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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记得他。”林森很快想起来这个人。那个在第二次见面时,正在与周又铃激吻的男子。“他透过你姐,邀请你一同出游是吗?”
“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气。对这个男人的智商,她从未怀疑过,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总是想得比谁都透彻、做得更周到。
“这种事,就算你不说,日后我知道了,也不会怪你。”林森道。
“这种事,与其让你从别人口中听到,还不如由我现在告诉你。”章令敏活了两辈子的经验,让她知道在感情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宁愿一路平坦无波乏味无聊,也不要轰轰烈烈死去活来。
“当然,你打电话来告诉我,我很高兴。”
“会觉得我这样像在炫耀吗?”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个很被男孩子心仪的女孩。”林森一直是这样觉得的。她长相秀美,气质温润清雅,正是容易让男人心动的典型。
对于林森突如其来的赞语,章令敏整个脸都红了,呐呐地接不上话。
“明天大概几点回家?”林森等了一会,很绅士地不逗问她是不是在害羞,转回正题问着。
“应该是六点就回市区了,不过我姐说,江明绍可能会请大家吃完晚饭再解散。”
“是吗?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别想太多。”
谈完了这件事,章令敏以为大概应该要结束通话了,毕竟林森很少用电话跟人聊天,但不知怎么的,她不太想放下电话,就想一直听着他的声音,就算只是没什么意义的东拉西扯也好林森也觉得该挂电话了,他实在不擅长以这样的方式跟人长谈,但,电话的那头是他心仪的女孩,而他敏锐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舍这样,满好的。在一切还没说开之前,她是那么地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很谨慎,生怕自己行为超过了“朋友”那个度,带给他不好的印象。后来,当她明确接收到他追求的讯息之后,才逐渐放开了来,目前,正学着当他的女朋友呢!
他们都不是健谈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电话里长聊了起来,他说着他目前的实验课题,她说着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风马牛不相及,也畅谈了两个小时之久
嘴很干,手很酸,心,却暖暖满满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死对头李美帆会出现在游览车上一样,章令敏也不明白,为什么周又铃会出现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气真好!”一上车,周又铃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气地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
“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会你姐要是坚持坐这儿,我再走开。不过,我看她现在忙得很。”周又铃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斗鸡似的对峙,看来暂时是没空回来这儿了。
章令敏点点头,不语了。昨天与林森聊得很愉快,当然这不是指他有多么妙语如珠,而是,能与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谈,不拘话题地随意说着,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总是为了想给对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难免言行举止上多有矫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这个阶段可以顺利度过的话,两人之间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开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长远的机会。
他们,已经朝这一步踏出去了。这感觉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体没有得到彻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顿,虽然心情依然阳光灿烂。如果可以,她希望在这一个小时的车程时间,可以安静地闭目养神,在心中想着林森,而不必应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铃。但这显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铃笑着对她道。
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战。
“是吗?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动声色地缓缓应着。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现在才知道,还是,昨天就知道了?”
“这重要吗?”章令敏侧过脸,正对着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记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够的分量让他记住。”周又铃紧紧盯着章令敏的眼,想从她眼中读到最真实的情绪.
