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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
在中亚的这个高原地区,是常年不见青翠的不毛之地,虽已远离了蒙古高原,以及气候反复无常的沙漠,但,阵阵由西伯利亚平原所吹袭南下的酷寒冷风,常是往人的骨髓里钻,再有多么厚重的冬衣,都阻挡不了,更何况是正值秋末冬初的现在。
呼啸的寒风威胁着每个正常人的生命,它吹寒了高原,更吹得这座难民营的每个角落里人心惶惶。
米邓艾琳与丈夫米约瑟是远从美国,随着国际红十字会来到这里的成员之一。原本要留在美国经营娘家家族百货零售业的她,一听到身为外科医生的丈夫要来到遥远的荒野之地,还听说这座难民营内有数也数不清的孤儿,膝下犹虚的她,二话不说的就一起来到了这里。
傍晚时分,狂沙肆无忌惮的在寒风的助威之下“呼呼呼”的吹拂着
艾琳的全身上下裹着厚实的羊毛大衣,紧抓着蒙住金发的大披肩,只露出一双湛蓝双眼,慎选着靴下的每个脚步。纵使她已经来到这里一周,也该习惯了恶劣的气候与环境,但,小心翼翼,是她身体里所拥有的犹太血液自然流露出的习惯。
不远处有座第二次世界大战遗留下来的碉堡,米邓艾琳加快脚步走向它。
这一带有很多这样大小不一的碉堡,收容自中国大陆颠沛流离来的难民。国际红十字会特别选了一座比较没有难民居住的空碉堡,做为发放物质,急诊看病,办公以及对外连系的基地。
“那个以中文名字发音为‘勒毓’的孩子,应该已经被带进去了吧?”艾琳这么想。
中午她接到电报,她的父亲病危,两位哥哥急召她回来,约瑟原本也要陪她回来的,但救人就是医生天职让他无法抛下这里的一切,于是他们夫妻俩人就决定由她先带着勒毓回来。
勒毓,是前几天,她所收养的一个刚死去亲人的中国小男孩。
她还记得头一次见到小男孩,就是看到他跪坐在他亲人的尸体旁,那木然的表情,比哭得死去活来还叫人看了要鼻酸。在小男孩附近的大人,除了摇头外,仍是摇头,泪水对流亡在外的他们来说,是奢侈晶,更早巳干涸了。
她知道,小男孩的身世与中国大半世纪以来的颠沛流离与动荡不安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那位死去的亲人,并不是小男孩真正的亲人,而是他家的仆佣。
小男孩的祖父是“德伦贝勒爷”这样的身份在政权不断更迭时,格外的敏感,所以勒毓的家族流亡过英国,最后又选择回到中国,也因此就在勒毓还没出生前,家族就饱经流亡、大肃反、文化大革命而凋零。被下放到新疆劳改的父母,只好带着仆佣,再度流亡海外。
只是
造化弄人,只尝到了一点自由的果实,还来不及看到未来,勒毓的父母便相继过世,而唯一的一位老迈且重病的仆妇,也不敌恶劣环境的摧残
“唉,命运竟能捉弄人至如此地步。好,没关系的,我会给勒毓全新的家庭与母爱。”艾琳在弯腰进入碉堡时,是如此笃定的想。
“你的新爸爸问你,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东西要带走?”
她走近勒毓的床位附近时,听到了一位替他们之间做翻译的同事这么问,略懂中文的她,约略听出是这个意思。
“对!我一定要带着这个。”勒毓第一次讲话,并且还是以英语回答。
艾琳转弯进入后,印人眼帘灼是,约瑟惊喜的蹲在勒毓的面前“孩子?你会说英语?”
