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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氏音乐公司办的庆祝酒会,其实也算是专辑的庆功宴。
为了庆祀汤氏推出的新人丁捷凡的首唱告捷,因此广发邀请函给相关名人,并有电视公司出机采访,可谓盛况空前。
梅瑭容满意地看着这一切,许多名人穿梭在会场上谈话,鳅筹交错、衣香鬓影,这才是她要的生活。
她身著火红色的贴身衣裙,不用说,定是出自名师之手。汤耀宪站在她的身旁,搂著她的腰,举杯向宾客们致敬,显得格外开心。
“各位,感谢你们参加这场庆祝酒会,容我向各位介绍哦,不,也许你们都知道他是谁了,他就是丁捷凡!”
汤耀宪一宣布完毕,一个身著黑色皮衣、牛仔裤的男孩便来到他的身旁,对大家举杯。
[谢谢各位!谢谢!我们就请丁捷凡来为各位高歌一曲吧]说罢,汤耀宪交出麦克风,丁捷凡立即跳上中央搭高的舞台,唱起歌来。
悠扬的慢板情歌一出,马上风磨了现场来宾。
就在丁捷凡带动气氛的同时,汤耀显拼了眼电视台摄影机,在梅瑭容耳边问道:[习天傲今天会来吗?]
[这个我也不清楚]梅瑭容吞吞吐吐地道。
汤耀宪很不满意地斜睨着眼,看着她。[你是怎么办事的?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梅瑭容则是为自己辩解,[这不能怪我,耀宪,你又不是不知道,习天傲根本不出席任何公共场合的。]
[但你之前不是说,只要是有关习天傲的事,全都交给你就行了吗?]汤耀宪很不客气地反驳她。
梅瑭容虽然气闷,却没有再回嘴。
毕竟,她是靠汤耀宪才有今天的地位,如果在嫁进汤家前自毁前程,那简直就跟做了赔本生产无异。
汤耀宪没有察觉她怨怼的目光,继续问道:[那么要习天傲写几首曲子的事你办好了吗?]
梅瑭容艰涩地摇摇头,[不,我还没有跟他提。下次有机会,我会跟他说的]她还不敢跟汤耀宪说习天傲根本不愿意再替汤氏写歌了,因此她要想办法偷到他的曲子才行。
然而,世事无绝对,紧接在丁捷凡演唱完毕后,奇迹发生
原本梅瑭容以为今天根本不会出现的习天傲与赵绯云,竟然出现在酒会上。
他们像对交往多年的情人,耳鬓厮磨,缓缓地走进会场,引起众人的注意。
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以前少数几个见过习天傲本人的人,皆大吃一惊地和旁边的人讨论起来。
“喂,那个人是不是习天傲呀?”
“好好像是。”此人看得两眼发直,一瞬也不瞬。
“他好像变得变得不太一样了。还有,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是谁?怎么都没有看过?”
“你都不晓得了,我怎么会知道?”
饼去的习天傲是出了名的不修边幅,即使出席重要场合他都是一个人,而且蓄著一脸胡子、一头乱发。
如今这光鲜亮丽的样子,要不是前几天他们曾在潘朵拉音乐公司里经严觐扬稍加介绍过,还真教人认不出来。
赵绯云此刻的心情,已经不是用紧张这个形容调能形容的了。
她觉得胃在纠结、太阳穴还隐隐作痛,全是为了众人如刺的目光,逼她不得不战战兢兢。
若不是习天傲一直握著她的手,而且像座山似地让她依靠,她早就脱下令脚丫子疼得不得了的高跟鞋,逃之夭夭了。
“不要紧张,有我在。绯云”习天傲的轻喃像魔咒一般抚慰著赵排涌,不然她可能真的会转身逃跑。
“我不紧张”赵绯云回握著他的手道。
习天傲看了她一眼,笑道:“你在说谎。”
“哦,好吧—.我是在说谎,因为我的脚好痛。”
说来教人难以相信,身为女人的赵绯云,活了二十几年居然连高跟鞋都没穿过。为了替她弄来合适的鞋子,可累坏了替她找鞋的人。
她喜欢运动鞋,也只穿运动鞋。
然而今天赵绯云穿的是套小礼服,是纪津绿辛苦我来的,她瞧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件衣服的剪裁十分简单、大方,前面是端庄而不失高雅的领子,串上金色的美丽饰物,背部露了一片雪肌玉肤,至于裙子更是俐落,只及大腿一半,刚好露出她漂亮的腿来。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她不能在短裙下穿上运动鞋,只有乖乖地穿上让她举步维艰的高跟鞋。
“辛苦你了。”习天傲道。
赵绯云马上回敬他“也辛苦你了。”因为习天傲可是一路牵著她、挺著她,否则她就会走得歪歪斜斜的。
习天傲噙著笑,细心地牵扶著赵绯云,如果她的身子摇摇晃晃,他就会搂住她的腰,让她走得顺利些。
虽然习天傲不喜欢出席这种场合,不过有赵绯云陪在他的身边,不但不寂寞,反而还感到很开心。
其实,如果她的腿和背都只露给他看,他会更开心的。
梅瑭容冷眼瞧着习天傲对赵绯云体贴入微的模样,... -->>
汤氏音乐公司办的庆祝酒会,其实也算是专辑的庆功宴。
为了庆祀汤氏推出的新人丁捷凡的首唱告捷,因此广发邀请函给相关名人,并有电视公司出机采访,可谓盛况空前。
梅瑭容满意地看着这一切,许多名人穿梭在会场上谈话,鳅筹交错、衣香鬓影,这才是她要的生活。
她身著火红色的贴身衣裙,不用说,定是出自名师之手。汤耀宪站在她的身旁,搂著她的腰,举杯向宾客们致敬,显得格外开心。
“各位,感谢你们参加这场庆祝酒会,容我向各位介绍哦,不,也许你们都知道他是谁了,他就是丁捷凡!”
