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和泪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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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又搬迁了,这次来的是北方一个偏僻荒凉的小镇。和以往的习惯一样,我选了二楼靠窗的房子做宿舍。
对北方的气候大为不满,却喜欢临窗的位置,喜欢站在阳台上举目远眺。不单因为我在单位是“诗人”的缘故,更多的是,千里之外有我温馨的家,有贤惠温柔的妻子,有娇小淘气的儿子。清晨,拉开纱帘,透过明亮的玻璃,眺望着远处的风景,该是多么美妙惬意的事情。晚上,茶香四溢,昏黄的灯光照着我独孤的灵魂。这时候,愁绪交加的我会被电话里她们母子开心快乐的气氛所感染。
五六年了,屈服且认命了这样漂泊流浪的生活。虽有一气之下回家的冲动,却不能不为那点天文数字的房债付出代价。就这样,初来乍到的我先是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再就是安置好自己的日常用品,等这一切料理妥当,便到了桂花遍地开的八月。
这里可怜的竟然连一丝绿也看不到,说它了无生气一点也不为过。没有所谓的桂花飘香也罢了,楼层灰暗不堪,周围光秃秃,空气中散布着污浊的尘土。要说它的可爱之处,莫过于十字口那些摆摊的菜农了。
我就是穿梭在菜农中间,无意捡到一只勺子,并因此而第一次接触到馨儿的。
那个明媚的清晨,照例去帮厨师买菜。脚下踩到这只白色的塑料勺子时,我“啊”的一声,条件反射惊叫起来。
眼前一个约莫三十出头,个子高挑的女人慌慌张张走过来,明显是丢失了心爱的东西。她的身后,是一只瘸了腿的狐狸狗。我将勺子高高扬在手里,试图吸引她的视线,遗憾的是她没有看见。
倒是她身后的狗,冲着我干“汪汪”两声。
“嫂子,我刚才买菜,将勺子忘在这里了,请问您看见了吗?”她皱起眉头,无不焦急几分。
“瞧!他手里拿着呢!”卖菜的女人笑吟吟指着我对她说。
她转过身来,一脸诧异,又不失礼数:“噢,万分感谢!”
“客气了!”我递过去,不免多问了一句:“这是吃饭用的勺子?”
“不!是孩子用来玩的,每次吃饭她都要抢,这个专为占她的手。”她看出了我的疑虑,赶忙解释。
“实在不好意思,我刚才用脚踩脏了,要是食用的话,我这就给你赔偿一个。”生疏的我一脸窘迫。
“你捡拾了我谢谢都来不及呢,怎能让你赔偿?无所谓的,你别太自责!再说本就破脏,再破脏一次又有何妨呢?”她先是温雅的口气,继而淡然地宽慰我。
“嫂子,她叫什么?是哪里人?”她的背影消失了,我禁不住好奇地问。
“大家叫她馨儿,就住在你的对门。”卖菜女人如实相告。
馨儿,好美的人,好美的名字啊!我暗暗惊叹,上苍给了她如此容貌!还住在我的对门?这是多么大快我心啊!来了一个星期了,同事们每到一处,都马不停蹄地物色适合他们的“那种”女人,好像离了女人,枯燥无味的工作便缺乏生机。当然了,我这个正常男人也不例外。在外的日子是非常孤寂难熬的,女人永远是男人生活的主题。婚后的感情虽说因梅的管制夭折了多少次,但内心要说没有一点非分之想,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个馨儿于我来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只一眼就闯入了我的心扉。不过,她有点令我揣测不透。以前每见一个女人,交谈几句,或是从表情我就大致能判断出她们的性情。对于擦身而过的她,我却是一团迷雾。她的个性不是十分地鲜明,大概她隐藏的很深,也许她压根就没有城府,以至于我估摸不到她真实的心。但我更希望她是单纯无邪的女人,那样,我说不定能给自己留一段美好的回忆了。
唉,想到这里,我又忆起了痴情的芳,忠贞的利,还有对我死心塌地的芬。她们可都是我生命的至真至爱,虽成了过往,但我仍然用心珍藏。和梅认识在朋友的酒会上,小我十二岁的她不顾一切爱上了我,爱的无可救药。那时候正是我情感失意的时刻,加上工作屡遭失败,梅拯救了我的事业,也拯救了我的灵魂。儿子的出生更是见证了她对我的爱。我发誓,一心一意对待她,此后不再为情感伤心头。
这才六年啊!我们的感情经不起考验了吗?见了这个女人,我就把持不住自己了?这么不禁诱惑?还是自身本来就是花心大萝卜?难道要在这个无人问津的小地方将自己的彻底葬送吗?我这颗不安分的心何时才能停止纷飞的思念呢?