“嗯,是凌嬷嬷教我讲的。”
他点头。洗过澡的小男孩,五官清晰可见,单眼皮下的双眼里,是一片晶亮眸光,他望着艾琳与约瑟“米先生、米太太好,我叫车勒毓。”
凌嬷嬷?就是刚过逝的老仆妇吗?跟着主人流亡过海外的她,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中国老仆哕?刹那间,艾琳的双眼又噙泪,鼻酸哽咽的蹲在丈夫的身旁“乖孩子,你该叫我妈妈了。”
“可是你并不是我的妈妈呀!”勒毓还有些坚持,尤其他晶采的双眼,更是超龄的聪敏。“虽然我的亲妈妈已经死了,但”
“没关系。”
喜爱孩子的约瑟立即搂住勒毓,因为那超龄的表面下,全是因环境的折磨与迫害所造成的。“我们不勉强你叫我们爸爸妈妈,也不勉强你一定要讲英语。对不对,达令?”约瑟要她也说一句话。
“对,亲爱的。你可以叫我艾琳,叫他约瑟。”
她立即附和。当然,为了这个可爱的孩子,学点艰涩的中文又有什么关系。
“好的,艾琳妈妈,约瑟爸爸。”
勒毓答应了。
自那刻起,车勒毓成了米洛克,远离伤心地,到了新大陆后,开始了他全新的人生。
当初,他手中所揣着的“埃尔它之湖”成了勒毓日后成长的动力。
他暗自许诺,总有一天,他会让祖父生前未能出版的法文科幻小说,让它出版。
十八年后
魅力,对二十三岁的米洛克而言,好坏参半。
好处是,他从来就不用去追求女性,这让他省下了很多的时间,可以去做太多其他的事情;而从不缺女伴的他,比较苦恼的是,他必须妥善的分配所有的时间。
而坏处就是所谓“时间分配”以及来自其他同性间的嫉妒眼光。
这样说来,似乎米洛克是位大忙人啰!可是,他到底在忙些什么呢?
没错,洛克真恨不得一天能有二十五小时,以便可以妥当处理好他自哈佛大学理学院毕业后,就进入养母娘家的事业体系中,所负责的研发方面的工作;能妥当安排好与巴黎时装名模麦雪儿、华尔街证券大亨的女儿辛蒂,及bbc驻华府的实习记者深田雅美之间的种种约会。
但,他更希望的是能尽早完成“埃尔它之湖”的序篇。
正在波士顿临湖公寓的洛克,从体能训练的跑步器上走下来,脱去全身上下被汗水浸湿的衣物,拿起一旁的大浴巾,擦拭着没有一丝赘肉的健美壮硕身体,再光裸着身体,走向浴室,开了冷水后,开始冲水。
以“车勒毓”他鲜为人知的中文名字为笔名,已经发表了包括“埃尔它之湖”在内等三部中文科幻小说。
第一部小说,是他在高中的时候,投稿到香港,被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出版社录取的。在发行后的三个月内,就立即印了第二版,自那时起,东方的华人社会里,便窜起了他这个神秘的照星。水涨船高之下,出版社也跟着红了起来。
这么说来,洛克是位作家,并且还是红得发紫的作家啰?
确实!这是洛克从小所设定的目标,要实现素未谋面的祖父的心愿将“埃尔它之湖”付梓发行,更还要以法文发行。
祖父“德伦贝勒爷”是光绪末年间最年轻的举人,来不及参加殿试,科举就废除了,因此祖父戮力于现代白话文学的小说创作,加上在厌津的租借地学到了法文,以至于爱上法文创作。
他承继了祖父写作的天份,谈不上发扬光大,但当他全心投人中文写作时,他仿佛有了根,不再虚浮飘渺。
“只不过是让我忘却幼年的梦魇,让我忘记飘浮的伤感罢了。”洛克仰头承接自莲蓬头洒下的冷水时,谓然不已。
必掉水龙头,拿起浴袍穿上后,再抹干他浓密的短发。
米约瑟夫妇真心待他,不影响他的意志,让他在美国安全顺利的成长与受完教育。对于他们做的这一切,艾琳妈咪甚至不要他有任何感恩的心情,更不求回报,只希望他能以这个新的身份,快乐的过每一天。
基于这一点,洛克不敢让养父母,及养父母的家族成员知道他的另一个职业作家。
惟恐他借由写作来忘却伤痛的出发点被他们知道,因为约瑟爸爸和艾琳妈咪一定会伤心的。
唉!
