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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异域之邀请
收到邀请函的时候,也正是我这一生最悲惨低潮的时候。当然,我这一生悲惨的时候占了十之八九。谁不是这样呢?只是,对我来说!那段时间真可以说是最悲惨的时候了。
我是个作家;美其名说是个作家,事实上应该是:坐在家里的男人。或者套句阿may走的时候的说法,那叫做: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无聊家伙。很嘲讽,但也是个很贴切的说法。其实这又怪得了谁了?毕竟当我和阿may认识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自我介绍的啊。
我出过两本小说,意料之中的不卖钱;那种速食爱情的小说市面上多得有如过江之鲫,当然不卖钱。出版社唯一采用的理由是:很少男作家写这种题材。那说词让我觉得自己似乎也勉强称得上是某种奇珍异兽,还有可供收藏的价值似的。
出道六年,只写过两本不卖钱的小说和一些三流报社的散文、杂记之类的文章;有时候作家协会开什么捞什子会议找我出席,连出席费都少得可怜,可以想见我的生活是怎么过的了。可是我还是活下来啦。你可以说我这个人要求不高,也可以说我这个人胸无大志。反正不管怎么说都无所谓,我在乎的只是我活下来了,而且有时候还觉得自己活得不错呢。我租了一间位在顶楼、十坪大的小房间,隔壁就是房东儿子的养鸽房,每天都有一屋子的鸽子羽毛和不请自来的吵杂笨鸽陪我过日子。
我也想过找些正常的工作来做。你不会以为我真的那么清高,打国小便立志当“坐在家里的家伙”吧?我也愿意当个不学无术但是领固定薪水的上班族啊,可惜天生没那个命。你知道吗?我起码被录用过二十次,却被开除过二十一次!我这种人,天生懒惰,不上班时起床时间准得很;一上班,十个闹钟也吵不醒我。谁能忍受一个永远没法子准时上下班、即使上了班也还是满脑子白日梦的家伙?
所以我还是当我的“坐家”如果不怎么挑剔生活品质,其实这头衔还挺管用,尤其在咖啡厅啦、酒吧之类的地方。带著两叠稿纸、一双忧郁的眼眉,手上的笔一动,女人关爱好奇的眼神马上飞过来。
我和阿may就是这样认识的。她是我第七个女朋友,第四个同居人;她也是忍受我最久的一个女人,居然和我在一起住了八个月才离开我。也许这也是最令我感到难过的原因之一吧。
阿may走的时候和来的时候一样潇洒。这年头不知道为什么,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来得潇洒,以前连续剧里哭哭啼啼的情节全不见了。她简单的背著她那可以装得下半个人的超大包包、一顶鸭舌帽,脚下穿著又脏又破的旧球鞋,嘴里还嚼著口香糖,半透明状的小可爱露出她古铜色的健美肌肤和诱人的小蛮腰,曼妙的体态很有韵律感的从我的小房间里走了出来,见到我,只简单地挥个手算是招呼。“我走了,呋拂留给你。”她简单地说道,表情轻松到似乎她只是要去巷子口转一转似的。
我爬了五层楼,气喘吁吁,手上还提著一大包速食面类的鬼束西,一身的汗闻起来又臭又脏。半张著嘴,我像个呆子一样地看着她。
阿may很帅气地跳过我的身边走下楼去,到现在我还可以闻到她从我身边走过时,那青春的身体所散发出来的迷人冶艳气息。我呆呆的看着她,直到她的身影已经快消失不见时才莫名其妙地喊:“喂,就这样?”
“对啊,就这样。”阿may回头给了我一朵无所谓的笑容,习惯性地耸耸肩。“因为你只是个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老家伙而已啊。”
我还来不及反应什么,她已经走了,楼下重型摩托车传来噗噗噗的嚣张声音,我才想起刚刚上来的时候所看到的手臂上有著蛇形刺青的年轻男人。一肚子愤怒的火气马上上来了!那个男人又算什么?骑一辆重得要死的摩托车、手臂上有著蛇形刺青和粗鲁的双头肌、叼著菸、穿著的皮背心上起码有一千个钉子、一脸诡谲的阴冷表情那种男人会比我好吗?