早晨八点准时吃饭。当我端着碗,推开窗子,享受那一缕朝霞的时候,她身着白色的套装从高高的台阶缓缓而下。白里透红的脸颊,懒散的神态,疏松的头发,赤着脚穿着拖鞋。迷人动情的要数她饱满而性感的身材,走过来婀娜多姿,令任何一个男人可望不可及。同事们提起她,口水都差点流下来了。
“喂,伙计,知道么她老公不常在家,你上前冲锋?”“大头鬼”小王狠劲咬掉一口馒头,诡秘地笑着,戳了戳旁边号称“采花大盗”的小李。
“呀,你探听的这么清楚,那怎么不见缝插针?”小李将菜咽下去,不紧不慢说。
“我怎舍得独吞啊?再说我要是去了,你还不得赖在地上打滚!”小王吃得差点噎住了,赶忙喝了一口饭。
“就你们俩?一个三级残废,一个五级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厨师长走过来,无不讥讽几分。
大家哄堂大笑。谁都知道小王瘦的像芝麻杆,个子矮且近视,小李是罗圈腿,身高190,体重90公斤。他们一胖一矮,搭配极不协调。但心思却全都在女人身上。说起女人来,口若悬河,唾沫星乱飞,连厂长和经理都说他们心有灵犀,简直堪称绝配!
“一会下班会会她,看她上不上钩?”不知是谁调侃道。
“好哪,一起去!”其他人蠢蠢欲动,纷纷撂下碗筷。
“别去凑热闹了,就算那个女人摆在我面前,我瞧都不瞧上一眼!”俗称“美男子”的小舰搭言了。
“为什么?”大家的目光一齐被他吸引去。
“作风不正呗!”美中不足的小舰哀叹了一声。
“不足为奇,漂亮女人各道处皆如此,更何况身处小镇的她?”我顶撞了小舰一句:“吃不上葡萄可别说葡萄算酸!再说自己有何等高尚!”我尖酸的话语令小舰顿时无地自容。
“她‘那样’也算‘葡萄’?呸!未免太降低本人的身份了!”小舰特地加重了语气。
“该不会是我们的‘老大哥’瞄上人家了吧?你当年可是疯魔一时的忧郁诗人王,保准一炮打响!”因我年岁大,他们便戏称老大哥,老张头。这刻一开口还击,他们就又忍不住拿我开刷了。
“切!别损我这个入土半截的老男人!”一时心血来潮为她辩护几句,却不想被他们这样快看穿。
下班后,大家迫不及待一窝蜂涌到她家。隔着玻璃窗,我看见她起身泡茶,并招呼大家一一入座。我心里对她说,别理睬,他们都不是什么好鸟!可惜她看不到我,也无心听,脸上照旧泛着红光和大家说说笑笑。
她纯美的样子使我想起了梅。我不在家的日子,梅也是诸如她这般安逸的姿态吧!
