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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华建筑师与他的太太张薇薇是城中最令人倾慕的一对璧人,他大约四十三岁,一表人材,英俊潇洒,两鬓微微带白,整齐的牙齿,笑起来迷倒所有的年轻女人,而她约三十四五岁、成熟大方爽朗,衣着时髦,衬托得无瑕可击,生了三个儿子,身裁维持原状,秀丽的面孔是蜜黄色的,南国风情,一出现便吸引无数目光。
我第一次见他们,就怔住了。
那是我们公司的一个酒会,他们齐齐出席,黄振华穿一套很普通的西装,白衬衫,领带,但不知为什么,看上去之舒服熨贴,难以形容,风度翩翩,令我发呆,而他的妻子只穿件式样简单的棕色丝裙,配棕色掠皮腰带、棕皮鞋子。
她直发、淡妆,站在他身边,两人表情都和蔼专注,我对他们倾心了,连忙问我老板“是谁?他们是谁?”
老板诧异“他们是黄振华先生夫人,不认识?”
神仙眷属。
我刚刚失去男朋友,心情特别寂寥,看见别人的幸福,自惭形秽,于是躲在一个角落喝闷酒。
之后我与黄振华有一连串的接触,我是地产公司的营业经理,常常与建筑师开会,对于别的男人,我是不客气的,对黄振华,我有钦佩之心,特别容忍,人们很快察觉到了。
但是我对闲言闲语一笑置之,私底下我根本没有与黄振华有什么瓜葛,男女间事的名誉我是可以拿甲加的,外头人对于马宝琳的评语可多是脾气坏。
他们所不明白的是,我不但倾慕黄振华,对黄太太也有同样的感情。
最近一次我与老板出席宴会,他们两夫妻也在。黄太太穿一件黑丝旗袍,梳一个髻,戴一副方钻耳环,一只方钻戒子,更显得肤光如雪,高贵出众,把别的庸脂俗粉比到西伯利亚去,我看看她,爱在心中,说不出口,真正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起这样的男人。
当晚她与我攀谈起来。
“马小姐还没有结婚吧?”
“没有人要哩。”
“独身有独身的好,像我这样,光服侍三个儿子,就成了黄脸婆了,”她笑“大儿子快到英国念中学,下个月还得陪他走一趟。”
呵,儿子都这么大了。
这两个人过着十全十美的幸福生活。快乐的人,不是没有的。
深夜我在公寓中独自吸烟听音乐的时候,想起他们,就为自己的前程担心。
是呀,我经济完全独立,月入过万,老板器重我,同事尊敬我,但女人终究还是要找寻归宿,黄太太虽然什么也不做,但她是我见过最出众的女人。
我太息了。
在一次会议中,我据理力争,为黄振华取得了一宗大生意,在他的目光中,我看得出他的感激之情,但他并没有露骨的表现出来,他是一个含蓄的人。
过了三天,我收到一大束粉红色系的花,其中有丁香、玫瑰、红掌、满天星、百合、水仙香喷喷,小卡片上写着“黄振华”
我温馨了很久。
当他亲自拨电话来约我吃饭的时候,我呆半晌,不知如何作答。
我问:“午餐?”
“不,晚餐。”他说:“明天七点我来接你。”
“呵,是”我几乎有点语无伦次“我知道了。”
“明天见”他挂了电话。
我愁了一日。
懊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配什么鞋子?
后来穿了一件新制的黑底绣花乔其纱旗袍,但配不到披肩,只好就这么赴会,又怕冷气太冻,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等他来接我的时候,我但觉自己头发没梳好,粉不均匀,唇膏糊了,人又紧张,简直一无是处,但是已经到七点半,我跑下楼梯,他的车子已在转角处等我。
他看到我,玩笑地吹一下口哨。
我涨红了脸“黄太大呢?”
“她到英国送孩子念书去了,你不知道吗?”
“今天就我们两个?”我意外地怔住。
“当然,”他笑吟吟地说:“你以为有一桌人?”