我想我真的是有点伤心了。坐在楼梯上呆呆的生著气,却不知道能做什么来挽回。和阿may这一段应该算是我最接近恋爱的一次经验了,其他同居过的三个女人来的时候和走的时候是什么情景我早已想不起来,更别说名字了,连面目也早模糊不清。
爱得要死要生的感觉我从没有过。事实上,你去问问看其他男人,看他们会不会为了女朋友离开他而要死要活的?十个有九个不会。我也不算特别无情,事实上我觉得我真的是很喜欢阿may。有时候看着她睡觉,居然会有一种磷惜的感觉,在别的女人身上我可从没有过那种感觉。她在路上捡到流浪猫,我这最讨厌小动物的人还不是乖乖的接受了吗?那个手臂上有刺青的男人会这样?
我想他可能会踢猫一脚吧?当然,我是没想过什么地久天长这种事情,结婚啦、生小孩之类的更没想过了。如果你问我,我是不是对阿may说过什么我爱你之类的话,那我承认我的确是没说过。自己的生活都有问题了,还能养什么东西?一只猫已经是极限了,更何况谁知道能在一起多久呢?说起来都很潇洒,事实上一旦发生,才知道这还真是痛得要命!尽管我是一个那么懒散的人,但是我真的没想过阿may会离开我。
回到小房间,很郁闷的躺在凌乱的床上,那只名叫呋拂的猫一点也不同情的盘踞在窗台上看也不看我一眼,那表情像极了阿may。
我很火大地用刚买来的速食面扔它,它居然老大不高兴地尖叫一声冲出窗台,惊得外面的鸽子们全振翅飞起,屋子里又是一大片鸽子毛迷雾,我真是气坏了!那一瞬间,真想冲出去将那些鸽子全毙了!最好顺便把那只该死的猫踢到楼下去,让它跟阿may起走好了,男人需要女人做什么!男人要一只猫又做什么!我该学学手臂上有刺青的男人,不高兴的时候便踹一脚,管他踹的是个女人还是只猫!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那封不知道已在桌子上躺了多少天的邀请函。印象中好像是几天前阿may从信箱里替我拿上来的。雪白的信封上端正的写著我的名字,我只瞄了一眼便扔在桌子上没去理它,想来又是那些没长眼的地产商所寄来的广告信吧,可是那时候再看却又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首先是那信封,那么雪白的信封,白得诡诡异异的颜色还透著点冷艳,连我这从没见过雪的人都能从那信封上感受到来自雪地的寒凉质感。掂在手掌里居然可以感到一种凄冷的寒意,鼻息间闻到一股冷冷淡淡的奇怪香气,要是地产商所寄来的信,那也真是煞费苦功了,那种香气可不是廉价的信封香水唷,女人的香水味我闻得可多了,这信上的香水味绝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那是怎么说呢?那是一种混合了死亡的香气冰冷、绝望、教人冷得透彻的香气。
扁是拿著信封我已经好奇得忘了阿may离开我的痛苦了。我只是盯著那封信,居然有点紧张如果打开来却发现只是一封普通的广告信时会有多么的失望!于是我坐回床上,小心翼翼的用指甲挑开那封信,里面有一叠看起来像是机票之类的东西,一张同样雪白的信纸包里著它们。我打开信纸,里面第一张赫然是张面额五千元的美金旅行支票,下面那叠文件果然如我预料的是一叠机票整整四份机票,显然是从甲地飞往乙地,再从乙地飞往丙地、丁地的行程。
看到这里我已经傻眼了!把信封翻过来,上面的人名和地址全没写错,收信人的确是我。但是怎么会有人开这种无聊的玩笑?我把美金支票翻过来翻过去,看不出所以然来,到底是真的支票或假的支票,说实在话,我是分辨不出来的。当然,机票的真假我也看不出来,只是心里隐约觉得那不会是假的。谁会这么谨慎其事的弄一叠假机票和假支票给我呢?
我这辈子搭过飞机的次数五只手指头已经够用了,最远的地方只去过香港,还是出版社办年度旅游,为了凑人数才请我去的,我自己还得付一半费用。
我的外语也烂得可以了,连最普通的日常应对都有问题。说真的,我从没想过出国到什么地方去玩,当然更不可能为自己安排这种行程。开玩笑,四张机票才到得了,那有多远啊!我根本连地名都没听过呢。想来想去,难不成我是中了什么奖吗?可是记忆中我这个人连统一发票都只中过两百块钱,怎么可能会中什么第一特奖?我想就算是超级市场送的旅游行程也不会付一张美金支票给你吧?
把那张雪白的信纸翻过来,总算看到上面写著几个简单的字:诚挚邀请您至“拉萨路城堡”参加百年一度之拉萨路盛会,为期一个月。
您到达之后会有人到机场迎接。
拉萨路城堡敬邀
拉萨路城堡?没听过。信纸上的字写得很端正,几乎是大端正了,简直像是用打字机打上去似的。可是,没有打字机会用钢笔吧?
