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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脸的她无所谓。只求能听得懂,能跟上进度就知足了。
晚上。金珠回到家里,见金牛一个人坐在门口托着下巴望着门前的小路,看到金珠现身,急忙跑了过来。
“想大姐了?”金珠摸了摸他的头。
这么小的孩子让他一个人守着这个空落落的家守了一整天。金珠还真有几分怪不落忍的。
可是家里没有个人看着也不行,他倒是想跟着金杨金柳去玩玩,可他也清楚。她们两个一走,金珠要上学。家里的鸡鸭鹅怎么办?
所以没等金珠发话,金牛主动要求留下来看家,可是他头一次一个人在家等了这么长时间,也确实是难捱。
“想。”金牛重重地点了个头,在金珠身上蹭了蹭,接着又说:“大姐,今天婆过来了。”
“她来做什么?”金珠吓了一跳。
不是她多心,家里的那些存单都放在她们住的房间里,真要被翻了出来又得生事。
“给我们送鸡汤来了。见我一个人在家,拉着我问了好多,问大姐跟二婶在做什么,问二姐三姐做什么去了,问我们家有多少钱,还想上楼去呢,我没让。”
“送鸡汤?”
周水仙昨天还是一副冷面孔,今天怎么会想到来送鸡汤?
金珠随着金牛进屋,那小盆鸡汤金牛没舍得喝,还在方桌上摆着,金珠走过去揭开盖碗一看,里面正经有几块好肉,且还有一只鸡腿。
联想到昨天刚去时看到她在骂金杏,后来又发现她站在窗台下偷听,再后来对自己说的那些话,金珠觉得周水仙跟杨大力之间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要不然的话她是不会向金珠几个来示好的,并破天荒头一遭给送一盆鸡汤过来,这可是连杨大山都没有过的待遇。
金珠不得不开始正视这个问题了。
寻思了一会,金珠觉得这件事应该跟林月梅要去县城买房有关,她清楚地记得当时杨大力说了一句“城里地方挤,怕不习惯”,这说明杨大力没打算带周水仙去城里,而周水仙也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才会说一个指望不上,一个靠不住。
可是,这跟金珠有什么关系?周水仙为什么也要金珠拿钱出来翻盖房子,难道她是打算跟着金珠几个住?
不会吧?
金珠自己否定了这个念头,周水仙也不傻,她从没有对金珠几个假以辞色,凭什么认定金珠几个就会收留她?
可有一点金珠十分肯定,林月梅去县城绝对不会带着周水仙,城里的房子就那么两三间屋子,周水仙去了住哪里?跟金杏一起住?别说金杏不答应,只怕林月梅也不会同意。
不得不说,金珠还真猜了一个*不离十。
不过有一点金珠没想明白,金实这么小,林月梅搬去城里住也需要一个人帮着带孩子吧?要不然的话她怎么出去做事?
金珠哪里知道,林月梅是打算把自己的母亲接过去帮着带孩子,出去打了这么多年工,每次回家跟自己妈妈见一面也是匆匆忙的说不上两句话,这次在县城定居,林月梅也想对自己的妈妈尽点孝心了。
这样一来,确实就没周水仙什么事了。
周水仙知道后跟林月梅闹了一场,可林月梅也会说话,说周水仙帮着带大了金杏和金宝,劳累了十一年,如今也该歇歇了。
再说杨大山这边也快生孩子了,肯定也得有人帮忙看孩子,她不能再霸着老人不放,这样容易引起兄弟之间的矛盾。
这些鬼话周水仙当然是不信。
杨大力私下倒是对周水仙说过几句真心话,说城里的房子小,周水仙肯定住不惯;说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尤其是像周水仙这样一口山里话的乡下婆子,去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想吵个架也找不到对手,就这么一天天在屋子里憋着还不把人逼疯了?
所以,杨大力劝周水仙留在家里,守着这大房子,种点菜养点鸡鸭,没事串个门,走走亲戚,不比在城里自在多了?
周水仙哪能不清楚自己的儿子打的什么主意?把她留在乡下种菜养鸡,不光省了她去城里的花销,还能给儿子省不少花销呢,至少一年的蛋和鸡鸭是不用花钱买了,还能时不时从家里带篮子菜走。
这就是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
不光这儿子是她养大的,这孙子和孙女也是她一手养大的,这么多年,杨大力和林月梅只给孩子买了几身衣服,出过几百块念书的钱,别的一概没管过。
可如今却只换来一句她该歇歇了。
周水仙彻底傻眼了。
原本以为跟着杨大力,杨大力这边的条件好,孩子也少,将来她能过上好日子,加上杨大力不时地跟她许愿,说将来去城里买房带她一起去做个城里人,她这才一门心思全扑在了杨大力身上,甚至为了杨大力那个八字没有一撇的买房计划,不止一次去敲诈杨大山。
可现在八字有了一撇,她却被踢了出来。
周水仙再三思量后,把目标放在了金珠几个身上。
第一,金珠几个早就今非昔比,不管是吃的还是穿的,都比以前强多了,且手里还有存款。
其二,金珠几个本性敦厚,知恩图报,这点从金珠对杨济华一家和麻婆一家就能看出来,那些饺子包子什么的没少往这两家送。
可现在的问题是,金珠、金杨和金柳三个跟她周水仙是水火不容,比外人还不如。
说来这一切也是怪她,对金珠几个一向是非打即骂,从没有花一点心思。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周水仙想重新跟金珠几个修好,于是便有了这碗鸡汤。
当然,这碗鸡汤只是一个试探,让她现在离开杨大力是不可能的,一是那么多年的感情和心血都投进去了,不是说能收回就收回的;二是她还没找好接收她的下家,万一撕破脸了杨大力真的对她不管不问了,那她可就真的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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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脸的她无所谓。只求能听得懂,能跟上进度就知足了。
晚上。金珠回到家里,见金牛一个人坐在门口托着下巴望着门前的小路,看到金珠现身,急忙跑了过来。
“想大姐了?”金珠摸了摸他的头。
这么小的孩子让他一个人守着这个空落落的家守了一整天。金珠还真有几分怪不落忍的。
可是家里没有个人看着也不行,他倒是想跟着金杨金柳去玩玩,可他也清楚。她们两个一走,金珠要上学。家里的鸡鸭鹅怎么办?