梅比她年轻,妩媚,但梅少了她的气质。风风火火的芳,柔情似水的利,精明能干的女强人芬,似乎都不及她的神韵。她是那种矜持内敛的女人,具备成熟女人的魅力,穿戴不是多么讲究,很随意的那种,但高傲的架势却显出她目空一切。有好几次在菜市相遇,我都想近前搭讪几句,她要么背过身装作不认识,要么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失落的我有点替自己惋惜。
我算不上多么正派,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我确实也没有做出格的事情,大多是过饱眼福,心里挣扎一番,偶尔和那个美女纠缠不清,就背了个花心的坏名声。梅每提及我的情事,总是骂我有贼心没有贼胆,到头来还被别人白冤枉一场。我除了毫不在乎,必要时还窃笑她大惊小怪。而这个女人的介入完全打乱了我的思想。
买菜回来,她拿起笤帚打扫门口,倒掉垃圾。我的眼睛一刻不停陪着她做家务。吃饭完毕,她家烟筒蓝色的雾气直通云霄了,我这才停止莫名的情绪刷洗碗筷。九点多,是我一天漫长的工作开始,身心困乏的我趁休息片刻时不时俯视楼下。
半晌午了,她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才慢吞吞迈出门槛。她的脚下,是一只温顺的猫,附加那只瘸腿的狗。
我的心不由跟着她移动。她爱恋地搂着孩子,亲着,吻着,点着孩子的下巴,嘴里嘟囔着,逗引得孩子格格直笑。猫狗也不时地舔着舌头,昂头仰望她们。我的嘴角抽动,也跟着她们乐。但她自己却很少露出笑容。困惑不已的我听卖菜女人说那不是她的孩子,而后有点庆幸。至于庆幸什么,我也说不明白。总之就是庆幸,一是不希望孩子拖累她,二是希望有机会接触她,三是希望她腾出时间略略关注一下外面精彩的世界。
可她好像并不领情。闲暇之余,听同事纷纷议论起她的婚姻。尤其是美男子小舰,原先对她还不怀好感,这刻却追根溯源说她是第三次嫁到这里。孩子呢,只有一个,大了,去外地读书。老公呢,待她很不错。经济状况,良好。别的嗜好,她没有,就是喜欢独来独往。可我的直觉告诉我,深沉的她负载着很重的情思。她忧郁漠然的双眸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渴望。
连月来的事实证明,她毫无“婚外情”“不轨”的倾向和痕迹。还有,她的朋友不多,生活极规律,几乎闭门不出。但并不因此证明,她的生活黯然无光。相反,她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女人,早晨打扫庭院,屋内屋外一尘不染,风和日丽的晌午,她来到门口转悠一圈,引逗得孩子笑。日暮时分,悠然地走出村外看夕阳。通常,她都是穿着宽松的休闲服,要么就是那种束腰的优雅装。漫步田间,红白绿赤蓝黄相交映,别有一番雅致和韵味。晚上回家,大伙皆能听到她室内的古典音乐响起。
她的个性与这个小镇格格不入!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吗?是的,她吃穿不愁,自由自在,又少了家事的烦扰,神人也不过如此,你说她不是仙子是什么?可在我看来,她的空虚落寞又有谁懂?难道她就甘心情愿守着她的空家虚度年华,枉费青春吗?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
我为她悲哀不已。她应该快乐无忧,她应该幸福开心,她应该有老公孩子的呵护陪伴,不想她孤零零的来去穿梭,不想她在小镇埋没一生我为她注重起了自己的身份,不再打情骂俏,不再和别的女人瞎搅合。甚至于对工作,都失去了往昔的热情。我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她身上。为她,我情不自禁选择了改变自己。初来,是和同事,和红颜知己对话,而今,是和她的心灵不停歇地对话。写的诗歌,也全是为她。
每个夜晚来临,我已经没有耐心听妻儿的絮叨。同事再次谈论她时,我只低头听但不发表意见。他们开玩笑说我这个忧郁王诗人更忧郁了,我很不自然地抱之一笑。我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知道,我是多么在乎一个和我毫不相干的女人!他们和我对她的看法或许截然不同,但有一点,他们和我一样,那就是对她的关注度只增不减。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大家爱她又怜她!