第一份机票上的日期就是当天,当天晚上七点钟的飞机飞往香港。如果我想知道这封邀请函到底是真是假,只要我到银行去兑现支票就可以了解了。反正也没什么损失不是吗?就算不想去也平白赚了五千元美金啊,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我这种穷得要死的人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我马上到一家外商银行去兑现支票。怪怪!扣掉手续费之后居然拿到十几万台币!人家都说美金好用,可是我也真没想到美金居然真的这么好用,十几万耶!我以前出书拿版税也从来没拿到过这么多钱,这可真是让我乐歪了。不过那份高兴只持续到我回到小屋子为止。
既然支票是真的,那机票一定也是真的了。既然已经把支票兑现了,那就是同意要到那个什么古堡去了刚拿到钱的时候可没想到这一点。当然我也可以一口咬定没这回事,如果我可以忍住我的好奇心的话。问题是我真的想去,又真的敢去吗?
拉萨路城堡听都没听过的地方。
一封来自异域的邀请函,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线索的找上了我,还附上丰厚的现金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想?你会开开心心的收拾行囊出发吗?我想多半会跟我一样考虑良久吧?我家里还有一双父母,虽然他们老是嫌我没出息,但总还是我的父母,我要是就这样一去不回那可怎么办?我说过我是个作家,可不是个没脑袋的英雄。
下午两点了,如果我想去,最好赶紧安排,要不然时间一到,就算我想去也去不了了。
看看我住的小屋子,阿may老是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看电视的模样又出现在眼前了。她那诱人、年轻丰满的身躯躺在我的眼前诱惑著我那是过去的事了。那只名叫呋拂的猫也瞧不起我,居然一去不回头,我给它的猫食怎么也比不上它在外
面翻垃圾桶得来的丰富。我的工作若有似无,从来没有哪一天是真的能写出东西来的,骗骗钱过日子,充其量只是个文字老千。
“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无聊男人。”要是我高兴,我大可以顶著这头衔过一辈子,反正我这人生也没什么好指望的了。想来想去,去又有什么损失呢?不去只是待在这个鸟地方而已,去了说不定会有什么奇遇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我马上冲到楼下去,把刚刚拿到的钱汇了十万块回家,同时写了一封简短的信件回去给我母亲,信里交代了我要出国旅行一个月,等回来之后再与他们连络云云。我想这样子应该不会显得太太像交代遗言吧?
说起来也好笑,我明明不希望感觉像是交代遗言,但是心里却隐隐约约觉得自己这一去会有诡异的遭遇,至于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我是一点把握也没有了
拉萨路
那几乎称不上是机场。狭小的空间大概只有几十坪大,暗灰色的建筑物显然已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有整理了,冰冷的水泥上有明显褪色的痕迹以往可能很光鲜的颜色,现在看起来只剩下一点点昔日岁月留痕,说不上到底是什么颜色,只是很怪,灰灰脏脏的样子十分不讨喜。
机场里寥寥无几的服务人员绝大部分面无表情。欧洲人高大的身材一旦堕落下来垮得也特别厉害,厚厚机场制服下的体态教人不敢恭维。也不知道是灯光的关系还是他大累了,这里的人不管男女一律一脸苍白无颜色,白皮肤在昏暗的灯光下透著一点死灰色,看上去有如行尸走肉。
他很紧张地四下张望。刚刚一起下机的几个人都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一下子全不见了人影。小小的机场大厅只剩下他一个人!门口的守卫看也不看他一眼,好像他是透明的一样。那种完全无表情的表情让他巨大的身材看上去像一座雕像。
这个地方天气真是冷得不可思议!他已经把所有最厚重的毛衣大衣全穿在身上了,那种冷冽的感觉还是从脚底往头顶上直窜。
他缩著脖子,把脸尽力往衣服里面缩,只留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露在外面,提起笨重的行李往机场外面走。外面正吹著风雪,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看到雪。电视影集里看起来很有美感的雪花,现在飘在他眼前却透著死亡的气息
天色非常暗,天上却没有星星月亮,只是一片昏蒙蒙的灰黑。这个地方什么都是灰色的,如果不是他身上的衣服颜色,他会以为这真是个无色彩的灰色世界。
他不知道现在当地的时间到底是几点,这一路上转了三、四趟飞机已经转得他头晕,他也忘记自己到底待在飞机上多少时间了。不过应该已经很晚了吧?天色这么暗,机场外面又飘著不小的雪,他开始担心了!这个地方就算有公车,他也不知道要怎么搭,更何况这里看起来可不像有公车的样子。邀请函上面不是说他到机场之后就会有人来迎接吗?他已经来了啊,迎接的人在哪里?