我尴尬,真没想到,我上车坐在他旁边。
“穿得这么漂亮,我们不要辜负这件美丽的衣裳。”他将车子驶出去。
我一直不敢说话,神经渐渐放松,但打不开话盒子。
他说:“公事这么忙,你们女孩子也真辛苦,一个个都不想成家。”
我看他一眼,笑一笑。
“听说你也是商场上一个很厉害的脚色,只是我不觉得,我认为你是适合做贤妻良母的。”
我说:“谢谢你。”
他也笑,将车子开到浅水湾,停好,我们在酒店的露台上进餐。海浪、薰风、紫色的天空,影树的红花绿叶。
环境多优美,他是个懂得享受的男人。
我大着胆子问他:“你带我到这么浪漫的地方来,不怕我误会?”
“误会什么?”他笑眯眯问。
我接不上去。
“我以为你会说:‘误会你对我有意思’。”
我的睑又发熨了,我自问还是个聪明的人,黄振华若光是请我吃顿普通的晚饭,他就不应说这些露骨的话。莫非他
我震惊。
不不!我太敏感太多心了,黄振华不是这样的人!
我傻气的看看他。
“喝点香槟,来。”他说。
在我知道发生什么事之前,我已经喝得太多,知道自己喝得多也有好处,我掩着嘴哈哈笑,不敢说错话。
我听见黄振华说:“你这个人,上班时那么精明,私底下却觼玱很,动不动睑红,说话又嗫嚅。”
我说:“办公时说的是公事,自然理直气壮。”
“平时你也可以理直气壮呀,但凡漂亮的女孩子都可以瘫理力争中”
“我漂亮?”我张大嘴。
逢人都可以觉得我漂亮,但不是黄振华,因为黄太太实在太美,任何人比起她,都禁不住要失色。
“你岂不知道?”他笑“每个人都在谈论你的身裁面貌,都说这个铁蝴蝶私底下不知是什么样子。”
我睁大眼睛。
“好,说到此地为止。”他眨眨眼。
我完全被他的风度才华与手段摄住了,简直只好随他摆布。
那夜近凌晨我们才吃完饭,他又陪我在沙滩漫步一会儿,赏了月色才回冢。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床找昨夜快乐的证据,在镂空金色高跟鞋中倒出细白的沙粒,证明一切不是幻觉。
自此以后,我贪恋着黄的约会,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常暖味,我们出来见面,带着愉坑邙犯罪感的心情,吃一顿饭,说一会话,因时间有限,尽量利用,忽忙间带着惆怅,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在恋爱,在黄的花束与小礼物的攻势下,我略一把持不住,便会成为他的情妇。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力量,居然能够抗拒他一个月,又一个月,许是因为黄太太吧,我怕做第三者介在他们当中令她不愉快,我还有点良知。
是以我虽然仍与黄约会,但却没有越规行动,因大家都没有放尽,更加情意绵绵。
见面时连他都沉默起来。
一日他说:“宝琳,我恐怕我爱上了你。”
“你不可以爱上我。”我急急的说。
“为什么不?”
“因为你已有妻子。”
“妻子?”他失笑“你的头脑这么古旧?”
“不,因为你与她是一对璧人。”
“一对璧人?”他仰起头哈哈大笑。
“有什么好笑?”我愕然。
“你真是一个孩子,”他说:“告诉你,有很多事不是你所想像的。”
“我不明白。”我有点闷纳。
“宝琳,你跟看我,真是委曲了你。”他的手放在我肩膀上。
我仰起头,微笑说:“我们又没有做什么。”
“但在我心中,我已经吻过你一千次,拥抱过你一干次,而相信你也有同样的感觉,这与我们真正越轨,还有什么分别?”