夜深人静,我突发奇想,怎样才能使她高兴起来?我不允许别人伤害她!过激的言语都不行。更不能容忍他们羞辱她!那天,小鬼头和采花大盗相互说她行为不检点,我无意听到后,当场给了大头鬼一拳!采花大盗因我的身份是主任,当时没敢顶撞,只悻悻然离去了。但神情上,明显写着不服气。
这之后,他们收敛了许多。虽然我给不了她什么,或许给的她压根不要。但我真心希望她家庭美满。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她能笑笑,哪怕是勉强笑一下,我也无比欣慰,无比满足了。
我知道,这绝不仅仅是寂寞惹的祸。我也知道,自己这次是认真的,可我不得不提醒自己,迟了!从第一次说话到今,我们天天见面,却没有畅谈过一次,... -->>
单位又搬迁了,这次来的是北方一个偏僻荒凉的小镇。和以往的习惯一样,我选了二楼靠窗的房子做宿舍。
对北方的气候大为不满,却喜欢临窗的位置,喜欢站在阳台上举目远眺。不单因为我在单位是“诗人”的缘故,更多的是,千里之外有我温馨的家,有贤惠温柔的妻子,有娇小淘气的儿子。清晨,拉开纱帘,透过明亮的玻璃,眺望着远处的风景,该是多么美妙惬意的事情。晚上,茶香四溢,昏黄的灯光照着我独孤的灵魂。这时候,愁绪交加的我会被电话里她们母子开心快乐的气氛所感染。
五六年了,屈服且认命了这样漂泊流浪的生活。虽有一气之下回家的冲动,却不能不为那点天文数字的房债付出代价。就这样,初来乍到的我先是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再就是安置好自己的日常用品,等这一切料理妥当,便到了桂花遍地开的八月。
这里可怜的竟然连一丝绿也看不到,说它了无生气一点也不为过。没有所谓的桂花飘香也罢了,楼层灰暗不堪,周围光秃秃,空气中散布着污浊的尘土。要说它的可爱之处,莫过于十字口那些摆摊的菜农了。
我就是穿梭在菜农中间,无意捡到一只勺子,并因此而第一次接触到馨儿的。
那个明媚的清晨,照例去帮厨师买菜。脚下踩到这只白色的塑料勺子时,我“啊”的一声,条件反射惊叫起来。
眼前一个约莫三十出头,个子高挑的女人慌慌张张走过来,明显是丢失了心爱的东西。她的身后,是一只瘸了腿的狐狸狗。我将勺子高高扬在手里,试图吸引她的视线,遗憾的是她没有看见。
倒是她身后的狗,冲着我干“汪汪”两声。
“嫂子,我刚才买菜,将勺子忘在这里了,请问您看见了吗?”她皱起眉头,无不焦急几分。
“瞧!他手里拿着呢!”卖菜的女人笑吟吟指着我对她说。
她转过身来,一脸诧异,又不失礼数:“噢,万分感谢!”
“客气了!”我递过去,不免多问了一句:“这是吃饭用的勺子?”
“不!是孩子用来玩的,每次吃饭她都要抢,这个专为占她的手。”她看出了我的疑虑,赶忙解释。
“实在不好意思,我刚才用脚踩脏了,要是食用的话,我这就给你赔偿一个。”生疏的我一脸窘迫。
“你捡拾了我谢谢都来不及呢,怎能让你赔偿?无所谓的,你别太自责!再说本就破脏,再破脏一次又有何妨呢?”她先是温雅的口气,继而淡然地宽慰我。
“嫂子,她叫什么?是哪里人?”她的背影消失了,我禁不住好奇地问。
“大家叫她馨儿,就住在你的对门。”卖菜女人如实相告。
馨儿,好美的人,好美的名字啊!我暗暗惊叹,上苍给了她如此容貌!还住在我的对门?这是多么大快我心啊!来了一个星期了,同事们每到一处,都马不停蹄地物色适合他们的“那种”女人,好像离了女人,枯燥无味的工作便缺乏生机。当然了,我这个正常男人也不例外。在外的日子是非常孤寂难熬的,女人永远是男人生活的主题。婚后的感情虽说因梅的管制夭折了多少次,但内心要说没有一点非分之想,那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个馨儿于我来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只一眼就闯入了我的心扉。不过,她有点令我揣测不透。以前每见一个女人,交谈几句,或是从表情我就大致能判断出她们的性情。对于擦身而过的她,我却是一团迷雾。她的个性不是十分地鲜明,大概她隐藏的很深,也许她压根就没有城府,以至于我估摸不到她真实的心。但我更希望她是单纯无邪的女人,那样,我说不定能给自己留一段美好的回忆了。
唉,想到这里,我又忆起了痴情的芳,忠贞的利,还有对我死心塌地的芬。她们可都是我生命的至真至爱,虽成了过往,但我仍然用心珍藏。和梅认识在朋友的酒会上,小我十二岁的她不顾一切爱上了我,爱的无可救药。那时候正是我情感失意的时刻,加上工作屡遭失败,梅拯救了我的事业,也拯救了我的灵魂。儿子的出生更是见证了她对我的爱。我发誓,一心一意对待她,此后不再为情感伤心头。
这才六年啊!我们的感情经不起考验了吗?见了这个女人,我就把持不住自己了?这么不禁诱惑?还是自身本来就是花心大萝卜?难道要在这个无人问津的小地方将自己的彻底葬送吗?我这颗不安分的心何时才能停止纷飞的思念呢?
