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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读书,对书籍满怀敬意,会逐字逐句地从头读到尾。最先看的是序言或者前言,把它们当作说明书,按照权威的剖析,指导自己的阅读。直到现在,我依然保持着这项优良传统,但每次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怀疑:真是这么回事儿吗?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比如以前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序言中常常会这样说:作品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国家腐朽的社会制度。可我明明看到的是男女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还有我们的古典文学作品,那一个个“中国特色”的善恶终有报的“宿命论”故事,一不小心就上升了一个高度:作品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个“近视眼”总不能像权威的序言一样“深刻”地看问题,现在却可以一点儿都不谦虚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去你妈的信口雌黄!
其实我也曾设身处地地为我们的权威着想:他们是担心我们被诲淫诲盗的东西猪油蒙了心,故意转移一下我们的视线,让我们只往上看,不往下看,看不到别人的下半身,就不会意识到自己的下半身的存在。可这无疑构成了一种卑鄙的误导,红楼梦就是其中一个鲜活的例证。
我顶恶心某某文学爱好者或者作家动不动就卖弄自己几岁时就看完了“四大古典名著”我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你看得懂吗?上面的字儿你都能认全吗?我认为确凿是有一个“阅读年龄”横在中间的,就像三岁的娃娃闭着眼睛想象爱情,充其量只是个奶嘴而已,并坚信写作也是这样。
我看红楼梦的时候,已经十七八岁了,尚有不认识的字需要查字典,所幸心智已经启蒙,对其中的情爱乃至性爱描写足以心领神会,适逢“阅读年龄”不早,也不晚。但在阅读之前还是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阅读时就特别卖力,竭力躲避一个个字词的迷津,话语的陷阱,和误读的沼泽地。但我还是看得痴了,迷了,稀里糊涂地“云雨”一番之后,索性加入了误读的庞大队伍。
时过境迁,把七八年前的观感和现在的印象两相对照,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反正大伙儿都在误读红楼梦,我也就好意思把自己的误读经验拿出来示人了。
当年我深爱贾宝玉,暗中以这厮自居,这和后来艳羡天龙八部中的段正淳一个道理,现在对双性恋者贾宝玉同志嗤之以鼻,认为这厮纯粹是个废人,只是男人作为色情狂的一面的形象代言人,不足以完整地表现男性的全部魅力。
当年我就不喜欢林黛玉,现在还是不喜欢,在我眼中,她一直是孱弱、病态的古典女性的代表,从她身上我看不到美,看不到雅,只看到惺惺作态,看到矫揉造作。但她还是极大地投合了旧式文人的邪恶癖好,多愁多病的身子,后来浓缩成一对三寸金莲,被辜鸿铭老头热爱得一塌糊涂。我讨厌病人,不能像贾府一样阔绰得拿人参当饭吃,连打针吃药的钱,我都想让单位报销,根本不可能喜欢林黛玉。结合起来说,贾宝玉和林黛玉是红楼梦中两个最不像人的人,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人,一个是绛珠仙子,一个是神瑛侍者,一个被安排去报灌溉之恩,一个被派去尽享齐人之福嘛。
当年我就喜欢薛宝钗,现在依然喜欢,王熙凤也是一样。她们都很健康,还比较性感。王熙凤的才干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是个典型的女强人,企业管理骨干。薛宝钗想做个白领,根本不在话下。她们身上散发着女性的美,健康的美,都是居家过日子的好手。但书中最鲜活最像人的人是刘姥姥和薛蟠,刘姥姥是典型的劳动人民,薛蟠最像个男人,尽管他们都粗俗不堪。
当年我认为红楼梦的价值,在于浓墨重彩地谱写了一个荡气回肠的“三角恋”故事,将男女主角的心性、情致刻画得酣畅淋漓,入木三分,同时惟妙惟肖地描摹了一个封建大家族鸡零狗碎的生活图景和窝里斗的生存处境。现在我却认为,红楼梦实在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葵花宝典,开宗明义:欲练神功,引刀自宫。也就是说,欲搞中国文学,必修此书,修习此书,欲从事“新红楼梦体”的写作,必先暗中把自己身上的雄性气质阉割掉,以一个太监的姿势(文风)和一套碎嘴婆娘的语言体系跻身中国文坛,继续百科全书式的春秋大梦式写作,以了却曹雪芹和曹雪芹二世三世们未遂的雄心和野心。
一直认为,好了歌在红楼梦中意义重大,是提纲挈领的关键所在,即小说的主题思想,宣扬的无非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繁华也终将落尽,人都死了,就大地一片白茫茫,真干净了。很明显,儒家思想与现“世”主义满满当当地占据了大部分小说人物的头脑,佛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又掺和其间,故弄玄虚,其实就这么点儿意思。说一千道一万,红楼梦还是一部言情小说,不是什么百科全书。小说的主要任务还是讲故事,不是编撰百科全书。
红楼梦之所以在我们的阅读视野中长盛不衰,只是因为曹雪芹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佳的精神旅游胜地,一个充分满足我们的意淫需求的好所在。试问一句:文人骚客们哪一个不想在一个爱情的大观园里,和一座诗词歌赋的象牙塔中了却一生呢?