事实上,昨天林森与她谈了许多话,就是没谈到周又铃。这并不表示林森有所隐瞒。而是,从上辈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虽然不像江明绍那样随时随地的众星拱月——他们的气质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会相同。林森内敛,吸引的也大多是学院派的知青型女性为多,她们的示爱方式当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虽然不至于像江明绍那样天天有人告白,花样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边待着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轻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绝,就再也没脸出现在他面前,丧失了与他相处的机会。喜欢林森的女性,脸皮都是相对薄嫩些的。
但,这并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个书读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书呆子。他的脑筋相当好,智商足够让凡人仰望;他有一双能穿透人的眼、善于思考的脑,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么也不说。
习惯于被放电眼光环绕的林森,自然不会因为现下多了一个爱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这位爱慕者特别了点、热情了点,与其他人都不同。但因为不是他想要的那个,再特别、再与众不同,也就只是众多爱慕者里的之一罢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欢林森,对吧?”由于没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点波动,周又铃有些泄气。但她想问的,都会问出来,并取得答案,不容许章令敏以沉默来应付她。
“又铃,我只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可以毫无负担的、毫不介意于林森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事实,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辈子在她自己还没弄清楚对林森那朦胧的好感是出自于什么,就被牢牢定位在“学妹”位置上,丧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认了。但现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铃是知道的,那么,她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难道你希望我背着你去追林森?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铃自有一套标准,在她的标准内行事,就觉得理直气壮。“我喜欢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认识了,也交往了。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的喜欢,我犹豫过,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当然不希望为了一个男人,坏了我们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别的谁不是江明绍那样的。以前我追江明绍时就想过,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欢他的话,我是可以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为爱情对我来说没有友情重要,但遇见林森之后,我才知道,不是爱情没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没有遇到林森,才会说出那样约大话。”
“你才见过他一面,话也没说几句,你并不了解他——”章令敏觉得心口好堵,觉得周又铃晶亮如火的双眸好刺眼。
“真正的爱情,一眼就够了!我不是你,温吞缓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调!我该有的是一点就燃的那种痛快,就像烟火,点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画面,不必隐隐晦晦地酝酿试探,明明白白,爱就是爱了。我喜欢他,在没有了解他的家世与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欢上的,才是真爱不是吗?代表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所具备的条件,这才是纯粹的爱情!这样的珍贵爱情,一生难过更难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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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是的。”章今敏吁了口气。对这个男人的智商,她从未怀疑过,只要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他总是想得比谁都透彻、做得更周到。
“这种事,就算你不说,日后我知道了,也不会怪你。”林森道。
“这种事,与其让你从别人口中听到,还不如由我现在告诉你。”章令敏活了两辈子的经验,让她知道在感情这件事上,愈是清清楚楚愈好。宁愿一路平坦无波乏味无聊,也不要轰轰烈烈死去活来。
“当然,你打电话来告诉我,我很高兴。”
“会觉得我这样像在炫耀吗?”
“不必向我炫耀,我也知道你必然是个很被男孩子心仪的女孩。”林森一直是这样觉得的。她长相秀美,气质温润清雅,正是容易让男人心动的典型。
对于林森突如其来的赞语,章令敏整个脸都红了,呐呐地接不上话。
“明天大概几点回家?”林森等了一会,很绅士地不逗问她是不是在害羞,转回正题问着。
“应该是六点就回市区了,不过我姐说,江明绍可能会请大家吃完晚饭再解散。”
“是吗?那你明天就好好地玩吧,别想太多。”
谈完了这件事,章令敏以为大概应该要结束通话了,毕竟林森很少用电话跟人聊天,但不知怎么的,她不太想放下电话,就想一直听着他的声音,就算只是没什么意义的东拉西扯也好林森也觉得该挂电话了,他实在不擅长以这样的方式跟人长谈,但,电话的那头是他心仪的女孩,而他敏锐地感受到她的依依不舍这样,满好的。在一切还没说开之前,她是那么地小心翼翼,一举一动都很谨慎,生怕自己行为超过了“朋友”那个度,带给他不好的印象。后来,当她明确接收到他追求的讯息之后,才逐渐放开了来,目前,正学着当他的女朋友呢!
他们都不是健谈的人,然而,在今夜,竟然就在电话里长聊了起来,他说着他目前的实验课题,她说着她的兄弟姐妹,就算是风马牛不相及,也畅谈了两个小时之久
嘴很干,手很酸,心,却暖暖满满的
就像章家大姐不明白为什么她的死对头李美帆会出现在游览车上一样,章令敏也不明白,为什么周又铃会出现在她眼前。
“嗨,令敏,今天天气真好!”一上车,周又铃就直直走到章令敏面前,毫不客气地在她身边的位置坐下。
“这是我姐的位子。”章令敏道。
“哎,先坐一下。等会你姐要是坚持坐这儿,我再走开。不过,我看她现在忙得很。”周又铃指指前方,那章家大姐正和另一位女生像斗鸡似的对峙,看来暂时是没空回来这儿了。
章令敏点点头,不语了。昨天与林森聊得很愉快,当然这不是指他有多么妙语如珠,而是,能与他做更生活化的交谈,不拘话题地随意说着,就是件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了。男女交往之初,总是为了想给对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难免言行举止上多有矫揉造作、拘束克制。如果这个阶段可以顺利度过的话,两人之间的交往,才算是交心的开始,而情路,才有了走得长远的机会。
他们,已经朝这一步踏出去了。这感觉很好,好到失眠了大半夜,睡睡醒醒的,身体没有得到彻底的休息,所以今天章令敏的精神有些委顿,虽然心情依然阳光灿烂。如果可以,她希望在这一个小时的车程时间,可以安静地闭目养神,在心中想着林森,而不必应付任何人,尤其是周又铃。但这显然是奢望。
“令敏,我昨天去t大找林森了。”周又铃笑着对她道。
这笑,不像炫耀,更像宣战。
“是吗?我知道了。”章令敏不动声色地缓缓应着。
“你知道?”挑眉。“你是指现在才知道,还是,昨天就知道了?”