早晨八点准时吃饭。当我端着碗,推开窗子,享受那一缕朝霞的时候,她身着白色的套装从高高的台阶缓缓而下。白里透红的脸颊,懒散的神态,疏松的头发,赤着脚穿着拖鞋。迷人动情的要数她饱满而性感的身材,走过来婀娜多姿,令任何一个男人可望不可及。同事们提起她,口水都差点流下来了。
“喂,伙计,知道么她老公不常在家,你上前冲锋?”“大头鬼”小王狠劲咬掉一口馒头,诡秘地笑着,戳了戳旁边号称“采花大盗”的小李。
“呀,你探听的这么清楚,那怎么不见缝插针?”小李将菜咽下去,不紧不慢说。
“我怎舍得独吞啊?再说我要是去了,你还不得赖在地上打滚!”小王吃得差点噎住了,赶忙喝了一口饭。
“就你们俩?一个三级残废,一个五级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厨师长走过来,无不讥讽几分。
大家哄堂大笑。谁都知道小王瘦的像芝麻杆,个子矮且近视,小李是罗圈腿,身高190,体重90公斤。他们一胖一矮,搭配极不协调。但心思却全都在女人身上。说起女人来,口若悬河,唾沫星乱飞,连厂长和经理都说他们心有灵犀,简直堪称绝配!
“一会下班会会她,看她上不上钩?”不知是谁调侃道。
“好哪,一起去!”其他人蠢蠢欲动,纷纷撂下碗筷。
“别去凑热闹了,就算那个女人摆在我面前,我瞧都不瞧上一眼!”俗称“美男子”的小舰搭言了。
“为什么?”大家的目光一齐被他吸引去。
“作风不正呗!”美中不足的小舰哀叹了一声。
“不足为奇,漂亮女人各道处皆如此,更何况身处小镇的她?”我顶撞了小舰一句:“吃不上葡萄可别说葡萄算酸!再说自己有何等高尚!”我尖酸的话语令小舰顿时无地自容。
“她‘那样’也算‘葡萄’?呸!未免太降低本人的身份了!”小舰特地加重了语气。
“该不会是我们的‘老大哥’瞄上人家了吧?你当年可是疯魔一时的忧郁诗人王,保准一炮打响!”因我年岁大,他们便戏称老大哥,老张头。这刻一开口还击,他们就又忍不住拿我开刷了。
“切!别损我这个入土半截的老男人!”一时心血来潮为她辩护几句,却不想被他们这样快看穿。
下班后,大家迫不及待一窝蜂涌到她家。隔着玻璃窗,我看见她起身泡茶,并招呼大家一一入座。我心里对她说,别理睬,他们都不是什么好鸟!可惜她看不到我,也无心听,脸上照旧泛着红光和大家说说笑笑。
她纯美的样子使我想起了梅。我不在家的日子,梅也是诸如她这般安逸的姿态吧!