小时候读书,对书籍满怀敬意,会逐字逐句地从头读到尾。最先看的是序言或者前言,把它们当作说明书,按照权威的剖析,指导自己的阅读。直到现在,我依然保持着这项优良传统,但每次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怀疑:真是这么回事儿吗?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比如以前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序言中常常会这样说:作品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国家腐朽的社会制度。可我明明看到的是男女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还有我们的古典文学作品,那一个个“中国特色”的善恶终有报的“宿命论”故事,一不小心就上升了一个高度:作品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个“近视眼”总不能像权威的序言一样“深刻”地看问题,现在却可以一点儿都不谦虚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去你妈的信口雌黄!
其实我也曾设身处地地为我们的权威着想:他们是担心我们被诲淫诲盗的东西猪油蒙了心,故意转移一下我们的视线,让我们只往上看,不往下看,看不到别人的下半身,就不会意识到自己的下半身的存在。可这无疑构成了一种卑鄙的误导,红楼梦就是其中一个鲜活的例证。
我顶恶心某某文学爱好者或者作家动不动就卖弄自己几岁时就看完了“四大古典名著”我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你看得懂吗?上面的字儿你都能认全吗?我认为确凿是有一个“阅读年龄”横在中间的,就像三岁的娃娃闭着眼睛想象爱情,充其量只是个奶嘴而已,并坚信写作也是这样。
我看红楼梦的时候,已经十七八岁了,尚有不认识的字需要查字典,所幸心智已经启蒙,对其中的情爱乃至性爱描写足以心领神会,适逢“阅读年龄”不早,也不晚。但在阅读之前还是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阅读时就特别卖力,竭力躲避一个个字词的迷津,话语的陷阱,和误读的沼泽地。但我还是看得痴了,迷了,稀里糊涂地“云雨”一番之后,索性加入了误读的庞大队伍。
时过境迁,把七八年前的观感和现在的印象两相对照,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反正大伙儿都在误读红楼梦,我也就好意思把自己的误读经验拿出来示人了。
当年我深爱贾宝玉,暗中以这厮自居,这和后来艳羡天龙八部中的段正淳一个道理,现在对双性恋者贾宝玉同志嗤之以鼻,认为这厮纯粹是个废人,只是男人作为色情狂的一面的形象代言人,不足以完整地表现男性的全部魅力。
当年我就不喜欢林黛玉,现在还是不喜欢,在我眼中,她一直是孱弱、病态的古典女性的代表,从她身上我看不到美,看不到雅,只看到惺惺作态,看到矫揉造作。但她还是极大地投合了旧式文人的邪恶癖好,多愁多病的身子,后来浓缩成一对三寸金莲,被辜鸿铭老头热爱得一塌糊涂。我讨厌病人,不能像贾府一样阔绰得拿人参当饭吃,连打针吃药的钱,我都想让单位报销,根本不可能喜欢林黛玉。结合起来说,贾宝玉和林黛玉是红楼梦中两个最不像人的人,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人,一个是绛珠仙子,一个是神瑛侍者,一个被安排去报灌溉之恩,一个被派去尽享齐人之福嘛。
当年我就喜欢薛宝钗,现在依然喜欢,王熙凤也是一样。她们都很健康,还比较性感。王熙凤的才干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是个典型的女强人,企业管理骨干。薛宝钗想做个白领,根本不在话下。她们身上散发着女性的美,健康的美,都是居家过日子的好手。但书中最鲜活最像人的人是刘姥姥和薛蟠,刘姥姥是典型的劳动人民,薛蟠最像个男人,尽管他们都粗俗不堪。
当年我认为红楼梦的价值,在于浓墨重彩地谱写了一个荡气回肠的“三角恋”故事,将男女主角的心性、情致刻画得酣畅淋漓,入木三分,同时惟妙惟肖地描摹了一个封建大家族鸡零狗碎的生活图景和窝里斗的生存处境。现在我却认为,红楼梦实在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葵花宝典,开宗明义:欲练神功,引刀自宫。也就是说,欲搞中国文学,必修此书,修习此书,欲从事“新红楼梦体”的写作,必先暗中把自己身上的雄性气质阉割掉,以一个太监的姿势(文风)和一套碎嘴婆娘的语言体系跻身中国文坛,继续百科全书式的春秋大梦式写作,以了却曹雪芹和曹雪芹二世三世们未遂的雄心和野心。
一直认为,好了歌在红楼梦中意义重大,是提纲挈领的关键所在,即小说的主题思想,宣扬的无非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繁华也终将落尽,人都死了,就大地一片白茫茫,真干净了。很明显,儒家思想与现“世”主义满满当当地占据了大部分小说人物的头脑,佛家思想和道家思想又掺和其间,故弄玄虚,其实就这么点儿意思。说一千道一万,红楼梦还是一部言情小说,不是什么百科全书。小说的主要任务还是讲故事,不是编撰百科全书。
红楼梦之所以在我们的阅读视野中长盛不衰,只是因为曹雪芹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佳的精神旅游胜地,一个充分满足我们的意淫需求的好所在。试问一句:文人骚客们哪一个不想在一个爱情的大观园里,和一座诗词歌赋的象牙塔中了却一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