所以没等金珠发话,金牛主动要求留下来看家,可是他头一次一个人在家等了这么长时间,也确实是难捱。
“想。”金牛重重地点了个头,在金珠身上蹭了蹭,接着又说:“大姐,今天婆过来了。”
“她来做什么?”金珠吓了一跳。
不是她多心,家里的那些存单都放在她们住的房间里,真要被翻了出来又得生事。
“给我们送鸡汤来了。见我一个人在家,拉着我问了好多,问大姐跟二婶在做什么,问二姐三姐做什么去了,问我们家有多少钱,还想上楼去呢,我没让。”
“送鸡汤?”
周水仙昨天还是一副冷面孔,今天怎么会想到来送鸡汤?
金珠随着金牛进屋,那小盆鸡汤金牛没舍得喝,还在方桌上摆着,金珠走过去揭开盖碗一看,里面正经有几块好肉,且还有一只鸡腿。
联想到昨天刚去时看到她在骂金杏,后来又发现她站在窗台下偷听,再后来对自己说的那些话,金珠觉得周水仙跟杨大力之间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要不然的话她是不会向金珠几个来示好的,并破天荒头一遭给送一盆鸡汤过来,这可是连杨大山都没有过的待遇。
金珠不得不开始正视这个问题了。
寻思了一会,金珠觉得这件事应该跟林月梅要去县城买房有关,她清楚地记得当时杨大力说了一句“城里地方挤,怕不习惯”,这说明杨大力没打算带周水仙去城里,而周水仙也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才会说一个指望不上,一个靠不住。
可是,这跟金珠有什么关系?周水仙为什么也要金珠拿钱出来翻盖房子,难道她是打算跟着金珠几个住?
不会吧?
金珠自己否定了这个念头,周水仙也不傻,她从没有对金珠几个假以辞色,凭什么认定金珠几个就会收留她?
可有一点金珠十分肯定,林月梅去县城绝对不会带着周水仙,城里的房子就那么两三间屋子,周水仙去了住哪里?跟金杏一起住?别说金杏不答应,只怕林月梅也不会同意。
不得不说,金珠还真猜了一个*不离十。
不过有一点金珠没想明白,金实这么小,林月梅搬去城里住也需要一个人帮着带孩子吧?要不然的话她怎么出去做事?
金珠哪里知道,林月梅是打算把自己的母亲接过去帮着带孩子,出去打了这么多年工,每次回家跟自己妈妈见一面也是匆匆忙的说不上两句话,这次在县城定居,林月梅也想对自己的妈妈尽点孝心了。
这样一来,确实就没周水仙什么事了。
周水仙知道后跟林月梅闹了一场,可林月梅也会说话,说周水仙帮着带大了金杏和金宝,劳累了十一年,如今也该歇歇了。
再说杨大山这边也快生孩子了,肯定也得有人帮忙看孩子,她不能再霸着老人不放,这样容易引起兄弟之间的矛盾。
这些鬼话周水仙当然是不信。
杨大力私下倒是对周水仙说过几句真心话,说城里的房子小,周水仙肯定住不惯;说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尤其是像周水仙这样一口山里话的乡下婆子,去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想吵个架也找不到对手,就这么一天天在屋子里憋着还不把人逼疯了?
所以,杨大力劝周水仙留在家里,守着这大房子,种点菜养点鸡鸭,没事串个门,走走亲戚,不比在城里自在多了?
周水仙哪能不清楚自己的儿子打的什么主意?把她留在乡下种菜养鸡,不光省了她去城里的花销,还能给儿子省不少花销呢,至少一年的蛋和鸡鸭是不用花钱买了,还能时不时从家里带篮子菜走。
这就是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
不光这儿子是她养大的,这孙子和孙女也是她一手养大的,这么多年,杨大力和林月梅只给孩子买了几身衣服,出过几百块念书的钱,别的一概没管过。
可如今却只换来一句她该歇歇了。
周水仙彻底傻眼了。
原本以为跟着杨大力,杨大力这边的条件好,孩子也少,将来她能过上好日子,加上杨大力不时地跟她许愿,说将来去城里买房带她一起去做个城里人,她这才一门心思全扑在了杨大力身上,甚至为了杨大力那个八字没有一撇的买房计划,不止一次去敲诈杨大山。
可现在八字有了一撇,她却被踢了出来。
周水仙再三思量后,把目标放在了金珠几个身上。
第一,金珠几个早就今非昔比,不管是吃的还是穿的,都比以前强多了,且手里还有存款。
其二,金珠几个本性敦厚,知恩图报,这点从金珠对杨济华一家和麻婆一家就能看出来,那些饺子包子什么的没少往这两家送。
可现在的问题是,金珠、金杨和金柳三个跟她周水仙是水火不容,比外人还不如。
说来这一切也是怪她,对金珠几个一向是非打即骂,从没有花一点心思。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周水仙想重新跟金珠几个修好,于是便有了这碗鸡汤。
当然,这碗鸡汤只是一个试探,让她现在离开杨大力是不可能的,一是那么多年的感情和心血都投进去了,不是说能收回就收回的;二是她还没找好接收她的下家,万一撕破脸了杨大力真的对她不管不问了,那她可就真的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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