机场外面一片荒凉。那是真正的荒凉!一眼看过去,除了几棵凋零得没有半片树叶的枯树之外什么都没有。一般机场门口都会有的计程车,这里一辆也见不到,公车站牌当然也没有,连其它的建筑物都没有天啊!这个地方的人怎么上班?他根本连一种交通工具也看不到!
站在那里呆了半晌,全身冻得快速发抖的力气都没有了,他这才想到他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后面行程的飞机餐难吃得可怕,他几乎餐餐都原封不动还给机上的服务员。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冻死在这个地方的。
后面机场的灯熄了,拉铁门的隆隆声音传来,他吓了一大跳,连忙往后转,冲到警卫面前比手划脚地问:“拉萨路,你知道拉萨路城堡怎么去吗?拉萨路。”
警卫看了他一眼,也不知道是没听懂他的话还是根本不想理他,只挥挥手示意他离开,迳自转个身往正放下的铁门里走去。
“喂!怎么这么没人情味啊!我会冻死在这里的耶!喂!”他气急败坏地嚷著,那警卫却一点反应也没有!铁门已经完全关上了!
现在他真的孤单了!一个人站在这个不知名的国家、不知名的机场完全孤立无援的要冻死在这里了!
这当然是个阴谋!要不然还会是什么?
也许他不知道写了什么鬼文章,得罪了哪位高官贵人,所以人家要他的命!可是人家才懒得请杀手来杀他,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寄那样一封邀请函给他,他这个笨蛋便自己乖乖的到这里来送死了。又乾净又俐落,杀人哪需要用刀呢?区区五千元美金便要了他的命,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简洁的方法?这么明显的事情他怎么会想不到呢?他的护照都快过期了,也没签证,根本什么手续都没办就来了,那么多个海关居然也没人拦他,这还不够明显吗?他根本就是中了计,却笨到自己来送死!
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天地苍凉独怅然而泪下”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死在这种地方难怪给妈妈写信寄钱的时候会有那种奇怪的、好像交代遗言似的感觉。
他正呆著,一辆马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面前,他眼睛一抬便看到了。只是转眼的瞬间,那马车居然就这样出现!他被那辆马车吓了一大跳,整个人猛然往后跳了一大步。
马车的门打开了,就在他的面前。“请上车吧,瑞特先生。”坐在车上的黑衣男子生硬地这样说道。
他的名字什么时候改成瑞特了?他愣愣地看着车上的人,很怀疑他是不是接错人了。不过这种时候就算是接错人他也得上车,难道真得莫名其妙死在这里!他毫不考虑地把行李丢上车!人接著跳上去。
“谢谢。”
马车的门自动关上,马车也开始往前奔驰。他坐在马车上,局促不安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穿著一身黑色长袍、黑色斗篷,还戴著一顶黑色的大帽子隐藏他的面目。他的鼻息很轻,几乎听不到的那种轻。帽子下面露出来的几寸皮肤也是死白的,一种不祥的气息自他身上透露出来。
他偷偷地用眼角偷瞄对方,不确定该不该告诉他,自己根本不是他要接的人。但是这个地方民情似乎不怎么友善,他担心如果说了,对方搞不好会把他丢下车。这样一来,他岂不是死定了?但是不说考虑了几秒钟,他还是决定要说。这个地方大怪了!不说出来等对方发现,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现在说还可以请他送他到附近的旅馆休息一个晚上,明天再飞回去就是了。要是不说,下场可能更惨!
“咳”他先清清喉咙,很紧张地交握著双手,眼睛不住地打量著对方。“咳对不起,我的名字不叫瑞特。”
男子无言地动了一下身子!什么表示也没有。
也许是他的语言能力大差了,对方大概根本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鼓起勇气又说了一次:“抱歉,我的名字不叫瑞特,我的英文名字叫约翰,你可能接错人了,可不可以请你送我到附近的旅馆去?”
话才说完,马车居然停了。才几分钟就已经到了吗?这马车也奇怪,开始走的时候没声音,停下来还是没声音,只轻轻地晃动了一下,怎么会有这么平稳的马车?