我又涨红了脸。
“宝琳,我不能给你什么,我有家庭有子女、我甚至连时间也没有,但我可以供给你快乐。”
我补一句:“短暂无根的快乐。”
他搭着我的肩膀“总比无涯的寂寞好一点,宝琳,事业的成功并不能满足你。”
“你这是乘虚而入?”我笑问。
“我也不是随便去勾搭女人的。”他矜待地。
这个话我太愿意相信了。
“可是你太太是个十全十美的女人,你还瞒着她”
“我们结婚已经十五年了。”
“十五年也不应对她生闷。”
“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他说:“也许只是我爱上了你,没有其他原因。”
“男人的爱太过泛滥。”我说。
“是吗?许我以前并没有恋爱过呢,你精明能干,美丽可人,爱上你也是很自然的事。”
“我需要时间想清楚。”
“好,我给你三分钟。”
“振华,给我一星期。”
“三天。”
“也罢,三天。”他说:“这三天我刚好要出门去,回来等待你的好消息。”
“振华”
“什么?”
“要是我决定我们还能不能够做朋友?”
“当然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你放心,”他伸手拧一拧我的脸“我是很有体育精神的一个人,我永远不会反脸不认人。”
他把我送回家,与我吻别。
我在家想了一天。
做黄振华的情妇?那等于堕入无底深渊,痛苦一生,晚晚等他来探望我,过时过节再也看不到他人影,在某些公众场合中,也许还得对他的妻子强颜欢笑。
我好好一个人,干吗要受这种折磨?除非是爱上了他,人们为爱情所出的牺牲,往往是匪夷所思的。我有爱上他吗?
他有爱上我吗?
如果他爱我,就应当与我结婚。
我叹口气,看来我们两个人都不想牺牲。
第二天我沉闷地到浅水湾去吃茶,就是黄振华第一次约会我的地方。
坐不到几分钟,就春见一个太太与两个白衣黑裤的女佣人浩浩荡荡地带孩子们来吃茶。
那位太太穿着浅紫色的衣裙,一着之下,正是黄振华夫人张薇薇。
太巧合了。
她也看见了我,大方地与我打招呼,我心中有鬼,根本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你好吗?宝琳。”她抱着最小的一个孩子... -->>
黄振华建筑师与他的太太张薇薇是城中最令人倾慕的一对璧人,他大约四十三岁,一表人材,英俊潇洒,两鬓微微带白,整齐的牙齿,笑起来迷倒所有的年轻女人,而她约三十四五岁、成熟大方爽朗,衣着时髦,衬托得无瑕可击,生了三个儿子,身裁维持原状,秀丽的面孔是蜜黄色的,南国风情,一出现便吸引无数目光。
我第一次见他们,就怔住了。
那是我们公司的一个酒会,他们齐齐出席,黄振华穿一套很普通的西装,白衬衫,领带,但不知为什么,看上去之舒服熨贴,难以形容,风度翩翩,令我发呆,而他的妻子只穿件式样简单的棕色丝裙,配棕色掠皮腰带、棕皮鞋子。
她直发、淡妆,站在他身边,两人表情都和蔼专注,我对他们倾心了,连忙问我老板“是谁?他们是谁?”
老板诧异“他们是黄振华先生夫人,不认识?”
神仙眷属。
我刚刚失去男朋友,心情特别寂寥,看见别人的幸福,自惭形秽,于是躲在一个角落喝闷酒。
之后我与黄振华有一连串的接触,我是地产公司的营业经理,常常与建筑师开会,对于别的男人,我是不客气的,对黄振华,我有钦佩之心,特别容忍,人们很快察觉到了。
但是我对闲言闲语一笑置之,私底下我根本没有与黄振华有什么瓜葛,男女间事的名誉我是可以拿甲加的,外头人对于马宝琳的评语可多是脾气坏。
他们所不明白的是,我不但倾慕黄振华,对黄太太也有同样的感情。
最近一次我与老板出席宴会,他们两夫妻也在。黄太太穿一件黑丝旗袍,梳一个髻,戴一副方钻耳环,一只方钻戒子,更显得肤光如雪,高贵出众,把别的庸脂俗粉比到西伯利亚去,我看看她,爱在心中,说不出口,真正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起这样的男人。
当晚她与我攀谈起来。
“马小姐还没有结婚吧?”
