“如果整个长城上面就只有我一个人那该多好!”想到这里,李昂不禁自嘲的摇了摇头。“唉!怎么想这些,我又没重生成秦始皇!”
就在他站在那里胡思乱想的功夫,身旁不远处的说话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将头稍微偏转,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有着深棕色头发的女子,戴着大大的墨镜,将半张脸都给遮盖了起来。不过仅从那露出的半张脸以及稍显模糊的半张脸就可以让人知道这是一个年轻而又漂亮的女人。
这么看过去,这个女人和许多来游览长城的外国游客没有任何不同,所以她能吸引到李昂的注意力,完全是因为她刚才所说的话:“请问你有见到刚才和我在一起的那个黑发女孩吗?那个个子比我高一点的女孩,你看到她去哪边了吗?”
可惜的是她询问的那个人是一个稍微懂点英语的中国人,对于面前这个女人略显快速的英语完全无法理解。至于为什么李昂能知道这个人听不懂,那是因为那个人还没等这个女人说完,就说出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英文:“爱木扫瑞”说着还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示意自己听不懂。
对此,那名棕发女子感到有点无奈,她正准备去问问其他人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这位小姐想问你,你有没有见到刚才与她在一起的那个黑发女孩去了哪里?”这个声音的主人自然就是李昂,对于他来说,无论是英语还是中文都不成任何问题,既然自己遇见了,就帮一下好了,反正只是举手之劳,同时他也闲的的发慌。最主要的是,这个女人明显是一个美女,即便是戴着大大的墨镜,依旧难逃李昂的法眼。“只是这个女人怎么有点眼熟?”
另外,李昂从口音上就判断出眼前的这个女孩是来自美国,那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让他颇感熟悉——柯里昂因为那几年的经历所以学会了地道的美式英语。
就在李昂帮这个女人将想要问的话翻译成中文的同时,那个女人也在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身边的男人。
本来她还以为是一个热心的并且懂得英语的中国人来帮的忙。(外国人能学会中文的并且说的标准的实在太少了)可是当她转过头的时候,却看到一双湛蓝的眼睛,以及那与东方人略显不同的相貌。
“谢谢”女子已经从面前那个人的动作中得到了自己的答案,那个人在听到李昂给自己翻译过来的话之后,立刻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见到过,同时也给出了建议:“如果走散了,又联系不上,最好是回到住处去等,这么到处乱转反而会更找不到的”
当李昂将这个人的话翻译给面前的女子之后,女人给了那个好心人一个微笑,对其表示了感谢。然后才转过头对李昂道了声谢谢:“谢谢你的翻译!我可真没想到还能再遇见一名懂得中国话的美国人!你是美国人吧?”做出这样的判断完全是基于李昂那一口同样地道的美式英语。
李昂的面部特征有着还算明显的拉丁人种的特征,但是美国是一个诸多国家移民后裔所组成的国度,这个国家拥有着各种各样的人种后裔,其中拥有拉丁血统的并不少,所以那个女子才会产生误会。
笑着摆了摆手。“不!我出生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也是在那里长大的,另外我是在德国上的大学。至于美国还没有机会能够让我去那里转一转!”李昂的目光越来越直接,这让那个女人稍微觉得有点不舒服,而李昂却越来越觉得这个女人非常眼熟。
不过光这么注视始终无法让李昂有什么清晰的印象,但是想要看清楚一些的话又应该怎么说?难道直接请对方将墨镜摘下来,说自己想要好好看看你的脸?这样说的话,最大的可能不是对方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墨镜摘下,而应该是将自己当成流氓然后拂袖而去。
虽然李昂忍住了冲动没有开口,但是不代表他现在的样子就不像一个流氓了,那双湛蓝的双眼所放出的光芒足以可以让女人理解为禽兽般的视线,甚至开始在心里思考是不是应该立刻离面前这个看起来很帅气的人远一点。
在她的认识中,帅哥一般都是与花花公子画等号的。越帅越风度翩翩的男人越是花心,越喜欢玩弄女人。
所以,在李昂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已经被面前的女子打上了诸如禽兽、花花公子、女人的天敌之类的标签。如果被李昂知道这些,不知道会不会头撞长城痛声大呼:“冤枉啊!”同时再请几个临时工帮忙在旁边洒些纸片权当雪花了。虽然目前已经进入了十一月,在中国的北方,这个时候下雪根本没什么稀奇的
也许是李昂自己意识到了什么,不过更可能是那个女子略退一小步与他保持距离,并且墨镜下面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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