他才正奇怪著,车门已经再度无声无息地打开。男子率先下车,他跟在身后探出头,眼前居然耸立著一座巨大无比的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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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异域之邀请
收到邀请函的时候,也正是我这一生最悲惨低潮的时候。当然,我这一生悲惨的时候占了十之八九。谁不是这样呢?只是,对我来说!那段时间真可以说是最悲惨的时候了。
我是个作家;美其名说是个作家,事实上应该是:坐在家里的男人。或者套句阿may走的时候的说法,那叫做: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无聊家伙。很嘲讽,但也是个很贴切的说法。其实这又怪得了谁了?毕竟当我和阿may认识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自我介绍的啊。
我出过两本小说,意料之中的不卖钱;那种速食爱情的小说市面上多得有如过江之鲫,当然不卖钱。出版社唯一采用的理由是:很少男作家写这种题材。那说词让我觉得自己似乎也勉强称得上是某种奇珍异兽,还有可供收藏的价值似的。
出道六年,只写过两本不卖钱的小说和一些三流报社的散文、杂记之类的文章;有时候作家协会开什么捞什子会议找我出席,连出席费都少得可怜,可以想见我的生活是怎么过的了。可是我还是活下来啦。你可以说我这个人要求不高,也可以说我这个人胸无大志。反正不管怎么说都无所谓,我在乎的只是我活下来了,而且有时候还觉得自己活得不错呢。我租了一间位在顶楼、十坪大的小房间,隔壁就是房东儿子的养鸽房,每天都有一屋子的鸽子羽毛和不请自来的吵杂笨鸽陪我过日子。
我也想过找些正常的工作来做。你不会以为我真的那么清高,打国小便立志当“坐在家里的家伙”吧?我也愿意当个不学无术但是领固定薪水的上班族啊,可惜天生没那个命。你知道吗?我起码被录用过二十次,却被开除过二十一次!我这种人,天生懒惰,不上班时起床时间准得很;一上班,十个闹钟也吵不醒我。谁能忍受一个永远没法子准时上下班、即使上了班也还是满脑子白日梦的家伙?
所以我还是当我的“坐家”如果不怎么挑剔生活品质,其实这头衔还挺管用,尤其在咖啡厅啦、酒吧之类的地方。带著两叠稿纸、一双忧郁的眼眉,手上的笔一动,女人关爱好奇的眼神马上飞过来。
我和阿may就是这样认识的。她是我第七个女朋友,第四个同居人;她也是忍受我最久的一个女人,居然和我在一起住了八个月才离开我。也许这也是最令我感到难过的原因之一吧。
阿may走的时候和来的时候一样潇洒。这年头不知道为什么,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来得潇洒,以前连续剧里哭哭啼啼的情节全不见了。她简单的背著她那可以装得下半个人的超大包包、一顶鸭舌帽,脚下穿著又脏又破的旧球鞋,嘴里还嚼著口香糖,半透明状的小可爱露出她古铜色的健美肌肤和诱人的小蛮腰,曼妙的体态很有韵律感的从我的小房间里走了出来,见到我,只简单地挥个手算是招呼。“我走了,呋拂留给你。”她简单地说道,表情轻松到似乎她只是要去巷子口转一转似的。
我爬了五层楼,气喘吁吁,手上还提著一大包速食面类的鬼束西,一身的汗闻起来又臭又脏。半张著嘴,我像个呆子一样地看着她。
阿may很帅气地跳过我的身边走下楼去,到现在我还可以闻到她从我身边走过时,那青春的身体所散发出来的迷人冶艳气息。我呆呆的看着她,直到她的身影已经快消失不见时才莫名其妙地喊:“喂,就这样?”
“对啊,就这样。”阿may回头给了我一朵无所谓的笑容,习惯性地耸耸肩。“因为你只是个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老家伙而已啊。”
我还来不及反应什么,她已经走了,楼下重型摩托车传来噗噗噗的嚣张声音,我才想起刚刚上来的时候所看到的手臂上有著蛇形刺青的年轻男人。一肚子愤怒的火气马上上来了!那个男人又算什么?骑一辆重得要死的摩托车、手臂上有著蛇形刺青和粗鲁的双头肌、叼著菸、穿著的皮背心上起码有一千个钉子、一脸诡谲的阴冷表情那种男人会比我好吗?