“没有人要哩。”
“独身有独身的好,像我这样,光服侍三个儿子,就成了黄脸婆了,”她笑“大儿子快到英国念中学,下个月还得陪他走一趟。”
呵,儿子都这么大了。
这两个人过着十全十美的幸福生活。快乐的人,不是没有的。
深夜我在公寓中独自吸烟听音乐的时候,想起他们,就为自己的前程担心。
是呀,我经济完全独立,月入过万,老板器重我,同事尊敬我,但女人终究还是要找寻归宿,黄太太虽然什么也不做,但她是我见过最出众的女人。
我太息了。
在一次会议中,我据理力争,为黄振华取得了一宗大生意,在他的目光中,我看得出他的感激之情,但他并没有露骨的表现出来,他是一个含蓄的人。
过了三天,我收到一大束粉红色系的花,其中有丁香、玫瑰、红掌、满天星、百合、水仙香喷喷,小卡片上写着“黄振华”
我温馨了很久。
当他亲自拨电话来约我吃饭的时候,我呆半晌,不知如何作答。
我问:“午餐?”
“不,晚餐。”他说:“明天七点我来接你。”
“呵,是”我几乎有点语无伦次“我知道了。”
“明天见”他挂了电话。
我愁了一日。
懊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配什么鞋子?
后来穿了一件新制的黑底绣花乔其纱旗袍,但配不到披肩,只好就这么赴会,又怕冷气太冻,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等他来接我的时候,我但觉自己头发没梳好,粉不均匀,唇膏糊了,人又紧张,简直一无是处,但是已经到七点半,我跑下楼梯,他的车子已在转角处等我。
他看到我,玩笑地吹一下口哨。
我涨红了脸“黄太大呢?”
“她到英国送孩子念书去了,你不知道吗?”
“今天就我们两个?”我意外地怔住。
“当然,”他笑吟吟地说:“你以为有一桌人?”
我尴尬,真没想到,我上车坐在他旁边。
“穿得这么漂亮,我们不要辜负这件美丽的衣裳。”他将车子驶出去。
我一直不敢说话,神经渐渐放松,但打不开话盒子。
他说:“公事这么忙,你们女孩子也真辛苦,一个个都不想成家。”
我看他一眼,笑一笑。
“听说你也是商场上一个很厉害的脚色,只是我不觉得,我认为你是适合做贤妻良母的。”
我说:“谢谢你。”
他也笑,将车子开到浅水湾,停好,我们在酒店的露台上进餐。海浪、薰风、紫色的天空,影树的红花绿叶。
环境多优美,他是个懂得享受的男人。
我大着胆子问他:“你带我到这么浪漫的地方来,不怕我误会?”
“误会什么?”他笑眯眯问。
我接不上去。
“我以为你会说:‘误会你对我有意思’。”
我的睑又发熨了,我自问还是个聪明的人,黄振华若光是请我吃顿普通的晚饭,他就不应说这些露骨的话。莫非他
我震惊。
不不!我太敏感太多心了,黄振华不是这样的人!