他们都不求他的报偿了,他何忍伤他们的心呢。
于是,这几年来,种种崇拜、仰慕、关心,甚至是臆测全涌人出版社,但,洛克全然不予理会,继续隐身在“米洛克”这个美国人的身份之后。
十五年后>
三十多年前
在中亚的这个高原地区,是常年不见青翠的不毛之地,虽已远离了蒙古高原,以及气候反复无常的沙漠,但,阵阵由西伯利亚平原所吹袭南下的酷寒冷风,常是往人的骨髓里钻,再有多么厚重的冬衣,都阻挡不了,更何况是正值秋末冬初的现在。
呼啸的寒风威胁着每个正常人的生命,它吹寒了高原,更吹得这座难民营的每个角落里人心惶惶。
米邓艾琳与丈夫米约瑟是远从美国,随着国际红十字会来到这里的成员之一。原本要留在美国经营娘家家族百货零售业的她,一听到身为外科医生的丈夫要来到遥远的荒野之地,还听说这座难民营内有数也数不清的孤儿,膝下犹虚的她,二话不说的就一起来到了这里。
傍晚时分,狂沙肆无忌惮的在寒风的助威之下“呼呼呼”的吹拂着
艾琳的全身上下裹着厚实的羊毛大衣,紧抓着蒙住金发的大披肩,只露出一双湛蓝双眼,慎选着靴下的每个脚步。纵使她已经来到这里一周,也该习惯了恶劣的气候与环境,但,小心翼翼,是她身体里所拥有的犹太血液自然流露出的习惯。
不远处有座第二次世界大战遗留下来的碉堡,米邓艾琳加快脚步走向它。
这一带有很多这样大小不一的碉堡,收容自中国大陆颠沛流离来的难民。国际红十字会特别选了一座比较没有难民居住的空碉堡,做为发放物质,急诊看病,办公以及对外连系的基地。
“那个以中文名字发音为‘勒毓’的孩子,应该已经被带进去了吧?”艾琳这么想。
中午她接到电报,她的父亲病危,两位哥哥急召她回来,约瑟原本也要陪她回来的,但救人就是医生天职让他无法抛下这里的一切,于是他们夫妻俩人就决定由她先带着勒毓回来。
勒毓,是前几天,她所收养的一个刚死去亲人的中国小男孩。
她还记得头一次见到小男孩,就是看到他跪坐在他亲人的尸体旁,那木然的表情,比哭得死去活来还叫人看了要鼻酸。在小男孩附近的大人,除了摇头外,仍是摇头,泪水对流亡在外的他们来说,是奢侈晶,更早巳干涸了。
她知道,小男孩的身世与中国大半世纪以来的颠沛流离与动荡不安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那位死去的亲人,并不是小男孩真正的亲人,而是他家的仆佣。
小男孩的祖父是“德伦贝勒爷”这样的身份在政权不断更迭时,格外的敏感,所以勒毓的家族流亡过英国,最后又选择回到中国,也因此就在勒毓还没出生前,家族就饱经流亡、大肃反、文化大革命而凋零。被下放到新疆劳改的父母,只好带着仆佣,再度流亡海外。
只是
造化弄人,只尝到了一点自由的果实,还来不及看到未来,勒毓的父母便相继过世,而唯一的一位老迈且重病的仆妇,也不敌恶劣环境的摧残
“唉,命运竟能捉弄人至如此地步。好,没关系的,我会给勒毓全新的家庭与母爱。”艾琳在弯腰进入碉堡时,是如此笃定的想。
“你的新爸爸问你,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东西要带走?”
她走近勒毓的床位附近时,听到了一位替他们之间做翻译的同事这么问,略懂中文的她,约略听出是这个意思。
“对!我一定要带着这个。”勒毓第一次讲话,并且还是以英语回答。
艾琳转弯进入后,印人眼帘灼是,约瑟惊喜的蹲在勒毓的面前“孩子?你会说英语?”