我想我真的是有点伤心了。坐在楼梯上呆呆的生著气,却不知道能做什么来挽回。和阿may这一段应该算是我最接近恋爱的一次经验了,其他同居过的三个女人来的时候和走的时候是什么情景我早已想不起来,更别说名字了,连面目也早模糊不清。
爱得要死要生的感觉我从没有过。事实上,你去问问看其他男人,看他们会不会为了女朋友离开他而要死要活的?十个有九个不会。我也不算特别无情,事实上我觉得我真的是很喜欢阿may。有时候看着她睡觉,居然会有一种磷惜的感觉,在别的女人身上我可从没有过那种感觉。她在路上捡到流浪猫,我这最讨厌小动物的人还不是乖乖的接受了吗?那个手臂上有刺青的男人会这样?
我想他可能会踢猫一脚吧?当然,我是没想过什么地久天长这种事情,结婚啦、生小孩之类的更没想过了。如果你问我,我是不是对阿may说过什么我爱你之类的话,那我承认我的确是没说过。自己的生活都有问题了,还能养什么东西?一只猫已经是极限了,更何况谁知道能在一起多久呢?说起来都很潇洒,事实上一旦发生,才知道这还真是痛得要命!尽管我是一个那么懒散的人,但是我真的没想过阿may会离开我。
回到小房间,很郁闷的躺在凌乱的床上,那只名叫呋拂的猫一点也不同情的盘踞在窗台上看也不看我一眼,那表情像极了阿may。
我很火大地用刚买来的速食面扔它,它居然老大不高兴地尖叫一声冲出窗台,惊得外面的鸽子们全振翅飞起,屋子里又是一大片鸽子毛迷雾,我真是气坏了!那一瞬间,真想冲出去将那些鸽子全毙了!最好顺便把那只该死的猫踢到楼下去,让它跟阿may起走好了,男人需要女人做什么!男人要一只猫又做什么!我该学学手臂上有刺青的男人,不高兴的时候便踹一脚,管他踹的是个女人还是只猫!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那封不知道已在桌子上躺了多少天的邀请函。印象中好像是几天前阿may从信箱里替我拿上来的。雪白的信封上端正的写著我的名字,我只瞄了一眼便扔在桌子上没去理它,想来又是那些没长眼的地产商所寄来的广告信吧,可是那时候再看却又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首先是那信封,那么雪白的信封,白得诡诡异异的颜色还透著点冷艳,连我这从没见过雪的人都能从那信封上感受到来自雪地的寒凉质感。掂在手掌里居然可以感到一种凄冷的寒意,鼻息间闻到一股冷冷淡淡的奇怪香气,要是地产商所寄来的信,那也真是煞费苦功了,那种香气可不是廉价的信封香水唷,女人的香水味我闻得可多了,这信上的香水味绝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那是怎么说呢?那是一种混合了死亡的香气冰冷、绝望、教人冷得透彻的香气。
扁是拿著信封我已经好奇得忘了阿may离开我的痛苦了。我只是盯著那封信,居然有点紧张如果打开来却发现只是一封普通的广告信时会有多么的失望!于是我坐回床上,小心翼翼的用指甲挑开那封信,里面有一叠看起来像是机票之类的东西,一张同样雪白的信纸包里著它们。我打开信纸,里面第一张赫然是张面额五千元的美金旅行支票,下面那叠文件果然如我预料的是一叠机票整整四份机票,显然是从甲地飞往乙地,再从乙地飞往丙地、丁地的行程。
看到这里我已经傻眼了!把信封翻过来,上面的人名和地址全没写错,收信人的确是我。但是怎么会有人开这种无聊的玩笑?我把美金支票翻过来翻过去,看不出所以然来,到底是真的支票或假的支票,说实在话,我是分辨不出来的。当然,机票的真假我也看不出来,只是心里隐约觉得那不会是假的。谁会这么谨慎其事的弄一叠假机票和假支票给我呢?
我这辈子搭过飞机的次数五只手指头已经够用了,最远的地方只去过香港,还是出版社办年度旅游,为了凑人数才请我去的,我自己还得付一半费用。
我的外语也烂得可以了,连最普通的日常应对都有问题。说真的,我从没想过出国到什么地方去玩,当然更不可能为自己安排这种行程。开玩笑,四张机票才到得了,那有多远啊!我根本连地名都没听过呢。想来想去,难不成我是中了什么奖吗?可是记忆中我这个人连统一发票都只中过两百块钱,怎么可能会中什么第一特奖?我想就算是超级市场送的旅游行程也不会付一张美金支票给你吧?
把那张雪白的信纸翻过来,总算看到上面写著几个简单的字:诚挚邀请您至“拉萨路城堡”参加百年一度之拉萨路盛会,为期一个月。
您到达之后会有人到机场迎接。
拉萨路城堡敬邀
拉萨路城堡?没听过。信纸上的字写得很端正,几乎是大端正了,简直像是用打字机打上去似的。可是,没有打字机会用钢笔吧?