汤耀宪一宣布完毕,一个身著黑色皮衣、牛仔裤的男孩便来到他的身旁,对大家举杯。
[谢谢各位!谢谢!我们就请丁捷凡来为各位高歌一曲吧]说罢,汤耀宪交出麦克风,丁捷凡立即跳上中央搭高的舞台,唱起歌来。
悠扬的慢板情歌一出,马上风磨了现场来宾。
就在丁捷凡带动气氛的同时,汤耀显拼了眼电视台摄影机,在梅瑭容耳边问道:[习天傲今天会来吗?]
[这个我也不清楚]梅瑭容吞吞吐吐地道。
汤耀宪很不满意地斜睨着眼,看着她。[你是怎么办事的?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梅瑭容则是为自己辩解,[这不能怪我,耀宪,你又不是不知道,习天傲根本不出席任何公共场合的。]
[但你之前不是说,只要是有关习天傲的事,全都交给你就行了吗?]汤耀宪很不客气地反驳她。
梅瑭容虽然气闷,却没有再回嘴。
毕竟,她是靠汤耀宪才有今天的地位,如果在嫁进汤家前自毁前程,那简直就跟做了赔本生产无异。
汤耀宪没有察觉她怨怼的目光,继续问道:[那么要习天傲写几首曲子的事你办好了吗?]
梅瑭容艰涩地摇摇头,[不,我还没有跟他提。下次有机会,我会跟他说的]她还不敢跟汤耀宪说习天傲根本不愿意再替汤氏写歌了,因此她要想办法偷到他的曲子才行。
然而,世事无绝对,紧接在丁捷凡演唱完毕后,奇迹发生
原本梅瑭容以为今天根本不会出现的习天傲与赵绯云,竟然出现在酒会上。
他们像对交往多年的情人,耳鬓厮磨,缓缓地走进会场,引起众人的注意。
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以前少数几个见过习天傲本人的人,皆大吃一惊地和旁边的人讨论起来。
“喂,那个人是不是习天傲呀?”
“好好像是。”此人看得两眼发直,一瞬也不瞬。
“他好像变得变得不太一样了。还有,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是谁?怎么都没有看过?”
“你都不晓得了,我怎么会知道?”
饼去的习天傲是出了名的不修边幅,即使出席重要场合他都是一个人,而且蓄著一脸胡子、一头乱发。
如今这光鲜亮丽的样子,要不是前几天他们曾在潘朵拉音乐公司里经严觐扬稍加介绍过,还真教人认不出来。
赵绯云此刻的心情,已经不是用紧张这个形容调能形容的了。
她觉得胃在纠结、太阳穴还隐隐作痛,全是为了众人如刺的目光,逼她不得不战战兢兢。
若不是习天傲一直握著她的手,而且像座山似地让她依靠,她早就脱下令脚丫子疼得不得了的高跟鞋,逃之夭夭了。
“不要紧张,有我在。绯云”习天傲的轻喃像魔咒一般抚慰著赵排涌,不然她可能真的会转身逃跑。
“我不紧张”赵绯云回握著他的手道。
习天傲看了她一眼,笑道:“你在说谎。”
“哦,好吧—.我是在说谎,因为我的脚好痛。”
说来教人难以相信,身为女人的赵绯云,活了二十几年居然连高跟鞋都没穿过。为了替她弄来合适的鞋子,可累坏了替她找鞋的人。
她喜欢运动鞋,也只穿运动鞋。
然而今天赵绯云穿的是套小礼服,是纪津绿辛苦我来的,她瞧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件衣服的剪裁十分简单、大方,前面是端庄而不失高雅的领子,串上金色的美丽饰物,背部露了一片雪肌玉肤,至于裙子更是俐落,只及大腿一半,刚好露出她漂亮的腿来。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她不能在短裙下穿上运动鞋,只有乖乖地穿上让她举步维艰的高跟鞋。
“辛苦你了。”习天傲道。
赵绯云马上回敬他“也辛苦你了。”因为习天傲可是一路牵著她、挺著她,否则她就会走得歪歪斜斜的。
习天傲噙著笑,细心地牵扶著赵绯云,如果她的身子摇摇晃晃,他就会搂住她的腰,让她走得顺利些。
虽然习天傲不喜欢出席这种场合,不过有赵绯云陪在他的身边,不但不寂寞,反而还感到很开心。
其实,如果她的腿和背都只露给他看,他会更开心的。
梅瑭容冷眼瞧着习天傲对赵绯云体贴入微的模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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