梅比她年轻,妩媚,但梅少了她的气质。风风火火的芳,柔情似水的利,精明能干的女强人芬,似乎都不及她的神韵。她是那种矜持内敛的女人,具备成熟女人的魅力,穿戴不是多么讲究,很随意的那种,但高傲的架势却显出她目空一切。有好几次在菜市相遇,我都想近前搭讪几句,她要么背过身装作不认识,要么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失落的我有点替自己惋惜。
我算不上多么正派,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我确实也没有做出格的事情,大多是过饱眼福,心里挣扎一番,偶尔和那个美女纠缠不清,就背了个花心的坏名声。梅每提及我的情事,总是骂我有贼心没有贼胆,到头来还被别人白冤枉一场。我除了毫不在乎,必要时还窃笑她大惊小怪。而这个女人的介入完全打乱了我的思想。
买菜回来,她拿起笤帚打扫门口,倒掉垃圾。我的眼睛一刻不停陪着她做家务。吃饭完毕,她家烟筒蓝色的雾气直通云霄了,我这才停止莫名的情绪刷洗碗筷。九点多,是我一天漫长的工作开始,身心困乏的我趁休息片刻时不时俯视楼下。
半晌午了,她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才慢吞吞迈出门槛。她的脚下,是一只温顺的猫,附加那只瘸腿的狗。
我的心不由跟着她移动。她爱恋地搂着孩子,亲着,吻着,点着孩子的下巴,嘴里嘟囔着,逗引得孩子格格直笑。猫狗也不时地舔着舌头,昂头仰望她们。我的嘴角抽动,也跟着她们乐。但她自己却很少露出笑容。困惑不已的我听卖菜女人说那不是她的孩子,而后有点庆幸。至于庆幸什么,我也说不明白。总之就是庆幸,一是不希望孩子拖累她,二是希望有机会接触她,三是希望她腾出时间略略关注一下外面精彩的世界。
可她好像并不领情。闲暇之余,听同事纷纷议论起她的婚姻。尤其是美男子小舰,原先对她还不怀好感,这刻却追根溯源说她是第三次嫁到这里。孩子呢,只有一个,大了,去外地读书。老公呢,待她很不错。经济状况,良好。别的嗜好,她没有,就是喜欢独来独往。可我的直觉告诉我,深沉的她负载着很重的情思。她忧郁漠然的双眸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渴望。
连月来的事实证明,她毫无“婚外情”“不轨”的倾向和痕迹。还有,她的朋友不多,生活极规律,几乎闭门不出。但并不因此证明,她的生活黯然无光。相反,她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女人,早晨打扫庭院,屋内屋外一尘不染,风和日丽的晌午,她来到门口转悠一圈,引逗得孩子笑。日暮时分,悠然地走出村外看夕阳。通常,她都是穿着宽松的休闲服,要么就是那种束腰的优雅装。漫步田间,红白绿赤蓝黄相交映,别有一番雅致和韵味。晚上回家,大伙皆能听到她室内的古典音乐响起。
她的个性与这个小镇格格不入!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吗?是的,她吃穿不愁,自由自在,又少了家事的烦扰,神人也不过如此,你说她不是仙子是什么?可在我看来,她的空虚落寞又有谁懂?难道她就甘心情愿守着她的空家虚度年华,枉费青春吗?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
我为她悲哀不已。她应该快乐无忧,她应该幸福开心,她应该有老公孩子的呵护陪伴,不想她孤零零的来去穿梭,不想她在小镇埋没一生我为她注重起了自己的身份,不再打情骂俏,不再和别的女人瞎搅合。甚至于对工作,都失去了往昔的热情。我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她身上。为她,我情不自禁选择了改变自己。初来,是和同事,和红颜知己对话,而今,是和她的心灵不停歇地对话。写的诗歌,也全是为她。
每个夜晚来临,我已经没有耐心听妻儿的絮叨。同事再次谈论她时,我只低头听但不发表意见。他们开玩笑说我这个忧郁王诗人更忧郁了,我很不自然地抱之一笑。我不想让任何一个人知道,我是多么在乎一个和我毫不相干的女人!他们和我对她的看法或许截然不同,但有一点,他们和我一样,那就是对她的关注度只增不减。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大家爱她又怜她!
夜深人静,我突发奇想,怎样才能使她高兴起来?我不允许别人伤害她!过激的言语都不行。更不能容忍他们羞辱她!那天,小鬼头和采花大盗相互说她行为不检点,我无意听到后,当场给了大头鬼一拳!采花大盗因我的身份是主任,当时没敢顶撞,只悻悻然离去了。但神情上,明显写着不服气。
这之后,他们收敛了许多。虽然我给不了她什么,或许给的她压根不要。但我真心希望她家庭美满。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她能笑笑,哪怕是勉强笑一下,我也无比欣慰,无比满足了。
我知道,这绝不仅仅是寂寞惹的祸。我也知道,自己这次是认真的,可我不得不提醒自己,迟了!从第一次说话到今,我们天天见面,却没有畅谈过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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