第一份机票上的日期就是当天,当天晚上七点钟的飞机飞往香港。如果我想知道这封邀请函到底是真是假,只要我到银行去兑现支票就可以了解了。反正也没什么损失不是吗?就算不想去也平白赚了五千元美金啊,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我这种穷得要死的人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我马上到一家外商银行去兑现支票。怪怪!扣掉手续费之后居然拿到十几万台币!人家都说美金好用,可是我也真没想到美金居然真的这么好用,十几万耶!我以前出书拿版税也从来没拿到过这么多钱,这可真是让我乐歪了。不过那份高兴只持续到我回到小屋子为止。
既然支票是真的,那机票一定也是真的了。既然已经把支票兑现了,那就是同意要到那个什么古堡去了刚拿到钱的时候可没想到这一点。当然我也可以一口咬定没这回事,如果我可以忍住我的好奇心的话。问题是我真的想去,又真的敢去吗?
拉萨路城堡听都没听过的地方。
一封来自异域的邀请函,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线索的找上了我,还附上丰厚的现金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想?你会开开心心的收拾行囊出发吗?我想多半会跟我一样考虑良久吧?我家里还有一双父母,虽然他们老是嫌我没出息,但总还是我的父母,我要是就这样一去不回那可怎么办?我说过我是个作家,可不是个没脑袋的英雄。
下午两点了,如果我想去,最好赶紧安排,要不然时间一到,就算我想去也去不了了。
看看我住的小屋子,阿may老是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看电视的模样又出现在眼前了。她那诱人、年轻丰满的身躯躺在我的眼前诱惑著我那是过去的事了。那只名叫呋拂的猫也瞧不起我,居然一去不回头,我给它的猫食怎么也比不上它在外
面翻垃圾桶得来的丰富。我的工作若有似无,从来没有哪一天是真的能写出东西来的,骗骗钱过日子,充其量只是个文字老千。
“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无聊男人。”要是我高兴,我大可以顶著这头衔过一辈子,反正我这人生也没什么好指望的了。想来想去,去又有什么损失呢?不去只是待在这个鸟地方而已,去了说不定会有什么奇遇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我马上冲到楼下去,把刚刚拿到的钱汇了十万块回家,同时写了一封简短的信件回去给我母亲,信里交代了我要出国旅行一个月,等回来之后再与他们连络云云。我想这样子应该不会显得太太像交代遗言吧?
说起来也好笑,我明明不希望感觉像是交代遗言,但是心里却隐隐约约觉得自己这一去会有诡异的遭遇,至于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我是一点把握也没有了
拉萨路
那几乎称不上是机场。狭小的空间大概只有几十坪大,暗灰色的建筑物显然已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没有整理了,冰冷的水泥上有明显褪色的痕迹以往可能很光鲜的颜色,现在看起来只剩下一点点昔日岁月留痕,说不上到底是什么颜色,只是很怪,灰灰脏脏的样子十分不讨喜。
机场里寥寥无几的服务人员绝大部分面无表情。欧洲人高大的身材一旦堕落下来垮得也特别厉害,厚厚机场制服下的体态教人不敢恭维。也不知道是灯光的关系还是他大累了,这里的人不管男女一律一脸苍白无颜色,白皮肤在昏暗的灯光下透著一点死灰色,看上去有如行尸走肉。
他很紧张地四下张望。刚刚一起下机的几个人都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一下子全不见了人影。小小的机场大厅只剩下他一个人!门口的守卫看也不看他一眼,好像他是透明的一样。那种完全无表情的表情让他巨大的身材看上去像一座雕像。
这个地方天气真是冷得不可思议!他已经把所有最厚重的毛衣大衣全穿在身上了,那种冷冽的感觉还是从脚底往头顶上直窜。
他缩著脖子,把脸尽力往衣服里面缩,只留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露在外面,提起笨重的行李往机场外面走。外面正吹著风雪,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看到雪。电视影集里看起来很有美感的雪花,现在飘在他眼前却透著死亡的气息
天色非常暗,天上却没有星星月亮,只是一片昏蒙蒙的灰黑。这个地方什么都是灰色的,如果不是他身上的衣服颜色,他会以为这真是个无色彩的灰色世界。
他不知道现在当地的时间到底是几点,这一路上转了三、四趟飞机已经转得他头晕,他也忘记自己到底待在飞机上多少时间了。不过应该已经很晚了吧?天色这么暗,机场外面又飘著不小的雪,他开始担心了!这个地方就算有公车,他也不知道要怎么搭,更何况这里看起来可不像有公车的样子。邀请函上面不是说他到机场之后就会有人来迎接吗?他已经来了啊,迎接的人在哪里?