“这重要吗?”章令敏侧过脸,正对着她。
“我倒希望你是昨天就知道。那表示林森记住了我,也表示我有足够的分量让他记住。”周又铃紧紧盯着章令敏的眼,想从她眼中读到最真实的情绪.
事实上,昨天林森与她谈了许多话,就是没谈到周又铃。这并不表示林森有所隐瞒。而是,从上辈子章令敏就知道,追求林森的女孩不少,虽然不像江明绍那样随时随地的众星拱月——他们的气质不同,吸引的女性也不同,被追求的方式自然就不会相同。林森内敛,吸引的也大多是学院派的知青型女性为多,她们的示爱方式当然就是含蓄暗示型的;虽然不至于像江明绍那样天天有人告白,花样千奇百怪的,但林森身边待着的女孩,大多是“有心人”只是不敢轻易告白,生怕若是被拒绝,就再也没脸出现在他面前,丧失了与他相处的机会。喜欢林森的女性,脸皮都是相对薄嫩些的。
但,这并不表示林森完全不知情。他是个书读得很好的人,但他不是书呆子。他的脑筋相当好,智商足够让凡人仰望;他有一双能穿透人的眼、善于思考的脑,令他能看清一切,但什么也不说。
习惯于被放电眼光环绕的林森,自然不会因为现下多了一个爱慕者,而放在心上。即使这位爱慕者特别了点、热情了点,与其他人都不同。但因为不是他想要的那个,再特别、再与众不同,也就只是众多爱慕者里的之一罢了。
“令敏,你很介意我喜欢林森,对吧?”由于没在章令敏眼中找到一点波动,周又铃有些泄气。但她想问的,都会问出来,并取得答案,不容许章令敏以沉默来应付她。
“又铃,我只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可以毫无负担的、毫不介意于林森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事实,向我宣告要追求他?”上辈子在她自己还没弄清楚对林森那朦胧的好感是出自于什么,就被牢牢定位在“学妹”位置上,丧失任何可能性也就算了,她认了。但现在不同了啊,她是林森的女朋友,周又铃是知道的,那么,她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难道你希望我背着你去追林森?这我做不到,我一向光明正大。”周又铃自有一套标准,在她的标准内行事,就觉得理直气壮。“我喜欢他,很不幸的你跟他先认识了,也交往了。但这并不能阻止我的喜欢,我犹豫过,真的。你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做得到,我当然不希望为了一个男人,坏了我们的感情。但他是林森啊,不是别的谁不是江明绍那样的。以前我追江明绍时就想过,如果我的好朋友也喜欢他的话,我是可以为了朋友不要他的。我以为爱情对我来说没有友情重要,但遇见林森之后,我才知道,不是爱情没有比友情重要,而是我没有遇到林森,才会说出那样约大话。”
“你才见过他一面,话也没说几句,你并不了解他——”章令敏觉得心口好堵,觉得周又铃晶亮如火的双眸好刺眼。
“真正的爱情,一眼就够了!我不是你,温吞缓慢不是我的人生步调!我该有的是一点就燃的那种痛快,就像烟火,点了,就升空爆出最美的画面,不必隐隐晦晦地酝酿试探,明明白白,爱就是爱了。我喜欢他,在没有了解他的家世与身外的一切前,就喜欢上的,才是真爱不是吗?代表我爱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所具备的条件,这才是纯粹的爱情!这样的珍贵爱情,一生难过更难求,所以,令敏,我不能退让。”