“嗯,是凌嬷嬷教我讲的。”
他点头。洗过澡的小男孩,五官清晰可见,单眼皮下的双眼里,是一片晶亮眸光,他望着艾琳与约瑟“米先生、米太太好,我叫车勒毓。”
凌嬷嬷?就是刚过逝的老仆妇吗?跟着主人流亡过海外的她,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中国老仆哕?刹那间,艾琳的双眼又噙泪,鼻酸哽咽的蹲在丈夫的身旁“乖孩子,你该叫我妈妈了。”
“可是你并不是我的妈妈呀!”勒毓还有些坚持,尤其他晶采的双眼,更是超龄的聪敏。“虽然我的亲妈妈已经死了,但”
“没关系。”
喜爱孩子的约瑟立即搂住勒毓,因为那超龄的表面下,全是因环境的折磨与迫害所造成的。“我们不勉强你叫我们爸爸妈妈,也不勉强你一定要讲英语。对不对,达令?”约瑟要她也说一句话。
“对,亲爱的。你可以叫我艾琳,叫他约瑟。”
她立即附和。当然,为了这个可爱的孩子,学点艰涩的中文又有什么关系。
“好的,艾琳妈妈,约瑟爸爸。”
勒毓答应了。
自那刻起,车勒毓成了米洛克,远离伤心地,到了新大陆后,开始了他全新的人生。
当初,他手中所揣着的“埃尔它之湖”成了勒毓日后成长的动力。
他暗自许诺,总有一天,他会让祖父生前未能出版的法文科幻小说,让它出版。
十八年后
魅力,对二十三岁的米洛克而言,好坏参半。
好处是,他从来就不用去追求女性,这让他省下了很多的时间,可以去做太多其他的事情;而从不缺女伴的他,比较苦恼的是,他必须妥善的分配所有的时间。
而坏处就是所谓“时间分配”以及来自其他同性间的嫉妒眼光。
这样说来,似乎米洛克是位大忙人啰!可是,他到底在忙些什么呢?
没错,洛克真恨不得一天能有二十五小时,以便可以妥当处理好他自哈佛大学理学院毕业后,就进入养母娘家的事业体系中,所负责的研发方面的工作;能妥当安排好与巴黎时装名模麦雪儿、华尔街证券大亨的女儿辛蒂,及bbc驻华府的实习记者深田雅美之间的种种约会。
但,他更希望的是能尽早完成“埃尔它之湖”的序篇。
正在波士顿临湖公寓的洛克,从体能训练的跑步器上走下来,脱去全身上下被汗水浸湿的衣物,拿起一旁的大浴巾,擦拭着没有一丝赘肉的健美壮硕身体,再光裸着身体,走向浴室,开了冷水后,开始冲水。
以“车勒毓”他鲜为人知的中文名字为笔名,已经发表了包括“埃尔它之湖”在内等三部中文科幻小说。
第一部小说,是他在高中的时候,投稿到香港,被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出版社录取的。在发行后的三个月内,就立即印了第二版,自那时起,东方的华人社会里,便窜起了他这个神秘的照星。水涨船高之下,出版社也跟着红了起来。
这么说来,洛克是位作家,并且还是红得发紫的作家啰?
确实!这是洛克从小所设定的目标,要实现素未谋面的祖父的心愿将“埃尔它之湖”付梓发行,更还要以法文发行。
祖父“德伦贝勒爷”是光绪末年间最年轻的举人,来不及参加殿试,科举就废除了,因此祖父戮力于现代白话文学的小说创作,加上在厌津的租借地学到了法文,以至于爱上法文创作。
他承继了祖父写作的天份,谈不上发扬光大,但当他全心投人中文写作时,他仿佛有了根,不再虚浮飘渺。
“只不过是让我忘却幼年的梦魇,让我忘记飘浮的伤感罢了。”洛克仰头承接自莲蓬头洒下的冷水时,谓然不已。
必掉水龙头,拿起浴袍穿上后,再抹干他浓密的短发。
米约瑟夫妇真心待他,不影响他的意志,让他在美国安全顺利的成长与受完教育。对于他们做的这一切,艾琳妈咪甚至不要他有任何感恩的心情,更不求回报,只希望他能以这个新的身份,快乐的过每一天。
基于这一点,洛克不敢让养父母,及养父母的家族成员知道他的另一个职业作家。
惟恐他借由写作来忘却伤痛的出发点被他们知道,因为约瑟爸爸和艾琳妈咪一定会伤心的。
唉!
他们都不求他的报偿了,他何忍伤他们的心呢。
于是,这几年来,种种崇拜、仰慕、关心,甚至是臆测全涌人出版社,但,洛克全然不予理会,继续隐身在“米洛克”这个美国人的身份之后。
十五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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