我傻气的看看他。
“喝点香槟,来。”他说。
在我知道发生什么事之前,我已经喝得太多,知道自己喝得多也有好处,我掩着嘴哈哈笑,不敢说错话。
我听见黄振华说:“你这个人,上班时那么精明,私底下却觼玱很,动不动睑红,说话又嗫嚅。”
我说:“办公时说的是公事,自然理直气壮。”
“平时你也可以理直气壮呀,但凡漂亮的女孩子都可以瘫理力争中”
“我漂亮?”我张大嘴。
逢人都可以觉得我漂亮,但不是黄振华,因为黄太太实在太美,任何人比起她,都禁不住要失色。
“你岂不知道?”他笑“每个人都在谈论你的身裁面貌,都说这个铁蝴蝶私底下不知是什么样子。”
我睁大眼睛。
“好,说到此地为止。”他眨眨眼。
我完全被他的风度才华与手段摄住了,简直只好随他摆布。
那夜近凌晨我们才吃完饭,他又陪我在沙滩漫步一会儿,赏了月色才回冢。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床找昨夜快乐的证据,在镂空金色高跟鞋中倒出细白的沙粒,证明一切不是幻觉。
自此以后,我贪恋着黄的约会,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常暖味,我们出来见面,带着愉坑邙犯罪感的心情,吃一顿饭,说一会话,因时间有限,尽量利用,忽忙间带着惆怅,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在恋爱,在黄的花束与小礼物的攻势下,我略一把持不住,便会成为他的情妇。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力量,居然能够抗拒他一个月,又一个月,许是因为黄太太吧,我怕做第三者介在他们当中令她不愉快,我还有点良知。
是以我虽然仍与黄约会,但却没有越规行动,因大家都没有放尽,更加情意绵绵。
见面时连他都沉默起来。
一日他说:“宝琳,我恐怕我爱上了你。”
“你不可以爱上我。”我急急的说。
“为什么不?”
“因为你已有妻子。”
“妻子?”他失笑“你的头脑这么古旧?”
“不,因为你与她是一对璧人。”
“一对璧人?”他仰起头哈哈大笑。
“有什么好笑?”我愕然。
“你真是一个孩子,”他说:“告诉你,有很多事不是你所想像的。”
“我不明白。”我有点闷纳。
“宝琳,你跟看我,真是委曲了你。”他的手放在我肩膀上。
我仰起头,微笑说:“我们又没有做什么。”
“但在我心中,我已经吻过你一千次,拥抱过你一干次,而相信你也有同样的感觉,这与我们真正越轨,还有什么分别?”
我又涨红了脸。
“宝琳,我不能给你什么,我有家庭有子女、我甚至连时间也没有,但我可以供给你快乐。”
我补一句:“短暂无根的快乐。”
他搭着我的肩膀“总比无涯的寂寞好一点,宝琳,事业的成功并不能满足你。”
“你这是乘虚而入?”我笑问。
“我也不是随便去勾搭女人的。”他矜待地。
这个话我太愿意相信了。
“可是你太太是个十全十美的女人,你还瞒着她”
“我们结婚已经十五年了。”
“十五年也不应对她生闷。”
“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他说:“也许只是我爱上了你,没有其他原因。”
“男人的爱太过泛滥。”我说。
“是吗?许我以前并没有恋爱过呢,你精明能干,美丽可人,爱上你也是很自然的事。”
“我需要时间想清楚。”
“好,我给你三分钟。”
“振华,给我一星期。”
“三天。”
“也罢,三天。”他说:“这三天我刚好要出门去,回来等待你的好消息。”
“振华”
“什么?”
“要是我决定我们还能不能够做朋友?”
“当然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你放心,”他伸手拧一拧我的脸“我是很有体育精神的一个人,我永远不会反脸不认人。”
他把我送回家,与我吻别。
我在家想了一天。
做黄振华的情妇?那等于堕入无底深渊,痛苦一生,晚晚等他来探望我,过时过节再也看不到他人影,在某些公众场合中,也许还得对他的妻子强颜欢笑。
我好好一个人,干吗要受这种折磨?除非是爱上了他,人们为爱情所出的牺牲,往往是匪夷所思的。我有爱上他吗?
他有爱上我吗?
如果他爱我,就应当与我结婚。
我叹口气,看来我们两个人都不想牺牲。
第二天我沉闷地到浅水湾去吃茶,就是黄振华第一次约会我的地方。
坐不到几分钟,就春见一个太太与两个白衣黑裤的女佣人浩浩荡荡地带孩子们来吃茶。
那位太太穿着浅紫色的衣裙,一着之下,正是黄振华夫人张薇薇。
太巧合了。
她也看见了我,大方地与我打招呼,我心中有鬼,根本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你好吗?宝琳。”她抱着最小的一个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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