机场外面一片荒凉。那是真正的荒凉!一眼看过去,除了几棵凋零得没有半片树叶的枯树之外什么都没有。一般机场门口都会有的计程车,这里一辆也见不到,公车站牌当然也没有,连其它的建筑物都没有天啊!这个地方的人怎么上班?他根本连一种交通工具也看不到!
站在那里呆了半晌,全身冻得快速发抖的力气都没有了,他这才想到他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后面行程的飞机餐难吃得可怕,他几乎餐餐都原封不动还给机上的服务员。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冻死在这个地方的。
后面机场的灯熄了,拉铁门的隆隆声音传来,他吓了一大跳,连忙往后转,冲到警卫面前比手划脚地问:“拉萨路,你知道拉萨路城堡怎么去吗?拉萨路。”
警卫看了他一眼,也不知道是没听懂他的话还是根本不想理他,只挥挥手示意他离开,迳自转个身往正放下的铁门里走去。
“喂!怎么这么没人情味啊!我会冻死在这里的耶!喂!”他气急败坏地嚷著,那警卫却一点反应也没有!铁门已经完全关上了!
现在他真的孤单了!一个人站在这个不知名的国家、不知名的机场完全孤立无援的要冻死在这里了!
这当然是个阴谋!要不然还会是什么?
也许他不知道写了什么鬼文章,得罪了哪位高官贵人,所以人家要他的命!可是人家才懒得请杀手来杀他,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寄那样一封邀请函给他,他这个笨蛋便自己乖乖的到这里来送死了。又乾净又俐落,杀人哪需要用刀呢?区区五千元美金便要了他的命,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简洁的方法?这么明显的事情他怎么会想不到呢?他的护照都快过期了,也没签证,根本什么手续都没办就来了,那么多个海关居然也没人拦他,这还不够明显吗?他根本就是中了计,却笨到自己来送死!
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天地苍凉独怅然而泪下”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死在这种地方难怪给妈妈写信寄钱的时候会有那种奇怪的、好像交代遗言似的感觉。
他正呆著,一辆马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面前,他眼睛一抬便看到了。只是转眼的瞬间,那马车居然就这样出现!他被那辆马车吓了一大跳,整个人猛然往后跳了一大步。
马车的门打开了,就在他的面前。“请上车吧,瑞特先生。”坐在车上的黑衣男子生硬地这样说道。
他的名字什么时候改成瑞特了?他愣愣地看着车上的人,很怀疑他是不是接错人了。不过这种时候就算是接错人他也得上车,难道真得莫名其妙死在这里!他毫不考虑地把行李丢上车!人接著跳上去。
“谢谢。”
马车的门自动关上,马车也开始往前奔驰。他坐在马车上,局促不安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穿著一身黑色长袍、黑色斗篷,还戴著一顶黑色的大帽子隐藏他的面目。他的鼻息很轻,几乎听不到的那种轻。帽子下面露出来的几寸皮肤也是死白的,一种不祥的气息自他身上透露出来。
他偷偷地用眼角偷瞄对方,不确定该不该告诉他,自己根本不是他要接的人。但是这个地方民情似乎不怎么友善,他担心如果说了,对方搞不好会把他丢下车。这样一来,他岂不是死定了?但是不说考虑了几秒钟,他还是决定要说。这个地方大怪了!不说出来等对方发现,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现在说还可以请他送他到附近的旅馆休息一个晚上,明天再飞回去就是了。要是不说,下场可能更惨!
“咳”他先清清喉咙,很紧张地交握著双手,眼睛不住地打量著对方。“咳对不起,我的名字不叫瑞特。”
男子无言地动了一下身子!什么表示也没有。
也许是他的语言能力大差了,对方大概根本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鼓起勇气又说了一次:“抱歉,我的名字不叫瑞特,我的英文名字叫约翰,你可能接错人了,可不可以请你送我到附近的旅馆去?”
话才说完,马车居然停了。才几分钟就已经到了吗?这马车也奇怪,开始走的时候没声音,停下来还是没声音,只轻轻地晃动了一下,怎么会有这么平稳的马车?
他才正奇怪著,车门已经再度无声无息地打开。男子率先下车,他跟在身后探出头,眼前居然耸立著一座巨大无比的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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